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中的妇女观及现实意义

2021-02-26 17:54刘研
西部学刊 2021年1期
关键词:颜氏家训现实意义

摘要:战乱频仍使得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整体大环境变得相对宽松,封建礼教对人的束缚减弱,女性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放,具体表现为女子妒行的外现等。北齐颜之推结合社会现实和自身经历创作《颜氏家训》警醒后代子孙,其中包含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妇女观,主要包括妻子对家庭和谐的破坏、妻子对丈夫的从属地位、妻子在家中的职责等。虽然他也对被弃女婴、女子妒心和女子钱财婚姻表达了一定程度的同情,但他对女性的判断还是从传统儒家的角度出发,这也是当时士人群体的心声。此外《颜氏家训》中提到的夫义妇顺的夫妻观和重视孩子教育的思想,在当今社会对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以及家庭教育的改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颜氏家训》;顏之推;妇女观;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B8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1-0136-03

颜之推(公元531—约597年),字介,中国古代文学家、教育家。他博学多识,一生著述甚丰,所著书大多已亡佚,今存《颜氏家训》和《还冤志》两书,《急就章注》《证俗音字》和《集灵记》有辑本。他创作的《颜氏家训》在我国家训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南宋目录学家陈振孙曾在《直斋书录解题》中评价“古今家训,以此为祖”[1]1。近些年来,学者们在《颜氏家训》的研究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主要集中于书中体现的教育理念、社会思想、家庭习俗、儒家思想和南北朝的社会世族风气等方面,对于家庭伦理思想也有一定的涉及,如彭陵飞《〈颜氏家训〉的家庭伦理思想》一文认为亲子观、夫妻观、手足观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调整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家庭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谭洁清的《〈颜氏家训〉的再娶观念》从魏晋南北朝妇女“再醮”普遍的现实和家训中颜之推对于妻子死后丈夫续弦事例的记载,深入分析颜之推对再娶之事的态度。此外,周盛衍《〈颜氏家训〉中的家庭习俗》、刘爱敏《古代家训中的择偶观》、谷敏《古代家训中的丰富内涵》等文对《颜氏家训》家庭伦理思想的分析,但这些研究都是从整个家庭环境或者夫妻关系入手,单纯针对妇女观的论述较少。妇女观是人们关于妇女社会作用的基本看法和态度。本文拟从《颜氏家训》中所体现的妇女观作为出发点,分析颜之推妇女观形成的原因。

一、《颜氏家训》中的妇女观

(一)妻子分裂兄弟感情

《颜氏家训·兄弟篇》认为妻子会割裂丈夫和兄弟之间的亲情,从而使得整个家族不得安宁。“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虽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1]27颜之推认为兄弟在成年娶亲之前一直是友爱和谐的,各自小家庭的建立使得兄弟二人不能像小时候一样长时间相处在一起,感情由此变淡。加上各自妻子的加入,“虽有笃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1]28即使娶的妻子是十分诚实厚道的,兄弟间的感情也会衰减,更别论那些娶到悍妻妒妇的。兄弟感情消减还不是整个事件的结局,“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群从疏薄,则僮仆为仇敌矣”[1]33这样的惨状才是终结。此外,妻子自身就存在矛盾,特别是妯娌之间。这些都源自她们“以其当公务而执私情,处重责而怀薄义也”[1]34的性格,将私人感情投入到了家族的公共事务当中。所以作者提倡妯娌最好能够远距离居住,这样才不会心生怨怼;还要有一颗仁爱之心,善于原谅宽恕他人,对待别人的孩子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细心耐心,才能够避免这类祸患。

(二)后妻造成家庭破裂

《颜氏家训·后娶篇》认为对于后娶之事一定要慎重,因为后妻会虐待前妻留下的孩子,并且离间丈夫和前妻孩子的感情。吉甫这样贤明的父亲和伯奇这样孝顺的儿子,理应一直保持父慈子孝关系的,但最后伯奇却惨遭流放。造成这样的结局,吉甫的后妻首当其冲,都是她在父子二人之间挑拨,颜之推认为要时刻以此为戒。此外,后娶之事也会使家中无宁日。特别是在黄河以北一带,这里妻妾地位差距悬殊,家中女主人去世之后,丈夫只能再娶,有的甚至达到三四个。继母和前妻所留孩子年龄差就会很小,丈夫死后,为了争夺家产往往会诉讼到衙门。前妻孩子和继母两派经常谩骂不断、口无遮拦,将家族丑闻弄得人尽皆知。家中诸人都将心力放在了争斗上,家庭关系濒临破裂,又怎么会有安宁的日子呢?

(三)妻子的地位

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治家篇》中点明了妻子的地位。“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1]49这和“夫为妻纲”是相同的主旨,认为丈夫对妻子的教化是自上而下来进行的,这就体现了二者地位的不平等。对于凶悍的妻子,作者更认为她们是天生的暴民,仅仅用训诲是不能感化的,需要刑罚来使她们畏惧进而改变自己的行为[1]49。

妻子持家在作者眼中也是治家的一大弊端,“世间名士,但务宽仁,至于饮食饷馈,僮仆减损,施惠然诺,妻子节量,狎侮宾客,侵耗乡党,此亦为家之巨蠹矣。”[1]53妇女在国家方面不能主持大政,家庭方面也不能干预家政,即使自身有聪明才智,也只能辅助丈夫。“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助其不足。必无牝鸡晨鸣,以致祸也。”[1]57

总而言之,颜之推是轻视女性的,连抚养太多女儿他都认为是一种耗费,就连强盗也不愿偷窃女儿过多的家庭[1]62。他还认为妇女的习性为家庭的不和埋下了祸根,“妇人之性,率宠子婿而虐儿妇,宠婿则兄弟之怨生焉,虐妇则姊妹之谗行焉。然则女之行留,皆得罪于其家者,母实为之。”[1]62对女婿的偏爱,会引起儿子的不满;对儿媳的偏袒,则会为女儿引来恶语。所以在他眼中女子不管是出嫁还是被娶进,都必然会引起争端。

(四)妻子的职责

妻子虽然在家庭生活中有诸多约束,但也肩负着教导子女的责任。“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1]18父母只有威严而又不缺少慈爱之心,子女才会对他们心生敬畏且有孝心孝行。他以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老夫人为例,言其性格严谨端正,即使儿子已是三千人的统领,年龄已过四十,在犯错时仍然被魏老夫人用棍棒教育,更将其能够建功立业归功于此。相反,如果父母对孩子一味溺爱,“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1]10,就会培养孩子的错误认知,这时再对孩子进行教育也只能为时已晚,“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1]10他以公叔段的死为例,认为“共叔之死,母实为之。”[1]23公叔段的死就是由于母亲溺爱造成的,其母武姜极其偏宠小儿子公叔段,多次劝说其夫郑武公传位给公叔段,郑武公没有答应。在郑庄公即位之后,公叔段在武姜的帮助下发动叛乱,被庄公打败逃亡外地,最终死在他乡。这和汉景帝时窦太后宠爱小儿子,千方百计想让其登上皇位,助长其野心,最终反而落不得好结局一样。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严格,对待所有孩子不能太偏袒,否则只会加剧双方之间的矛盾。母亲在孩子的教育中也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先秦时期,就有“孟母三迁”的故事,她多次改变住所只为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此外,妻子还得会女工等基本才艺。作者对当时各个地区妇女的生活作了详尽的描述,江东地区的妇女“略无交游,其婚姻之家,或十数年间来相识者,惟以信命赠遗,致殷勤焉”;南方贫困的妇人只能忍受饥寒,保持丈夫在外的体面;邺城的风俗因受到恒代遗风①的影响,“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黄河以北一带家庭是“多由内政,绮罗金翠,不可废阙,羸马悴奴,仅充而已,倡和之礼,或尔汝之。”[1]58作者对这些情况的记述并未掺杂过多的个人情感,仅仅只有“河北妇人,织任组训之事,黼黻锦绣罗绮之工,大优于江东也”[1]61这一句评价,却也可以从中窥探到他的真正意图。纺织、刺绣这类手艺是儒家对女子手工的要求,由此可以看到颜之推还是从儒家思想的角度来对女子的行为进行评价的。

(五)对极少数女性的同情

颜之推也在一些地方流露出对某些特定女性的同情。首先是对社会上那些丢弃女婴人家的诘问,“世人多不举女,贼行骨肉,岂当如此而望福于天乎?”[1]62对待亲生子女都这般残忍,又怎会得到上天的眷顾。其次是对钱财婚姻中被当作商品的女性的同情。“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1]64颜之推推崇的婚姻理念是“婚姻素对,靖候成规。”[1]64婚姻要找家世清白、贫寒的人家,所以他对这种买卖女儿、只看钱财的行为是极其深恶痛绝的。

此外,他还为女子的妒心做了辩解。“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沉惑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1]45这就言明后夫和后妻对前人留下的子嗣态度不同,是取决于自身的利益是否遭到威胁。在后夫看来前夫的孩子不敢和自己的孩子爭夺家业,长时间的抚养也会产生感情,所以就可以敞开心扉宠爱他;但后妻面临的情况就截然相反了,前妻孩子的地位常常居于自己所生的孩子之上,学业做官婚姻嫁娶,方方面面没有不需要防范的,所以只能通过虐待他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二、颜之推妇女观形成的原因

(一)魏晋南北朝的社会现实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政权更迭最频繁的时期,政局的动荡使得传统礼教对人们的束缚减弱,玄学的冲击、佛教的影响、民族融合等种种因素,促进了这一时期人的觉醒。魏晋南北朝的女性自然也受到了这股思潮的影响,焕发出新的面貌。首先,魏晋南北朝是一个妒性发达的时代,女子妒忌成风,尤其是上层女性。门阀婚姻的盛行使她们在夫家拥有一定的话语权,面对丈夫寻花问柳的行为,就无所顾忌地表达出自己的不满,这些都是对夫权的极大挑战。南朝宋时期,面对“宋世诸主莫不严妒”[2]的情况,宋明帝令虞通之作《妒妇记》予以警醒。此外,虽然这时期的女性拥有了相对宽松的空间,但对她们行为评价的权力还是掌握在男性手中。作为文本生产主体的男性,他们笔下记载的女性就自然划分为“贤媛”和“妒妇”两类。“贤媛”仍旧是那些士大夫对女性的理想定位,这也是儒家一直以来的妇女观。一旦女子行为不符合这些规范,就会被赋予不好的名声,甚至遭遇不好的结局。南朝刘义庆所编纂的《世说新语》就设有《贤媛》和《惑溺》两篇形成鲜明的对比,书中男性的态度代表了当时男性集体的心声。所以魏晋南北朝时期女子的妒性遭到了严重的禁止,女性的反抗和现实的欺压使得她们陷入了更加深层的困境。

(二)颜之推的个人经历

颜之推一生经历坎坷,历经三次亡国之痛,在北齐更是“为勋要者所嫉,常欲害之。”[3]618所以传统儒家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的原则在他这里遭到挫折,乱世之中家族利益处于最高的地位,所以他跳出传统儒家的圈子,制定一套符合现世规则的家族规范来教导子孙[4]。颜之推认为夫妻、父子、兄弟是人伦中极为重要的部分,但同时他又认为“仆妾之为雀鼠,妻子之为风雨,甚哉!”[1]32妻子在家族安定方面所产生的灾害比风雨还要严重,所以为了家族能够长盛不衰,就需要对女性的行为进行一系列的规范。虽说颜之推对传统儒家的内容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造,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放弃了儒家的核心思想理念,据《颜之推传》记载:“(颜家)世善《周官》《左氏》,之推早传家业。”[3]617颜之推继承了祖辈研习儒家经典的传统,对于后辈的教导也以儒家思想为主,“生子咳提,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1]10“孝”“仁”“礼”“义”都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颜之推认为这些品质应该从小就教育给孩子。又因为深入其心的儒家思想对其仍然有深刻的影响,颜之推对家庭女性的要求也更倾向于传统儒家的妇女观,认为女子在家庭中是男性的附属,妇女的天性会导致家庭不和,对魏晋时期女子“持门户”的现象也表达出自己的不满。

三、颜之推妇女观的现实意义

(一)夫义妇顺的夫妻观

《颜氏家训》虽然对女性的要求总体来说较男性苛刻,但其主要目的是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构建夫义妇顺的和谐夫妻关系。夫义要求丈夫遵守夫妻间的礼义,重视与妻子的情谊,二人相敬如宾、同甘共苦;妇顺则要求妻子性情温顺,顺从丈夫、公婆等,熟悉家务,艰苦节约。这就告诉我们夫妻相处的核心要义是要双方都付出努力,坚守自己的本分,这对于解决现实社会夫妻关系紧张、离婚率走高的问题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二)重视家庭教育

颜之推重视家庭教育的理念也值得借鉴。颜之推认为子女的教育在其年幼的时候就要重视起来,等到不好的性情养成之后再去改正就为时已晚了。这和现实生活如出一辙,父母忙于工作就会疏于对孩子的管教,以散养方式长大的孩子身上就会有许多不好的脾性,所以父母应当反思自己,抽出时间陪伴孩子,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四、结语

《颜氏家训》是作者结合自身经历写出的著作,他以儒家传统道德来评价女性,认为她们的存在就是为丈夫服务,只能居于男性之下,女子的天性给良好的家庭环境埋下了祸端,只能对她们严加管教。即使颜之推对丢弃女婴、女性婚姻被买卖及女子妒心表达了一定程度的同情和理解,但也无法掩盖他所持的“男性至上”的观念,这也是古代士大夫的通识。然而,其中所体现的夫义妇顺的夫妻观和重视早教的观念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注 释:

①恒代遗风指北魏鲜卑族以女权为重的风气。

参考文献:

[1]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M].增补本.北京:中华书局,2013.

[2]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李百药.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4]付开镜.《颜氏家训》与儒家思想的家族化[J].华夏文化论坛,2018(2).

作者简介:刘研(1996—),女,汉族,河南洛阳人,单位为郑州大学历史学院,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史。

(责任编辑:朱希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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