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育人”视域下高校资助育人模式的创新研究

2021-03-07 11:53张倩王岩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1年33期
关键词:三全育人资助育人

张倩,王岩

(枣庄学院,山东枣庄 277160)

高校的资助为贫困学生的学业带来新希望,让他们有机会继续提升和深造,但却偏重于经济方面的支持,没有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全面考量,这显然没有全面实现资助育人的初衷。“三全育人”即“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1], 这成为高校资助育人新模式的切入点,助推高校育人工作形成更符合新时代教育要求的机制。

1 “三全育人”视域下资助育人的相关概述

所谓“三全育人”的“三全”,可概括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3 个育人基本点。该理念是基于我国已存在的高校资助式教育的经验,融合了资助各环节工作要义以及新时期育人理念之后提出的更具创新意义的育人思路。该理念视域下,要求高校的资助工作安排要以生为本,而非以校为出发点,即把资助育人看作是具有服务性质的举措,而受助学生就是被服务对象,资助措施的施行都以学生为主导。

构建“三全育人”大格局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让资助不仅仅限于经济上的帮扶,甚至还要更倾向于以资助为育人的引导手段,让受助学生的心理受到感化和磨砺,获得综合素质的提高等。经济资助为困难学生提供了平等受教育的机会,而“三全”式资助则使困难学生在拥有教育机会的同时找到合适的发展方向,是关注他们全面提升的教育模式。

2 “三全育人”视域下高校资助育人的重要意义

2.1 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向上

很多苦难大学生因为经济原因、出身原因会在学习生活中表现出自卑、胆怯心理,面对困难和挫折时畏缩不前。“三全”理念下的资助则能够对学生的心理及时疏导,帮助他们重建自信,让他们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都更能获得给养,积极迎难而上。

2.2 建立受助学生目标靶向

“三全”理念下的高校资助对于受助学生而言不单单是经济帮扶,还是一种有目标靶向的激励,让他们在面对选择时,更能精准抓住适合自己的方向。且有了校方作为精神后盾和经济支撑,受助学生会更有动力去设计目标、完成目标,努力回馈给学校、社会更好的受教育结果。

2.3 显现高校资助落实效果

“三全”理念既是指导高校进行资助育人的新思路,也是衡量高校资助育人落实效果的标杆。用“三全”标准对高校资助方案、举措进行一一考查、对照,既可清晰地显现出高校相关工作的成果。换句话说,“三全”理念起到了督导、评价高校相关工作执行的作用。

3 高校资助育人的现状分析

3.1 育人的理念正逐步深入

伴随教育的纵深发展以及教育信息化带来的极大便利,高校教师们在自主学习、业务提升方面都做出了努力,对育人的相关理念都有更深的认识。然而,认识的深入并不能代表认识的透彻。在资助育人问题上,高校还没有形成全员育人的认知[2],依然把资助育人的中心思想落在“资助”二字上,忽视了“育人”二字与资助的联系和重要性。也就是说,不少教师都单纯认为资助育人就是给困难学生资金补助,让他们有学上,有在校园生活的生活费,于是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是校财务部、学工部的事。有了这样的认知,很多高校就自然地没有关注到对资助育人工作进行更具体化的责任指派、资助流程设计等,更谈不上依据受助学生的个体化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资助指导[3]。显然,当认识的深度不足以支撑新理念、新模式的落实时,就无法为受助学生提供有实效的心理疏导、目标引导,对资助举措的过程、结果监督也可能沦为形式,效果不尽人意。

3.2 资助和育人联系性不够

高校之所以施行资助育人,其出发点在于育人,而资助应为育人手段[4],即资助是为育人服务的[5]。然而,当前的资助举措却有些本末倒置,没有关注到资助与育人的本质联系,更没有在实践中建立二者的联系,使得资助举措成为单薄的、单向的存在。很多高校的资助工作落实人员都把关注点放在对资助金的申请、发放的程序把关上,对资助金划拨之后的事宜缺少跟踪落实。以客观、公正、严明的态度做好款项申发的确重要,但是这仅仅完成了资助育人工作中的资助任务,还没有完成育人任务。高校对资助资金的运用没有与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使得资助金的申发略显草率,其育人功能被忽视了。而不附带育人功能的资助金对于受助学生而言,就只能发挥出经济功能,在帮助学生度过生活困难之后,功用就消失了,没有可持续性。这也是资助和育人二者缺少联系的弊端。

3.3 资助育人制度亟待完善

很多高校都在努力做到让资助制度越发完善,但是其完善过程需要政府方面的介入、监督,需要贫困生家庭方面的积极配合、支持,也需要高校能够主动与以上两方面做好联动。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在节奏上是有变化的,对人才的需求也总是在变化。那么以育人为基准的资助制度的完善就需要政府既考虑到社会因素,又考虑到各个高校具体的育人理念、育人经验、生源状况等因素,不能以一套制度衡量所有工作。作为资助育人制度的执行者,高校则需要在思想认识上保持与时俱进,敢于对不适用于本校的制度内容提出质疑,同时勇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但是实际工作中,政府、高校虽然也在努力完善相关制度,但与实践结合不够,对制度的创新也缺乏实效性。此外,高校在执行资助育人制度时,对学生的家境情况了解比较表面化,没有对他们的成长历程、心理发展等做细化分析,在资助过程中也少有对这些层面的教育引导措施。

3.4 资助育人方式还需创新

“三全育人”理念要求高校实现全员参与式的教育,且在资助学生的全过程中也要落实教育引导职责,全面关心学生,帮助他们提升自我。但是,很多高校的资助育人方式还停留在比较初级的层面,即经济上扶助困难学生,课堂上渗透思政教育,班会上鼓励团结、引导友爱等。这些方式于困难学生而言也是必要的,让他们在校园的大环境下处于积极、阳光的状态中,收获正面的引导。然而,这些方式太过笼统,没有对困难学生个体进行更具针对性的策略创新。每一个困难学生的成长经历都是不同的,其心理状况、个人潜能等各具特点,对笼统的教育缺少敏感性,也就难以产生实效。而辅导员也好、教师也好,其教育方式不恰当、不灵活,就会使其对学生始终处于隔阂状态,难以真正交心,更谈不上对学生跟踪指导了。

4 高校资助育人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4.1 资助机制不够完善

高校相关资助工作的展开需要遵守一定的资助机制,但是机制也处于发展中,并不足够成熟。以资助流程来对应相应的工作机制,就包含认定机制、监督机制、评价机制等方面。以认定过程为例,它是一个相对主观的过程,没有绝对的统一标准。像究竟什么样的家庭条件属于贫困家庭,是看其家庭收支、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还是考查其生源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都是需要在机制中加以细化的问题。而当资助机制缺少这些细化标准时,就会造成认定工作中主观意见上的不一致,且学生们凭借贫困证明等手续被认定为贫困生时,主观操作空间也很大。

4.2 工作配合度需提升

资助育人工作想要达到“三全”目标,是需要足够的专业认知做思想基础、足够的人手调配做行动保障的。但是很多高校都不满足这两点需求,资助工作处于各方配合程度不高的状态中。一方面,从事资助工作的相关岗位属于高校中人员变动较大的岗位,且其在岗者对教育的认知程度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性;另一方面,高校的资助工作者与育人工作者各司其职,缺少业务交流与配合,单独依靠哪一方来实现资助育人的“三全”要求,在人手上都会捉襟见肘。

4.3 资助育人落实不够

资助育人不是口号,不是单纯地对困难学生进行经济帮扶,而是要把育人渗透到资助行为中去,让资助成为实现教育初衷的媒介、渠道。然而,很多高校都处在很好地落实了资助,但是没有落实或很好落实育人的状态中。这就使得资助育人成为一种僵硬的制度和手段,没有上升到教育意义层面。由此,我们可以说,这样的资助育人是形而上的,没有完成教育赋予它的职责,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5 “三全育人”视域下高校资助育人模式的创新策略

5.1 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全方位育人

以往的资助育人容易陷入以完成校方资助任务为目标的误区中,没有全方位考量困难学生的发展需求,所以其工作落实偏于保守,方式落后。为此,高校需在措施上加以开辟、创新,要立足于学生视角进行资助实施。活动方面,高校可以联动公益机构,带领困难学生多进行公益体验,通过让他们与社会生活的接触来增进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使之懂得珍惜当下、努力进步、回馈社会。教育引导方面,高校的辅导员可以发挥带头作用,多走近学生生活,关注他们的成长变化,利用多种信息化渠道与困难学生建立良性的交流关系。辅导员及教师还可以以长者的身份,利用自身的人脉、资源渠道,为困难学生推荐公益性的校园内服务岗位,教会他们以感恩之心对待他人的赠予,在学习中自强,在工作中自立,争取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此外,高校还可以自觉在校学生会中设置一定的对口困难学生的“职位”,为困难学生开辟更多地参与集体性、实践性强的活动的机会。

5.2 健全相关机制,开展三全育人

资助育人涉及金钱利益问题,如果其资格认定、监督等环节不够严格,出现纰漏,就可能造成真正贫困的学生被遗漏,而并不算贫困的学生获得资助。这是不符合资助育人目的的。为此,高校要让资助工作的相关责任制配套落实,将各具体操作的责任细化到人,以便于工作的顺利实施。谁出了问题,就要为后果负责。除了校内的责任派遣、厘清,高校对校外完成的贫困生申报、认定过程也要做到再核查。高校可以对学生的入学登记信息以及辅导员掌握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整合,然后与学生的贫困证明信息进行对比,且有条件的情况下,高校可以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电话回访,以及联动当地民政等部门进行信息核验。高校的再核查工作做得越细致,越是体现对资助育人工作的尊重,也是符合“三全育人”的全员性要求的。而且,严谨的资助机制也能够最大限度保障教育公平,真正让贫困生获得教育福利。

5.3 完善资助机制,提升育人效率

资助育人下的资助资金在用途上应该尽量倾向于对教育的实现,不应该被无规划、无原则的使用,这也是对资助育人效率的体现。为此,高校应该集中精力让资助金发挥育人效率。例如,在对该部分资金的管理方面,高校要强化责任归属、落实全员监督,以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完成分内工作,不乱插手分外工作,对资助金报以敬畏心态,不敢乱发、滥用;在对该部分资金的发放后监督方面,高校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份便利,帮助学生规划资金用途以及资金使用进度,如采取分期发放、分渠道(学生银行卡、书卡、饭卡等)发放等措施,这就一定程度避免了学生的不当使用资金而造成资金效率低下问题。

5.4 加强部门协调,提高育人质量

育人事业不是学校单方面就能完成的,需要社会各方的全面支持。资助育人工作也一样。所以高校要善于协调各方、各部门的优势,将育人行动联动起来。政府方面,高校可将其对资助育人成效的监督与激励作为鼓励本校相关工作开展的政策指导,与政府建立长效互动,积极争取更具优势的资助金分配;除了政府资金支持,高校还可以努力争取来自社会的支持,以正能量的资助育人姿态宣传教育意义,主动带领贫困生参与公益、回馈社会,以赢得更多的社会认可;另外,贫困生所在的家庭也是高校联动育人的对象。高校应该与学生家长构建起成熟的沟通体系,让家长参与到对贫困生的全程、全方位教育中来。

高校在资助育人的道路上,还有许多值得摸索的问题,特别是在“三全育人”视域下,还有很多工作存在漏洞,需要高校以审慎的态度去一一完善。采取多种措施、健全相关机制、提升育人效率、加强部门协调这几点策略还有不严谨之处,但是都是紧紧围绕“三全育人”理念及资助育人现状提出的,希望能对后来研究者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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