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
(梧州学院 审计处,广西 梧州 543002)
内控实施的模式与单位的领导风格和内控文化戚戚相关[1],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内控的成效。内部控制建设对于广西高校而言仍然是一个全新的时代命题,目前尚没有太多的符合现阶段自身发展的经验可借鉴。某些高校在内控建设初见成效的同时,仍然暴露出很多问题,例如,内控环境尚未成熟,部分领导与职能部门思想重视不够,流程意识不浓,专业技术不足;监督权限如何在纪委、财务部门、内审部门之间得到合理而又明确的分配,搭建合理高效的监督评价体系;内部控制全员参与不够,宣传破冰不足,以致内控止步于常规化的财务监督[2];基本职权设置的不合理,使评价缺乏独立公允性,改进建议缺乏持续的跟踪落实与最终反馈等。这些问题亟待解决,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
本研究基于COSO内部控制框架五要素的视角,结合广西高校内部控制的实施推进现状,根据内部控制五要素理论,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5个方面精准定位广西高校内部控制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本研究通过内部控制的五要素维度对广西高校内控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旨在发掘其内在的成因,从而探索出一条符合广西高校组织结构与经济业务运行特点的内控建设最优路径。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由主体人员实施的、旨在实现特定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包含5个部分: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督[3]。这5个部分相互联系,形成判定一个企业或单位内控是否有效的标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论的提出使内部控制理论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同的用户对内部控制有着不同的理解,内控五要素论界定了一个适合不同用户需要的内部控制概念。
(2)内控五要素理论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标准。具体来说,内部控制评价应紧紧围绕内部控制的5个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来进行。
(3)首次提出了三类控制目标(与营运有关的目标、与财务报告有关的目标及与法令遵循有关的目标)、五项构成要素的立体框架结构。这一框架结构为内部控制标准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有利于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去关注企业内部控制的不同方面。
(4)第一次将人文因素融入内部控制,强调环境与人的重要性,极大地丰富了内部控制的文化内涵。
(5)第一次将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这两个要素作为基本要素引入内部控制领域,突出强调信息系统的作用,信息系统应处理企业内外部各类相关信息,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五要素理论最主要的是彰显了内控要素的层次性,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框架,现实中几乎所有的企业或单位的内控均与之有一定的差距[4],但多数企业或单位希望通过理解和贯彻内控整体框架的要求,梳理自己的管理流程,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5]。
研究者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了广西9所公办高校2016—2018年度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为样本,通过对各样本高校内控基础性评价指标的得分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与实地调研,整理了现阶段广西公办高校内部控制建设存在的共性问题。
本研究分别从产权关系、治理结构2个角度剖析广西高校的内部控制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主要有以下2个方面。
1.产权关系方面
根据广西经济与文化发展特点,广西公办高校在产权关系上主要有3种方式:省部共建高校由教育部与教育厅共同出资管理、区直高校由教育厅直接管理、区市共建高校由教育厅与地市共同出资管理。有的高校的人事管理、行政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
2.治理结构方面
大多数高校已经设立了内部控制治理机构——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并且由学校的法人在治理机构内担任负责人,班子成员在单位内部控制领导机构中任职。但是,有的高校内控工作机构无明确的分工细则,未能有效发挥领导与协调学校内控工作的作用,也未从学校层面统筹梳理各部门间的内控制度,尚未整合为一套系统、完整的学校内部控制体系。
按照《内控规范》的要求,对经济业务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是高校内控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广西高校的风险评估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1.控制目标方面
高等教育既具有教育的一般本质和属性,同时又有自己独特的基础功能,强调和地方经济实现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双重的定位特征使其日常业务运营明显兼具了公益性与经济性2个特点,从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容易出现政治思维与经营思维难以协调统一的问题。当前广西有的高校尚未制定明确的战略目标,内部控制目标与学校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不明确,发展目标的不清晰直接影响准确识别,影响目标达成的各类风险的成功率。
2.风险管理能力方面
广西高校业务部门对于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不足。校内普遍缺乏有经验的风险管理的实施人才,一线行政人员缺乏风险管理的系统培训,风险意识薄弱,识别能力欠缺,风险识别方法单一,主要是依赖于既往经验与感性判断,充当的主要是问题发生后的补锅匠的角色。没有准确的风险识别,也就难以对风险进行差异化的分级管理,继而在应对风险时缺乏主动性和前瞻性,也加大了风险的作用烈度。
高校控制活动全面覆盖学校的各项经济业务,本研究依循重要性原则,从高校经济业务中的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6个核心业务方面,详细梳理管理效果欠佳的方面。
1.预算业务控制方面
合理编制收支预算是高校顺利实施各项经济活动目标的基本保障,在高校内部的业务控制、在预算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方法侧重财务收支预算,并且对于融资的规划不够精细。预算的编制主要由财务部门来完成,职能部门特别是二级学院的参与度不高。
(2)预算绩效评价形式化。预算执行过程缺少得力的监督机制,缺乏刚性的约束力,预算项目实施中窜用的情况普遍。预算绩效评价缺乏统一指导方法与可横向对比的标准,评价效果由各个部门自行拟定,预算评价结果缺乏公允,也没有与相应决策执行人员绩效考核挂钩的机制,无法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促进学校资源合理配置的评价目的,重复建设、成本意识淡薄的问题屡见不鲜。
2.收支业务控制方面
高校最稳定、占比最大的收入来源就是学杂费收入。资金交易数量大、次数多、频率高,涉及多部门、多岗位是其显著特点。各高校一方面主动拓宽微信、支付宝、网银等多种缴费途径,另一方面积极对收费软件进行信息化改造。经过业务优化之后,收支业务的接触性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实务上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结算岗位设置欠科学。部分高校存在收费员同时负责审核与办理收费和退费业务,违反了职务不相容原则。由于岗位普遍紧缺,收、退费业务都由一人操作,缺乏交叉复核,容易发生职务犯罪风险。另外,在寒暑假值班期间印章以及空白支票保管上忽视相互牵制的情况时有发生。
(2)公务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由于宣传力度不足,以及各业务部门配合意愿较低,在个人差旅、小额零星采购、学生活动支出、科研活动等领域存在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的情况。
3.政府采购业务控制方面
高校存在大量频繁的资产购置活动,其中大宗购置纳入到政府采购管理范畴,涉及的交易次数繁多,交易金额不等,是舞弊风险的高发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政府采购活动目的不明确。由于前端预算执行缺乏刚性,使采购计划变动大,采购部门难以提前部署计划,加大了管理部门统筹管理的难度,对变化的应对措施不够及时。采购回来的商品和服务与实际业务需求相脱节,资金得不到有效配置的同时,闲置资产耗费场地与人力保管,造成二次浪费。
(2)政府采购需求的审核缺乏专业技术支持。存在项目实施部门设计出来的需求参数具有隐蔽的排他性,技术指标不公允。由于专业技术壁垒的存在,项目实施部门实质性主导了验收工作,使监管形同虚设。
(3)政府采购实施不规范,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存在拆标规避政府采购的现象。客观上固然是存在专项资金执行率考核的压力,担心政府采购流程复杂,操作周期长,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外部压力;主观上也难以排除刻意规避政府采购监督,牟取私利的内在动因。
(4)政府采购业务的档案管理职责不明。没有制定相关细则规定政府采购业务的档案归集管理的责任部门,导致同一业务原始档案分别散落采购部门、实施部门、财务部门之间,同时存在重要原始资料缺失的现象。
4.资产管理控制方面
高校的资产管理状况既具备一般性资产管理的共性,同时也有其鲜明的特点,目前在管理上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1)资产验收环节的问题。缺乏严格的验收程序,部分项目验收由于时间滞后丧失了验收的实际意义,资产管理缺乏价值管理的理念,重实物形态轻资产价值,缺乏具备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参与对精密、贵重的专用设备验收进行专门的技术鉴定。
(2)资产入库环节的问题。部分库管人员专业知识匮乏,无法判断资产与低值易耗品之间的差异,存在未做实物核对,仅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的现象,给后期资产核实造成极大困难。
(3)资产保存环节的问题。对于特殊资产未采用特定的识别处置手段进行管理。部分高校存在文化文物类资产,却没有认识到文物资产在保存手段得当的前提下,其价值会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增长。这类资产更接近于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性资产,此外其附加文化价值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是高校内涵底蕴软实力的体现,应该制定专门的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特别的管理。资产属性随着使用时间与使用次数或者程度的增加需要计提折旧,日渐贬值的一般性资产显然不同。
5.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方面
目前,广西有的高校还存在建设项目涉及的资金量大、合同关系复杂、行业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由于部分高校基建部门缺乏技术力量,不熟悉行业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专业性不足,容易流于形式,且存在违规营建风险。
(2)项目价款结算管理不严格。部分高校存在基建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完善相关竣工结算手续,相关决算工作未能进行,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及档案移交,资产未及时结转入账。竣工决算一日不完结,作为业主单位的学校就会一直暴露在敞口法律风险面前。
6.合同管理控制方面
部分高校存在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现象,存在合同管理主体意识模糊、保存责任分散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合同档案管理。由于合同执行部门的机构改革、人事变动、缺乏专人保管等原因导致的缺失合同原件及相关审批流转轨迹的证明文件屡见不鲜,其一,容易造成合同执行的疏漏,其二,在合同争议处理时容易使校方陷于被动,其三,难以认定过失责任。
(2)合同纠纷处理。对于合同分歧的处理,习惯性的以行政思维来解决问题,未按法律思维正确处理合同纠纷,从而承担起违约责任,对学校的经济利益、单位信誉和社会形象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部门间的有效沟通与组织协调,关键在于组织及时畅顺的信息传递,对于整体效率的提升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实务工作中,广西高校在信息与沟通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信息化程度参差不齐
广西高校已经基本实现了财务管理系统覆盖核算业务,账务全流程电算化,但是学校之间信息化建设程度有较大的差异。信息化建设比较先进的高校已经实现了学校的人事、财务、学工、教务等主要业务领域的信息系统全面嵌入,核心业务信息化控制已经全部打通,关键业务的流程节点已经可以通过信息化软件实现全面控制。信息化建设水平中等的高校部分业务实现了管理信息化,主要体现在公文流转、教务信息、财务管理方面,而且业务板块相互之间由独立的管理软件控制,尚未实现数据的自动转换与自由共享。在信息化建设比较滞后的部分高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兼容性低,难以升级,只是实现了手工操作向系统操作的过渡,未能实现审核逻辑信息化,与学校的其他业务管理系统数据接口未打通,学校层面教务、学工、人事、财务等不同的业务管理软件构成了独立的信息孤岛,数据难以共享,难以承载内部控制建设通过信息化管理落实控制节点的控制要求。
2.非正式沟通方式使用较多
部分高校办公自动化软件不能获得实质性重视,口头确认与纸质签批的方式同时并存,文件流转时效性责任没有认真落实,文件流转时间过长导致信息失真,效率低下。议事与汇报制度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各种非正式沟通方式盛行,部分重要决议仍然习惯性的倚重于口头确认而缺少文字佐证,不仅业务实施方法的人为控制弹性大、误差率高、更改频繁、沟通效率低下,而且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确立业务标准流程,难以实施有效评价,极易滋生舞弊风险。
内部控制体系设计方向的正确性评价、控制体系的漏洞检查、具体实施问题与改进的效果都依赖于监督来实现。内部控制体系能否实现良性运转,自我升级改良,有效的监督在其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广西高校的监督效果普遍欠佳,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内部审计部门职能受限
广西高校实施内部监督的主体大多为内部审计部门。高校内审人员大多数从财务部门转岗组成,技术背景不够全面,人员配置相对不足,大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重心集中于基建工程项目与采购业务价格审核与工程验收。专业素质不足与人力投入限制难以满足实施内部控制单位层面与业务层面众多控制节点进行高标准的实时动态监督与及时评价。同时,由于广西高校普遍将内审部门职能定位为审核部门的角色,参与了业务实施,使内审部门的组织架构与业务内容丧失了独立性,内部监督与业务优化咨询职能的公允性大打折扣,内审的最大效应受到了削弱,妨碍了内部审计促进单位价值提升的根本性目标的实现。
2.内部审计独立地位难以保证
在目前广西高校流行的职能定位下,内部审计部门组织机构上缺乏独立性,职能部门与监督部门的双重身份无异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尴尬之余监督地位无法得到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的日常工作职能更多地体现在众多常规业务流程中的审核环节,由于人员有限,大多数内审人员既参与了学校大部分常规业务的事前与事中审核,又参与了业务的事后评价,独立性的不足导致了内审评价的公允性的欠缺,最终使内部审计的评价难以得到学校决策层的重视。
针对广西高校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尝试从内部控制五要素的角度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以期达到推动内控建设,实现内控目标的最终目的。
1.明确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地位与职能设计
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纪检监察、校办、内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办负责现行规章制度的梳理与完善;由纪委负责校领导与各级教职员工内控意识建设,将风险防控、廉政建设与内控建设有机结合,定期开展思想教育;由财务部门对流程的实施进行财务监控;由内审部门对流程实施进行依规监控,并对各项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独立评价,对有需要改进的经济活动进行持续的关注。最终由内审部门定期撰写整体控制环境报告,不定期撰写独立业务控制评价报告,直接向校长汇报。明确纪检监察、校办、内审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的具体监督权限与形式,既有利于防止业务实施层面的多头监控所造成的效率问题,也有利于清理监督盲区,完善立体的内控组织体系。
2.完善治理结构
固化权力运行的制度安排,坚决执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经济事项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地方政府应积极荐引各级财政干部进入高校挂职,加强行业指导,推动高校科学发展;同时建立、完善总会计师制度,鼓励熟悉高校业务、财务特性并擅长价值管理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作为总会计师进入学校决策层,促进决策科学性。
1.明确控制目标
广西高校应明确办学宗旨,始终坚持把教书育人放在首位,经济效益应该体现于积极推进产学研融合,服务于地方经济,最终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要以学校的长期战略为基础制定总体控制目标,根据年度计划按部门按业务分解明确控制目标,明确控制目标最终体现总体控制目标,两者相辅相成,统一协调。
2.提升高校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能力
内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合理安排与部署风险管理任务。牵头部门积极组织一线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各工作小组以基础性评价评分细则为指导对各自业务领域的风险进行深入的核查并保持动态的识别。对于已被识别的风险实施分级管理,明确重点监控区域,填补管理漏洞,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将各工作小组定期自查与监督评价小组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尽量降低风险对组织目标的影响。
3.加强控制活动
针对前文中描述的控制活动方面呈现的管理难点、下文将围绕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6个核心业务分别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1)预算业务控制
本研究分别从预算业务的目标与实现2个方面提出改进方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与地方关于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积极完善预算投入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大用款部门自主权。要坚决落实预算二级管理制度,强调“专业部门管专业事务”的管理思维。把本专科业务费、学生活动费、科研业务费等专业性较强的预算项目切块管理权下放至教务、学工、科研等部门,便于上述部门根据二级学院的专业发展需求进行统筹分配,加大部门经费自主权,从而促进学校专业建设与科研事业的内涵式发展与特色发展,从财务自主的角度推动学术自治。
二是重视预算运行过程跟踪与分析。高校的预算管理员应保持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定期编制预算执行进度报表。重点关注执行进度滞后的项目,分析其外部政策环境、内部决策流程对项目实施的影响,形成通报项目实施部门与各级管理部门的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滞后、偏差、或者超支现象。
(2)收支业务控制
为加强收支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与职务犯罪,广西高校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关键岗位设置要体现交叉审核原则,落实定期轮岗制度。退费业务与收费业务尽量分离,鉴于目前广西区内高校普遍财务编制紧缺,难以做到两者分属不同人员负责的实际情况,退费业务由收费员发起后,需经他人复核退费对象身份与金额,无误后才能执行支付。对于出纳岗位,关注长期未达账项的成因。财务印鉴管理上,一套印鉴须分开由2人以上保管,需所有保管人员同时在场方可使用。对于关键岗位人员还应持续关注其生活水平、压力以及休假情况是否异常。
二是对于单笔开支超限额的零星购买业务,要坚决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对于小额、零星的学生活动支出,也提倡尽量使用经办学生本人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可以提供支付证明的结算方式,规范报销流程,以挤压虚假业务的发生空间。
(3)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政府采购业务也是职务风险高发区域,规范采购流程、防范职务犯罪,应该注重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必须有采购部门、使用部门、监督部门等3个以上的部门联合执行。对于动植物、化学药品试剂、稀有金属等形状变更有时效性的项目必须制定验收时限。
二是重视政府采购业务的档案管理机制构建。要注重政府采购的项目预算、审批文件、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项目验收文件等全部流程档案在流转审批轨迹的完整性。并且需要专人专职负责对政府采购档案根据特定需要进行整理与保管,方便随时核查。
(4)资产管理控制
高校应专门成立机构独立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学校的各类实物资产的记录、盘点、报废、清理,以及对接地方政府国资管理部门的各项资产管理事务。在国有资产控制上,建议改进方面如下:
一是对于资产保管与使用环节,重点是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学校所有的各项资产领用在外的都要健全资产跟踪制度,采用条形码管理或者芯片跟踪等多方式强化实物控制。资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建立资产账核对的工作机制,厘清差异原因,确保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的数据与实物状态相符。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上,办理入库手续时要提供实物以作核对,保证与发票物品内容相符;对高价值实验耗材领用登记后,还需要由实验室专人审核与记录使用详情,防止物料浪费或者非法流出学校。
二是对于特殊性状资产应该因地、因物制宜,制定专门的资产管理办法。对于文物资产类需有特别的保护措施,保证它的保值增值性。对于危险实验用品,要落实到专用场地与专人看管,领用与使用的数量与方向跟踪到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建设项目管理控制
基础建设项目投资,是现阶段区内高校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之一,加强基建领域的内部控制,充分发挥基础建设的投资效应,就应该注重以下的改进措施
一是落实流程控制。对于项目立项要按项目性质与资金规模进行控制,符合“三重一大”范畴的项目必须经过学校党委会讨论集体决议通过方可执行。可研报告、设计方案、工程概预算要坚决落实会签制度,学校技术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要对相关条款进行审核。
二是强化工程现场管控与施工变更管理。工程变更往往影响到工程整体质量、工程成本与经济效益。原则上应该对施工图纸进行充分论证,对技术与造价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再确定开工,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学校基建人员应该密切跟踪工程进展情况,确有需要发生工程变更的,必须严格履行工程变更手续,迅速厘清变更原因,如果是因为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造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单位来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必须履行竣工手续。
三是加大工程背景人员引进与培养力度。当前高校普遍缺乏基建工程背景的专业技术人才,大多数基建从业人员是“半路出家”,专业技术基础缺乏、法律知识储备薄弱,直接导致了学校工程从立项到实施过程中种种决策的不专业。学校一方面应该积极送出去,多选送一线基础技术人员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另一方面应该积极请进来,从社会招聘专业人员,达到即插即用的效果。同时,对重要事项要积极邀请外部专家参与,提供公允的技术咨询方案。
(6)合同管理控制
强化合同管理控制,保护本校的合法权益,预防法律纠纷,防范法务风险,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合同档案管理控制:将合同文档管理纳入信息化系统,合同签批流程通过系统设定权限固定下来,并根据涉密等级合理分配查阅权限,同时使合同签发、文本转入与转出形成电子索引,有据可查,责任清晰,落实到位。
二是合同纠纷控制:合同签订之前由法律顾问对拟签合同条款的完备性、附加条款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对等性与清晰性、合同协议附件的完整性、合同各方主体、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核,降低合同内容不当引起的法律风险。在执行过程中,确实发生纠纷需要解决的,要以维护学校的社会形象与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由法律顾问提供解决建议,尽量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问题。
1.加强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应组织专人开发维护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等信息交流平台,提高信息传导的效果和效率。同时努力打造文件传递与业务处理一体化的办公系统,协调好收发文平台在各个业务管理系统之间的流程管控作用,对于提升各类行政审批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效率性都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也更便于为内控实施效果提供客观的评价依据。
2.加强信息公开的建设
积极主动通过学校网站主页、公众号等官方信息平台多渠道及时发布预决算公开、干部任免公示、干部出国公示、招聘结果、重大行政审批结果等一系列重大信息,加强决策透明度与群众监督力度,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建设。
1.强化内审部门的跟踪与评价职能
内控部门作为学校内部控制实施整体效果的评价主体实施部门,负责制定适合实务环境的内控评价方法与评价机制,并据此开展常规性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撰写内部控制工作评价报告提交学校,作为学校整体战略制定依据。除此之外,还应不定时地对专项业务的内控实施效果根据重要性评级进行跟踪与评价,形成专项评价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提交学校,作为特别事项决策依据。
2.借助外部力量实现更好的监督
高校应充分认识到内审部门的独立性,是独立审计与公允评价的前提,并在组织架构与职能设计上保证内审部门的独立性与地位,使其脱离日常审批业务。鉴于高校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壁垒,非专业背景人员往往难以进行全面客观的判断与评价,而校内专家的技术性援助又难以保证评价实施的独立与公允,所以内部控制的评价工作在适当的条件下应该积极地借助外部技术力量,以保证评价的质量。
3.落实评价与问责的结合机制
制度的完备与流程的标准化框定了责任的范围,也明确了责任的主体。强化监督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将评价结果,特别是整改结果与相关责任人的人事考核相结合,纳入干部晋升条件,明确奖惩实施细则,从而使评价结果的整改落实不再流于空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