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 郑功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在中国的成功实践,不仅彰显了中国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越性,也为人类发展贡献着新的政治制度文明。在新型政党制度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根本,而民主党派的履职能力如何,也必然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加强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建设并使之与参政党地位相匹配,是摆在民主党派面前的永恒主题,也是助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应有之义。
今日之中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上,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构建新发展格局,正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阔步迈进,力争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的历史进程将是中华民族全面复兴的进程,而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无疑是时代赋予的重大使命,同时还需要妥善应对少子高龄化、贫富差距及以互联网广泛应用为代表的新技术带来全面深刻影响下的各种新挑战。今日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尽管和平与发展仍是主题,但全球化进程日显复杂化,各种思潮导致的价值取向也日趋多元化,国际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不容低估。因此,无论是从国内发展还是从国际形势来看,我们都处在一个大变革时代,既面临大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大挑战。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民主党派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强调“多党合作要有新气象,思想共识要有新提高,履职尽责要有新作为,参政党要有新面貌”,希望“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增强责任和担当,共同把中国的事情办好”。这些重要论述为民主党派提升履职能力指明了方向。
回顾历史,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坚定拥护者,曾经为推翻丧失民心的旧政权、建设为人民服务的新政权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从毛泽东采纳李鼎铭的精兵简政主张,到与黄炎培对话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再到充分吸收张澜等民主党派人士对于新中国成立与建设的真知灼见,民主党派的先贤们在中国共产党建立新中国时很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亦在不同时期为国家发展继续作着有益的贡献。改革开放后,各民主党派积极投身其中,以费孝通、成思危、厉以宁等为代表的一批民主党派领导人更是以自己的深厚学养和深入调研思考的成果,为我国的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履行了参政党的职责。党的十八大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主党派作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亦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或行业发挥着作用。
然而,客观而论,在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国内发展面临新矛盾、新挑战的背景下,民主党派的履职能力还存在不少短板,与大时代的要求和执政党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如有的人士对各种思潮的辨识能力不强,政治信仰与政治定力还需要持续巩固;高素质的参政议政人才明显不足,在国家重大事项、重大改革议题、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制度建设中很难看到民主党派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和改革开放前期的那种有影响力的建议与代表性人物了,参政议政本领恐慌问题事实上成了民主党派履职过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因此,民主党派亟待加强履职能力特别是参政议政能力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建设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民主党派不是代表少数人或利益集团的旧式政党,不是类似西方国家的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型政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与中国共产党一起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重要政治力量,这一政治属性决定了民主党派应当以遵守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自己的思想与行为的最高准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可见,宪法已经为民主党派的政治信仰提供了十分清晰的基本遵循。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政治信仰需要具体化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是新时代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建设的根本前提。离开了这个根本前提,就可能迷失目标与方向,受到国内外一些错误思潮与势力的影响就有可能发生动摇,甚至还有可能走向不利于国家发展的反面。因此,提升民主党派的履职能力首先需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政治定力,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各种思潮如何泛滥,都能够做到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坚持与中国共产党一起为国家富强与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
坚定的政治信仰与政治定力不是来自简单盲从,而只能来自清醒的理论认识与源自内心的认同,并由此产生自觉行动。为此,民主党派特别需要加强政治学习与形势教育,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成功实践检验了的人类发展进程中的新型社会形态;充分认识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适应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样是经过中国成功实践检验并必定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制度文明选择。在此基础上,夯实多党合作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形成基本政治共识,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政治头脑清醒、政治立场坚定。唯有如此,才能成为政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是提升民主党派履职能力的根本前提。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也是首要职能,这是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属性所决定的。在新型政党制度下,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就是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它不仅是民主党派成员的个人政治活动,更是民主党派的政党行为。因为民主党派既不是研究科学问题的学术组织,也不是为一部分人或行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亦非工会、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而是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并在其中扮演自己角色的政治团体。在现实中,民主党派作用发挥得好坏,关键取决于参政议政能力的强弱。因此,参政议政在民主党派履职中占据首要地位,参政议政能力是民主党派履职能力的集中体现,也直接检验着新型政党制度的实践效果,提升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必须着力提升参政议政能力。
与新中国成立前后和改革开放前一阶段民主党派所发挥的作用相比,在大时代面前,民主党派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参政议政能力不足问题,特别是在新时代国家重大发展议题、重要改革项目、重要制度安排等的商议中鲜见有大智慧的参政议政成果,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不足的参政议政现象并不罕见。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高素质参政议政人才短缺是主要问题。因此,民主党派要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不负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与使命,达到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要求,就必须多管齐下持续提升自己的参政议政能力。为此,特别需要从观念更新、队伍建设、机制建设等方面下足功夫。
参政议政需要树立大局观、系统观。大局观是参政议政须以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为重,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系统观是能够全面、客观、辩证地看待国家发展进程中的复杂问题、现实挑战并基于整体利益理性建言,而不是顾此失彼、一叶障目、盲人摸象,更不是只批判、发牢骚而无建设。民主党派要真正成为国家发展的建设性力量,就要熟悉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规划,在真正深入调研、系统了解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以国家发展目标为目标,为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而参政议政。在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利益格局失衡的背景下,没有大局观、系统观,参政议政就很难准确把握问题的实质,更难寻求到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如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经过全面解决10多亿人口的温饱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次质的飞跃,民生诉求也进入全面升级的新阶段,这是国家发展进步的客观标志,更是需要妥善应对的现实挑战。如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上,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是一个特别需要立足大局并系统思考解决办法的国家发展核心议题。以关乎民生与国家发展大局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三大系统而论,经过前数十年的持续发展,我国基本实现了充分就业但就业质量还不高,居民收入在不断增长但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在拉大,社会保障在全面快速推进但制度不公及其不良效应正在显性化,如果单纯地分割考虑各个系统的不足并寻求各自的解决方案,就可能造成利益关系更加失衡,新时代特别需要通盘考虑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在尽可能综合协调的前提下协同推进新一轮改革,以促使其相得益彰地共同发展,最终实现民生发展踏上新台阶并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扎实迈进。因此,树立大局观、系统观应当成为民主党派提升履职能力特别是提升参政议政能力的基础,而正确认识新发展阶段的目标任务、全面把握新发展理念的核心要义则是民主党派参与打造新发展格局的基本出发点。新时代的参政议政必须顾大局、识大体,真正掌握系统思维、辩证思考的科学方法,这样才能做到参政参到关键处,议政议到点子上。
建设高素质的参政议政人才队伍。对民主党派而言,参政议政是其首要职能,它更多体现为组织行为,但这种行为是由人来完成的,没有参政议政人才支撑的参政党,不可能真正担负起参政党的职责,因此,建设高素质的参政议政人才队伍是提升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的关键所在。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民主党派因主要来自知识界,具有不少优秀专业人才,这些专业人才不仅是民主党派的宝贵财富,也是国家发展需要的重要人力资源,但专业能力并不能等同于参政议政能力。事实上,参政议政需要有一定学问但又不等同于做学问,需要有知识分子的较真精神但更需要直面现实寻求解决问题的理性。如一个自然科学家能够解决异常复杂的自然科学问题,却不一定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卓越见解;一个社会科学家能够研究好复杂的社会问题,也不一定能够对解决复杂社会问题提出可行方案。因此,提升民主党派履职能力的关键是能够聚集一支高素质的参政议政人才队伍。在机关偏小、组织松散的条件下,民主党派需要在发现、培养、使用激励三个环节上下足真功夫。一是需要善于发现党派成员中的参政议政人才。各个党派都会有一些具备参政议政能力的人才,这些人才如果不被党派发现,平时就可能埋没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因此,应当有发现与选拔参政议政人才的机制,让能干事者干事,能谋略者谋略。二是需要有意识地培养参政议政人才。党派成员不是天生就会参政议政的,但相当一部分确实具备参政议政能力的潜能,如一些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有自己的研究与深刻见解,但不一定能够自动转化为参政议政成果,如果建立相应的培养机制就能够打通科学研究与参政议政之间的桥梁,实现本职工作与参政议政的有机结合。三是打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激励机制。没有正向的用人机制与激励机制,不可能聚集高素质的参政议政人才队伍,新时代的国家发展需要汇聚各方各界智慧,民主党派成员责无旁贷,但如果搞论资排辈或者只讲政治安排或者只参照行政等级规则用人,就不可能形成正向的使用激励机制,优秀的参政议政人才可能丧失积极性,特别是在只能业余参政或者志愿服务的情形下更难涌现出优秀参政议政人才,因此,参政议政需要以才智论英雄,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唯有这样,才能为国家聚集优秀的参政议政人才,才能促使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及整个履职能力得到持续提升,才能为国家持续发展进步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健全稳定的参政议政平台或机制。民主党派除设置精干的职能部门如参政议政部外,通常会设置若干专门委员会,有的还建有相应的智库平台,这些机构对各党派的参政议政起重要支撑作用。但调研表明,这些机制或平台往往存在分割有余、整合不足、组织松散、流于形式、上下不通、内外隔离等状态。一方面,各个专门委员会通常专门于某一领域,相互之间较少协作,专委会成员均属兼职,少有集体研讨等活动,专委会成员也通常缺乏必要的选拔机制,故形式重于内容;另一方面,上下级之间的参政议政平台通常缺乏必要的联系,党派成员与组织外部智力缺乏沟通。这种状态必然影响参政议政能力的整体提升。因此,应当将健全稳定的参政议政平台或机制提上重要日程,适宜的取向是增强协调性,提升内部组织化程度,开展有质量的活动,同时通过平台或稳定机制实现左右联动、上下贯通、内外结合,以此不断增强参政议政的活力,进而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整体功能和水平。
作为参政党,民主党派要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反映所联系群众的利益与愿望,必然要求其各级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然而,由于民主党派成员大多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学者,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和专业技术工作,往往缺乏提升综合素质的机会;而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因职责局限也与社会的接触面有限,即使是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任职的人员亦大多担任分管某一方面工作的副职,这使得锻炼、提升其综合素质的条件有所欠缺。在现实中,虽然大多数民主党派领导干部具备优良素质,但也有部分民主党派领导干部缺乏组织领导能力与社会活动能力的积淀,有的民主党派机关内部矛盾重重而得不到有效化解,有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长期处于瘫痪或“僵尸”状态,有的民主党派领导干部只考虑个人地位得失而不能顾及大局、全局利益,这些现象不仅有损民主党派形象并降低其正面影响力,也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有必要将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作为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一方面,应当强化民主党派领导干部自觉提升综合素质的责任意识。一般而言,各级民主党派领导干部的任用通常会考虑其以往的行政工作经历,也有一部分是基于其专业能力出色而做出的政治安排,但在担任民主党派领导干部后都面临新的角色转换,如果个人缺乏提升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自觉性,便很难适应这种角色转换,久而久之,不仅难以担负起领导责任,也会让自身陷入困境。因此,民主党派需要将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自觉性并创造交流合作机会作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政治责任,切实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与指导,在民主党派系统内部增加专兼职领导干部同级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机会,并鼓励领导干部积极参与有价值的社会活动,将解决领导干部自身问题的能力如维护班子团结、增强凝聚力、提高化解工作矛盾的能力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以此达到逐渐积累和提高其组织领导能力、政治社会活动经验的目的。
另一方面,需要执政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我国的民主党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履行政治职责的参政党,其履职能力提升不仅需要自身努力,更离不开执政党的有力支持。一是在新型政党制度的框架内,各级党委特别是统战部门需要对各民主党派提升履职能力给予更加具体的指导。二是多提供锻炼机会。通过在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任职和多岗位交流等形式,加强民主党派领导干部的实践锻炼,促使他们成长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力量。三是开拓更加宽广的选人用人途径,让民主党派领导干部有更大的成长空间。目前特别需要打破单纯依据行政级别选拔民主党派领导干部的格局,将新社会阶层、社会团体中的杰出党外人才和行政机关党外领导干部等同视之,如领导能力突出的民营企业家、科学家、社会组织管理者无论有无行政级别,均可以纳入选拔范围,这样必然形成万马奔腾的新局面。事实上,一些民营企业家的领导能力并不亚于有行政级别的国有企业管理者,一些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的民主党派人士亦可能具有卓越的领导能力,但因受行政级别的限制几乎得不到真正使用,这不仅制约了民主党派领导干部的选择范围,而且导致千军万马挤行政机关职数的“独木桥”现象,最终将无法适应新时代发展对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四是面向未来,培养合格的民主党派政治家、社会活动家。社会主义社会是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是开创人类社会发展新纪元的成功实践,而民主党派又是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政治团体,对民主党派人士的使用不能简单地采取行政化或官僚化方式,而是需要着重从政治需要、社会活动要求和打造高素质参政党的视角出发,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降人才,以此推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并赢得更加广泛的认同与尊重。
总之,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大时代亦为民主党派的发展进步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与更广阔的空间,民主党派需要紧密跟上中国共产党的步伐,通过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特别是参政议政能力,发挥参政党的应有作用,进而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走向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人类发展贡献出重要的新的政治制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