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资助育人路径分析

2021-03-03 09:11杨静
就业与保障 2021年21期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育人

文/杨静

通过对资助育人工作的了解可知,高职院校的经济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一定的缺陷与问题。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一定程度上的经济资助,是当下我国教育重点解决的问题,也是贯彻教育公平公正理念的具体表现[1]。在我国高等教育阶段,相应出台的资助育人的方式很多,例如奖助学金、补偿、减免学费等[2]。这些资助项目可以帮助有困难的学生,使他们不受家庭经济的影响,与其他人一样接受教育、学习技能,完成学业并进入未来的工作中[3]。资助育人工作是我国推进教育发展的重要项目,一般来说,资助经费分为4000元、3000元和2000元三档,资助的范围较广,约占大学生总数的22.5%[4]。目前,高职院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由于受学生层次差距、管理机制等因素的制约,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缺乏对育人资源合理有效地整合,资助机制存在缺陷,达不到预期的资助育人效果[5]。因此,解决目前学校中存在的资助育人工作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十分必要。

一、高职院校贫困生现状分析

贫困生资助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国扶贫工作的组成部分。我国高职教育逐步实现普及,经济困难学生来源更广,数量越来越庞大,对院校的资助育人工作产生了很大影响,难度也随之加大。高职院校贫困生数量庞大,贫困生在面临家庭困难时产生的一系列心理问题,是高职院校应重点了解的部分。由于各高职院校的资助育人名额有限,要清楚地了解每个贫困生的家庭状况,对贫困生的认定是高职院校资助育人的关键环节。目前,高职院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以思想政治教育课为主,但单一的思想政治教育课无法准确地了解每个学生的内心想法。此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只是通过课本上的理论知识来教育学生,无法使学生有效地应用到生活中,单一的思想政治教育无法改善贫困生的内心世界。在思政教育引领下,高职院校的各科教师要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对贫困生的资助育人工作,在日常教学中将教学内容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对心理有问题的贫困生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为其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各学科教师互相交流,可以促进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稳定开展,有效解决家庭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

二、高职院校资助育人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对资助对象的识别存在一定缺陷,认定机制不够科学。现阶段,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是评判学生是否符合资助育人标准的重要依据。此认定标准过于简单,导致时常出现一些冒名顶替的贫困生,其原本家庭经济并不困难,但凭借着贫困生证明获得了院校的资助。该形式过于简单,给许多学生“钻空子”的机会,因此不能作为认定学生贫困与否的重要标准。院校的贫困资助名额数量有限,冒名顶替的贫困生占据了真正经济困难学生的受资助名额,导致真正的贫困生的上学问题得不到解决。高校因信息相对匮乏,导致部分学生为了得到资助,伪造贫困的现象越来越多。目前,高职院校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大多是参照一般城市家庭的生活标准以及收入水平。但由于我国城市与农村差异明显,各个地区的生活标准不同,如果所有地区的参照标准相同,会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等问题,不同贫困程度的学生得到了相同的资助力度,直接导致资助的不公平性。从工作实践来看,贫困生的认定模式使申请资助的人数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为认定人员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带来了困难。

贫困生受到资助后,如果后期缺乏对贫困生的相关教育,教育措施不当,会对资助对象的后期发展有一定影响。从观察资助育人对象的表现来看,教师缺乏对贫困学生的正确引导,没有及时了解贫困生的心理变化,高职院校在育人中没有开展相关的活动,导致育人质量不高、资助育人效果不佳。教师是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但有的教师没有发挥出相应的作用,在育人工作上执行能力较差,只关注学生在经济方面的困难,对生活中、学校中的一系列问题没有妥善处理。另外,学校在资助育人工作方面对教师没有进行相应的培训,师资力量不足,也是影响高职院校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阻碍因素。通常情况下,大多数高职院校对资助育人工作的理解仅局限于物质方面,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的方式对贫困生实施经济资助。此种资助方式虽然能很好地解决学生的经济问题,但贫困生在学习中的思想问题并没有得到同步解决。总之,高职院校在资助育人工作方面的精神资助较匮乏,资助比例不协调。

三、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一)构建贫困生认定机制

高职院校应将教育教学内容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根据工作要求,明确资助育人的相关内容。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抽象,可操作性不强,是造成贫困生工作低效的主要原因。贫困生要想获得学校方面的资助,必须进行贫困生资格的申请和认证。在构建贫困生认定机制时,要注意结合党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做到对所有贫困生公平、公正。如果认定机制过于简化,容易使学生抱有侥幸心理,降低认定机制的权威性。为提高认定机制的合理性,做到严谨公平地对待所有贫困生,应在学生提供贫困证明的基础上,建立资助对象认定机制(见图1)。

根据图1可知,学校对学生的校园卡进行了调查,通过一卡通平时的消费记录,判断学生经济是否困难。资助部门可以在互联网上建立贫困学生信息采集平台,对申请资助学生的家庭背景条件的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在认定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走进申请资助的学生的实际生活,仔细了解情况。在走访过程中,还应对周围人员进行相关调研,多方面掌握申请资助的学生的实际经济状况以及调研影响贫困学生认定结果的重要因素。通过对认定贫困生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工作人员不仅以一项考核标准为依据,而是综合该学生的家庭状况、学生自身评价以及对学生的日常观察了解去衡量,满足了认定机构的合理性,使真正有困难的学生得到了帮助。在贫困生准备资助材料的过程中,学校和当地政府应设置学生能够接受的方式,避免部分贫困生由于自卑心理错失学校的帮助机会。经济困难不应成为阻碍学生学习的问题,学校与当地政府应当通过多方面的工作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为学生提供学习的机会与环境。

图1 高职院校资助对象认定机制体系框架

通过上述步骤建立资助对象认定机制,可以有效提升对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的实际认识,从而真正解决家庭贫困、需要帮助的学生的上学教育问题。

(二)提升对受资助学生的教育

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虽然对贫困学生的认定有很高的重视,但在后续的育人环节中存在一定的疏漏。为资助育人工作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在给予贫困生物质资助后,教师还应重视对学生的情感教育。对贫困学生的育人工作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高职院校应对受助学生进行相关的感恩教育。部分高职院校资助育人的工作人员表示,部分贫困学生在得到资助后对学校的资助没有存在感恩的心理,甚至部分学生认为自身家庭贫困,学校对其资助是应该的,不需要对任何人感恩。基于这种不良的心理,学校应采取一定的措施,组织受资助的学生开展感恩教育,专业教师与其交流、了解其心理,进行相关教育与疏导,使学生在日后的学习中更加积极,回报社会。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与消费环境的影响,部分学生在接受资助后不珍惜学校的资助,花钱变得随意。教师应及时了解情况,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其次,高职院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升教师对资助育人工作的认识。教师通过对学生的观察,掌握学生心理的动态变化,重视受资助学生的教育,在思想上做到正确引导。贫困生由于从小生活环境条件较差,情感上较为敏感,因此教师不仅在学习上做到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在课堂外也要关爱学生的心理健康,经常与学生沟通交流,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与困惑等。

再次,高职院校应积极创造校内和谐的环境氛围,通过适当的教育宣传方式,帮助教师与普通学生树立对贫困生正确的认知,促进贫困生与学校班集体之间的融洽相处,能够感受到同学之间的友爱。

最后,教师通过对贫困生学习上的观察、生活上的关爱,对不同学生之间的教育模式进行调整,可使学生在物质和精神上的困扰得到有效解决,有利于学生未来的学习与成长发展。

(三)教师应树立正确的资助观念

在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中,教师与相关行政人员的思想意识以及理念至关重要。教师及行政人员要尊重大学生心理成长的规律,能及时根据大学生多元化心理特点及思维进行指导帮助。要充分发挥“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通过积极、正确的方式引导学生认识资助育人方式。大多数学生认为学校的资助是对自身的帮助与激励,在学习中更加认真努力,但也有部分学生对资助没有正确的认识,将资助理解为施舍,导致自尊心受到伤害,出现封闭的行为。因此,资助育人工作的教师以及行政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充分研究不同学生的心理变化,采取差异化教育方式,帮助大学生克服困难,充分达到育人成效。

(四)优化勤工助学机制

高职院校的勤工助学机制能侧面为贫困生提供资助力量,通过建立完善的勤工助学机制,一方面,改善贫困生上学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锻炼了贫困生的工作能力,提高其人际交往能力。勤工助学的方式激发了学生的无限潜能,充分改善了贫困生由于家庭经济条件造成的自卑与敏感,避免学生由于学校的资助育人产生的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因此,可在学校内设置勤工助学部门,由专人负责,大规模在校内扩展岗位,制定一定的竞争规则来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勤工助学不具有局限性,通过与各类企业共同合作,建立企业与院校间合作办学的机制,将实习岗位与勤工助学岗位相融合,既改善了贫困生经济困难的问题,又帮助企业解决了用人需求。要充分调动社会与企业的资源,社区服务工作也可以作为勤工助学的一部分。现阶段,我国高校在大学生社区服务教育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通过勤工助学机制与社区的服务计划协作配合,帮助高职院校增加了勤工助学岗位。社区可与高职院校协商,把贫困生分配到校社合作的社区,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选择心仪的社区服务岗位,学校与社区共同为学生支付报酬,在勤工助学的同时增长了学生的综合技能。

(五)建立网上资助育人平台

高职院校应充分调查贫困生的状况与需求,基于学校终端APP,在平台内发布资助育人项目相关的标准与条件,将整个资助育人工作的环节在平台上清晰展示,定期追踪认定贫困生的动态信息,学生能通过平台实时监督并举报资助育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切有关资助政策的动态均可通过平台发布,校内的文化社团活动与创业指导等资讯定期上传到平台。贫困生随时随地注册账户,平台设置匿名处理,保证贫困生的个人隐私安全。借助互联网平台,调整高职院校资助育人路径,更加有助于资助育人工作的完善。

(六)制定资助育人评价体系

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稳定开展离不开评价体系的辅助作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与体系,有助于院校判定育人工作开展的具体实效。通过不同的评价指标与背景,根据勤工助学、实践活动等多方面具体考察,对资助育人工作后续的进度进行追踪与评价。在评价实效时,还应综合考虑贫困生的学习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思想道德品质等,多方面评价指标的共同融合,为学校提供更加全面的评价依据。要构建与院校发展相符的评价模型,设置评价因子的权重与具体考量范围,在一定时期内计算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由于不同地区的院校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各个院校应根据自身院校的发展与教学专业方向,设置适应度较强的资助育人评价体系。企业与院校之间建立的资助育人模式,能多方位充实助学金的来源,还可以为贫困生提供较多的企业资源与实践机会。社会服务工作的情况也可以作为评价体系中的一项评价因子,帮助体系考量贫困生对社会资源的利用。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方式,宣传高职院校资助育人的政策,改进高职院校资助育人的氛围。要考量评价院校内育人课程的设置是否合理,课程设置是否包括道德感恩、自尊自强、心理辅导、综合技能等方面,跟踪资助育人工作的教师是否定期指导学生的心理健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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