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彦峰 刘钰丽
(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1]的重要论断。“民心政治”作为一个政治价值观的重要的命题,学界虽然对其进行了一些初步研究,但其形成逻辑﹑内涵变化以及与其它政治形式的区别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的厘清。
“所谓民心,就是指人民群众在特定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共同心理趋向,其在本质上就是一种价值追求,是人民共同的心理趋向 。”[2]民心政治来源于中国古代的治国理政经验,发展于我国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改革的生动实践中,是历史﹑实践和理论三重逻辑综合作用的结果。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过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为今天的借鉴 。”[3]事实的确如此,“民心政治”虽然在历史上未明确提出,但溯其根源,不难发现,中国自古以来就对“民心”有着深刻的把握。《管子·牧民》中道:“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道德经》有云:“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孟子·离娄上》说:“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尚书·五子之歌》亦云:“民唯邦本,本固邦宁。”《阿房宫赋》中则感叹:“嗟乎! 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使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
君似舟,民如水,心为向。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中国历朝历代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表明,唯有紧紧把握民心所向,才是国富民强,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蕴含的爱民﹑惜民﹑富民﹑安民等民本思想正是“民心政治”概念得以生成的活水源头。
中国政治形式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但重视民心﹑尊重民心作为共产党基本的“执政伦理”始终未曾改变。这主要体现在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三个阶段的伟大实践之中。
1.2.1 中国的革命实践
中国的革命实践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另一个是社会主义革命阶段。毛泽东的话通俗易懂而又抓住本质,“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无产阶级里头出了那样一部分比较先进的人,组织成一个政治性质的团体,叫共产党”,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就是来自于人民﹑代表人民﹑为了人民而奋斗的组织。众所周知,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是导致中国陷入“两半社会”境地﹑人民群众承受深重灾难的万恶之源,摆脱三重压迫剥削是当时最强烈的民心诉求,中国共产党则紧紧地把握住这个最大的民心,领导人民一举推翻了“三座大山”,实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人民的根本任务是要实现国家和民族的独立,推翻封建地主和官僚资本的统治,走上民主发展的道路。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群众对消灭资产阶级,变革生产关系的诉求愈加迫切。针对民心的变化,1953年9月,中共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到1956年,新中国用4年时间完成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重要任务,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崭新的社会主义社会。
中国共产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夺取全国政权,带领中国人民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征程。是什么赋予了中国共产党改天换地的力量?毛泽东一针见血地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4],民心才是“社会兴衰治乱的最高决定力量”[5]。纵观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历程,实践证明人心向背是决定历史走向的关键因素。
1.2.2 社会主义建设实践
从毛泽东时代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邓小平的“我是人民的儿子”,从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到胡锦涛的“执政为民”,再到习近平的“民心政治”,就会读懂其成功的最大奥秘在于“民心”二字。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沿着“民心之路”,一代接着一代干,接力将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推向深入。经历了70余年的艰苦奋斗,我国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脱贫﹑医疗保险全覆盖等丰硕成果。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实践经验,印证了党之所以深得人民拥护,关键就在于党始终立足于民心之基,扎根于群众之中。
1.2.3 改革开放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于恢复发展生产力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两大任务交织的重要节点,面对“人民群众为什么会拥护我们”这一尖锐问题,邓小平指出:“我们的一个根本经验是依靠人民,不要以为共产党是金字招牌,如果脱离群众,党的威信是靠不住的,”[6]坚持顺应民意,实现改革开放,带领人民走上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道路。从根本上说,党的力量之源就是人民,国家建设发展依赖于人民群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7]。党的工作必须要紧紧围绕“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一定位,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坚守人民立场,激浊扬清。基于党对民心政治的正确解读和探索,改革开放立足于人民,想人民之所想,为人民谋福利,紧紧抓住人民对改善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诉求和期盼。改革开放的实践雄辩地证明,民心政治是激发人民创造活力,释放生产力潜能的正确选择。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核心理论。民心政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在要求和实质内容,已经上升为中国共产党的施政方向和行动指南,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基本原理在国家政治实践中具体的表现形式和理论延伸。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陆续从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类文明的传承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历史角色的扮演者等视角评价了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究其根本,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取得的伟大成就,既是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先进性﹑纯洁性﹑人民性使然,也是遵循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科学原理指导的结果。“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整个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皈依。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求解放﹑求进步的历史,民心政治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底色 。”[8]马克思﹑恩格斯成立共产党的初衷就是为了解放人民﹑造福人民,而民心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初心和实践皈依。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那样,“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正所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9]。寻根溯源,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是中国共产党的“首要价值观”,是其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源头,也是民心政治的科学理论根源。
政治始终关注民心﹑反映民心﹑呼应民心,方谓民心政治。民心政治的内涵变化体现在大到国家建设﹑社会治理,小到百姓思想等层面,而其最大难点恰恰在于需要对于上述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变化进行精准把握。
在社会建设过程中,贫富分化﹑资源分配不均﹑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社会问题不可避免地造成价值观分化。这些社会问题也正是“社会痛点﹑治理难点﹑情绪堵点和机制断点的集中反映”[10],因此而成为民心政治关注的焦点。价值观分化表现样态可以从价值观的多维﹑多元﹑多样﹑多变等方面进行考察。价值观分化的多维性表现为价值观的时间维度(代际分化)﹑空间维度(地域维度)﹑人际维度,而人际维度又可以分为群体维度(群体分化)和阶层维度(阶层分化);价值观分化的多元性表现为主流价值观﹑非主流价值观和反主流价值观;价值观分化的多样性表现为政治价值观﹑经济价值观﹑社会价值观﹑文化价值观和生态文明价值观等。价值观分化的多变性则表现为某一种价值观随着时代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政治价值观在近30多年来发生了从封闭到开放﹑从情绪化到理性化﹑从盲目依附到独立自主﹑从二元对立到务实中和等变化。个(群)体价值观的变化必然带来民心的整体转向,从而成为民心政治首要的内涵变化。
中国近现代史是一部艰辛曲折的奋斗史,也是一部社会矛盾的演变史。随着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实现较低层级供需矛盾向中高层级供需矛盾的转变﹑从“数量短缺型”供需矛盾向“优质不足型”的供需矛盾转变,“民心政治”随之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
2.2.1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
从1840年开始,腐朽的清王朝在时代洪流的冲击中摇摇欲坠,中国社会各种矛盾错杂交织。在诸多社会矛盾中,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占据着支配地位,贯穿整个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始终。
2.2.2 新民主主义社会(1949—1956)
经历了艰苦卓绝的奋斗,中国终于在历史的泥泞中重新站起,以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为节点,这一时期的社会矛盾演变大致可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国民党残余势力之间的矛盾。土地改革尚未完成,新中国仍然面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战争带来的经济创伤也亟待修复。
(2)1952年,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胜利以及土地改革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扫清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障碍,国内阶级关系也随之发生重要变革。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1953年到1956年底,为了解决这一主要矛盾,在农业﹑手工业以及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领域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造。
2.2.3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56至今)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进入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主要矛盾也随生产力发展呈现不断变化的态势。
(1)1956年,党的八大召开,大会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2)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3)2017年,党的十九大宣告了中国发展进入新时代,会议对我国在新阶段面临的矛盾做出了新的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对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判断,并不是主观臆断的结果,其主要的研判依据还是基于民心的变化,而价值观是民心的核心体现。因此说,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由人民主体价值观的变化与社会发展之间矛盾性质的演变决定的。
自鸦片战争始,中华民族被动融入了世界历史进程之中。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中国的精英分子开始领导﹑宣传﹑动员整个国家的力量探寻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国家富强之路。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为中华民族迈向现代化之路揭开了崭新篇章。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提出了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理想,他说:“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一句话,我们要建立一个新中国。”[11]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在现代化建设道路上接续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涵与外延不断丰富,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持续深化。党的十三大提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把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进一步拓展到文化建设,并确定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其中第三步提出“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首次提出“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概念,并提出了具体标准,内涵比“四个现代化”更为丰富。党的十四大提出“力争经过二十年的努力,使广东及其他有条件的地方成为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地区”,党的十五大提出“东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推进改革开放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为“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补充。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直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分两步走,在21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通过以上三个层面的历史脉络梳理可以发现,从宏大的历史叙事,到平凡的个体关怀,其中始终有一条“民心主线”不仅从“古”至“今”纵向贯穿,而且从“大”到“小”横向相连,使得国家和社会﹑个(群)体的演进变化保持同频共振。而且需要注意的是,从个(群)体的价值观变化到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再到国家奋斗目标变化,其次序并不是可以任意调换的。
中西政治制度比较问题,不管是在全球化和逆全球化的碰撞中,还是在中美激烈竞合的态势下,抑或在修昔底德陷阱的语境里,都已经成为一个不能回避的时代之问。那么,代表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民心政治”和西方推崇的“选票政治”究竟孰优孰劣?
选举与民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在选举民主中,二者却被牢固地捆绑在一起,结果导致谈到选举,必然是在民主的范畴下谈论,而谈到民主,也势必以选举为辨识标准,在选举的意义上谈论。至于选票,只是选举的诸多方式的一种。所以在选票政治的形式中,选票距离民主的本质可能相去更远。虽然与选举相比,民主的含义复杂得多,几乎不存在一个能够取得共识的民主概念,但是在民主实施的规则方面,多数原则是得到普遍认同的。无论直接民主还是间接民主,实质民主还是程序民主,它们都需通过一定的规则来保证最终决策的实现,而这一规则只能是多数决定原则。当然,多数的权力不能是绝对的,否则多数的狂欢就会成为少数的末日,最终导致民主自身的终结。多数以民主之名对少数实施的迫害在历史上多有发生,其原因即在于民主被滥用,迫害者假民主之名行专制之实。因此,主张多数决定并保护少数的权利免于迫害的有限多数原则,便成为民主的可行性原则,同时也是使民主持续发展下去的必要条件[12]。与“选票政治”这种形式民主相比,“民心政治”更接近于民主本身,因此是一种“实质民主”。民心政治承认多数决定原则,并不会绝对地排斥“选票”的合理性,但同时还有其它的衡量标准,如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归根结底,无论是选票政治还是民心政治,二者的本意都是要“汇集民意”,而其区别就在于,这一“民意汇聚”行为究竟只是打着“民主”幌子的争权工具,还是实现人民当家的“真正民主”。选举的本意是表达选民意志,确定政策方向和选择合格的领导者。然而,被资本操弄的选票政治却往往扭曲民意,已经沦为金钱的游戏。“金钱政治”“寡头政治”“富人政治”造成绝大部分人被排斥在政治进程之外,无法实现政治权利和真实意愿的表达,造成了事实上的政治不平等。于是,选票政治最终成了“公民平等权利”下资本操纵的傀儡,不过是一种披着“伪民意”的“皇帝的新衣”。从大量的资本投入选票之战,到竞选成功后维护少数“金主”的利益,其背后是资本逻辑在左右一切。而民心政治依循的是人本逻辑,即“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13],从而实现对资本逻辑的超越。
民心是无形的选票,得民心一定会得选票,选票却不一定是民心的真实反映。选票有时会变成党派和权力斗争的工具,这时的选票非但不能成为人民集体意志的体现,反而导致了政治的民主性发生了异化,普遍的理性民意更无从呈现。而这种理性民意恰是“民心政治”的本义所在。当然,这里并非断言选票一定不能呈现理性民意,而是说,选票政治或可在一定程度展现民意,但其受条件和情境的限制也显而易见,以致于常常会歪曲民意。因此说,民主制度不应止步于选票政治,而应以追寻理性民意为目标进行改进。在某些西方国家,打着“自由民主”旗号的选票政治似乎已成为党派恶性竞争的游戏轮盘,而真正的民意却在党派之争﹑利益之战中成了所谓“民主制度”的牺牲品。必须承认,选票政治的确带有一定的迷惑性,误导人们不自觉地把“拥有选票”与“实现民主”划上等号。表面上人们拥有了法律赋予的投票权利,而事实上人们却往往被迫在“差和更差”之间做出“自由选择”。这种思维惯性下往往难以发现西方选票政治魔术秀背后的本质,并以追求民主的名义诱导选民入其彀中。而在中国,因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公有制为基础的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政党和国家将全体人民的利益作为政治的最高原则来对待,从而形成了超越党派利益的使命型政党,以及由使命型政党统合并引领的人民群众高度信任与广泛认同的人心政治新形态”[14],这充分解释了为什么民心政治能够成为超越党派利益的新形态。
民心政治是一个不断丰富化﹑系统化﹑科学化的体系,它打破了“抗争性政治”学说的宿命论,走向了“合作性政治”的道路。现在看来,随着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提出和加强,民心政治,并不能理解为一种搞所谓的“感情投资”的“情治”,而是在法治和德治的加持下,形成了“德治”“法治”“情治”三位一体的独特政治形式,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价值观和执政艺术日益走向成熟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