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路明 施礼
摘要:近年来,合作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越来越多国家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领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形态,正在对“一带一路”沿线的经济发展产生影响。根据数字经济产业范围的界定,运用空间经济学的思想和方法,围绕“一带一路”沿线67个主要国家和地区所构成的8个区域,以各区域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出口额和高科技出口额作为数字经济产业观测变量,从区域不平衡状况、区域空间相关性和局部分布特征三个维度,应用泰尔指数法和空间相关性检验分析沿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区域不平衡程度以及总体和局部区域的聚集特征。结果显示,沿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长期极不平衡,且总体处于低聚集状态,而局部不同区域间的聚集程度差异较大。通过格兰杰检验和相关性分析进一步发现,沿线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程度的变化与沿线区域经济密度、区域人均GDP的增长之间存在“引致变化”关系,虽然这种变化关系总体呈正相关,但局部不同区域的相关性差异较大,表明“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目前已呈现出聚集发展趋势,但由于总体聚集程度较低,对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正向推动作用不足。运用经典的OLS模型和空间SAR、SEM模型,对沿线各区域2007—2018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计量分析发现,网络外部性对沿线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影响并不显著,“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仅对沿线信息通信产业聚集影响显著,而制约“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的因素主要来自呈显著负效应的马歇尔外部性、雅各布斯外部性和自然禀赋外部性。“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和国家应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建设跨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区,构建高科技产业生态圈,提升国民“数字素养”。我国在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势下,应重视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对以“一带一路”为核心的国际大循环带来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发挥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对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正向推动作用,把区域数字经济产业的不平衡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让“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方共同获利。
关键词:“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经济增长;外部性
中图分类号:F279.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66(2021)03-0054-14
基金项目:2019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推动云南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研究”(ZDZB201903)
一、引言
当前,数字经济产业已经成为引领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影响国际竞争格局的核心力量。在习近平主席提出建设基于开放共享理念的“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重要倡议后,中国与沿线各区域,以及各区域和国家之间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得到持续加强和升华。在东南亚,以马来西亚、菲律宾为代表的东盟国家正成为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最快的地区,而东南亚市场也是目前中国数字经济产业合作的重点区域;以哈萨克斯坦为代表的中亚各国正在全力推动本地区经济的数字化发展,虽然中亚地区的数字经济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但中国与中亚地区各国在5G、“互联网+”、工业物联网等领域仍具有较大合作潜力,相关方都期望从数字经济产业合作中不断获益;中东欧地区各国在数字经济产业方面有各自的优势和专业领域,随着与保加利亚等中东欧国家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对接多边合作框架及“16+1”合作机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与中东欧在数字经济产业的高科技领域的合作不断取得进展。此外,沿线各区域的印度、阿联酋、以色列、波兰等主要国家都在加快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和发展电子商务的同时,积极与其他区域和国家开展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的合作。数字经济产业已成为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1 ]。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信息:近年来,“一带一路”的国别合作度不断上升,各国在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的合作不断取得突破,特别是在数据信息服务、互联网业务和国际通信业务领域相互间合作水平稳步提升[ 2 ]。然而,沿线各国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的“就绪度”存在较大差异[ 3 ],各区域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并不平衡。产业经济学理论认为区域发展不平衡引起产业聚集,能够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获得竞争优势、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带来机遇。在此背景下,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对“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经济增长绩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及在我国加快构建以“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为核心的国际循环开放合作的背景下,怎样利用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带来的机遇与沿线区域实现互利共赢,是本文拟集中分析和探讨的问题。
二、文献综述
数字经济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ICT)深入经济社会各个层面后产生的结果[ 4 ]。按照产业与ICT的关系可以认为,数字经济产业就是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5 ](如图1所示)。数字产业化是指运用数字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数字产品的产业,也称为信息通信产业(ICT产业),具体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基础电信业、互联网行业和软件服务业;产业数字化是指国民经济中非数字产业化部门与ICT产业融合,使用数字技术、数字产品和服务,通过流程优化、组织再造等途径实现数字化转型和产业升级,以有效提升生产效率和产量的产业。在产业数字化中,又可以将其中具有高产品研发制造强度的产业划定为高科技产业[ 6-7 ],具体包括航空航天、医药、科学仪器、电器机械等。数字经济产业的概念和范围也体现了数字经济的本质是融合经济,其主体仍属于实体经济[ 8 ]。
从文献收集情况看,目前学界对于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研究不多,而基于“一带一路”区域的相关研究几近空白。陈倩[ 9 ]研究了数字经济产业聚集与跨境电商的相关性,结论表明在政府的支持下,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程度的提高有利于跨境电商规模的增加。曲晨瑶等[ 10 ]认为高科技产业聚集对于技术创新效率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区域差異性。杜永红[ 11 ]认为,我国内陆地区的经济产业外向度较低,数字经济产业聚集能力不强,需要构建产业聚集供应链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内陆自贸区数字经济产业聚集整体升级。
虽然现有关于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研究较少,但仍可借鉴现代聚集经济理论的方法和思路对其开展研究。现代经济聚集理论认为,经济活动的集中导致不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产业、行业向某一特定区域集中并形成相关利益,从而产生聚集经济,其核心是区域产业聚集[ 12-13 ],这是区域和城市发展的重要原因。从文献梳理来看,“外部性”视角下经济活动的空间聚集和区域经济动态增长路径与结构变迁是相关研究的焦点,形成了很多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以专业化为核心的马歇尔外部性(Marshall Externalition)[ 14 ]和以多样化为核心的雅各布斯外部性(Jacobs Ex? ternalition)[ 15 ]最为典型。此外,基姆(Kim)[ 16 ]认为自然资源、劳动力等自然禀赋优势对经济产业聚集形成有重要影响;克鲁格曼(Krugman)[ 17 ]认为“本地市场效应”对于经济产业聚集更具决定性,即如果有两个地区的偏好差异足够大,那么拥有较大本地市场的厂商将会专业化于一个产业。以藤田昌久(Fujita)[ 18 ]为代表的学者注重动态研究地理空间聚集程度变化,建立了以“核心—边缘”模型为代表的一系列数学模型。阿卜杜勒·拉赫曼(Abdel-Rahman)[ 19 ]将专业化与多样化视为区域产业结构的稳定均衡状态,并分析了产业聚集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联性,结果表明区域经济规模与产业聚集在大部分情况下存在相关性。鲍德温(Baldwin)等[ 20 ]证实了不同区域的产业聚集引发的经济增长存在较大差异。萨拉·伊·马丁(Salai-Martin)[ 21 ]提出了“条件收敛”,认为距离自身稳态值越远的区域经济增长越快,形成了“趋同假说”。而兰特·普里切特(Lant Pritchett)[ 22 ]发现生产力水平和生活水平分化已成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特征,据此对“趋同假说”提出质疑。布鲁哈特(Brulhart)等[ 23 ]认为正是由于这种趋同或分化的不确定性,导致随着区域经济的增长,经济产业聚集可能不断加剧区域间的不平等状况,而发展中国家要为抑制聚集产生的不利影响付出更高的政策成本。
总体来看,现有研究对数字经济产业聚集问题关注不足,一是在聚集的影响因素分析方面,“外部性”对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影响是否显著尚未得到验证;二是在聚集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联性方面,数字经济产业聚集会对区域经济增长绩效产生何种影响关注不足;三是在实证方面,缺少运用空间计量方法和模型研究聚集程度的区域空间相关性。本文将针对这些不足,结合空间经济学方法分析“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现状和影响因素,研究这种聚集对“一带一路”沿线经济增长绩效产生的影响,提出中国加快推动“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三、“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现状分析
“一带一路”区域约占世界总面积的1/4、全球GDP总量的1/3,属于规模庞大、内部结构复杂的区域经济体。本文参考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报告及中国沿边地区地缘经济格局[ 24-25 ],划分沿线67个主要国家为8个区域(参见表1),从区域不平衡状况、区域空间相关性和局部分布特征三个维度,分析沿线区域的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现状。
(一)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状况观测指标量选择
ICT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分别代表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核心[ 26 ],是一个区域和国家在数字经济环境下增強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和关键[ 27 ]。同时,根据“本地市场效应”理论发现的贸易与产业转移密切相关,以及藤田昌久[ 18 ]、克鲁格曼[ 17 ]等通过建立“核心—边缘”模型得出贸易自由度提升促进地区产业聚集的相关结论,结合数字经济出口贸易对于拉动区域经济增长[ 28 ]的重要作用,本文选择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出口额和高科技出口额作为分析“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现状三个维度的观测指标量(分别用ICTBoP和HTECBoP表示)。相关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网(https://data.worldbank.org.cn)。
(二)数字经济产业的区域不平衡状况
“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区域不平衡的本质是数字经济产业生产布局在空间上的呈现。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报告显示:一方面是沿线不同区域间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指数评分差异较大,例如南亚(84.76分)和中亚(85.68分)相对落后,而东北亚(109.79分)和中东欧(107.54分)领先优势明显;另一方面是各区域内部各国之间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指数评分差异较大,例如在东北亚区域内中国(124.51分)远高于蒙古(98.41分),在南亚区域内印度(91.6分)远高于尼泊尔(67.3分)[ 24 ]。这表明沿线数字经济产业的区域不平衡是由各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的不平衡共同造成的。由于尚未有文献分析这种不平衡状况的程度变化情况,本文基于人口和GDP的角度,用泰尔指数法对沿线区域数字经济产业的不平衡程度做量化分析。公式如下:
式中,B、Bi、Bij分别表示各区域总体、区域i和区域i内的国家j的观测指标量;X、Xi、Xij分别表示与B、Bi、Bij对应的基准变量,本文分别选择人口规模和GDP规模代入测算;N、Ni分别表示区域数量和区域i内的国家和地区数量;Theil(T)是区域总体泰尔指数,表示表1中所列8个区域的总体不平衡程度,Theil(T)可以进一步分解为Theil(within)与Theil(between)之和,其中Theil(within)表示八个区域各自代表的国家集合内部国家和地区间的不平衡程度,Theil(between)则表示8八个区域间的不平衡程度,各指数值越大,不平衡程度越高。
从表2可以看出,不论基于区域的人口规模还是GDP规模,泰尔系数都为正且数值较大,即沿线区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总体处于极不平衡状态,具有三个特征:一是不平衡程度处于动态变化中,且总体呈下降趋势。这与沿线区域越来越重视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关,区域间的不平衡善状况正在得到缓慢改善。二是T(人口)都存在Theil(within)>Theil(between),而T(GDP)总体呈现Theil(within)
上述结论表明:我国与沿线不同区域合作发展数字经济产业时,应高度关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合作方在数字经济产业方面的差距会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而进一步拉大的问题,而各区域内部各国在合作发展数字经济产业时,各国人口规模对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影响较大。总体来看,沿线区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不平衡体现了数字经济发展所需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分布不均,势必引起数字经济产业空间分布不均,从而形成聚集。以下从区域空间相关性和局部分布状况分析这种聚集的特征。
(三)数字经济产业的区域空间相关性
“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的区域空间相关性反映了沿线各区域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的总体空间关联程度,通过计算观测指标的全局莫兰指数(Morans I)和全局吉尔里指数(Gearys C)统计量来反映。
1.全局Morans I检验
通过全局Morans I统计量反映观测指标在整个“一带一路”区域的空间相关性[ 29 ],其取值范围为[-1,1],为正表示观测指标呈现空间正相关,越接近0则表示各区域观测指标间的相关程度越低。公式如下:
3.区域空间相关性检验结果
根据公式(2)~(5)计算出的检验结果(参见图2)显示,“一带一路”各区域的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存在缓慢提升的空间正相关性,但长期处于低聚集状态;高科技产业虽然集聚程度比信息通信产业高,但区域间的空间正相关程度低于信息通信产业。总体看,“一带一路”各区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空间正相关性不高,还处于低聚集发展状态,并且这种状况变化缓慢,也没有发生改变的趋势。这反映出各区域在发展数字经济产业过程中的合作交流、资源整合与技术融合不足,并且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
(四)数字经济产业的局部分布特征
数字经济产业的局部分布特征反映了“一带一路”沿线不同区域的数字经济产业分布状况,通过计算观测指标的局部莫兰指数和盖蒂斯指数(Getis G)统计量来判定各区域的状况。
1.局部Morans Ii检验
局部Morans Ii统计量体现了某区域与周围区域的聚集相似程度,为正表示区域i与相邻区域相似,即高值周围也是高值聚集,低值周围也是低值聚集;为负表示区域i与相邻区域不相似,即高值周围是低值聚集,低值周围是高值聚集。公式[30]如下:
3.局部分布特征检验结果
根据式(6)~(8)计算出沿线各区域2007—2018年的局部Morans I和Getis G统计量正负符号变化情况,检验结果见表3。
表3结果及各区域的实际情况[ 24 ]表明:各区域的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状况存在较大差异,东北亚区域的高聚集发展趋势明显,东南亚、南亚、西亚和中东欧区域的聚集趋势不明朗,其余区域呈低聚集发展趋势。
东北亚区域受到中国数字经济强劲发展势头的驱动,信息通信产业和高科技产业都呈现向高聚集方向发展的趋势。东南亚区域各国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水平參差不齐,尽管有新加坡这样数字经济产业发达,尤其在高科技产业领域也有竞争力的国家,但整体受缅甸、东帝汶、老挝等落后国家在基础设施、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制约,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方向不明朗。西亚区域有阿联酋、以色列这样数字经济发展非常快的国家,但由于也门、黎巴嫩、叙利亚、巴勒斯坦等国家和地区饱受战乱、恐怖主义影响,产业基础非常薄弱,使得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的趋势不明朗。独联体和地中海区域同样受到地缘政治冲突影响,区域数字经济产业基础薄弱,处于低聚集状态。南亚区域各国的数字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高科技产业基础设施薄弱,加之印巴冲突和矛盾影响,区域内的高科技产业处于低聚集状态,但得益于印度近年来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电子产品制造等数字经济产业,尤其印度的互联网用户呈指数增长态势,区域内的信息通信产业有高聚集发展趋势。中亚区域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刚刚起步,整体处于低聚集状态,但近年来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在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等领域有较大潜力。中东欧区域各国近年来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不断取得进展,波兰、爱沙尼亚、罗马尼亚等国居民的“网购”比例都超过80%,信息通信产业有高聚集发展趋势;虽然大多数中东欧国家受软硬件基础设施制约以及民粹主义影响,区域内的高科技产业整体处于低聚集状态,但捷克、克罗地亚等中东欧国家积累了丰富的工业化经验,在高科技产业领域仍有较强的竞争力,在新技术应用方面甚至超过部分发达国家,因此与中东欧区域在高科技领域开展合作有较大潜力。
四、“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关联性分析
根据前文分析,“一带一路”沿线的数字经济产业总体呈现低聚集发展趋势。接下来以区域经济密度、区域人均GDP作为区域经济增长绩效指标,分析聚集程度变化与沿线区域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存在“引致变化”关系,以及聚集程度现状与区域经济增长的相关性。
区域经济密度:计算单位土地面积上的经济总量,指标数值高表示区域的单位面积产出水平高,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物质基础。公式如下:
式中,EDi表示区域i的区域经济密度,Si表示区域i面积。
区域人均GDP:反映区域财富的总体水平以及资本积累边界,指标数值高表示区域内的人均产出效率高,经济发展具有较高的效率共享水平。
(一)聚集与区域经济增长绩效之间的“引致变化”关系的格兰杰(Granger)检验
通过反映观测指标空间聚集程度高低的全局Gearys C统计量(参见图2)与沿线总体的区域经济增长绩效指标(参见图3)之间的格兰杰非因果性检验,分析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程度变动是否真正引发了沿线经济增长。
表4的检验结果显示,目前“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程度变化是引起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绩效变化的格兰杰原因。信息通信产业聚集程度和高科技产业聚集程度对区域经济增长绩效都产生单向驱动,后者的单向驱动更为显著。这种驱动效应还要通过相关性检验验证是正向还是负向。
(二)聚集程度现状与区域经济增长绩效之间的相关性检验
区域集中度以区域面积作为基数,计算各区域单位基数的观测指标量与总体均值量的比值,反映了各区域数字经济产业在空间上的聚集程度。公式如下:
式中,Coni,t表示区域i第t年观测指标的区域集中度,Bi,t表示区域i第t年的觀测指标,Si表示区域i面积,指数值越高,聚集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
分别用COVIE、COVIG、COVHE、COVHG表示ICTBoP、HTECBoP与区域经济密度、区域人均GDP的相关系数。
总体相关性(参见图4)显示,“一带一路”沿线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程度与区域经济增长绩效总体呈正相关,结合前文的“引致变化”关系检验结果可以判定聚集程度提升能够对整个沿线区域经济增长发挥正向驱动效应。同时,所有年份COVHE>COVIE表明高科技产业聚集对于沿线区域经济密度的正向驱动作用要强于信息通信产业聚集,而多数年份的COVHG数值偏小,且COVIG>COVHG又表明信息通信产业聚集对于沿线人均GDP的正向驱动作用要强于高科技产业聚集。
然而,局部相关性(参见图5)也显示了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程度对于各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信息通信产业聚集对东北亚、东南亚的正向影响较大,对西亚、地中海、南亚、中亚区域的负向影响较大。结合总体和局部相关性看,高科技产业聚集程度与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正相关度不论是总体还是局部都偏小,部分区域甚至出现负相关,例如地中海区域。这些现象表明一个区域的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变化在对本区域经济增长产生正向驱动效应的同时,有可能通过产业转移[ 31 ]对其他区域的经济增长产生负向的溢出效应,这验证了文献综述中提到的“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和鲍德温等[ 20 ]的研究结论同样适用于“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
综合来看,“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目前总体处于低聚集发展的状态,对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绩效的正向驱动效应有限,在通过提升产业聚集程度以发挥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正向推动作用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可以挖掘。
五、“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程度的影响因素
根据前文分析,“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现状对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正向驱动效应不足,还需分析影响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程度的因素,查找制约聚集程度提升的瓶颈。
(一)影响因素分析
产业经济学理论认为“外部性”是影响产业聚集程度的重要因素。19世纪末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Marshall)就将影响产业聚集的要素归纳为中间投入品效应、共享劳动力市场、技术与信息扩散效应三类,逐步形成了马歇尔外部性理论。随着产业聚集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关于影响产业聚集的因素又形成了其他外部性理论,例如雅各布斯外部性、自然禀赋优势外部性和“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理论。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波特(Porter)提出的“钻石模型”理论认为,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和交通的发展,同一产业内企业在空间地理上的聚集是一种普遍并有吸引力的经济现象,并且一个区域GDP发展水平所体现出经济产业的专业性和多样性特征、人口规模体现的市场状况是影响产业聚集的重要因素[ 32 ],这和经典外部性理论具有很强的联系性和继承性。此外,在互联网数字经济环境下,网络外部性产生的规模效应会影响标准与兼容性、市场竞争、技术升级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推动产业发展要素的流动[ 33-34 ]。因此本文从经典的马歇尔外部性、雅各布斯外部性、自然禀赋优势外部性和“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以及互联网数字经济环境下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外部性中选择影响“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的因素指标。
1.马歇尔外部性因素
马歇尔外部性将经济进步和产业聚集收益归因于分工程度和专业化程度提高,产业专业化程度、劳动力市场规模和科技创新能力是该外部性的核心要素[ 35-36 ],本文从这三个要素中选择马歇尔外部性指标。
(1)产业专业化程度:用区域产业专业化指数(Speca,y)反映沿线区域经济产业专业化状况。公式如下:
式中,a代表区域;d代表产业,d=(1、2、3),分别对应农林畜牧渔业(第一产业)、工业(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Sdy表示第y年产业d增加值占沿线各区域总产业增加值的份额;Sady表示第y年区域a的产业d增加值占沿线区域a总产业增加值的份额;Eady代表第y年区域a产业d增加值。Speca,y的取值范围是[0,(n-1)/n],若产业结构完全一致时,指数值为0;若实现完全专业化分工时,指数值为(n-1)/n。
(2)劳动力市场规模:用沿线各区域的劳动力总数(Lab)反映区域劳动力市场规模。
(3)科技创新能力:用沿线区域的居民专利申请量(Ptt)和研发支出占GDP的比例(Rrg)反映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2.雅各布斯外部性因素
雅各布斯外部性认为,隶属不同产业的企业聚集能够促进多样性和差异化的经济个体通过知识交流、差异化思维碰撞推动技术进步,获得创新回报,这种创新反过来也会推动经济产业聚集形成。本文用产业多样化指数(JACay)反映雅各布斯外部性对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影响。公式如下:
式中,JACay表示区域a在y年的产业多样化程度,其值越高表示该区域的产业分散程度越大,多样化程度越高;VAday表示区域a的d产业在y年的增加值,VAay表示区域a在y年的三次产业总增加值;VAdNy表示沿线的d产业在y年的总增加值,VANy表示沿线在y年的三次产业总增加值。
3.自然禀赋优势外部性因素
“数字素养”是指在数字经济环境下,劳动者通过网络搜索获取、阅读理解与整合数字信息的能力,以及劳动者接受和使用数字资源有效参与社会生产的能力,是发展数字经济需具备的重要自然禀赋。受教育程度对数字素养有重要影响,用沿线区域的高等教育入学率(EDU)反映自然禀赋优势外部性对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影响。
4.“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因素
规模经济研究结果发现,如果两个区域的消费偏好存在足够大的差异,那么拥有较大本地市场的厂商会聚焦于某个产业开展专业化生产,从而引发产业聚集。用区域人口数量(POP)反映“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对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影响。
5.网络外部性影响因素
网络外部性是指一些商品所具备消费者从商品中获得的收益会随着该商品使用人数的增加而增加的属性。在数字经济环境下,一个区域或国家的互联网普及使用率越高,网络外部性的规模效应越明显。用沿线区域的互联网普及率(Nrp)反映网络外部性对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影响。
(二)实证分析
1.计量模型
上述各式中,ρ是空間滞后项系数,表示被解释变量的空间自相关影响;λ是空间误差项权重系数,表示相邻区域解释变量误差对区域观测值的影响;εi,t表示随机误差项;μi、ξt分别对应空间和时间效应;Φit为空间扰动项;Wij为空间权重矩阵的第i、j个元素;β=(β1,β2,…,β8),为各解释变量系数;i、t表示区域和年份。
2.计量结果分析
通过上述计量模型分别对“一带一路”沿线各区域2007—2018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结果显示(参见表5、表6):SAR、SEM模型的R2均在0.99以上,拟合效果明显优于OSL模型。系数ρ和λ至少在0.05水平上显著,表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状况显著受到空间自相关的影响;从具体产业看,信息通信产业聚集的显著水平要高于高科技产业,表明前者的空间自相关性高于后者,与图2的分析结果一致。结合R2、最大似然估计量(Log likelihood)、AIC和SC统计量来看,SEM模型对“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空间分布的解释效果更佳。从最大似然比检验(LR-test)和豪斯曼检验(Hausman)结果看,固定效应模型比随机效应模型具有更好的解释效果。
对比三个模型的回归结果,SEM和SAR模型显示:马歇尔外部性因素的三个变量中,产业专业化变量仅对高科技产业聚集影响呈显著负效应;劳动力市场规模和科技创新能力变量仅对信息通信产业聚集影响呈显著正效应。雅各布斯外部性因素的产业多样化变量对信息通信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影响都呈显著负效应。这表明在空间相关环境下,马歇尔外部性和雅各布斯外部性因素目前尚未对“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有效发挥出正向效应,体现专业化和多样化状况的产业发展差异不利于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用差异化系数衡量沿线产业差异状况:
产业差异系数变化(参见表7)表明,占“一带一路”区域经济比重90%以上的第二、三产业呈现同质化趋势,反映出沿线的技术和产品创新趋同化,这势必将加剧产业间同质化竞争,降低资本投入共享程度,不利于劳动力市场上技术工人的集中,导致劳动力市场与产业聚集发展需求间的匹配度低。同时,也会制约经济个体间的差异化思维交流,抑制技术创新,降低产业聚集发展带来的回报,从而不利于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研发投入比例和劳动力规模变量对高科技产业聚集影响不显著也印证了这一点。
同时,从经典OLS与SAR、SEM模型的计量结果对比还可以发现,在空间相关环境下,自然禀赋外部性因素变量对信息通信产业聚集呈现显著负效应,表明“一带一路”沿线高等教育不能满足数字产业化发展需求,需要解决高等教育如何提高数字素养的问题;网络经济中发挥重要规模效应的网络外部性因素对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影响却不显著,反映出沿线各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互联互通水平仍然较低,互联网对于“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发挥的空间溢出效应还不明显;“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因素对信息通信产业的影响呈显著正效应且系数弹性较大,对高科技产业聚集影响却不显著,说明市场规模差异大的区域相邻有利于大规模市场区域形成数字产业化聚集,而对产业数字化聚集还没有产生显著影响。
六、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处于极不平衡的状况,这种不平衡状况正在引起数字经济产业聚集。这种产业聚集既能够为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带来机遇,也可能导致沿线区域和国家难以从相互的数字经济合作中获利,无法真正实现互利共赢,从而影响沿线国家和地区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积极性,甚至引起抵触和矛盾。对此,我国在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势下,应重视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对以“一带一路”为核心的“國际大循环”带来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发挥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对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正向推动作用,把区域数字经济产业的不平衡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让“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方共同获利。
从空间相关性看,“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数字经济产业整体呈现缓慢变化的低聚集发展状态;从局部分布特征看,沿线各区域的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状况差异较大;从与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绩效的相关性看,数字经济产业聚集虽然总体上对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有限正向效应,但还有很多局部区域处于负相关状态,尤其是高科技产业对区域经济的促进作用发挥不足。这三个方面反映出“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已呈现聚集发展态势,但聚集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不高。
计量分析结果发现,空间误差模型更能合理解释影响“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因素。在空间相关环境下,经典聚集经济理论中的马歇尔外部性、雅各布斯外部性和自然禀赋优势外部性因素以及网络经济理论中的网络外部性因素,还不能对沿线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挥正向影响效应,反映出目前沿线的产业专业化水平、产业结构状况、高等教育的数字素养培养水平以及网络互联互通状况是制约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水平提升的短板;而“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对信息通信产业聚集的正向影响效应显著,反映出目前沿线各区域市场规模差异能够有效促进相互间的数字产业化合作与融合。
(二)建议
基于上述结论,对“一带一路”区域提升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水平主要给出以下四方面建议:
一是沿线各区域和国家应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努力提高区域和国家间数字互联设施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中国应该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自建与合作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各区域补齐数字基础设施短板,形成跨区域数字化基础设施网络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区域间的数字化互联互通状况。
二是沿线各国政府共同参与建设跨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区。通过这种区域化发展平台整合资源,结合区域实际合理布局产业分工和产业类型,打破阻碍要素融合的壁垒,扭转同质化趋势;引导聚集区内的科技创新向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前沿方向靠拢,聚拢产业创新发展所需资源、技术和人才。对此,中国可牵头沿线各国共同制定贸易、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共同吸引各国企业加入跨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区建设,形成跨区域的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平台,鼓励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聚集区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和跨境物流,加快区域内产业融合,发挥平台的规模效应。
三是沿线各区域共同推动构建高科技产业生态圈。通过高科技产业生态圈建设使沿线各国重视和加强高科技产业交流,减少各国之间在高科技领域的壁垒,改变各国在高科技产业发展方面相对封闭和保守的状态,努力实现高科技产品的创新研发、生产制造和应用推广一体化发展。中国可在此领域积极作为,鼓励本国高科技企业与沿线各国高科技企业交流合作,加大资金、技术和资源信息共享力度,共同开发产品市场,扩大高科技产品的进口和输出,为沿线高科技产业集群化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沿线各国努力提升高等教育对于国民数字素养的培养水平。沿线各国应将数字素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尤其在高等教育阶段注重将数字素养融入到学生的日常学术能力培养之中,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同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需求相结合,把数字经济发展遇到的现实问题转化为高等教育过程中跨学科、跨专业和跨文化聚焦的问题,发挥高等教育对提升国民数字素养的重要作用,夯实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人才素养基础。
中国与沿线区域开展数字经济产业合作时,还要充分考虑“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因素的正向影响,合理选择合作区域与产业类型。依据本文分析结果,选择与中亚合作发展信息通信产业、与中东欧合作发展高科技产业应成为中国主要的合作方向,使双方在国际循环的开放合作中优势互补,真正从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中实现互利共赢。
七、结语
(一)研究总结
本文以“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为研究对象,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了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状况、对沿线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影响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因素以及推动“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的策略。
首先,运用空间相关性检验的方法,从区域不平衡状况、区域空间相关性和局部分布特征三个维度分析了“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状况。研究发现,沿线各区域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极度不平衡并且存在空间相关性,这种状态正在引起产业聚集。这种聚集表现出了总体聚集程度不高、长期变化缓慢、不同区域聚集程度差异大的特征。
其次,運用格兰杰检验和相关性分析方法,研究了“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的聚集发展状况对于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绩效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数字经济产业聚集总体上对沿线区域经济密度和区域人均GDP的增长产生了正向驱动效应,产业聚集程度的提高能够促进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绩效的提升。然而,目前这种正向驱动效应有限,并且不同区域的差异较大,部分区域的聚集可能对其他区域的经济增长绩效产生了负的溢出效应。
再次,分别运用传统计量模型和空间计量模型,从外部性视角通过面板数据分析了影响“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的因素。分析结果表明,在沿线各区域之间存在空间相关性的条件下,产业同质化趋势导致了经典的马歇尔外部性和雅各布斯外部性因素并不利于沿线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代表数字素养的自然禀赋优势外部性因素不利于沿线数字产业化的聚集发展,而“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因素却对沿线数字产业化的聚集发展发挥了显著的正向效应。同时,在空间相关性条件下,自然禀赋优势和“本地市场效应”外部性因素对以高科技产业为代表的产业数字化聚集发展的影响并不显著,而经典的网络外部性因素对沿线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影响总体上也不显著。
最后,针对制约“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发展的外部性因素,围绕中国如何在以“一带一路”区域为核心的国际循环开放合作中通过推动数字经济产业聚集获得区域经济发展优势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不足之处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不足,未来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一是对“一带一路”数字经济聚集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不全面。仅从外部性视角进行了分析,没有分析市场壁垒、政府干预、产业发展政策、外商直接投资(FDI)和地区政治稳定性等相关因素对“一带一路”数字经济产业聚集的影响,还需做进一步的研究和改善。
二是在考虑沿线各区域存在空间相关性的条件下,没有深入分析某个局部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对其他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产生的溢出效应,可能会影响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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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英泽
The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Agglomeration of Digital Economy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YANG Lu-ming1,2and SHI Li1,3
(1.School of Business and Tourism Management,Yunnan University,Kunming 650091,Yunnan,China;2.Business School,Yango University,Fuzhou 350015,Fujian,China;3.Kunming Company of Yunnan Tobacco Corporation,Kunming 650091,Yunnan,China)
Abstract:In recent years,the joint development of digital economy has become the important field where more and more countries taking par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elt and Road. As an important form of digital economy development,industrial agglomeration is having impact o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area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According to the definition of the industrial scope of digital economy,using he ideas and methods of spatial economics,taking 8 regions consisting of 67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as the example,taking the export amount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and hightech as the variable of digital economy industry,and from such three dimensions as regional imbalance situation,regional spatial correlation,and partial imbalance situation,the authors test and analyze the regional imbalance status,and the overall and partial spatial correlationcharacteristicsof the Belt and Road digital economy industry with the help of Theil index and spatial correlation.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digital economy industry of the Belt and Road generally presents long-term imbalance and low level of agglomeration,which is very different in different regions. Through analysis of Granger Test and correlation analysis,it is also found that there is the“induced change”relation among changes in the agglomeration level of digital economy industry along the Belt and Road,regional economic density,and the growth of regional GDP per capita;though the relation is generally positive,it is very different in different regions,which demonstrates the trend of agglomeration development. But,because of the general low level of agglomeration,the positive effect of agglomeration o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is insufficient. By using OLS,SAR and SEM econometric models,the authorscarry out the quantitative analysis on the panel data of each region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from 2007 to 2018. It is found that:network externalities has no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digital economy industrial agglomeration in area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the externality of local market scale only has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industry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in area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and the constraints mainly come from Mar,Jacobs and "natural endowment" externalities having significant negative effects. Regions and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should further strengthen cooperation in infrastructure of digital economy,establish the cross-region industrial agglomeration area of digital economy,build the high-tech industrial ecosystem,and improve the“digital quality”of all the citizen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accelerating the new development pattern of dual circulation,we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impact of digital economy industrial agglomera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circulation taking the Belt and Road as the core,adopt effective countermeasures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positive role of digital economy industrial agglomeration in promoting the reginal economic growth in areas along the Blet and Road,keep the imbalance level of regional digital economy industries within a rational scope,and create a win-win situation among all the participants of digital economy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Key words:the Belt and Road;digital economy;industrial agglomeration;economic growth;extern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