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河
青少年意味着未来,因此受到每个国家的重视,美国和中国都不例外。本文关注一个特殊的青少年群体—罪错未成年人及他们的社区矫正。在本文中,笔者将厘清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分析美国未成年人司法程序。进而介绍美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起源、发展过程和现状并预测它的未来。在此基础上讨论美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中国的启示。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是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社区矫正。那么,什么是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呢?根据《民法典》第17条的规定,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18条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19条、20条规定,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020年新修订的《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美国对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要复杂得多。一是因为美国是联邦制,除联邦政府外,各州有独立的刑法和民法。二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要依涉事行为而定。在美国, 有三类未成年人进入未成年人司法程序。一是实施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的。二是触犯家庭法或民法的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三是因父母虐待或不作为的需要保护的。(1)Alarid, L. F. (2019). Community-based corrections. Boston, MA: Cengage.在这三类未成年人中,年龄的上限一般为未满18周岁,年龄的下限因州而异或无规定。(2)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和未成年人违法行为是两种不同的行为。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指的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对应的英文是Juvenile Delinquency。 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对应英文是Status Offense,有学者将其译为身份犯罪。 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特指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如逃学、违反年龄规定抽烟、酗酒等。同样的行为对成年人而言不是违法行为。表1是实施违反刑法的未成年人及触犯民法的未成年人的年龄上限和下限。
表1 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3)Source: Upper and lower age of juvenile court delinquency and status offense jurisdiction, 2012. https://www.ojjdp.gov/ojstatbb/structure_process/qa04102.asp?qaDate=2012
美国未成年人的案件流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拘留审查评估(Intake)、裁决(Adjudication)和处置(Disposition)。下图显示了三阶段及每阶段的分流程和2017年的相关数据。(4)Source: Hockenberry, S. (2019). Delinquency cases in juvenile courts, 2017. DC: Office of Justice Program,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图1 美国未成年案例流程图
一旦因某机构(如警察局、学校等)或个人(如父母、社区服务组织、受害人、 缓刑官等)投诉而启动未成年人司法程序后,司法程序的第一步一般是拘留审查评估。拘留审查评估发生在少年法庭正式裁决前。 少年法庭的拘留审查评估一般由未成年缓刑机构或检察官办公室完成。拘留审查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将案件移送到少年法庭做正式裁决。 据图1显示,在2017年的未成年人案例中,有57%的案件移送到少年法庭, 43%的案件未移送到少年法庭。(5)Hockenberry, S. (2019, October). Delinquency Cases in Juvenile Courts, 2017. Fact sheet. Washington, DC: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fice of Justice Programs, 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ojjdp.ojp.gov/sites/g/files/xyckuh176/files/media/document/253105.pdf, accessed on 8/14/2020.那么,谁做决定?根据什么做决定呢?决定者是拘留审查评估特定人员(Intake Officers or Intake Authorities)。他们可能是缓刑官、法官或其它法庭工作人员,也可能是投诉者或依法指定的机构。(6)Hockenberry, S. and Puzzanchera, C. 2020 (April). Juvenile Court Statistics 2018.Report. Pittsburgh, Pa: National Center for Juvenile Justice,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www.ojjdp.gov/ojstatbb/njcda/pdf/jcs2018.pdf,accessed on 8/14/2020.他们是危机干预方面的专家,受过有关信息收集并评估危险和需求的训练。(7)Alarid, L. F. (2019). Community-based corrections. Boston, MA: Cengage.除了了解案件情况外,拘留审查评估官还需要收集罪错未成年人的家庭生活、学校、同伴、精神健康、吸毒和身体健康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收集后,拘留审查评估官综合评估案件信息和收集的信息。如果拘留审查评估官决定正式将案例移送到法庭,其将采用正式的未成年人刑事起诉方式请求少年法庭对案件进行正式的听证和审查。如果拘留审查评估官决定不采用正式的未成年刑事起诉方式请求少年法庭对案件进行正式的听证和审查的话,他将通过转处 (Diversion) 或其他的方式处理案件。 转处的案件会以书面的、相互同意的裁定存档。被转处的未成年人一般会有一定监管时段并要求就学、社区服务、禁毒咨询和接受宵禁或赔偿等。 根据图1显示,在那些未采用正式的未成年刑事起诉的案例中,15%的被处以缓刑,44%的接受其他处罚,其余的41%的案例被撤销。(8)Hockenberry, S. (2019, October). Delinquency Cases in Juvenile Courts, 2017. Fact sheet. Washington, DC: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fice of Justice Programs, 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ojjdp.ojp.gov/sites/g/files/xyckuh176/files/media/document/253105.pdf, accessed on 8/14/2020.
一旦拘留审查评估官决定采用正式的未成年人刑事起诉方式请求少年法庭对某个未成年违法嫌疑人进行正式的听证和审查后,检察官就会请求法庭对此人进行审查和裁决。因此, 未成年嫌疑人司法程序的第二阶段是裁决。裁决是少年法庭对未成年违法嫌疑人的一个正式司法程序,是法官主持审查和裁决过程。因触犯家庭法或民法而产生的未成年人违法行为 (Status Offenses) 很少进入这一正式程序。实施这类违法行为的未成年犯一般都被转移到社区各种监管和咨询服务机构接受教育,咨询,治疗或其它服务。进入少年法庭审理的主要是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这类案件的裁决结果有三类:移送到成年人刑事法庭,经过正式裁定的触犯刑法的未成年刑事案和未经过正式裁定触犯刑法的未成年刑事案。 是否移送到成年人刑事法庭由少年法庭法官裁定。一旦裁定触犯刑法,就相当于成年人刑事法庭审定有罪。 裁定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刑事案将进入下一阶段的处置。未经裁定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刑事案是可以撤销或准备撤销的案件。在这类案件中,法庭通常建议涉案未成年嫌疑人在被裁定是否触犯刑法前主动采取一些行动,如赔偿、自愿寻求禁毒治疗等。(9)Hockenberry, S. and Puzzanchera, C. 2020 (April). Juvenile Court Statistics 2018. Report. Pittsburgh, Pa: National Center for Juvenile Justice, 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www.ojjdp.gov/ojstatbb/njcda/pdf/jcs2018.pdf, accessed on 8/14/2020.根据霍肯伯里的报告,2017年美国这三种情形的分布分别是1%、53%和46%。(10)Hockenberry, S. (2019, October). Delinquency Cases in Juvenile Courts, 2017. Fact sheet. Washington, DC: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fice of Justice Programs, 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ojjdp.ojp.gov/sites/g/files/xyckuh176/files/media/document/253105.pdf, accessed on 8/14/2020.
处置相当于成年人刑事法庭的量刑。与成人法庭一样,量刑由法官决定。与成年法庭相比,少年法庭的法官对轻罪和非暴力的重罪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与中国的政策相似,美国对未成年犯的矫正也是强调教育与矫治。对犯有轻罪和非暴力重罪的未成年犯一般采取口头训诫、缓刑、社区服务以及送往以帮教为原则的戒毒法庭、精神健康法庭等处置。受缓刑处置的大多数未成年犯都会在家里接受处罚并由父母协助监管。对于那些父母吸毒、忽略子女或无能力监管的家庭,未成年犯一般会被送到少管中心这类的地方接受教育、治疗、培训等。(11)Alarid, L. F. (2019). Community-based corrections. Boston, MA: Cengage.那些犯有重罪的未成年犯,量刑可能高达30年。对于这类未成年犯,其处置明显区别于成年犯,即美国最高法院自2012年开始不允许判处他们无假释的终身监禁。其主要理由是,未成年犯还处于进一步成熟和发展的阶段。无假释的终身监禁剥夺了他们发展和改变的机会,是过于粗暴和残忍的处罚。
根据霍肯伯里对美国2017年少年法庭正式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结果分析报告,在53%的被裁定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28%的被送到家庭以外的不同类型的居住监管中心矫治,63%的处以缓刑,9%的处以其它刑罚。在46%的未经正式裁定触犯刑法的未成年刑事案件中,35%的被处以缓刑,8%的被处以其他惩罚,57%被撤销。(12)Hockenberry, S. (2019, October). Delinquency Cases in Juvenile Courts, 2017. Fact sheet. Washington, DC: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fice of Justice Programs, 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ojjdp.ojp.gov/sites/g/files/xyckuh176/files/media/document/253105.pdf, accessed on 8/14/2020.如前所述,在这类案件中,有许多是裁定前由被裁定对象主动与法庭协商和采取某些行动关联的。
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司法程序至少存在以下差异:第一,未成年人司法程序更多强调的是关爱、教育、支持和矫正。这是因为未成年人还在发育成熟过程中,他们的行为更多的有冲动和不了解法律和社会规范的成分。成年人司法程序则更多一些强调公正,惩罚和减少再犯率。第二,少年法庭法官更主动且更多地参与从拘留审查评估到处置与矫治的过程。 按照少年法庭的传统及其背后的理念,少年法庭法官扮演的,更重要的是具有爱心的父母的角色而不是完全中立的裁判者。因此, 少年法庭法官会积极与被起诉的未成年人接触,询问他们的个人问题,从不同方面了解他们的情况,力图把一个全面的背景用于裁决及处置过程中。与此同时,少年法庭的法官还积极给未成年人提供告诫和咨询。第三,与前两点密切相关的是,整个未成年司法程序更强调家庭、学校及其他社区力量的参与和支持。这一点也体现在前述对未成年人司法程序的具体描述过程中。例如,拘留审查评估中未成年人案件是否正式起诉,裁决过程中被起诉的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否成立,以及被裁定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未经正式裁定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怎么处置,未成年人及家庭的态度和举措都对结果起到重要影响。第四,成年人刑事审判依据的是刑罚,采用正式的公开的方式,强调程序正义,被告人有陪审团听证的权利。未成年人刑事裁决依据的是家庭法规或民法,采用准民事,非公开的听证方式,被告人没有要求陪审团听证的权利。第五,惩罚程度不一。因为未成年犯在许多方面还未成熟,还有更长的路及更多的机会改邪归正,更需要家庭、社会、学校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因此, 比较成年犯而言,司法机关对未成年犯的惩罚更轻。另外,由于年龄及与年龄相关的法律规定,未成年犯一般不在监狱服刑。(13)Alarid, L. F. (2019). Community-based corrections. Boston, MA: Cengage.最后, 与上述差异相关,美国在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司法程序的一些用语上也存在差异。例如,对成年人使用的术语是逮捕(Arrest)、审判 (Trial)和量刑(Sentencing), 对未成年人使用的相对应的词汇则是民事传票 (Civil Citation)、裁决(Adjudication)和处置(Disposition)。
美国未成年社区矫正的起源与成年社区矫正的起源是同步的。事实上,被西方公认的“缓刑之父”的约翰·奥古斯塔斯(John Augustus, 1784-1859)也被称之为“未成年缓刑之父”。(14)Latessa, E. J., and Smith, P. (2015). Corrections in the community. New York: Taylor & Francis Group.奥古斯塔斯曾是波士顿一名成功的鞋制造商。(15)Lindner, C., and Savaress, M. R. (1984). The Evolution of Probation: The Historical Contributions of the Volunteer. Federal Probation, 48(2), 3-10.1841年开始,他参与了帮助酒鬼、罪犯嫌疑人和罪犯的许多开创性的计划和行动。在长达18年的活动中,奥古斯塔斯保释了1152名男性和794名女性嫌疑犯。(16)Barnes, H., & Teeters, N. (1959). New horizons in criminology.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这些嫌疑犯中包括未成年人。(17)Lindner, C., and Savaress, M. R. (1984). The Evolution of Probation: The Historical Contributions of the Volunteer. Federal Probation, 48(2), 3-10.
在奥古斯塔斯和追随者以及其他监狱和矫正改革者的推动下,马萨诸塞州于1869年建立了全美第一个缓刑代理人探视制度。 该制度旨在为有问题的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和服务。1878年,马萨诸塞州颁布了全美第一部未成年人缓刑法。(18)Latessa, E. J., and Smith, P. (2015). Corrections in the community. New York: Taylor & Francis Group, 171.同年,马萨诸塞州也颁布了全美第一部成年人缓刑法。 其他州也相继颁布了未成年人缓刑法和成年人缓刑法。 到1923年,美国大多数州都有了未成年人缓刑法和成年人缓刑法。到1956年,美国所有的州都有了未成年人缓刑法和成年人缓刑法。(19)Latessa, E. J., and Smith, P. (2015). Corrections in the community. New York: Taylor & Francis Group, 46.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未成年人更容易得到社会同情和关注,许多州的未成年人缓刑法早于成年人缓刑法。
在马萨诸塞州颁布第一部未成年人缓刑法的同一时段,预防虐待儿童协会也得以成立。该协会提出的政策和积极行动直接促成了美国第一个少年法庭的诞生。1899年,在芝加哥一群富有同情心、人道主义和富裕女性的推动下,伊利偌伊州库克县成立了库克县少年法庭。该法庭的初始宗旨是让每个未成年的孩子都能得到像自己亲生父母本应提供的照料、看护和治疗。(20)Lindner, C., and Savaress, M. R. (1984). The Evolution of Probation: The Historical Contributions of the Volunteer. Federal Probation, 48(2), 3-10.因此,该法庭帮助诊断未成年孩子的个性和需要并进行个性化治疗,法官的重要角色是未成年人的顾问,法庭的程序具有浓厚的非正式色彩。与此相关的是,美国宪法所保证的一些重要程序和权利被搁置。这些权利包括知晓被指控的权利;咨询法律顾问的权利;反对自证其罪的权利;对质和盘问证人的权利以及在被证有罪前被视为无罪的权利。在未成年人司法系统的发展中,这些权利逐步得到了恢复。(21)Latessa, E. J., and Smith, P. (2015). Corrections in the community. New York: Taylor & Francis Group.
尽管未成年人法及其少年法庭的发展独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发展阶段与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发展阶段是相似的。这些阶段包括19世纪末到20世纪70年代的康复性矫正(Rehabilitation)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到20世纪末的公正型矫正(the Justice Model)阶段和21世纪的循证社区矫正(Evidence-Based)阶段。(22)江山河:《美国社区矫正的起源、发展、现状及对中国的启示》,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9年第2期。
未成年社区矫正的矫正类型包括一般缓刑、有警戒的 (Secured)和无警戒的 (Not Secured)少管所、少管中心或其他社区居住监管中心等。也有从拘留所或少管所释放后回到社区的安置(Aftercare),包括支持性服务和监管,相当于成年人的假释。未成年人案件的现状和未成年人处置或社区矫正有以下类型。
1.从接收到裁决。表2显示了2018年美国未成年案件的总体状况。在少年法庭接收的744,500起案件中,有322,400(43.3%)起案件是未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转移案件,有422,100 (56.7%)起案件是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案件。尽管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案件和未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转移案件的比例在过去10年中变化不大,但2018年案件总数比2009年的案件总数(1,442,500)降低了48.4%。表3揭示了2018年未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与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案件的犯罪类型及其分布。从表3可以看出,除毒品相关案件外,2018年未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与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案件的犯罪类型的分布相似。表中的暴力犯罪包括谋杀、强奸、抢劫、故意伤害(Aggravated Assault)、轻微伤害(Simple Assault)和其他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包括入室盗窃、偷盗、汽车偷盗、放火、故意破坏公物等。据霍肯伯里和普占切拉(Puzzanchera)的报告,犯罪类型越严重,被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比例越高。(23)Hockenberry, S. and Puzzanchera, C. 2020 (April). Juvenile Court Statistics 2018.Report. Pittsburgh, Pa: National Center for Juvenile Justice,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www.ojjdp.gov/ojstatbb/njcda/pdf/jcs2018.pdf,accessed on 8/14/2020.例如,72%的故意伤害案件被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相比而言,轻微伤害的这一比例为50%。74%入室盗窃(Burglary)和76%的汽车盗窃被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但仅有50%的轻微型盗窃(Larceny)被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另外,在被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案件中,16岁以下以及16岁至17岁的案件各占50%, 男性占77%, 白人占40%。年龄越大,越可能被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男性比女性更可能被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黑人在所有种族中被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比例最高。
表2 美国2018年及过去10年未成年案件的处理状况(24)Source: Sickmund, M., Sladky, A., and Kang, W. (2020). "Easy Access to Juvenile Court Statistics: 1985-2018. " Online. Available: https://www.ojjdp.gov/ojstatbb/ezajcs/
表3 2018年未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与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案件的犯罪类型(25)Source: Hockenberry, S. and Puzzanchera, C. 2020 (April). Juvenile Court Statistics 2018;Report. Pittsburgh, Pa: National Center for Juvenile Justice.
2.处置现状。关于处置,表2显示,在未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322,400起转处案件中,49,400(15.3%) 起案件为转处性缓刑案件,142,600(44.2%)起案件为其他转处性惩罚案件,130,400(40.5%)起案件被撤销。在申请移送至少年法庭裁决的422,100起案件中,有198,400(47%) 起案件是未经正式裁决的(Not Adjudicated),220,000(52%) 起案件是经正式裁决的(Adjudicated)。另外,有3,600(0.9%)起案件被移送到成年人刑事法庭。
在被移送到成年人刑事法庭的案件中,16岁及以上的黑人男性被移送成年人刑事法庭的比例最高。在4类严重犯罪中,暴力案件被移送到成年刑事法庭的比例最高,其次是财产犯罪,毒品犯罪和扰乱公共秩序罪。(26)Hockenberry, S. and Puzzanchera, C. 2020 (April). Juvenile Court Statistics 2018.Report. Pittsburgh, Pa: National Center for Juvenile Justice,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www.ojjdp.gov/ojstatbb/njcda/pdf/jcs2018.pdf,accessed on 8/14/2020.
未经正式裁决的案件中,71,900(36.2%)起案件被处以缓刑,17,900(9%)起案件处以其他刑罚,大部分的案件(108,600 或54.7%)被撤销(见表2)。
据霍肯伯里和普占切拉报告,在被正式裁决的案件中,犯罪行为越严重,越可能被置于正式裁决。从人口特征看,51%的罪错未成年人在16周岁以下,男性占79%,白人占40%。在16岁以下和16岁以上(包括16岁)的两个年龄组中,被正式裁决的比例差别不大,分别为53%和52%。男性组被正式判刑的比例高于女性组,分别为54%和47%。有些意外的是,黑人组被正式裁决的比例低于白人组,分别为49%和52%。
3.处置类型:被处以家庭外的居住监管的现状。从处置类型的角度看,被正式裁决的案件中的139,000(63.2%) 起案件被处以缓刑,62,100(28.2%)起案件被处以家庭外的居住监管,19,000(8.6%)起案件为其他处置(见表2)。根据监管强度,家庭外的居住监管据明显高于缓刑。在通过正式裁决被处以家庭外的居住监管(Out of Home Placement)案件中,暴力犯罪占33%, 财产犯罪占31%,毒品犯罪占7%,破坏公共秩序占30%。在16岁以下和16岁以上(包括16岁)的两个年龄组中,通过正式裁决被处以家庭外的居住监管的比例分别为27%和30%。男性组被处以家庭外的居住监管的比例高于女性组,分别为30%和22%。黑人组被处以家庭外的居住监管的比例明显高于白人组,分别为32%和23%。
根据调查资料,普占切拉等对被处以家庭外的居住监管的监管类型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27)https://www.ojjdp.gov/ojstatbb/snapshots/DataSnapshot_JRFC2018.pdf, accessed on 8/25/2020.Puzzanchera, C., Hockenberry, S., Sladky, T.J., and Kang, W. (2020). "Juvenile Residential Facility Census Databook." Available: https://www.ojjdp.gov/ojstatbb/jrfcdb/.表4显示了美国2018年家庭外的居住监管的监管类型的调查结果。
表4 2018年少年法庭正式裁决的处以家庭外的居住监管的监管类型及其分布(28)Source: Puzzanchera, C., Hockenberry, S., Sladky, T.J., and Kang, W. (2020). "Juvenile Residential Facility Census Databook." Available: https://www.ojjdp.gov/ojstatbb/jrfcdb/.
拘留中心是一种短期的少管所,是为被拘留而等待少年法庭处置的未成年犯提供暂时住居的场所,也是拘留那些已被正式裁决触犯刑法的并等待处置的,或等待转移到其他住居监管中心的,或等待转移到其他法庭的未成年犯的场所。避难所的功能与拘留中心类似,是一种短期的住居地,但对居住环境不设警戒。避难所包括逃离或流浪者住所和其他类型。接收和诊断中心也是一种短期的为少年法庭诊断并移送到相适的矫正场所。群居之家是一种较长时期的住所。该住所给予未成年人广泛联系社区的机会,包括上学或上班等。群居之家包括中途之家。群居之家提供一种类似于家庭的环境,包括卧室、厨房和客厅。群居之家主要为那些不能住在他们自己家里的年轻人提供一种限制性最小的住居监管。野营集训所是一种较长时期的住所,用于监管那些不适合于长时间关押的未成年犯。野营集训所常允许未成年犯有较广泛的接触。这类集训所包括牧场、森林集训营、野地或水上集训以及农场等。除居所监管和许多室内培训如家庭治疗、晚间咨询外、野营集训所还为未成年犯提供户外活动,包括划船、背包徒步、攀登石墙等。这些活动旨在提高自尊、生存技能、互相理解及合作精神等 。(29)Puzzanchera, C.(2018). Juveniles on Formal Probation, 2012. National Center for Juvenile Justice. Research Division of the National Council of Juvenile and Family Court Judges. https://www.ncjfcj.org/publications/juveniles-on-formal-probation-2012/, accessed on 9/11/2020.住居治疗中心是给参与治疗的未成年人提供的住所。这些被治疗包括吸毒、性犯罪和精神病等。这类中心一般要求有专业的资质,也可能要求专业的治疗费用可以由联邦政府资助的、以穷人和伤残者为对象的医疗资助系统报销。长期且警戒的住居中心是一种给未成年犯提供严格限制的监管场所,包括训练学校、少管所和矫正中心等。20世纪80年代以前,美国的社区矫正对象主要是传统的缓刑犯及假释者。一般缓刑被认为对某些罪犯惩罚太轻,监狱对某些罪犯惩罚又太重。为了更适当、更有效地惩罚和改造罪犯(包括未成年犯),美国20世纪80年代开始,创立了监管程度多样的介乎于传统缓刑与监禁之间的一些惩罚和改造类型。(30)Bouchard, J. and Wong, J.S.(2018). Examining the Effects of Intensive Supervision and Aftercare Programs for At- Risk Youth: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 62(6), 1509-1534.表4中列举了少年法庭正式裁决的处以家庭外的居住监管的主要监管类型。长期且警戒的住居中心、拘留中心、接收和诊断中心是警戒的,限制随意进出的。住居监管场所监管的对象的罪行要严重一些。其它的住居监管的警戒和限制程度要低一些,所监管的对象的罪行或问题要轻一些。2018年,40%的家庭外的居住监管(607个)为私营,60%(903个)为公营,其中,38%为州以下政府监管,22%由州政府监管。以床位多少位标准,57%的住居监管所或中心(857个)为小型(< 20个床位), 39%的(585个)为中型(21-100床位),5%的(68个)为大型(多于100个床位)。(31)Puzzanchera, C., Hockenberry, S., Sladky, T.J., and Kang, W. (2020). "Juvenile Residential Facility Census Databook." Available: https://www.ojjdp.gov/ojstatbb/jrfcdb/.根据2003年对 全美家庭外的居住监管所或中心青少年的抽样调查,8%的调查对象待在监管所或中心的中位值数小于31天,21%的在31至60天之间,28%的在61至120天之间,18%的在121至180天之间,25%的多于180天。(32)Sedlak, A. J. (2016). Survey of Youth in Residential Placement: Conditions of Confinement. SYRP Report. Rockville, MD: Westat.
尽管家庭外的居住监管所或中心因警戒程度以及住居时间不一,经营性质和服务重点有别,床位差别显著,但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提供自杀风险评估和预防、戒毒诊断和治疗、精神病诊断和治疗以及教育、就业、咨询等服务。(33)Development Services Group, Inc. (2017). “Juvenile Reentry.” Literature review. Washington, D.C.: 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www.ojjdp.gov/mpg/litreviews/Aftercare.pdf
4.处置类型:缓刑与释放后的社区安置。表2清楚地显示,缓刑是少年法庭裁决的案件中最广泛使用的处置方式。缓刑处置有两大类: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正式的缓刑(Formal Probation)指那些经过少年法庭裁决听证而判定未成年人触犯刑法并因此裁定的缓刑。非正式的缓刑(Informal Probation)指那些未经过少年法庭裁决听证,由未成年犯或其父母自愿接受的缓刑。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接受非正式的缓刑的好处是,如果缓刑成功的话,他们的前科永久封存并不再因此案接受少年法庭的裁决听证。(34)Livsey, S. (2012). Juvenile Delinquency probation caseload, 2009. Washington, DC: 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ojjdp.ojp.gov/sites/g/files/xyckuh176/files/pubs/239082.pdf, accessed on 9/11/2020.对于未成年司法系统而言,处置非正式缓刑的选择有助于减少法庭的正式听证案例并节省成本。但这种处置也受到缺乏司法公正、缓刑泛化的批评。
据霍肯伯里和普占切拉报告,被正式裁决处以缓刑的犯罪类型分布是:暴力犯罪(包括谋杀、性侵、抢劫和暴力攻击等)占30%、 财产犯罪占31%、毒品犯罪占12%、破坏公共秩序占26%。在16岁以下和16岁以上(包括16岁)的两个年龄组中,通过正式裁决被处以缓刑的比例分别为65%和61%。女性组被处以缓刑的比例高于男性组,分别为65%和63%。黑人组被处以缓刑的比例低于白人组,分别为61%和65%。(35)Hockenberry, S. and Puzzanchera, C. 2020 (April). Juvenile Court Statistics 2018.Report. Pittsburgh, Pa: National Center for Juvenile Justice,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www.ojjdp.gov/ojstatbb/njcda/pdf/jcs2018.pdf,accessed on 8/14/2020.
普占切拉在2018年的报告中对处以缓刑的青少年包括未成年做了更为详细的描述。在247,050名缓刑犯中,12岁以下的占2%(5,368人), 13岁的占4% (10,875人),14岁的占10%(24,207人),15岁的占17%(41,273人),16岁的占23%(57,605人),17岁的占24%(60,144人),18岁及18岁以上的占19%(47,477人)。按性别分,男性为77%,女性为23%。按种族或族群分,白人占44%, 黑人32%,西班牙裔20%,其他4%。
未成年犯从拘留所或少管所等家庭外的住居监管场所释放后回到社区的安置(Aftercare)相当于成年犯的假释(Parole)。美国每年大约有10万左右的青少年犯从监管场所释放回社区,受社区未成年假释官监管。按均值计算,美国每天有 48,000 名未成年被关押在未成年住居监管机构,另有3,500 名未成年犯被关押在成人拘留所和近1,000名未成年犯被关押在成人监狱。(36)Development Services Group, Inc. (2017). “Juvenile Reentry.” Literature review. Washington, D.C.: 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www.ojjdp.gov/mpg/litreviews/Aftercare.pdf.与成年犯假释的一点不同是,除5个州外,未成年犯是否放回社区监管的决定由释放前监管机构做出。在这例外的5个州(加利福尼亚州、新泽西州、犹他州、科罗拉多州和南卡罗来纳州),决策机构是与成人犯一样的假释委员会。释放到社区的未成年犯的监管有许多与成年犯监管的相似之处,但也有一些重要的区别,比如更多的家庭参与和父母参与的职责、更多的学校参与以及更密切的法庭或法官的参与和协调。
根据美国司法部青少年司法与青少年犯罪预防办公室调查,未成年重新融入社会的主要需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精神健康与吸毒治疗;(2)家庭参与;(3)针对性的教育与就业服务及住宿。(37)Development Services Group, Inc. (2017). “Juvenile Reentry.” Literature review. Washington, D.C.: 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www.ojjdp.gov/mpg/litreviews/Aftercare.pdf.未成年人住居监管机构的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未成年犯有一种或多种神经失调的问题。具体来说,34%的未成年犯有毒瘾问题,30%的未成年犯有行为失调问题,20%的未成年犯有忧虑过渡问题,8%的未成年犯有情感失调问题。(38)Wasserman, G. A., McReynolds, L. S., Schwalbe, C. S., Keating, J. M. and Jones, S. A. (2010). Psychiatric Disorder, Comorbidity, and Suicidal Behavior in Juvenile Justice Youth. Criminal Justice and Behavior, 37(12), 1361-76.其他一些调查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另外,未成年犯还存在相当程度的生活技能问题。布利斯(Bullis) 等人研究发现,未成年犯返回社区半年后,仍有一半以上的人没有上学或工作。(39)Bullis, M., Yovanoff, P., Mueller, G., and Havel, E. (2002). Life on the ‘Outs’—Examination of the Facility-to-Community Transition of Incarcerated Youth. Exceptional Children, 69(1), 7-22.另一项研究发现,住居监管中心33%的未成年犯缺乏学习能力。这一比例在一般人群中只有8%。(40)Cruise, K. R., Evans, L. J., and Pickens, I. B. (2011). Integrating Mental Health and Special Education Needs into Comprehensive Services Planning for Juvenile Offenders in Long-Term Custody Settings. Learning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21, 30-40.由于被关押,他们的工作技能远不如同龄的未成年人。塔姆等人发现,大约25%的在警察或司法部门有过记录的问题青少年曾经为流浪汉。根据上述需求,美国政府及社会为释放到社会的问题未成年人提供了类型不一的理疗服务、辅导服务、个案管理、认知—行为治疗、融入或回归法庭(Reentry Court)等。(41)Tam, Christina C., Bridget Freisthler, Susanna R. Curry, and Laura S. Abrams. (2016). Where Are the Beds? Housing Locations for Transition Age Youth Exiting Public Systems. Families in Society: The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Social Services, 97(2), 111-19.
5.未成年犯的矫正效果。如同社区矫正其他领域的评估一样,未成年犯矫正效果的评估也得到特别注重。评估的科学性是基本要求。不管是学术部门还是政府机构,所有的评估过程都必须遵从科学程序。为检查评估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学术部门和政府机构的评估报告都需详细描述调查的过程,抽样以及统计分析的方法。
尽管矫正过程有时也是评估的内容,但效果评估一般都以客观结果为准,特别是重新犯罪率。就全美而言,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总体犯罪率自1993年后持续下降。如果按每10万人中10-17岁未成年人的逮捕率计算,1996年达到最高值,即为8,476.2。1996年后未成年人逮捕率持续下降。2018年,该指标数为2,167.1,下降了74%。(42)OJJDP Statistical Briefing Book (2020). Online. Available from the http://www.ojjdp.gov/ojstatbb/crime/JAR_Display.asp?ID=qa05200&selOffenses=1, accessed on 9/12/2020.这一数据的降低是否意味着未成年犯的再犯率降低?回答是不确定。这是因为计算未成年犯的再犯率是由他们犯罪的总数和他们的人口总数决定的。
到目前为止,美国还没有全国性的有关未成年犯的再犯率的报告。(43)Development Services Group, Inc. (2017). “Juvenile Reentry.” Literature review. Washington, D.C.: 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 https://www.ojjdp.gov/mpg/litreviews/Aftercare.pdf.部分州(纽约州、佛罗里达州和弗吉尼亚州)的评估揭示,监禁释放后一年的平均重新逮捕率为55%。另一部分州 (佛罗里达州、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的评估揭示,监禁释放后一年的平均重新监禁率为24%。(44)Snyder, H. N., and Sickmund, M. (2006). Juvenile offenders and victims: 2006 national report. Washington, DC: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fice of Justice Programs, Office of Juvenile Justice and Delinquency Prevention.最近一项对59名未成年杀人犯或杀人未遂犯的30年追踪研究显示,88%的罪犯被重新逮捕一次或多次。(45)Khachatryan, N., Heide, K. M., and Hummel, E. V. (2018). Recidivism Patterns Among Two Types of Juvenile Homicide Offenders: A 30-Year Follow-Up Stud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 62(2), 404-426.
除了这些一般性的未成年犯的再犯率报告外,还有一些研究具体评估了某些社区矫正类型的效率。例如,有学者在对之前27个研究的综合分析揭示,强化型缓刑(或严管)和监禁释放后的处置(或假释)对未成年犯的再犯率没有明显作用。他们的研究结果与之前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进一步说,强化型缓刑没有显示对未成年犯再犯率的影响,监禁释放后的处置方案对未成年犯再犯率有微弱的降低作用。强化型缓刑和释放后安置中的监管有助于降低因犯罪嫌疑而造成的逮捕,但增加嫌疑犯罪的有罪率(即因一个嫌疑犯罪起诉后被裁定有罪的概率)。(46)Bouchard, J. and Wong, J.S.(2018). Examining the Effects of Intensive Supervision and Aftercare Programs for At- Risk Youth: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 62(6), 1509-1534.
自1995年创建以来,未成年人毒品法庭得到广泛青睐和迅猛发展。到2011年,全美约有460个毒品法庭。未成年人毒品法庭进一步强化了一般少年法庭法官积极协调有关司法机构并参与帮助未成年犯重新融入社会的特性。也特别加强了毒品检测、吸毒治疗和社区(包括家长、学校、专业服务机构等)的参与。据全美调查估算,约17%的毒品法庭戒毒方案毕业者在毕业一年内的重新逮捕率为16.4%, 两年内27.5%(47)Shannon, L. M., Jones, A. J., Newell, J. and Neal, C.(2018). Examining the Impact of Prior Criminal Justice History on 2-Year Recidivism Rates: A Comparison of Drug Court Participants and Program Referral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 62(2), 291-312.。多项综合分析显示,毒品法庭降低再犯率的平均比例在8%-26%之间。(48)Roman, J., Townsend, W., and Bhati, A. S. (2003). Recidivism rates for drug court graduates: Nationally based estimates, final report. https://www.ncjrs.gov/pdffiles1/201229.pdf, accessed on 9/13/2020.年龄与再犯率成反比。毒品法庭矫治方案毕业者比未毕业者再犯率低。少数族裔的再犯率高于非少数族裔。犯罪记录越多,犯罪时间越长,再犯率越高。吸毒程度,再犯率危险评估分数也与再犯率正相关。上过高中的比没上过高中的再犯率低。
相较中国而言,美国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至少从年龄上看要更复杂一些。尽管中国将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4岁以上未成年人(特定情形下18周岁)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美国在这两类的年龄下限为6岁,且州际间存在差异。美国未成年社区矫正与成年人社区矫正的起源是同步的,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从开始起就着重于对被矫正对象的父母般的关爱和帮助,因为他们还处于成长和发育阶段。随着美国矫正制度的演变,在20世纪70年代末到20世纪末的公正型矫正阶段,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向监督和保护社区安全的方向倾斜。导致这种倾斜的主要原因至少包括整个矫正系统的趋严惩罚以及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增长。美国的社区矫正包括未成年的社区矫正有许多的科学评估。研究表明,增加监控和震慑的社区矫正方案如强化型缓刑、军训化训练营、直面惊吓方案(Scared Straight)、长时间脱离社区的关押等效果不佳。(49)Alarid, L. F. (2019). Community-based corrections. Boston, MA: Cengage.注重社区特别是家庭参与,强调关爱帮助和提供针对性治疗和服务的社区矫正方案有助于降低重新犯罪率。(50)Roman, J., Townsend, W., and Bhati, A. S. (2003). Recidivism rates for drug court graduates: Nationally based estimates, final report. https://www.ncjrs.gov/pdffiles1/201229.pdf, accessed on 9/13/2020.美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实践和未来的发展是强调循证矫正,减少脱离社区的关押时间、社区参与(特别是父母,学校的参与、针对性咨询与服务)、心理咨询、毒品测试及戒毒治疗、工作技能培训以及注重加害人与被害人的互动,增强加害人责任认知的恢复性矫正等。
美国早期创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司法系统包括未成年矫治时,是在“国家亲权(Parens Patriae) ”理念下,力图保护、治疗和帮助问题青少年。少年法庭法官扮演的主要不是完全中立的仲裁人,而是替代父母关爱未成年人的角色。因此,少年法庭的非正式一面,法官、检察官的爱心一面得以强调。未成年犯嫌疑人没有成年嫌疑人的一些程序性保障的权利。1967年,亚利桑那州的一个未成年案受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的重视。该案的主角是一位16岁的杰拉尔德·高尔特(Gerald Gault)。他因涉嫌使用淫秽短语和文字打电话给一位女邻居而违反了亚利桑那州的相关法令。随后,他被少年法庭裁决违法并送往州男童训练学校(State Training School)服刑6年。 如果同样案例发生在18岁以上成年人身上的话,可能仅有50美元罚款和30-60天的拘留。这个案件被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裁定,该案裁决既没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康复性矫正和仁慈,也没有成年人享有的基本程序保障。进一步裁定,未成年犯嫌疑人应该享有对其被指控的知情权、律师咨询权、反对自证其罪的权利以及对质和盘问控方和证人的权利等。(51)Latessa, E. J., and Smith, P. (2015). Corrections in the community. New York: Taylor & Francis Group.美国未成年司法发展对中国的警示是,不能在强调国家亲权时忽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制定独立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法或未成年缓刑法/假释法。 美国很早就对未成年人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及其教育改造格外重视。这种重视的表现之一就是制定独立的未成年法规并建立独立的未成年司法体系。早在1878年,马萨诸塞州就率先颁布了未成年缓刑法和成年缓刑法。1899 年,第一个少年法庭就得以诞生,到1925 年,美国所有的州都设立了专门的少年法庭。(52)夏菲 :《美国矫正型少年司法的科学回归》,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20年第3期。及其追随者主要关注和帮助的是青少人。美国未成年矫正法律和法庭的起源和发展,重要的目的是保护和帮助青少年,强调的是教育,治疗而非惩罚。为了教育和治疗这些问题青少年,矫正的正式化和专业化是必须的。(53)江山河:《美国社区矫正的起源、发展、现状和问题》,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9年第2期。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已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中专列了有关未成年人的司法条款,但还没有一部系统的,完整的关于未成年犯的矫正法。“刑事实体法方面,仍然停留在比照成人标准从宽处罚的‘小儿酌减’思路,缺乏专门的处置措施。刑事诉讼法方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采用的是对成年人诉讼程序‘打补丁’‘加外挂’的方式,而且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54)孙谦:《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思考》,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这种现状不利于对违法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拘留审查评估,裁决,处置和矫治。也不利于未成年矫正的专业化发展。因此,中国应该制定独立的未成年矫正法或缓刑法。该法应该对未成年矫正的指导思想,矫正目的,矫正类型,矫正方式,专业人员的选择、要求和培训,矫正对象的评估、诊断和治疗,司法系统的衔接以及社会力量的参与等作明确,与细致的规定。
第二,为违法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和专业化的矫治。专业化包括专门的机构、专门和专业的工作人员,专门和专业的评估及专业的社会服务。例如,在美国县一级,除专门的少年法庭外,还有专门的未成年人缓刑部、未成年人拘留中心、未成年人调解中心、未成年评估中心以及未成年治疗中心等。与这些官方机构相对应的是专门监管和服务未成年人的专业工作人员。 另外,除了官方机构和工作人员外,还有许多发展完善的私营服务机构, 如本文提到的针对未成年犯的家庭外居住监管机构中,有40%为私营单位。可见,在美国,违法未成年人的矫治不仅专业化而且多样化。
中国已有2200多 个少年法庭,半数以上的检察院设立了未检专门机构,也有专门的未成年犯管教所或管教中心。(55)孙谦:《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思考》,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但还没有或很少有专门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中国的社区矫正包括未成年社区矫正主要由司法所承担。“司法所本身就不是一个专业化的机构,除管理缓刑、假释等社区服刑人员外,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八、九项法律服务性质的任务”。(56)刘强 :《美国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缓刑、假释管理及启示》,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20年第1期。“对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涉罪少年和虞犯少年的司法处理缺乏保护处分制度的支持,司法机关在‘一判了之’和‘一放了之’的两个极端之间左右为难”。(57)孙谦 :《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思考》,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从积极方面讲,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从消极方面看,违法未成年人比成年后犯罪的人的重新犯罪率会更高。另外,未成年人处于身体,心理,价值观等方面发展都不成熟的阶段。在帮助他们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的努力中,他们需要比成年人更多的,有针对性的关注和支持。他们的犯罪具有与成年人犯不一样的特点。例如,青少年犯罪更可能发生在网吧,更可能以团伙的形式出现。(58)崔会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运行机制优化研究》,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9年第1期。为了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或对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教育改造,都需要对他们进行专门的研究、评估、处置和矫治。因此,借鉴美国的经验,中国应该发展专门的和专业化的未成年矫治机构和工作人员。由于未成年犯在年龄、性别、家庭背景、地理位置、犯罪类型等方面存在差异,矫治机构也应多样化。目前,中国的社区矫正都极为缺乏社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支持。(59)江山河:《美国社区矫正的起源、发展、现状和问题》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9年第2期。借鉴美国的经验,中国也应促进有关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
第三,加强对未成年矫正的科学评估。美国未成年矫正除了以法规为基础的正式化和专业化外,另一个很重要的值得中国借鉴的是对科学研究及科学评估的重视。 可以这么说,对科学的重视是美国人的一种信仰。因此,它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美国矫正制度中的信条。
有许多学者都倡导加强对违法未成年或青少年的科学评估并以此促使对未成年犯进行针对性的、有效的矫治。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对未成年矫正的科学评估呢?首先,要增强对未成年矫正科学评估重要性的认识,修改单凭经验办事的习惯。“没有科学的评估,就没有循证矫正。没有科学的评估,中国的社区矫正很可能还会停留在传统的印象中或对事物的一般常识或表面认识中”。(60)江山河:《美国社区矫正的起源、发展、现状和问题》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9年第2期。其次,要重视科学评估的方法。不管什么人,什么学科,科学的研究都必须遵从一套严密的科学方法。因此,做科学评估的人必须有良好的科学训练。为了促进科学的严密性和精确性,每个科学评估的方法必须公开或可以公开,以便交互检测。这一点极为重要。许多评估报告连方法的介绍都没有,这样的评估很难算作科学评估。再次,科学评估要贯穿未成年审前评估、判前评估、矫正分类和矫正效果评估各个阶段。美国有许多这些方面的量表可以借鉴。在增强未成年矫正科学评估中,还有一点是需要做的是,加强学者与实务部门的合作。美国司法部为了推动这种合作,许多竞争性的研究基金都要求必须有实务部门与学者两方面的参与。参与的双方不管谁是课题首席负责人或单位,研究评估设计都必须严格遵从科学程序要求。科学的评估结果都必须以科学分析得出。资料的收集,分析的方法都必须有详细的交代以便第三者进行客观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