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森
(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 西安 710128)
《将进酒》是一首七言乐府诗,此诗为李白长安放还后于天宝十一载(752)所作。《将进酒》篇幅虽然不长,却气象不凡。在情感方面,诗人豪饮高歌,借酒消愁,抒发了忧愤深广的人生感慨。全诗痛快淋漓、跌宕起伏、变化剧烈,透露着诗人对自己才能的自信,以及对不为时用的痛心。《将进酒》极具艺术张力,很有代表性,因而也倍受翻译家们的青睐。
文章从功能语言学视角,对《将进酒》及其两种英译文进行了对比分析,印证了系统功能语法在英译研究中的实用性,以期为翻译实践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参考。
20世纪60年代,Halliday(1968)提出了语言小句的“元功能”假设,即每个小句都包含了三股元功能意义,语篇、人际和概念功能。其中,概念功能包括经验和逻辑功能。而经验功能由及物性系统体现,逻辑功能由依赖关系和语义关系体现(黄国文,2015)。
及物性系统将人的经验分为6种过程。具体来说,物质过程表示做某件事的过程;心理过程表示情感、认知和感觉这三类心理活动;关系过程反映两个事物间的逻辑关系;行为过程涉及生理行为活动;言语过程通过讲话交流信息思想;存在过程是表示有某物存在的过程(Halliday,1985)。
通篇来看,李白的《将进酒》原诗有12句,30个小句,共有33个过程。表1为《将进酒》原诗及译文涉及的及物性类型对比统计。
可以看出,原文和译文都大量采用了物质过程,而两篇译文六种过程的总量均要多于原文。结合其概念来看,物质过程主要表现为作者“做”的意向,能体现出作者对自身价值的肯定(郑纹,2012)。通过对参与者、过程与环境成分的分析可体会作者的文风及感情起伏。这首诗中用了大量的物质过程,例如:奔、回、烹、宰、饮、将、停、等,这些都是内心感情世界的外在铺垫。诗人并未通过很多字词来直接描写自己的情感,但读者却可以感受到诗人内心的无限愁绪。
以前两句为例,“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原诗表现了8个过程,第一句包含三个物质过程,一个心理过程,两篇译文采用了相同的过程类型,只是在遣词造句方面有些差别。许渊冲将“见”翻译为“see”,而 Owen使用了“look”一词。这两个词的侧重不同,look强调动作,see强调结果,因此,“see”更准确。 而“天上来”的翻译,许渊冲采用的是“sky”,Owen选择了“heaven”,原诗此处意在表达其发源地之高,因此,heaven一词是不太恰当的。第二句包含两个心理过程和两个关系过程。许渊冲和Owen的译文都和原诗略有不同,包含一个关系过程、一个心理过程和一个物质过程。“悲”在Owen的译文中被处理为物质过程中的一个目标。许渊冲使用了心理过程动词“grieve”,因此他的译文更符合原文。但两者相比较原诗来讲,都有一定程度上的语义缺失。
另外,两个版本的译文都同原诗一样,采用了排比,读起来气势磅礴。许渊冲采用了和原文相似的反问句式,而Owen则使用了陈述句。总体来讲,许渊冲的译文在无论在含义还是感情上都更接近于原文。
在系统功能语法中,逻辑功能是小句与小句之间的关系机制(Halliday,1994)。根据Halliday的观点,逻辑功能的主要特征是其“递归性”,由并列关系和主从关系来体现。并列关系指两种类似成分之间的平等关系;而与此相对照的是,主从关系是指依赖成分和支配成分之间的关系。
语言中所有的逻辑结构或为并列关系,或为主从关系。系统功能语言学的逻辑结构分析没有那么多主谓宾定状补的名称;区分了并列关系和主从关系、起始成分和延续成分、依赖成分和支配成分,即可理解句中逻辑功能的配置(杨敏,2012)。
原诗的每小句间大部分都是并列关系,即不同的语言单位有同样的重要性。施云峰(2017)认为所谓的同样重要性,限于形式和意义层面。在语用层面,并列的成分也会分先后,可以通过这种顺序和安排来表达作者或译者的视点,体会其中蕴含的微妙感情。但一般来讲,并列成分会采用and,but等连接词,或者分号以及逗号来表达两个小句之间的并列关系。例如:原诗中,“岑夫子,丹丘生”是很明显的并列关系,Owen将其译为“Hey,MasterTs'en,Ho,Tan-ch'iu”中间以语气词“Ho”,以及逗号作为分隔;“五花马,千金裘”,许渊冲以and作为两个小句的分隔。原诗中大部分都是并列关系,译文也很充分地体现了这种并列关系。
从属关系则是指语篇中不同的语言单位有不同的重要性,它们之间是修饰和被修饰、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施云峰,2017)。例如,“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许渊冲和Owen的译文都通过从句体现了原诗中的这种主从关系。主从关系可以通过从句来衬托主句,从而使人将重点放于作者和译者试图表达的主要内容上。
表2是《将进酒》译文的逻辑功能分析(第一列数字分别对应原诗第1~12句):
表2 《将进酒》译文的逻辑功能分析
从表格可以看出,并列是最常用的关系。经常使用的关系取决于诗歌的性质。首先,诗人在描述他的经历和思想时并没有明显的等级制度,因此这两位译者在翻译中使用了很多并列关系。其次,诗人的情感表达方式不断为原意添加新的内容,几乎每句都具有与前一句不同的意义,因此,原诗大多采用并列关系来体现诗人的抱负,抒发诗人的情感。
总的来说,从概念功能的角度来看,可以看出译者(特别是外国译者)在翻译中试图选择与原诗相同的过程类型。但即使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选择相同的过程类型,中外译者也会选择不同的词,因为他们对原诗的理解不同。在逻辑功能方面,翻译人员倾向于选择与原诗一致的逻辑关系,并且最常用的关系是并列。另外,外国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由于对我国文化缺乏足够的理解,会更倾向于选择贴近于原诗的表达,有些时候反而会不太恰当。总体来说,译者可以通过分析准确地掌握原诗的过程动词的含义,加深对每个过程的参与者和环境要素的理解,从而提高翻译质量,使译文更能传达原诗感情且易于理解。
在对比译文和原文,或者不同版本译文的时候,我们不仅要考虑形式和意义上的对等,也要考虑译文和原文的功能是否对等。文章从系统功能语言学视角,对比研究了《将进酒》一诗许渊冲以及Owen译文的异同,由此可以更充分了解原诗,也可以为英译实践和研究提供一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