王丽艳,张曦光,赵春阳,刘丹,张笑丹
(辽宁省本溪市第九人民医院,辽宁 本溪 117000)
脑卒中又称脑血管意外,是急性脑血管病引起的局部脑功能障碍,临床表现为一过性或永久性脑功能障碍的症状和体征。是由于脑部血管突然破裂或血管发生堵塞导致血液不能流入大脑从而引起脑组织损伤的疾病,是一种常见的急性心血管疾病[1]。脑卒中又分为缺血性脑卒中和出血性脑卒中,其中缺血性脑卒中发病率较高,占总脑卒中患者的70%;而出血性脑卒中患者通常发病危急,若不及时治疗会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死亡率较高[2-4]。缺血性脑卒中临床症状表现为突然的眩晕、双眼黑矇,出现偏盲、失语等感觉障碍和意识障碍,对神经功能造成较大损伤,严重者危及生命[5]。缺血性脑卒中的发病人群50%以上为老年人,致残率较高,一些患者经过治疗后仍会留有程度不一的神经损伤与肢体损伤,给患者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影响,甚至有患者不能正常行走运动,给整个家庭都带来巨大的生活压力[6-7]。据相关研究报道表明,通过脑电仿生电刺激仪治疗缺血性脑卒中患者有较好的临床疗效,能有效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8-9]。基于此,本研究探究脑电仿生电刺激仪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取本院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收治的120 例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106 例,女14例,住院时间均为14 d,入院前常规检查,入院后按指南常规治疗,采用随机数表法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60例。观察组男51 例,女9 例;平均年龄(50.23±8.12)岁;平均病程(14.12±7.25)d;肢体功能Bunnstrom评定:Ⅱ级28例,Ⅲ级24例,Ⅳ级8例。对照组男55例,女5例;平均年龄(50.47±8.31)岁;平均病程(14.03±7.34)d;肢体功能Bunnstrom评定:Ⅱ级29例,Ⅲ级24例,Ⅳ级7例。
纳入标准:经临床检查判定为缺血性脑卒中患者;符合《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诊断标准[10];必须在本院接受治疗患者;患者知情同意。排除标准:患有血液或某些传染性疾病患者;由其他疾病所引发的神经或肢体异常患者;对本研究所用方法存在禁忌史,无法配合患者;有严重心血管疾病者。
1.2 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前进行CT、磁共振等检查,入院后进行相关饮食干预,让患者清淡饮食,保持每天适量的蛋白质摄入,戒烟戒酒。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疗法,进行抗凝、溶栓以及降颅内压等对症治疗,依据患者恢复情况制定相关康复训练计划,让患者进行适当运动,锻炼患者四肢。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进行脑电仿生电刺激仪治疗,选取脑电仿生电刺激仪,按照说明书调好频率,将电极粘贴于患者两耳侧乳突、太阳穴表皮,每次治疗30 min,每天1次,10 d为1个疗程。
1.3 观察指标 ①比较两组患者临床疗效,以《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中西医急诊诊治专家共识》作为判断依据[11],显效:患者肢体功能Bunnstrom 提高≥2 级,患者四肢功能有所改善,能进行正常活动;有效:患者肢体功能Bunnstrom提高1 级,四肢能够基本活动,症状有所改善;无效:患者肢体功能Bunnstrom 未提高甚至有所下降,临床症状未发生改善。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②比较两组患者日常生活能力,以改良Barthel 指数(MBI)评分作为判断标准[12],从患者能否自己进食、洗澡、穿衣等11 个方面进行评价,每方面分为5个等级,总分95分,分数越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越强。③比较两组患者神经功能,用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评分(NIHSS)作为判断标准[13],从患者意识水平、肢体协调性等进行评价,分值0~45分,分数越高表明患者神经功能受损越严重。④比较两组患者肢体运动功能,利用Fugl-Meyer 量表作为判断依据[14],观察患者上臂、手掌、肩部、下肢等部位能否引出反射活动,分为上肢和下肢,总分为100分,分数越低运动障碍越严重。⑤比较两组患者满意度。治疗满意度的具体评定标准:患者填写本院自制的满意度调查表,问卷具体条目包括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问卷120 张分别发给患者,让患者自己打钩,对治疗效果进行评定,然后归纳总结。⑥比较两组患者不良反应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0.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患者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n(%)]
2.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MBI评分比较 治疗前,两组患者MBI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后,两组患者MBI评分均显著上升,且观察组MBI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MBI评分比较(,分)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MBI评分比较(,分)
治疗后85.32±8.01 69.47±5.13组别观察组对照组例数60 60治疗前49.45±5.23 48.46±5.72
2.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NIHSS和Fugl-Meyer量表评分比较治疗前,两组患者NIHSS和Fugl-Meyer量表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后,两组NIHSS评分显著下降,Fugl-Meyer量表评分显著上升,且观察组NIHSS 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Fugl-Meyer量表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NIHSS和Fugl-Meyer量表评分比较(,分)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NIHSS和Fugl-Meyer量表评分比较(,分)
Fugl-Meyer NIHSS治疗前42.11±7.31 42.28±7.47治疗前25.17±5.12 26.03±5.72组别观察组(n=60)对照组(n=60)治疗后5.51±1.36 10.31±1.42治疗后86.13±5.01 68.85±5.12
2.4 两组患者满意度比较 观察组患者满意率高于对照组,见表4。
表4 两组患者满意度比较[n(%)]
2.5 两组不良反应比较 两组患者均未发生较大不良反应。
脑卒中主要是由于大脑供血不足产生缺血从而导致脑组织发生损伤[15]。随着病情的不断发展,脑部神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从而引发机体功能不同程度的障碍,具有较高的致残率和致死率[16]。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主要是脑部缺氧、缺血,脑部组织发生病变但未受到机械类损伤,在患者发病后15~160 d内属于恢复期,而人的神经系统在结构与功能上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在某些情况下能修复受损的神经系统,因此,在这个时间段进行相关神经反射以及运动的训练和治疗对患者有巨大帮助,能帮助患者重建神经与反射功能[17-18]。在此时间段内进行有效治疗也可有效避免患者后期并发症的产生,降低致残率,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
目前多采取抗凝、溶栓、电刺激以及降颅内压治疗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先阻止患者病情加重,再依据患者具体情况给予个性化治疗,有一定的治疗效果,其中电刺激对患者影响较明显[19]。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临床疗效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选取脑电仿生电刺激仪进行治疗,临床效果显著优于采取常规治疗,这可能是因为脑电仿生电刺激仪通过刺激患者的小脑顶核区,扩张受到阻塞的脑部血管,从而增加局部脑血管的流动,改善患者脑部血液循环状态,以此达到治疗目的。据相关资料显示,缺血性脑卒中由于脑部缺血,产生全身性的应激反应从而引起血浆内皮素升高,而脑电仿生电刺激仪能抑制血管收缩后的活性物质释放,减轻脑部组织受到的损伤,降低血浆内皮素的合成与释放[20]。王荣贵等[21]研究表明,经过脑电仿生刺激仪治疗后,患者梗死面积明显下降,且不会对人体造成较大影响,与本研究结果也相符。
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前,两组患者MBI 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后,两组患者MBI评分均显著上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MBI 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治疗前,两组患者NIHSS和Fugl-Meyer量表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后,两组NIHSS评分显著下降,Fugl-Meyer量表评分显著上升,观察组NIHSS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Fugl-Meyer 量表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表明利用脑电仿生电刺激仪治疗,患者的神经功能与肢体功能均恢复的更好,脑电仿生刺激仪在一定程度上使脑部血管扩张,促进损伤血管的恢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患者的肢体功能。
此外,两组患者均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表明脑电仿生刺激仪安全可靠,但是本研究所纳入的病例均是首次发病且发病时间≤6个月,是否可以应用于反复发作脑卒中的患者,今后还需进一步研究。
综上所述,脑电仿生电刺激仪对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辅助治疗效果显著,且安全无不良反应,值得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