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基于事件系统理论的视角

2021-03-25 13:19郭鹏鹏
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实体农民理论

郭鹏鹏

(甘肃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一、引言

在世界现代农业史上,有一广受关注的重大事件,既震撼了中国也备受世界瞩目,它就是中国20世纪70年代末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House-hold Responsibility System,以 下 简 称HRS)。这一农业领域的制度变迁,彻底改变了以生产队为单位的集体农业生产模式及分配方式,使得农户家庭重新获得独立的土地经营权利,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对我国经济的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从其产生到发展至今,有关HRS的研究与争论从未停止,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农业政策就是土地改革,HRS不仅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进一步创新有着重要影响,而且成为变革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必须坚守的制度底线。任何一种制度的变迁并非在真空中进行,它将受到历史与现实的双重影响,在农业经营主体越来越多元化、城镇化率不断攀升、适度规模经营得到不断强调的现实情境下,HRS将何去何从,选择何种改革方向显得尤为重要。

对HRS的关注,是对农业生产基本问题的回归,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也高度关注全球农业经营制度。国内外很多学者围绕HRS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通过对相关文献梳理发现,研究的立足点均围绕三方面展开:一是探讨HRS产生的原因及取得的成就。学者对HRS产生的原因,其解释视角是多元的,包括产权、绩效、制度变迁和文化等。生产队时期,由于农业生产过程监督困难,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难题,而HRS通过赋予农民剩余索取权解决了此问题,使得农业生产的效率显著提升[1,2]。邓曦泽的研究表明,HRS取得巨大成功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文化深厚的家庭观念对亲情的重视,使家庭成员超越了利益算计,愿意为家庭做贡献,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能够“义利兼顾”,从而提高了劳动积极性[3]。王岩指出,HRS的产生是“小传统”对“大传统”的排斥与“大传统”对“小传统”的渐进式接纳双重作用的结果[4]。Rawski则强调,采用HRS后的重大成效得益于中国不同寻常的人力资源[5]。McMillan等人的研究表明,HRS是中国农业产出加速增长最为关键的因素[6]。孙圣民,陈强通过使用1970~1987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得出,HRS对中国农业增长有显著正效应[7]。二是HRS自身的缺陷及其背后的深层逻辑。邓正阳认为,HRS的内在缺陷在于承包制是对当时生存压力的反应,是对国家各项规定的妥协[8]。具体表现在权利的不完全性、土地流转的低效益性与农民收益的非规模性。王剑锋,邓宏图的研究表明,HRS的推行引发了规模经济效益丧失、农村公共品提供能力下降以及宗法势力抬头等负面作用[9]。三是对HRS在新的历史阶段改革方向的预测。许庆提出改革的方向应该从HRS作为一种经营方式入手,强调农户之间的合作,进而取得规模效应[10]。黄松、王苒认为,HRS将沿着土地交易效率高、生产创新能力强、组织经营抗风险能力强的方向发展[11]。

本研究拟从事件系统理论的三个属性,即事件强度(新颖性、颠覆性、关键性)、时间(事件时机、时长等因素)、空间(事件起源、扩散范围等因素)出发,构建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对HRS进行一个动态性的研究,解释HRS对相关实体(国家与农民)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对HRS进一步改革的可能方向做预测,以期对该制度在新时期的变革与创新提供一定依据与借鉴。

二、理论与分析框架

(一)事件系统理论

事件系统理论(Event System Theory,EST)是Morgeson、Mitchell和Liu在参加2015年美国国家管理学会期刊(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AMR)时提出的,该论文(Event System Theory:An Event-Oriented Approach To The Organizational Science)被AMR期刊评为此次参会的最佳论文。事件系统理论强调实体所经历的动态事件对其产生的显著影响,及受其影响所引起实体的改变,主要探讨如何把事件纳入管理学研究之中。事情系统理论强调,事件是实体的外在动态经历,包括多个实体间的相互作用[12]。事件系统理论的主要内涵在于其三个属性,即事件强度(新颖性、颠覆性、关键性)、时间(事件时机、时长等因素)、空间(事件起源、扩散范围、实体与时间的距离等因素)是如何决定事件对相关实体影响的。学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设计,选择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属性进行组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而某一事件是否值得深入研究,需要弄清楚该事件的强度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横向纵向扩散范围的大小,以及对相关实体所造成的影响。如果强度越大,持续时间越长,扩散范围越广,说明该事件就越值得深入研究。

(二)分析框架

学者以往较多关注组织科学中实体内部稳定特征的内涵与关系,对实体所经历的事件对其造成的动态影响鲜有研究。而事件系统理论注重变异导向与过程导向的结合,致力于阐释某一事件如何对相关实体的行为和特征产生影响。事件系统理论被应用到组织科学领域,所以讨论更多的是与企业相关的问题。截至目前,与之相关的研究成果非常少,但是其对现实存在的各种现象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因此将该理论运用到中国的现实情境来探究某一特殊事件具有重要的意义。HRS是中国农村改革史上最具代表性的里程碑事件,符合事件系统理论对事件的定义。研究将基于事件系统理论理论,采用质性研究方法,确定从该理论的三维属性出发,分析HRS是如何改变并创造国家与农民的行为,并进一步探讨HRS在新的历史阶段其适应性问题。

关于事件强度因素(event strength),Morgeson、Mitchell和Liu指出由其新颖性(Novelty)、颠覆性(Disruption)和关键性(Criticality)组成。事件新颖性反映了事件区别于现在及以往行为、特征和事件的程度。事件越新颖,越出人意料,就越容易引起实体对事件的深入信息加工,从而促进行为、特征和事件的创新和变革。事件的颠覆性是指事件对实体常规活动的颠覆、扰乱。为了应对和适应颠覆性事件,实体需要调整或改变现有的行为模式或特征。事件的关键性反映了事件多大程度上需要组织优先应对,对组织目标的实现有显著影响。事件的关键性决定了实体需要对该事件付出的关注程度及应对该事件需要调配的资源。越关键的事件越要求组织更高度重视和关注,新行为、新特征和新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就越高[13]。关于事件时间因素(event time),可以从时机(timing)、时长(duration)、强度变化(strength change)三个方面展开讨论。事件的时机是指从历史的角度看,其发生所处时间节点所蕴含的特殊意义。事件的时长反映了事件从产生到其影响力逐渐减弱,期间所持续的时间长度,时间越长证明其对实体产生的影响力越大。事件的强度变化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件对实体的影响力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影响力是越来越弱,还是越来越强,或者不再有实质性的影响。关于事件空间因素(eventspace),包括起源(origin)、传播方向(direction)和扩散(dispersion)。Morgeson等人认为,事件如果从企业高层引起,则其冲击力越强,也越有可能引发组织危机,是组织变革的关键影响因素。然而在运用该理论时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时候由底层民众引发的事件同样具有轰动效应。事件的传播方向一般包括从上到下和从下到上两种方式,无论哪种传播方式,在其所处的具体情境下均会对实体产生或强或弱的影响。事件的扩散范围包括横向所波及的范围跟纵向所涵盖的层级,波及范围越广,涵盖层级越多,事件对实体施加的影响就越大。当事件强度一定时,事件对实体的影响将随事件时间与空间属性的不同而发生相应变化。

三、事件系统理论的验证与中国情境

(一)HRS的强度属性

研究拟从其新颖性、颠覆性和关键性对HRS的强度属性分别进行讨论、分析。从小岗村18位村民的分田到户,到HRS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延续至今,其新颖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最初的改革萌动,并不是来源于某个政治家的改革设想,而是源于农民自发的行动,被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第二,农户以家庭为单位重新获得了独立的土地经营权利和劳动力支配权,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责任制实施之前,土地所有权事实上由国家控制,国家之所以向农民让渡部分权利,是因为从集体生产到家庭经营的制度转变是一个帕累托式的改进,既增加了农民自己的收入,也提高了全国的食物供给。第三,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设计,最终瓦解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史上突破旧体制的新尝试。HRS的颠覆性和关键性则从以下论述得到体现。1978年秋政府统计数据显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地区粮食收成相对更好,尽管此举与当时中央政府的政策不符。1980年1月,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万里在安徽宣布,为滁县的“包产到户”“报上户口”,承认它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然而当时全国不少地方还视之如洪水猛兽[14]。农民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行为引发了中央决策层的高度重视,赞成与反对的声音充斥于当时的各种会议。由于与当时官方认可并推行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截然相反,持反对意见的人数居多。然而,面对国内农村当时面临的主要困境,各方代表认为解决温饱问题是最紧要、最迫切的工作,而包产到户是解决该问题的唯一出路,对于这一点,基本都能达到共识,最终理性的声音占据上风。这一时期,中国的农村社会经历了最剧烈的转型,在以邓小平、万里等为代表的顶层设计者的支持与参与下,中央于1980年通过75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容许地方名正言顺的搞“包产到户”。这个文件是一次重大的理论突破,是第一次以文件形式明确提出用“包产到户”的办法来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政策思路。

(二)HRS的时间属性

研究拟从时机、时长和强度变化分别对HRS的时间属性进行讨论、分析。从集体经济到包产到户再到HRS的演变,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是政府与农民双方“互动”产生的局面。除了农民的积极贡献,中央政府对农村改革的决心是确保改革成功的关键,这也是为什么20世纪80年代初的去集体化政策能被合理化的一个原因。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中国农村社会跌宕起伏,政治运动接踵而至,集体化从逐步推进的最初设想发展到实际的急速完成(并不否认集体农业所取得的重要成就,比如在消除社员之间的不平等、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贡献、社队企业对后期乡村工业的繁荣所做的贡献等等)。“大跃进”带来的灾难加之三年自然灾害的严重破坏,造成中国情势的全面恶化,农民因贫困或饥荒而堕入生活不堪重负的境地,代表了深刻的社会危机。1978年的中国正站在一场农业革命的门槛上,这种历史内在的逻辑,使1978年成为值得记述的一年,安徽小岗村村民利用实际行动对旧制度的束缚进行了反抗,中国的农村政策在这一年末也开始发生显著变化[15]。于1978年开始至1984年,实现了集体制被以单个家庭为基础的农作制代替的重大制度变迁,被认为是中国经济改革中迄今最具有深远意义的变迁。HRS实行初期,粮食产量有所提高,农民生活状况得到改善,为国家汲取更多农业剩余实现内部积累做出了贡献。据统计数据显示,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3.05亿吨增长到1984年的4.07亿吨,农民的收入水平同期也增长了2.69倍,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从1978年的138元上升到1984年的287元①。然而到了1985年和1986年,由于农业生产增长缓慢,出现了对HRS动摇的情绪,认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是阻碍农业现代化的锁链,也有学者指出HRS已经完成了其在特定时期的历史使命,不再具有制度的优越性[16]。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载延长三十年,佐证了HRS将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和农地政策,对我国农村未来的改革影响还是深远的,中国现行土地制度仍然是农民和农业安全的最后基础,也是农村再组织的必要条件[17]。

(三)HRS的空间属性

研究围绕起源、传播方向和扩散范围对HRS的空间属性进行讨论、分析。虽然,最初的农村改革,起源并未像事件系统理论所强调的那样,事件如果由组织高层引起则其对实体的冲击力会更强。在运用该理论分析具体情境时,对原理论的修正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只要事件触及到社会矛盾的根源,底层群体的呼声同样充满张力,HRS经验证据正好也印证了这一观点。1978年底,起源于少数生产队秘密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尽管在1979年年底,仅有1.02%的生产队转为HRS,但到1981年末已有45%的生产队转向这种制度,到1983年底这一比例迅速上升到98%(见图2)②,HRS从安徽小岗村的星星之火发展到全国的燎原之势,足见其传播范围之广。在分析HRS的传播方向时,从其所影响的实体出发,遵循了前期自下而上,后期自上而下的传播路径。农民要求改变现状的内生反抗使得改革最早在安徽省的某些地区取得“突破”,他们利用行政控制松弛的机会,私下取消了公社制度。1978年的旱灾促使安徽省委决定将粮食歉收的土地“借”给农民个人,农民热情高涨,产量比上年增加50%。小岗村包产到户的示范效应是明显的,越来越多的省份实行“包产到户”并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从而使“包产到户”在面上迅速推开。十一届三种全会后,《人民日报》陆续报道了安徽、四川、云南、广东等省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和经验。随着这些省的经验推广,其他省、市、自治区的农村也纷纷效仿,实行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与此同时,国家也积极召开各种会议对农民的改革诉求进行了回应,并在政策上对HRS给予最终的定论。譬如,1982年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91年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设计良好的土地改革通常显示出巨大的成效,包括自由与和平,也包括经济增长与降低不平等及贫困的程度”[18]。尽管HRS是源自农民的创举而并非政府的意图,但是在其被确定为我国农村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时,顶层设计者给予了最大程度的关注与支持。虽然对HRS的争论时有发生,但是这一伟大历史事件的意义和根本正义性在于HRS对中国农业增长的贡献、对释放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削减极度的贫困、对未来农村土地改革的深远影响。

四、结论与展望

事件系统理论实质是研究某一事件对实体产生影响并改变实体行为的主流思想之一。研究试图将事件系统理论置入中国农村改革意义最为深远的HRS,通过强度属性、时间属性和空间属性对HRS进行比较全面的梳理与追踪。研究发现:HRS与事件系统理论对事件的定义相契合,是其所处环境的重要组成要素,受到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对与之相关的实体将产生重要影响。HRS被称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具有新颖性、对传统制度的颠覆性以及缓解当时农村社会矛盾发挥的关键性作用;由于HRS发生在特定的历史时刻,从其产生推广到官方的认可持续时间长,至今依然对相关实体产生实质性影响;尽管HRS源于农民的自发行为,但是在传播方向上遵循了前期自下而上,后期自上而下的双向传播路径,横向传播范围遍及全国。

当代农业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环境”与“文明”的双重剥削现象,各级政府根据农民利益制定政策,帮助农民克服环境困难,并赋予农民政治权力[19]。社会组织和科研院所也不约而同地支持农民,并进行科学研究鼓励农民更加有效地投入生产,在我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这样齐心协力消除双重剥削的举动。同时,在中国历史上也从未出现过如此大规模农民脱离农业的现象,中国人口的多数不再是农民已然成为事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向乡村建设和农民再组织的政策重构就显得特别紧迫。土地改革在21世纪的规范价值,正在于它拒绝“对社会矛盾个体解决的幻想,即建立和巩固生产资料的私有制”[20]。孤立分散的私有小农经济在中国不是出路,过去不是,今后更不可能。因此,再次审视HRS的重要意义在于重新发现其“双层经营”制度设计中保留集体一层的功能,以便克服分散的传统农户经营农业的脆弱性。唯其如此,国家振兴乡村的战略才有可能真正落地,农民实现全面小康生活才能指日可待。

注释:

①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新中国六十五年》。

②资料来源Lin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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