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竞争力质量提升研究

2021-03-01 23:24杨继玥
科学与财富 2021年30期
关键词:就业形势发现问题提升对策

摘 要: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治理念的提出,对于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十分有必要。于高校中法学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是一项艰巨的挑战。本文立足新形势,浅析培养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时代要求及当前就业形式,总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竞争力提升对策,旨在为相关研究者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时代要求;就业形势;发现问题;提升对策

新的世纪,对当代法学专业学生提出了更高要求,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复合型法律人才需求量日益增大,客观上对学生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当下部分学生由于自身家庭经济困难等因素,导致其无法专注于自身发展需求,而将本应用于满足其自身求知欲望的精力更多转移到如何可以使自己顺利完成学业上。因此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其解决问题的能力,顺利实现就业迫在眉睫。这需要结合每位学生的客观实际情况以及其各自思想、心理的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和解决。只有打消此类顾虑,才可以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注学业,不断提升自己各方面能力。于高校而言,此举也是促进本校人才培养计划顺利实现的保障。同时改变就业认知,更新就业观念,借助学院、院系发挥自身能动性,搭建学院“法律小屋”资助育人平台、以赛事中心为依托,随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提供实际就业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和行动指南,不断磨练其意志,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旨在提高全院乃至全校学生就业的综合竞争力,培养出适合时代发展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复合型法律人才。

一、新形势下培养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时代要求

近年来,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四次会议的召开,“法治队伍建设”和“依法治国”等理念越来越多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培养适合时代和社会实际发展需求的法治人才,创新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培养机制是当下设置有法学专业高校必须要研究的方向之一。

高校是培养国家所需各类人才的摇篮,为适应当下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高校必须突破当前我国法学专业学生的桎梏,例如重专业轻博学,重理论轻实践,重动口轻动手,重考试成绩轻办事能力等,此桎梏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从客观上也反映了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弊端。高校必须摒弃此一贯做法,创新教学模式,健全教学理念,培养广博多才、理念与实践相融合、司法实务技能高、专业素质高,同时兼具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真正使法学实践教学落到实处,形成规模化、规范化注重实效。

二、当前就业形式

1.持续走低的就业率

”毕业即失业“的现象,在当前法学专业毕业的中国高校大学生中已持续很多年,甚至连续八年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中被列为红牌专业。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法学专业毕业的高校生素质参差不齐,往往习惯于被动学习,其自主学习能力相对欠缺,法律素养也不够高。在日常实际工作中,从理论知识到实践能力都需要进一步提升,有时甚至需要重新学习。二是法学专业学生在高校的象牙塔中,客观上,家庭和老师没有及时给与学生现实的就业形势指导,其并不了解市场竞争,更不懂现实工作的残酷,其积极主动就业的热情并不高涨,反而多数都倾向于参加家乡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

2.毕业生就业地域选择空间较小

很多家庭经济困难法学毕业生毕业就业的地域选择空间相对较小。东部沿海地区乃至中东部地区对于法学毕业生的需求相对较大。但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限于其自身综合素质的欠缺,其在上述地区的市场竞争中不占优势。因而诸多家庭经济困难法学专业毕业生选择西部地区甚至西藏、新疆等偏远地区,但是又往往因自身家庭经济原因,不满足于此类地区的待遇,使得其不得不进行二次择业,或再次选择就业地。

三、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分析总结,发现大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非不懂实践能力对于就业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性,但是其多数存在迷茫不知所措,无法获悉正确有效的提升实践能力的方法。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点原因:

1.学校缺乏对其系统、专业的事务教学。

大多数高校在当下的教学模式下,依然执着于课本知识的传授,重视讲解法律基本知识和通用知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是将眼光、精力、经历专注于课堂,专注于书本,他们没有金钱、精力去接触课堂之外、理论之外的更多知识。学校对于学生优劣好坏的评价标准也是通过测试来衡量学生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学校内部的法律实践活动也相对较少,使得法学专业学生,尤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无法正常在学校内通过相关课堂或活动来提升其实践能力,锻炼其法务技能。此种模式下,培养出的法学人才往往重学术而轻应用,重理论而轻事务。

2.社会实践效果不理想。

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家庭经济困难法学专业学生也试图在大学期间走进社会,寻找锻炼机会。但是调查显示,此类社会实践往往效果并不理想。大多数学生试图通过学生社团参加社会实践,但此类社会实践活动往往只是形式好,而并不能锻炼学生的事务能力,于其熟悉诉讼流程、书写法律文书,解决法律实际问题提升不大。社会实践效果的不理想,使得学生仅能通过此活动满足学分需求,而无法真正锻炼其实践能力。

四、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竞争力提升对策

1、精心搭建实习实践平台。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通过实习实践,学生可以对理论学习成果进行自我检验,加深对法学理念、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消化;可以获得对法律相关职业的初步认知,增强专业自信,择业时更加理性、更有针对性;可以积累一定的实务经验,在求职中更有竞争力,也为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做好铺垫。此外,实习实践也是向用人单位展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大好机会,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大都通过实习来挑选合适的应届毕业生。

我院将搭建“法律小屋”法律咨询项目为资助育人平台,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投身进“法律小屋”法律咨询项目中,在学校、社区中收集、解答、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高年級带低年级,专业教师答疑解惑,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敢问、敢走出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其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提高其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2、精准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学院全院联动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在充分研究大学生群体特点的基础上,制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首先,做好就业政策宣传、求职技巧传授、岗位信息发布工作,筹办线上线下就业双选会,多为学生发现就业机会、推荐就业机会、创造就业机会,扮演好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穿针引线人的角色。其次,个性化的就業指导,想在学生前、走在学生前,贴近不同学生的需求,引导学生选择和确定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就业地区、劳动岗位。特别关注就业困难学生群体,做好定向重点帮扶,争取不让一个毕业生掉队。

3.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学院建立“赛事中心”,集合各项赛事,以创新创业项目、挑战杯等多项赛事为依托,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在赛事中心做组织安排工作,树立其创新意识,培养其创新竞赛、提升其创新能力,培养其团队合作能力,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专业就业能力,鼓励学生创新,支持学生创业。

4.让学生转变思路,强化自身就业能力。

第一,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大学生应杜绝“缓”“慢”“等”“靠”等错误观点,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要准确认识自我,既不妄自菲薄,也不盲目自信;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切忌随波逐流,避免出现他人考研我也考研、他人就业我也就业的跟风行为;要做好职业规划,积极参与实习实践,理性判断就业形势,努力寻求就业信息,抓住就业良机。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应理性而不任性,可以先就业再择业,要坚信有志向就会有事业、有本领就会有舞台。第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法学专业学生要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汲取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努力提升学术研究、问题解决、语言表达、人际交往等多种能力;要努力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打下扎实的法学功底,为日后履职尽责奠定基础;要锤炼忠诚、务实、担当、严谨的作风,以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良好风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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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艳艳.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竞争力研究[D]. 西安理工大学, 2008.

作者简介:

杨继玥(1994.4-),女,四川成都人,硕士,助教,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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