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莲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 43007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职业教育的主要矛盾突出表现为经济社会对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发展需求与职业教育发展不强、不优、不活现状之间的矛盾。我国近些年出现“就业难”和“技工荒”同时并存的尴尬局面,迫切需要高职院校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质量。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作为高职院校质量管理的重要工具,关乎人才培养质量的管理与生成[1],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合作企业作为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之一,具有与高职院校教学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二级院系等其他主体不同的评价功能。合作企业参与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课程是高职教育实现高质量人才输送的关键要素,系统、科学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是高职院校质量管理的重要工具。但目前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现状呈现为一种“自系统”的质量评价,制约了高职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
从评价主体看,现有的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主要呈现为一种以学生评教为主,辅之以专家评教、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和自评的多主体评价。学生全程参与教学活动,对自身的受教情况、对教师技能示范熟练度、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因材施教情况有充分的发言权。但是,学生占较大比重的教学质量评价大大降低了教师对学生提出严格学习要求和进行严格教学管理的主动性,学生往往对评教指标内涵理解不透,“一分钟滥评”的敷衍评教现象普遍化[2],导致评教结果失真。不仅如此,这种多主体评价归根到底依然是一种“自系统”的质量评价,由于个体理性的有限性,其对存在的问题往往缺乏客观清醒的认知,以致教学质量管理一直处于低效循环状态[3]。
从评价对象看,目前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主要指向包括教师教学水平在内的教学条件评价,而对于教学效果的评价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评价对象过于重视教师“教”的因素,关注教师的教学个性、教学风格等外显的直观映像,而对通过教师的“教”所促成的学生的“学”来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关注则十分不足[1]。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是对课程教学中渗透的教育理念、教学目标、内容组织、教学方法选择以及课程实施效果所进行的价值判断[4]。尽管可以通过评价作为“因”的教学条件来对作为“果”的教学质量进行估计,但这仅仅只是一种间接的推论,而不能以一种评价取代另一种评价[5]。只有将教学条件评价和教学效果评价相结合,才能对课程教学质量作出全面准确的判断。
从评价指标看,现有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多聚焦于理论课,而实践课质量指标并不清晰,由此使得“大一统”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脱离了具体的职业活动,降低了评价体系的针对性,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出现“两张皮”现象。根据高职理论教学模块和实践教学模块的不同特点,分别建立有针对性的评价指标是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但高职院校的二级院系和教学管理、质量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指标的主体,对于教学过程是否与工作过程衔接、实践操作是否符合专业标准等指标的明确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基于核心职业能力的培养制定出相应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跨界”是职业教育的本质和特征[6],这决定了职业教育教学活动的成功与否只能置于具体的职业活动中来讨论,其质量评价也必须考虑职业教育与职业活动间的联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 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明确提到“吸收用人单位参与质量评价”“把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作为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把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意见作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因此,将合作企业纳入质量评价主体,使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走上企业、学校、学生、同行共同参与的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合作企业参与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是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式。高职教育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其教学质量评价也必须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根据行业企业的发展需求来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企业评价被加入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校企共同来进行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价,这就迫使教师不得不深入行业企业的生产一线,了解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标准,探取课程重构的“珍珠”,紧跟生产一线进行教学改革,确保课程教学目标与企业用人标准进一步协同。这种由学校内部的“自评价”和行业企业评价组成的双元评价系统可促进教学单位更加重视课程教学与职业活动的联系,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
合作企业参与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是深化校企合作的重要举措。高职教育区别于其他类型高等教育的特点在于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最为密切。张金福发现,校企合作浅层次运行与产教融合不力是导致职业教育定位不准、专业建设与产业结构结合不紧、人才培养适应性不足的重要原因。高职课程建设的职业性、实践性和综合性等特点决定了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要联合企业共同完成。校企合作也必须回到课程育人的逻辑起点[7]。合作企业参加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作为深化校企合作的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发展。合作企业通过深度参与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间接参与建设服务于企业发展的专业课程,实现了人才培养和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从而大大减少了合作企业的员工培训成本,实现与合作高职院校的双赢。
合作企业具有独立不受干扰的主体地位。评价主体的独立性是评价结果真实有效的基本保证。非独立的评价主体,在评价中往往要综合考虑评价结果可能会引起的各种利益得失,“加工”评价结果的概率明显提高。合作企业作为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第三方,在评价过程中受到直接利益干扰的可能性较低,既没有学生在评教中存在的心理顾虑,也没有同行评价所存在的人情和利益牵扯,其评价数据相对而言较为实事求是,更能反映真实的课程教学质量。
合作企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专业优势。当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大量存在脱离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的现象,侧重于日常基本理论课程教学,忽视学生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的培养,导致学生能力难以满足社会需要[8]。合作企业由于掌握了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养要求,对于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所培养学生的质量与行业从业人员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差距有清晰的认知,同时具有全面的效益视角和敏感的市场观念。对于高职人才培养的缺陷,合作企业能够有的放矢地提出独到见解,并能针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提出弥补缺陷的方案[9]。
合作企业作为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之一,具有与高职院校教学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二级院系等其他主体不同的评价功能。在评价工作中,它主要考察教师的课堂教学是否能让学生掌握实际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素养,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现实的工作需要和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基于此,合作企业可以从教学准备、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这三个环节深度参与高职院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一份完整的教学资料至少包括课程标准、教材、教案等。课程标准作为对学生在经过某一学段之后的学习结果的行为描述[10],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和落实教学计划最基本的纲领性教学文件[11]。高职课程具有鲜明的职业性特征,其课程内容的选取来自典型工作任务,课程目标来自岗位工作能力。合作企业作为实践课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主体之一,需要审查制订者在制订课程标准时是否对本专业的主要职业岗位(群)进行梳理,课程标准是否与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对接,实训项目和内容的选择是否紧紧围绕职业能力的实现。
教材选用对课程教学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合作企业可以从如下方面参加教材的选用审查:选用的教材是否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并按照训练项目的难易程度和递进关系来安排内容;教材是否与职业标准相对接,是否体现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规范和新规程;教材的理论部分是否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实践部分是否以典型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为依据,体现“做中学、做中悟、做中享”;教材是否按照工作过程来序化知识,教材内容是否尽量模拟未来工作过程。
根据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对“课程类型”概念的解释,高职院校的课程可以分为以专业发展和能力训练需要的知识、理论为主线的理论课,以文化素养或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以培养学生专业核心技能为主线的理实一体课,以及以职业能力训练为重点并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要求的实践课。据此,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也应分类开发评价指标体系[12]。但是现有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主要集中于对理论课教学的评价,对于理实一体课和实践课的针对性评价缺乏应有的重视。
与领导评教、专家评教和学生评教不同,合作企业评教主要对教师在理实一体课或实践课教学过程中所展示出来的实践教学能力进行评价。合作企业评教包括如下内容:教学过程是否与工作过程相衔接,教师的指导示范是否符合专业规程、实践操作是否符合专业标准,教学方法是否有利于学生的能力培养,教学重难点的安排是否体现了工作任务的重点和难点;教师现场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如何;实训场所的安全保障措施与生产现场是否一致;学生对于安全保障措施是否有足够的了解,学生是否参与组织和布置安全保障措施。
现有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过于关注教师的教学行为本身,对于从学生学习的背景、行为及实际收获等方面来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关注十分不足。事实上,教师的教学最终要跟随学生的发展需要而转移,质量评价也要以教师教导所促成的学生学习行为表现、状态及成效来评价教师教学效果[1]。合作企业直接使用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对毕业生是否符合合格人才的标准有充分的发言权。因此,在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时,应同时设计来自行业企业专家的评价量表,并使之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中占一定比重。合作企业可以从两方面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一方面是对课程传授给学生的技能和素养进行评价,通过现场考核学生的职业素养、对工作程序的掌握程度和技能熟练程度来评价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另一方面,企业还需要就课程学习对学生核心职业能力形成的支撑作用进行充分评价。
由于机制障碍,目前合作企业参与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存在困难,但是它对于提高高职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具有非同寻常的价值,因此需要克服困难去实践。在操作层面,可以从建立多主体的评价组织、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形成教学质量评价闭环来探索合作企业参与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实施路径。
合作企业不仅仅是高职人才培养的主体之一,同时也应该是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之一。高职院校应组建由校内评价主体和合作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共同体,实施理论课、理实一体课、实践课全覆盖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质量评价共同体在每个专业领域内聘请教学督导、教学院长、行业专家、一线技术骨干、班组长组成专业评价队伍,对专业类的课程教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价。这种多主体的评价组织的建立,本身就能起到促进教师重视提升实践教学能力的作用。
通过参加教学资料专项检查活动,对教学资料的准备进行评价,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课程标准是否与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对接,实训内容是否围绕核心职业能力的实现进行选择,教材是否按照工作过程来序化知识,教材内容是否尽量模拟未来工作过程等;通过课堂观察对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进行评价,在具体操作中可以采取远程听课、典型录播听课的方式,以解决合作企业参加课堂观察的时间空间不足的问题;通过真实工作任务的完成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将学生置于工作场景中,基于企业真实评价标准,组织学生在现场完成工作任务,将知识、技能和素养等单要素考核转变为完整的工作任务评价。
评价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评价结果的反馈利用是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合作企业通过参加课程教学质量评价,除了获得了课程教学质量信息,也为教师提升实践教学能力、重构课程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一方面,职能部门应通过组织质量评价队伍正式打分,营造一种重视实践教学能力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氛围;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应将评价信息及时反馈,鼓励教师进行反思,并对改进情况进行详细追踪。
由封闭走向开放,由单一主体走向多主体,最终形成不同主体基于不同评价视角共同为高职课程教学质量提供反馈信息的评价机制,是未来高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趋势。学生基于课程教学中的师生互动交流指标进行评价,二级院系基于师德师风师貌、理论课教学效果等指标进行评价,质量管理部门基于教学行为规范性等指标进行评价,而合作企业基于理实一体课和实践课的教学准备、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指标进行评价。多维度的评价指标和开放性的评价主体以多样化视角来共同分析高职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行为和教学效果,可以为教学质量评价提供更全面的数据支持,为教学质量改进提供更充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