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庆玲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湖州 313000)
自1992年建交以来,中韩两国经贸关系稳步发展。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已经成为韩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国,韩国则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国。1992—2018年间,中韩两国工业制成品贸易额占中国与世界工业制成品贸易总额的比重逐年上升,但中国在与韩国工业制成品的贸易中却一直处于逆差状态,且这一逆差逐年扩大。从两国工业制成品贸易额来看,中韩两国工业制成品贸易总额由1992年的35亿美元增长至2018年的2509.67亿美元,年均增速达17.86%。与此同时,中国对韩国工业制成品贸易逆差由1992年的12.36亿美元增长至2018年的900.67亿美元,年均增速达17.93%。可见,中国在与韩国工业制成品贸易中处于劣势地位。随着2015年中韩《关于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以及欧亚倡议方面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加之中韩 FTA 的正式生效,重新审视双边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及其影响因素,对扭转中国与韩国工业制成品贸易逆差至关重要,有利于两国经贸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学者们对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运用相关指数衡量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另一方面是利用引力模型实证研究其影响因素。在产业内贸易水平测算方面,吴宏、胡春叶[1]按照HS分类法测算了中韩部分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GL指数和GHM指数,得出两国产业内贸易以垂直型为主。蓝庆新、郑学党[2]运用GHM分析法对双边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进行了测算,指出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在波动中上升。黄庆波等[3]分别采用静态指标、动态指标和分类指标测算了1992—2012年间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指明工业制成品中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存在差异。在影响因素实证研究方面,范爱军、李丽丽[4]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贸易为例,实证分析了中韩产业内贸易影响因素,结论显示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外商直接投资与双边产业内贸易有很强的相关关系。李海莲、张楚翘[5]分析了1994—2015年间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影响要素,发现市场规模水平、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开放度和贸易不平衡对双边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总体而言,学者们对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研究颇丰,但近年来研究较少,特别是基于“一带一路”背景的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研究成果甚少。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不仅运用产业内贸易衡量指标测算了1992—2018年间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还引入扩展引力模型实证研究了人均收入差异、经济规模、对外开放程度、外商直接投资和贸易不平衡度等对双边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影响,并结合“一带一路”建设背景,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以期助力中韩经贸关系健康发展。
1.静态指标
利用1975年由格鲁贝尔(Grubel)和劳埃德(Lloyd)提出的GL指数测算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静态水平。具体公式为:
GLi=1-[|Xi-Mi|/(Xi+Mi)]
(1)
式(1)中,Xi、Mi分别表示中国与韩国第i类工业制成品的出口额和进口额。GLi取值范围在0到1之间,GLi越接近于0,表明两国第i类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越低,反之则表明产业内贸易水平越高。根据UN Comtrade数据库《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第三次修订版,选取的工业制成品包括SITC第5类、SITC第6类、SITC第7类和SITC第8类。其中,SITC第5类和SITC第7类为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SITC第6类和SITC第8类为劳动密集型产品。
2.动态指标
由于静态指标不能完全反映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动态变化,引用1994年布鲁哈特 (Brulhart)提出的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简称MIIT指数,作为衡量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动态指标。具体公式为:
(2)
式(2)中,ΔXi和ΔMi分别表示两个时期中国与韩国第i类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和进口额的变化量。|MIITi|取值范围在0到1之间,若|MIITi|<0.5,表示两国第i类产品处于产业内贸易水平,反之则表示处于产业间贸易水平。
3.分类指标
为了进一步了解中韩主要工业制成品贸易的质量差别和产业内贸易结构,引入1995年格林纳威(Greenaway)、海因(Hine)和米尔纳(Milner)提出的GHM法。该方法将产业内贸易分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HIIT)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VIIT),通过测算两国贸易产品的单位出口价值(UVx)和单位进口价值(UVm)的比值来判断产品的贸易结构。具体公式为:
GHM=UVx/UVm
(3)
若1-α≤GHM≤1+α,则该产品属于HIIT;若GHM<1-α或GHM>1+α,则该产品属于VIIT,其中α通常取值为0.25。在实际的测算中,学者们通常用单位出口价格(Px)替代UVx,而用单位进口价格(Pm)替代UVm,即当产品的Px/Pm值在[0.75,1.25]范围内时,则将视该产品为HIIT;当产品的Px/Pm值在(0,0.75)或(1.25,+∞)范围内时,则将其视为VIIT。
1.静态指标测算结果
根据式(1)测算1992—2018年中韩工业制成品的GL指数。中韩工业制成品的GL指数平均值为0.65,表明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处于中等水平。而不同细分类别工业制成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同细分类别的工业制成品分类源自《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第三次修订版,下文以工业制成品的三分位代码表示,具体含义见注释。
资本与技术密集型工业制成品:与化学有关的各种产品(SITC5)的GL指数相对较低,但有上升趋势,由1992年的0.46上升至2018年的0.54。机械与运输设备等产品(SITC7)的GL指数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由1992年的0.36上升至2009年的0.71,之后回落至2018年的0.59。
首先,选取2018年中韩SITC5进出口贸易额排名前十的子项①,该十大子项贸易总额占中韩SITC5贸易总额的76.84%。从与化学有关的各种产品(SITC5)大类下的十大子项的GL指数来看,1992—2018年间,511产品的GL指数平均值仅为0.15,表明该产品长期处于产业间贸易。522和524产品由产业间贸易转变为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553产品于2010年由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转变为产业间贸易。571、572、574、575和582产品这五大子项一直处于产业间贸易。598产品处于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
其次,选取2018年中韩SITC7进出口贸易额排名前十的子项②,该十大子项贸易总额占中韩SITC7贸易总额的89.77%。从机械与运输设备等产品(SITC7)大类下的十大子项的GL指数来看,1992—2018年间,776产品的GL指数平均值仅为0.25,表明该产品长期处于产业间贸易。728产品一直处于产业间贸易。743、773和784产品由产业间贸易向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转变。752、759和778产品总体以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为主。764产品的GL指数在近两年下降明显。772产品处于中等水平的产业内贸易。
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1992—2018年间,按材料划分的工业制成品(SITC6)和杂项制品(SITC8)的GL指数有一定幅度的波动,且GL数值相对较高,属于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
首先,选取2018年中韩SITC6进出口贸易额排名前十的子项③,该十大子项贸易总额占中韩SITC6贸易总额的58.61%。从按材料划分的工业制成品(SITC6)大类下的十大子项的GL指数来看,675产品由产业间贸易转变为中等水平的产业内贸易。661和676产品一直处于产业间贸易。679、684和699产品处于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664产品由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转向低水平的产业内贸易。673和682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呈现一定的波动,但总体来看,处于较低水平的产业内贸易。674产品于2008年由产业间贸易转变为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
其次,选取2018年中韩SITC8进出口贸易额排名前十的子项④,该十大子项贸易总额占中韩SITC8贸易总额的83.10%。从杂项制品(SITC8)大类下的十大子项的GL指数来看,871产品于2001年由产业内贸易转向产业间贸易。821、831、842和845产品均处于产业间贸易。851、874、884和894产品均由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转变为产业间贸易。893产品由产业间贸易转向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
2.动态指标测算结果
根据式(2)测算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动态指标。1993—2018年,中韩工业制成品的MIIT指数绝对值中一半以上小于0.5,说明中韩工业制成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这与静态指标测算结果基本一致。
资本与技术密集型工业制成品:与化学有关的各种产品(SITC5)以及机械与运输设备等产品(SITC7)由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转变,这与静态指标测算结果一致。
具体来看,首先,与化学有关的各种产品(SITC5)大类下的十大子项中,与静态指标结论相一致的是,511、571、572、574、575和582产品都处于产业间贸易。与静态指标结论不一致的是,522和524产品一直处于产业间贸易,而静态结果显示上述两类产品由产业间贸易转变为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553产品一直处于产业间贸易,并没有发生静态结果显示的变动;598产品由产业内贸易向产业间贸易转变,而静态结果显示其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
其次,机械与运输设备等产品(SITC7)大类下的十大子项中,与静态指标结论相一致的是,776、728产品长期处于产业间贸易;743和773产品由产业间贸易向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转变;764产品在2017年由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转变为产业间贸易。与静态指标结论不一致的是,772产品的动态指标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且近年来基本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而静态结果显示该产品处于中等水平的产业内贸易;784产品总体处于产业间贸易,并没有如静态结果显示的那样由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转变;752、778和759产品由产业内贸易转向产业间贸易,而静态结果显示其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
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按材料划分的工业制成品(SITC6)的MIIT指数绝对值在大多数年份小于0.5,表明该类产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但存在一定的波动,并没有呈现出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的状态;杂项制品(SITC8)的MIIT指数绝对值在大多数年份大于0.5,表明该类产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而这一结论与静态指标显示的杂项制品处于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不一致。
具体来看,首先,按材料划分的工业制成品(SITC6)大类下的十大子项中,与静态指标结论相一致的是,675产品由产业间贸易转变为中等水平的产业内贸易;661和676产品处于产业间贸易;679产品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682产品处于产业内贸易;673产品处于较低水平的产业内贸易;674产品由产业间贸易转变为产业内贸易。与静态指标结论不一致的是,684产品的MIIT指数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近年来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而静态结果显示该产品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699产品由产业内贸易转变为产业间贸易,并没有像静态结果显示的那样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664产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而静态结果显示该产品由较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转向低水平的产业内贸易。
其次,杂项制品(SITC8)大类下的十大子项中,除893产品外,都与静态结果一致。动态结果显示,893产品由产业间贸易转向高水平的产业内贸易,2012年后又转变为产业间贸易,而静态结果没有显示出2012年后的这一变化。
3.分类指标测算结果
根据式(3)测算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分类指标。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的GHM指数在(0,0.75)或(1.25,+∞)范围内,表明该类产品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具体来看,首先,SITC5类目下的十大子项中,511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由水平型逐渐向垂直型转变;571、574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由垂直型逐渐向水平型转变;522、524、553、572、575、582和598产品始终处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其次,SITC7类目下的十大子项中,除773产品处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以外,其他子项均处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
劳动密集型产品也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具体来看,首先,SITC6类目下的十大子项中,675产品由水平型产业内贸易转变为垂直型产业内贸易;661、664、676、679、684和699产品处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674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由垂直型转向水平型,又由水平型转向垂直型;673产品由垂直型产业内贸易转向水平型产业内贸易;682产品处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其次,SITC8类目下十大子项的GHM指数基本在(0,0.75)或(1.25,+∞)范围内,表明中韩杂项制品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
以中韩工业制成品进出口贸易总额(TT)为被解释变量,以人均收入差异(DGDP,用两国人均GDP之差与人均GDP之和的比值表示)、经济规模(ES,用两国GDP的平均值表示)、对外开放程度(OPEN,用中国贸易总额与韩国贸易总额之和占两国GDP的比重表示)、外商直接投资(FDI,用韩国对中国的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表示)和贸易不平衡度(TIMB,用两国工业制成品贸易差额与两国工业制成品贸易总额的比值表示)等五个因素作为解释变量,使用 OLS法构建如下模型:
lnTT=α+β1lnDGDP+β2lnES+
β3lnOPEN+β4lnFDI+β5lnTIMB+μ
(4)
式(4)中,β1、β2、β3、β4、β5为待估计参数,分别表示中韩工业制成品贸易受人均收入差异、经济规模、对外开放程度、外商直接投资和贸易不平衡度影响的程度。α为常数项,μ为随机误差项。对解释变量的符号预测及说明如表1所示。
表1 解释变量的符号预测及说明
中韩工业制成品进出口贸易额及两国历年贸易总额数据来源于UN Comtrade数据库;中国与韩国的GDP总额和人均GDP数据均来源于世界银行(WB)数据库;外商直接投资数据来源于世界贸易组织(WTO)数据库。
1.平稳性检验
运用统计分析软件Eviews 10.0,对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变量取对数后的序列均为非平稳时间序列,变量lnTT、lnDGDP和lnES的一阶差分序列在5%的水平下平稳,变量lnOPEN、lnFDI和lnTIMB的一阶差分序列在1%的水平下平稳。可见,回归方程中的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因此可以进行协整检验。
表2 ADF单位根检验结果
2.模型估计
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具有滞后性,因此取其一阶滞后项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根据回归结果(1)可知,人均收入差异(lnDGDP)和贸易不平衡度(lnTIMB)不能通过t检验。通过比较方程拟合度,将贸易不平衡度和常数项剔除,得到了回归结果(2),lnDGDP、lnES、lnOPEN和lnFDI都通过了t检验,调整后的R2为0.9914,大于0.8,D -W 值为1.6018,方程拟合度较好,最终得到如下解释方程:
表3 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影响因素回归结果
lnTT=-3.4341lnDGDP+0.3376lnES+2.0078lnOPEN+0.3016lnFDI(-1)
(5)
3.残差检验
为了验证上述回归方程的真伪性,利用ADF协整检验法对残差序列的稳定性进行检验。若残差序列稳定,则表明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即回归模型合理,反之则回归模型不合理。将式(5)变形得到如下残差方程:
μ=lnTT+3.4341lnDGDP-0.3376lnES-2.0078lnOPEN-0.3016lnFDI(-1)
(6)
对残差方程的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残差的ADF统计量为-4.2411,小于显著性水平为1%的临界值-2.6607,可见残差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是稳定序列。因此,上述回归模型是合理的,可以用来解释变量间的相关关系。
4.格兰杰因果检验
利用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法对上述存在长期相关关系的变量进行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lnTT是lnTIMB和lnDGDP的格兰杰原因,表明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对两国贸易不平衡度和人均收入差异产生影响。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lnTT是lnES的格兰杰原因,即经济规模受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影响;lnTIMB是lnTT的格兰杰原因,即贸易不平衡度直接影响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lnOPEN、lnFDI与lnTT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即对外开放程度、外商直接投资与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不存在因果关系,反之也不成立。
表4 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
上述解释方程表明,人均收入差异、经济规模、对外开放程度和外商直接投资对中韩双边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具体来看,人均收入差异(DGDP)对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影响较大,且呈负相关关系。人均收入差异每增加1个百分点,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额就会下降3.4341个百分点。若两国人均收入差异越大,双边消费需求差异就会越大,产业内贸易的可能性就越低。
经济规模(ES)对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有促进作用,经济规模每增加1个百分点,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额将增加0.3376个百分点。行业经济规模的大小影响总产出,行业经济规模越大,总产出就越多,进而促进行业贸易总额的增长。
对外开放程度(OPEN)对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有较大的正面影响,对外开放程度每增加1个百分点,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额将增加2.0078个百分点。自1992年中韩建交以来,双方在经济领域不断深化合作,随着中韩自贸协定的稳步推进,加之两国大力推动实施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韩国“欧亚倡议”,双方贸易市场的不断开放将极大促进双边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
外商直接投资(FDI)对双边工业制成品产业
内贸易有着促进作用,当外商直接投资额增加1个百分点时,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将增加0.3016个百分点。外商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投资规模越大,表明两国产业结构越相似,从而越有利于产业内贸易的产生。
本文以1992—2018年中韩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为研究对象,运用GL指数、MIIT指数和GHM指数对双边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进行测算,并实证分析了中韩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在两国工业制成品贸易规模和结构方面,两国工业制成品贸易额不断扩大,但中国在与韩国工业制成品的贸易中一直处于逆差状态,而这一逆差主要是由中国与韩国工业制成品贸易中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的长期逆差所致。中国向韩国出口的工业制成品从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转向了以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而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工业制成品一直以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且这一比重呈上升趋势。其次,在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方面,双边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处于中等水平,且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明显低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最后,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人均收入差异、对外开放程度、经济规模以及外商直接投资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其中,人均收入差异对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影响最大,另外还有对外开放程度、经济规模和外商直接投资因素的影响。
1.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发展
实证研究表明,人均收入差异对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影响最大。双边人均GDP差异越大,越不利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的发展。2018年韩国人均GDP是中国的3.2倍,提高我国人均收入水平,有利于两国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同时,政府应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优化产业结构政策,在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的同时,应加大对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扶持,促进制造业健康发展。
2.大力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实现贸易自由化
实证研究指出,经济规模会对双边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韩国“一带一路”研究院成立,加之中韩FTA稳步实施,中韩应进一步加强工业制成品行业相关领域的合作,消除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和投资壁垒,实现双边贸易的发展,从而有效扩大经济规模,最终提高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
3.加大韩国对华投资引进力度,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实证结果显示,外商直接投资有助于双边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发展。我国政府应继续加大韩国对华直接投资引进力度,同时还应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韩国对华投资转向与化学有关的产品和机械及运输设备等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中去,提升我国资本与技术密集型工业制成品的外贸竞争力,从而改善工业制成品的贸易条件。
注释:
① 511,碳氢化合物;522,无机化学元素、氧化物及卤盐;524,其他无机化学品;553,香料、化妆品或盥洗用品;571,初级形状的乙烯聚合物;572,初级形状的苯乙烯聚合物;574,初级形状的聚甲醛类、其他聚醚及环氧树脂;575,非初级形状的其他塑料;582,板、片、薄膜、箔及条状塑料;598,未另列明的杂项化学产品。
② 728,未另列明的零件;743,泵、空气或其他气体压缩机和风扇;752,自动数据处理机及其设备;759,专用机器的零件及附件;764,未另列明的电信设备;772,电路开关或保护用电器或联连电路用电器;773,未另列明的配电设备;776,离子管、冷阴极管或光阴极管及其他管;778,未另列明的电动机械和设备;784,汽车的零件及附件。
③ 661,石灰、水泥及人造建筑材料;664,玻璃;673,铁、非合金钢类;674,经包覆的铁或非合金钢压延产品;675,压延合金钢产品;676,铁条材等钢材;679,铁或钢制的管子和中空型材及管子配件;682,铜;684,铝;699,未另列明的贱金属制品。
④ 821,家具及其零件;831,行李箱等容器;842,纺织物制服装;845,未另列明的纺织物制服装;851,鞋类;871,未另列明的光学仪器和装置;874,未另列明的测量、检验、分析及控制用仪器和器械;884,未另列明的光学制品;893,未另列明的塑料制品;894,婴儿车、玩具、游戏及体育运动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