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雪
(哈尔滨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在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我国著名马克思主义学者肖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这一论证在文献上的主要依据是马克思写于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下称《提纲》)和马克思、恩格斯二人于1846年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新哲学”的创立主要体现在《提纲》中。在这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1]的著作中,马克思用简短有力的语言,革命的批判精神,以十一条纲领的形式将自己的观点同旧哲学,特别是旧唯物主义对立起来,实现了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
马克思坚定地认为,外部自然界之于人及其精神,的确处于“优先地位”,他以是否承认这种“优先地位”作为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并分别从这两大哲学阵营中吸收了不少优秀成果作为自己的思想材料和理论来源。同时,他看到了二者共有的内在的根本缺陷,即主客体二元对立、互不相容的思维方式。
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论者在探讨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时,往往使之分化为对立的两极,僵持于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二元抽象对立。旧唯物主义以自然界为本原,力图用自然来解释人的精神活动,把物的尺度当作人的全部行为依据,这就是旧唯物论的自然本体论。[2]费尔巴哈在《未来哲学原理》一文中指出:“新哲学将人连同作为人的基础的自然当作哲学唯一的,普遍的,最高的对象—因而也将人本学连同自然学当作普遍的科学。”[3]他强调“自然至上”原则,一方面将自然界看作静态的、客观的、独立于人之外的、只是人认识对象的存在。另一方面将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看作消极被动的感受主体,看成“一面镜子”,人对自然只是一种单纯依赖。马克思指出,这一理论的缺陷在于:“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4]
旧唯心主义主张精神本体论。他们以精神为自然界的本原,试图用人的精神活动解释自然,把精神的尺度当作人的全部行为依据。[2]在《提纲》中,马克思这样指出:“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4]集哲学之大成者黑格尔以“绝对精神”为本原,认为现实世界和现实的人是没有价值的、不完满的,他致力于寻找最纯粹的精神状态,作为一切事物的最高存在。在主观唯心主义那里,以“自我意识”为出发点认识世界。但旧唯心主义犯了更严重的错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抛弃了客观存在的自然界和人的现实活动。
综上可见,旧唯物主义以自然为本体,将人与世界的关系看作人的被动接受,忽视人的能动性,由此它所坚持的是一种自在的客体性原则;旧唯心主义以精神为本体,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将人置于能动地位,抽象地发展人的能动性,因此他所坚持的是一种自为的主体性原则。[4]这样,旧唯物主义和旧唯心主义除了在“本原”问题上的争论外,还造成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冲突和对立。马克思在《提纲》中对全部旧哲学的批判,精辟地揭露了这种两极对立的哲学的根本缺陷,提出了实践原则。
实践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一切旧哲学的基本特征。实践是感性活动,或对象性的活动,他的哲学探讨的是现实的人和人的实践。与马克思以前的旧唯物主义相比,实践的革命性就在于它不是抛弃主体只谈客体,也不是抛弃客体只谈主体,而是强调主客体的辩证统一。马克思认为主体和客体绝不是简单的“决定与被决定”关系,而是在实践基础上的彼此依赖交互状态。也就是说主客体在辩证统一中同时发挥作用,以往那种认为先有主体再有客体,或者先有客体再有主体的观点是片面的、不正确的。在马克思看来,主客体绝不是一种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依存的,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主客体之间矛盾的解决是在一种动态环境下逐步进行的:当主客体不再适应时,主体对客体提出要求,随着客体的逐步改变,主体的要求得到实现;客体改变的同时,又向主体提出新问题,在这样一种交互过程中,主体和客体实现各自的发展。这些论证是马克思从人在现实生活实践中得出的。至此,以往的哲学家们一直以来在原有思维方式内无法解决的矛盾,以实践为出发点,便迎刃而解。正是以实践为逻辑基点,马克思超越了旧哲学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在辩证统一中阐发了自己的“新唯物主义”。此时马克思的哲学已经不再执着于探讨超验的形而上学问题,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在探究世界时抽象出来的“本原”存在都是一种缺乏现实和科学依据的主观臆想,他开始反思:当前社会发展阶段,哲学究竟该当如何理解?哲学研究应当采取何种态度?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引发了马克思在哲学观层面的又一次革命。
在哲学发展史上,哲学家们的哲学观曾发生过几次历史性重大变革。可以做如下梳理: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把哲学定义为“寻找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的学术,将哲学引向两千多年形而上学的求索之路;黑格尔把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全部哲学归结为这样一句话:“真理的王国是哲学所最熟悉的领域,也是哲学所缔造的,通过哲学的研究,我们是可以分享的。”[5]把哲学的形而上学求索发展为辩证法、认识论和本体论相统一的逻辑学;马克思在《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这条论证堪称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哲学观前所未有最伟大的变革。
马克思在《科隆日报》第179号的“社论”中(下称“社论”)对“德国哲学”这样批判道:“哲学,尤其是德国哲学,爱好宁静孤寂,追求体系的完满,喜欢冷静的自我审视……它在自身内部进行的隐秘活动在普通人看来是一种超出常规的、不切实际的行为;就像一个巫师,煞有介事地念着咒语,谁也不懂得他在念叨什么。”[6]马克思认为传统的哲学家皆醉心于寻求世界“本原”,以这个本原为核心或原则推演整个哲学体系,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个哲学结构越来越精致,体系越来越庞大,但始终高居于理论体系顶端,是一种寻求内在逻辑自洽性的静态结构,言语体系是封闭的、不切实际的。在“社论”中,“真正的哲学”这一概念被马克思首次明确提出,他说:“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6]以前那种仿若“巫师在自顾自念咒语”的哲学应该退出历史舞台,让位给真正的哲学。
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所理解的哲学主要以解决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为中心议题,这种关系必须以现实的实践为来源和依据,应当在实践的变化发展的基础上变革哲学的形式和内容,只有从实践出发,哲学才能与现实社会对话,倾听现实的呼声,实现哲学与现实的互动,这样的哲学才是动态的、更迭的、开放的体系,才能保有持久的价值和生命力。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7]同时,由于时代发展的巨大变化带来的种种挑战,现代哲学社会研究工作面临这样的反思:当代哲学基础理论研究应当采取何种方式才能发展出富有科学性、时代性、创新性、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
在《提纲》中,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4]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要将现实社会实践需要作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新时代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提出新要求: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深入挖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理论需要,准确把握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方向,密切关注社会发展现状,在哲学层面做到“知行合一”,使哲学理论与时代问题紧密结合,这样,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才有生命、有价值。
马克思主张在“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中探索人类的解放道路。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如何创新性发展?一方面,在哲学基础理论研究过程中应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批判的眼光进行文献资料的考察和理论著作的撰写,不能迷信书本、古人、洋人、天才、权威,迷信专业领域内所谓“大家”,要勇于破除一切束缚人思想的精神枷锁,把自己的思想认识从不合时宜的观点、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逐渐形成自己独到的思考和见解,实现理论创新的重大飞跃。另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要克服教条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克服无视时代特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代价值的错误理解的“过时论”和无视实践需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固化”和“僵死”的歪曲解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
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为出发点,以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为立足点,以一切人的自由发展为归宿点,集中展现马克思关注人类命运的博大的人文情怀,显示马克思解放全人类的崇高追求。[2]马克思说:“哲学所关心的是一切人的真理,而不是个别人的真理。”[6]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灵魂所在,它像一束光普照人类社会。当代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务必发扬这种博大的“人文关怀”价值取向,倾听广大人民的呼声,面对大众发言,代表大多数普通群众的利益,表达他们的意志,将服务人民作为自己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将引领现实社会趋向美好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哲学家殿堂光辉夺目,马克思是其中最耀眼的;哲学星空群星灿烂,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其中最明亮的。与其他哲学家相比,马克思的先进之处就在于他不仅以广博的知识、深厚的理论修养、丰富的革命斗争经验,同他伟大的战友恩格斯一起,创立了实践唯物主义,翻开了哲学史全新的一页,还以博大而深厚的人文关怀,将目光聚焦于整个人类的命运和前景,为探求人类解放道路奉献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