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军 范豫鲁 张琳琳
摘 要 产教融合建设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关涉建设什么、为什么建设、怎么建设的基本议题。改革开放后,我国产教融合经历了萌芽、形成、发展和繁荣四个阶段,从人才供给到产业需求,从教育链到产业链,从制度设计到生动实践,其演进过程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和实践价值。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要以产教融合型城市为节点,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以产教融合型行业为支点,强化产教融合发展的监督功能;以产教融合型企业为重点,落实校企协同育人的主体责任。
关键词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教育;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
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提出“深化產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与以往的产教融合相比,国家产教融合的内涵和功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主体由学校转向企业,倡导在政府统筹管理下,发挥市场作用,聚合教育和产业体系的优势资源要素,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业需求更好地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显著增强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然,国家产教融合建设对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其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关涉建设什么、为什么建设、怎么建设的基本议题。
一、国家产教融合的历史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产教融合的内涵和形式几经变化,从办学方向的“劳教结合”“产教结合”到“产教融合”,从办学模式的“企校合一”“校企结合”到“校企合作”,从办学机制的劳教结合、校企合作到多元融通,可以说,“职业教育发展史,其实就是一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理念和实践不断创新的历史”[1]。
(一)萌芽阶段(1982-1990年):探索“劳教结合”,培养较高级的应用性专业技术人才
改革开放后,国家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生产力的恢复与创建需要大量受过良好职业技术教育的城乡劳动者,于是劳动与教育、产业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开始萌芽。
国内最早谈及“产教结合”的学者李建昌在1982年发表的《日本财政体制及其在经济高速增长中的作用》一文中介绍到,“日本战后要求教育要适应生产的需要,提出‘产教结合的口号,以培养大量技术工人、科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实现‘资本投资与‘人的投资并重的设想”[2]。随后,马玉琪从哲学的视角对产教结合的内涵进行深入分析,认为“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劳教结合和国民教育过程中的‘教劳结合是马克思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两种过程相结合的两个侧面,二者在结合对象、立足点、意义和作用方面均存在不同”[3]。而首次探究职业教育产教结合的学者齐之思认为,职业教育的首要问题是进一步解决好教育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建立一种教育与经济、社会的新型结合关系,探索校企合一、产教结合的可能性[4]。学者们基于理论和现实两个维度探讨教育与社会、职业技术与经济发展间的逻辑关系,标志着产教融合思想的萌芽。
这一阶段国家层面的正式会议和政策文件还未涉及“产教结合”“劳教结合”的提法,直到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方向,提倡“各单位和部门自办、联办、合办各种职业技术学校”的合作培养方式,一大批以技术教育为重心、以培养技能型劳动者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职业学校迅猛发展,到1991年达到16000多所。然而,鄙薄职业技术教育的观念以及职业技术教育政策法规的滞后使职业学校的发展举步维艰,对职业教育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还不到位,“劳教结合”的理念未得到落实,但同时也为下阶段的“产教结合”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准备。
(二)形成阶段(1991-2001年):实施“产教结合”,培养面向社会和市场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20世纪90年代,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我国最终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扭转了当时教育事业存在的缺乏生机活力、投入严重不足、专业设置与经济发展脱节等局面,促进了教育事业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共同推进。
1991年10月17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第一次提出“积极发展校办企业,办好生产实习基地,提倡产教结合、工学结合”。当时“产教结合”的“产”主要是指开办校办企业(厂),教育开始与市场挂钩,同时满足学生实习实训从而提高动手能力的需要。199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基本延续了1991年《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关于产教结合的说法,为了规范办学,着力强调“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都要主动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要在政府的指导下,提倡联合办学,走产教结合的路子……逐步做到以厂(场)养校”。此外,“产教结合”思路还写入1996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至此,在政府的指导下,合理规划职业技术学校的布局和专业设置被提上议程,“产教结合”与社会发展实际联系起来,实现了“以产助教”“以教促产”的新局面。
这一阶段的“产教结合”是一种学校以培养专门技术人才为目标、以企业经营为依托的实践模式。“产”和“教”的功能得以整合,开始立足实际、遵循市场规律,承担起为社会输送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产教结合”进一步深化。但是由于对市场经济缺乏足够的认知,不少学校走入弃教办厂、以“产”代“教”的误区,致使教育的育人功能在市场的利益驱动下偏离了方向,教育和产业的优势资源无法得到有效配置。
(三)发展阶段(2002-2012年):推行“校企合作”,培养面向生产、服务等一线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进入21世纪,人才和科技成为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标志。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高素质和高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但一些地方对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投入不足,教育管理的体制机制较为僵化,教育和产业的结合不够紧密。
2002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行业的联系,建立职业学校与劳动力市场密切联系的机制,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针对当时一些高职院校存在过多强调学科性和盲目攀高升格的倾向,2004年教育部发布《关于以就业为导向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积极探索校企全程合作进行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方式,实施订单式培养。2005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扭转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的传统职业教育模式。2010年5月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这一阶段关于“产”和“教”建设发展的配套政策陆续出台,为产教结合指明了方向,教育与产业融合的动机明显提升。尤其在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和骨干职业院校的示范引导下,校企合作取得一定实质性的成就,基于工作过程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得以全面展开,“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增强办学活力,形成新的引领机制”[5]。然而,这个阶段较长时间把产教结合等同于校企合作,致使产教结合弱化,未出现在各种制度文件中。加之,“产”与“教”、“校企合作”与“工学结合”在机制、模式、路径等问题上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部署,校企双方利益边界不明晰,导致企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不高、教育参与企业生产的动能不足,存在“有合无融”,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的美好愿景无法实现。
(四)繁荣阶段(2013年-至今):深化“产教融合”,培养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012年后,我国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新常态、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改革等一系列科学判断和战略部署,职业教育面临重大发展机遇。后示范时期的职业教育一度在内涵建设上遭遇瓶颈,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就摆上日程,“产教融合已然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职业教育事业建设发展的主线”[6]。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同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相继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职业教育改革开始转向产教深度融合。“产教融合”随之纳入《国务院關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等文件,确立了“五对接”的产教融合发展道路。2017年党的十九大更是将“深化产教融合”作为一项明确的改革任务。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把产教融合上升为教育系统和人力资源系统制度层面的整体安排,标志着产教融合正式成为国家建设方案的重要环节,为解决人才供给侧结构性矛盾提供了顶层设计。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把“更加注重融合发展”作为推动教育现代化八大基本理念之一,首次提出“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为此,2019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明确把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框架的重要内容。与之同时,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性质、原则、条件、实施和保障作出了具体安排。2019年4月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把产教融合提到前所未有的地位,不仅作为“双高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还要求通过创新产教融合的运行模式推动高职学校与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2019年10月,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条件基本成熟,《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应运而生,确定了“四链四发展”的建设目标,从试点对象、任务、政策到组织实施给予详尽安排。这标志着产教融合已经由人资系统的制度设计,上升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产业、科技、人才等多领域重大战略转型升级的国家战略举措。2020年2月,教育部等部门陆续印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等,产教融合已经不再局限于职业教育的范畴,而是涉及整个教育链的各层次学校、学科、专业等,旨在推动人才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
由此可见,国家产教融合建设从人才供给到产业需求,从教育链到产业链,从制度设计到具体实践,其演化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和实践价值。
二、国家产教融合建设的现实意蕴
在全球科技竞争与新一轮产业变革的背景下,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被赋予新的使命,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已经上升为推进产业与教育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将重塑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贯通协同的新格局、新业态。
(一)国家产教融合建设重组教育链,促进教育纵深发展
广义的教育链是指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教育要素或环节基于特定的联系连接而成的链式关系系统[7];而狭义的教育链是指以教育供需关系为前提,优化教育资源为手段,实现教育增值为目的,形成一个由教育主体、内容、环体、介体等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有机系统。因此,教育链既是各要素组成的生态链,又是各要素优化配置实现价值增值的价值链。当前的教育链不仅存在自身内部生态圈要素分离的状态,还存在与外部生态圈的物质与能量交换不畅的现象。国家产教融合建设尝试重组教育要素,主动搭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互通的生态关系,形成教育链良性循环系统,推动教育链自身质量变革,创新教育组织形态。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催化教育功能从“主客教受”向“供需调适”转变。在教育内容上,由以往“章节目”的学科知识框架转向适应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前沿科技、工艺流程与成果转化。在教育目标上,由工具理性转向价值理性,由注重知识传输和技能训练转向知识生成能力锻炼和知识生产体系创新,着力培养学生的非日常认知能力和高阶思维。在教育资源上,由以往辅助教学的课程资源建设转向育训结合、多方共建的信息资源共享。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推动教育体系从“学历制”向“1+X证书制度”转变。现行的学历教育框架生产出“能表明你曾在什么样的学校学习了多久……意味着持有人已经完成了规定的学业课程”[8]的毕业证书,但“仅凭单一的学历证书不能充分得到好的用人单位认可”[9],因为没有可靠的证明让用人单位愿意作出高风险的决定,相反“X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承载着毕业生实际的技术技能水平”[10]。国家产教融合建设就是要把产业链、创新链的需求与教育链、人才链的供给直接耦合起来,形成“泛在大学”,冲破教育的围墙和形式的藩篱,实施1+X证书融通制度,致力于打造通畅的学习支持系统,以更灵活、更开放的形式满足不同个体的教育需求,并记录收集受教育者学习的证据,为之颁发可靠的数字化资历证书。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促进教育模式从“标准化”向“个体化”转变。“批量生产”的教育体系尽管保证了高效的人才输出率,但却忽视了培养学生独立的思考能力和行动能力,那么在标准化生产的工艺和流程中轻易会被机器人取代。因此,“我们要向符合21世纪学习环境的教育方式转变,为学生武装最符合需求的技能,即完成非日常认知的任务所需要的创造力、横向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1]。国家产教融合建设作为教育史上的重大变革,立足高新技术和科技创新,更加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培养与发展,教学环境由封闭转向开放、教学计划由局部转向整体,联合输出更多具有国际化视野、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技能创新人才。
(二)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聚焦人才链,推动人才引领发展
人才链是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符合产业链上游、中游、下游等环节的各级别技能人才的链式关系系统。“在横向上,它包含一个产业不同环节、不同方面的技术技能人才;在纵向上,它包含适应产业发展所需的不同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12]当前人才链与产业链存在脱节现象,表现为人才资源的规格与产业发展的需求不匹配,产业链得不到合适人才导致创新产能不足。国家产教融合发展聚焦人才链,统筹城市、学校、行业和企业的人财物全要素,精准发力人才培养,推动人才创新发展。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重构人才培养新格局。国家产教融合坚持扶优扶强,确定具有牵引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的重点学科、专业和领域,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在确保总体平衡的基础上,分层次有重点地提高前沿领域、高端人才的培养质量。既关照多元性和多面性,涉及各行各业和不同专业领域,又注重多变性和動态性,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随时调整人才培养方向,重点弥补人才培养的短板。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重建人才培养新阵地。国家产教融合建设实质上是构建城市或城市群发展战略的区块链,搭建人才供需的分布式数据中心和共识机制,实现集群协同发展。“畅通创新链和优化结构布局,打造引领区域发展的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移和产业开发的创新链条,将大学的知识优势转化为区域产业优势,实现区域内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特点的高等教育资源整合与协调,实现区域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13],促进多方需求精准对接,共同承担培养任务,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相衔接。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重塑人才培养新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是指关于教育理念、人才规格、层次结构、知识体系、培养模式等要素之内涵及关系的总体设计和系统规划。人才培养质量最终取决于人才培养体系的设计。原有的高等教育架构和人才培养体系划定理论与技术分离的鸿沟,决定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层次化、类别化倾向,无法满足产业需求的“复合型高端人才”和“多样性专门人才”培养要求。国家产教融合建设把“人才”作为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站在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上,突破以往拘囿于教育链本身的内部改造思维,以全产业链的需求重新布局人才培养新体系,打通人才培养的边界壁垒,确保教育链内外部层次结构完整、进路通畅。
(三)国家产教融合建设植根产业链,激发产业生态变革
产业链是指相关产业组织整合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的链式关系系统。产业链通常表征为产业集群,“从供需链、价值链、产品链、技术链和空间链五个维度上反映知识、技术、资金、信息和物料的流动性以及企业的增值性活动”[14]。在即将迈入“工业4.0时代”的今天,产业链的优化将全面影响和改变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推动产业质量变革。产业质量是产品质量的聚合,直接反映产业链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趋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需要全面分析产业链上人力、资金、技术等附加价值的聚集程度,以提升产业质量为目标,宏观上对接国家战略发展需求,贯穿经济发展全过程;中观上对接产业从生产到销售的一系列环节,增强产业辐射面;微观上对接具体的企业和产品,决定产品增值空间和企业未来发展。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激发产业效率变革。产业效率是企业效率的聚合,直接反映企业投入产出的能力和水平[15]。国家产教融合建设通过多元主体的互动协同,创新产品技术附加值,加快研发和成果转化,增强产业竞争效能;通过多元主体的资源共享,降低交易性成本,完善企业内部生产管理,提高产业效率;通过破除效率制约因素,进行规模、配置等结构性改革,提升生产投入产出比,增加收益效率。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驱动产业动力变革。产业动力来源于资本增值内在动力和政策、管理、消费等外在动力的合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尊重产业自身生命周期规律的前提下,拉动产业发展质量和速度的提升,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从根本上解决产能过剩和消费不足的问题。
(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对接创新链,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链是指以知识、技术和管理为创新源,通过创新活动实现成果转化并创造出被市场认可的新价值的链式关系系统。国家产教融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和创新是第一动力的指导思想,在发展中对接价值转化和价值增值,为创新链的生态发展提供知识、技术、人才和资源的有效供给,实现技术市场创新、技术转换重组和关键技术积累与更新。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催生理论创新。国家产教融合理论创新是指人们在产教融合实践中对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所作出的原发性、阐释性、修正性、发掘性和方法性的理论解答。产教融合不是产业链与教育链、学校与企业的简单合作,而是多方基于产教融合的各种问题找到解决办法并对实践对象的本质规律和发展趋势作出新的揭示和预见。所以,“理论创新只能从问题开始。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16]。换言之,国家产教融合建设是通过解决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有机融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创新活动。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激活科技创新。依据现代创新理论的提出者、奥地利政治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的观点,科技创新是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把知识、技术和管理“新组合”引入到生产体系中,以输出更新的产品、更高的质量和更好的服务。国家产教融合建设是以企业为主导、高校为支撑、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生产方式,整合不同主体在资源、知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生产要素,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持续生产新产品、新知识、新技术等,以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及开发。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推动制度创新。制度是产教融合持续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和内生动力,关系到产业发展的方式、速度和效率。参与国家产教融合建设的政校行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享受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责任,可能面临合作信息不对称、对接合作不顺畅、评价导向不一致等突出问题,那么必须就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的规划机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等相互磋商并达成共识,不断推动产教融合制度创新,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改革知识产权的管理机制,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标准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发不同主体的创新活力。
三、国家产教融合的建设策略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战略规划、产业布局、制度设计、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要集中力量破除以往的体制障碍、领域界限和政策壁垒,面向产业技术重大需求开展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努力实现城校企资源最优配置,促使产教融合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
(一)以产教融合型城市为节点,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
产教融合型城市是指坚持新发展理念,促使教育与产业、教育与经济社会融通协调发展的一种城市发展状态,“是对城市产生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教育和产业的疏离状态或低水平协作状态的超越”[17]。由此可见,产教融合型城市是一个城市的经济、产业和教育等社会存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体表现为经济发展繁荣、高等教育发达、战略布局合理、服务理念先进、要素流动通畅、区域特色鲜明、制度保障健全等。根据《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5年内将试点布局50个左右的产教融合型城市,充分发挥城市作为城校企联动的节点功能,优化布局、健全机制,促进“四链”有机衔接。
产教融合型城市要成为顶层设计的平衡点。“中心城市和城市集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谋划区域协调发展新思路”[18],实现局部性与整体性统一、专业性与综合性统一以及阶段性与连续性统一。因此,产教融合型城市要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基础性要求纳入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发展体系,形成“产业在哪里,教育在哪里,人才就在哪里”的格局。试点城市还要科学研判城市未来发展速度和方向,坚持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动态调整城市布局,深化产教融合治理机制,打造经济、教育、产业、文化、生态等协调发展的城市共同体。
产教融合型城市要成为管理服务的匹配点。城市的主要职能是高效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市民的公共需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会议上所讲:“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19]产教融合型城市的主导作用要体现为强大的产教融合管理和服务功能,即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以大数据、大系统为手段,整合城市产教融合的信息与资源,从而把握城市发展大势,精准了解人们需求,把脉城市发展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实现城市服务水平的供需匹配,优化城市内部结构,扩展城市外部空间,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产教融合型城市要成为建设力量的汇合点。城市的现代化治理水平重点表现为以人民为中心,尊重社会各利益主体的意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与参与性,让更多的人理解并支持产教融合型城市发展,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產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并且,通过打造科技文化精品,以点带面,实现科技文化事业的协调发展,最终形成全民支持参与产教融合、建设成果惠及更多城市居民的良性生态格局。
(二)以产教融合型行业为支点,强化产教融合发展的监督功能
产教融合型行业通常被称为除政府、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是产教融合型城市和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纽带和支点。然而,在以往的产教融合中,行业组织常常被忽略,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功能。校企直接对话,看似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但双方对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把控不准,可能一开始从选择合作项目时就偏离方向,导致人财物资源的浪费甚至无法继续合作。产教融合型行业可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瞄准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组建实体化运作组织,搭建服务平台,聚合各类企业。
取得话语权是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的关键点。长期以来,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的产教融合模式弱化了行业职能,行业话语权相对较弱。实践证明,职业教育发达的城市往往把行业放在突出位置,发挥行业在政府与产业之间、产业和学校之间的纽带作用。因此,国家产教融合建设不仅要鼓励行业以各种形式开展职业培训、搭建技术平台、提供信息引导、进行咨询评估等,还应赋予行业法律地位,保障行业协会具有制订业内标准、主持业内考试、颁发资格证书等权利,大力推动行业参与产教融合建设的进程。
拥有决策权是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的着力点。建立区域行业决策委员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的条例制定以及相关产教联盟的权责界定,搭建行业协同平台,规划教育链与产业链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和相关配套方案,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催化体制机制的成熟与完善,在对接多元主体和信息资源的过程中细化协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发挥产教融合型行业的枢纽作用。
赋予监督权是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的支撑点。一是通过行业内部自我监督和管理,提升行业内部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现代行业治理体系,成立行业指导委员会,监督评估产教融合型行业组织、行业协会的相关职责履行情况,督促行业开展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方式、定期发布行业需求预测、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等。二是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监督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工作,为政府对申报企业的条件、资质和育人成效把关,提供咨询决策建议,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三)以产教融合型企业为重点,落实校企协同育人的主体责任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的目标最终要依靠产教融合型企业来实现,试点企业必须是已经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承担过学徒制、订单班、1+X证书制度、技术技能培训等重要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由此可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不是定点扶持,而是优先考虑那些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主动加大人才资本投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使之成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学习工厂”。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协同育人的主体。一方面,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要服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施动态管理,先建后认,对贡献大、投入多的企业给予组合式激励政策;另一方面,产教融合型企业应主动参与职业教育服务,深入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改革,推进合作方式规范化、企业实训制度化,承担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岗位实践等任务,实现资本、技术、设施等资源共享,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核心产品的生产者,更是社会需求的提供者。企业要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布局和市场结构性矛盾,以重点项目、核心产品为中心,积极调整内部发展方向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向。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与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共享知识信息,面向社会和企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发挥外部社会服务职能,打造具有吸引力、竞争力、引领示范效应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典范。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更是转化的主体。创新是企业的生命,人才是创新的源泉。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教科技研发机制和平台,在提高内部职工技能素质和水平的前提下,充分开发师生的潜在力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将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内部生产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同时,深化改革,加强企业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教学和科研融合。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利益共同方,也是文化共同方。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建立在利益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之上。因此,互利共赢是产教融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赢就需要共建,就混合制办学、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等系列育人工作的权责、利益根本问题协议缔约,构建动态协同调适机制。还要有开放包容的心态,探索不同主体文化的相互渗透融合路径。结合社会服务实践,对接不同主体内部各部门、各组织,如工会、后勤、党建、基地等,通过相互学习、共同活动、联合培养等形式,建立区域性服务社会基层组织,开展行业论坛峰会、打造志愿服务活动,发挥文化的价值整合功能。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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