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 婧 柯 睿 鲁万波
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一直伴随着大规模的劳动力转移,这不仅促进了劳动力资源的重新配置,还进一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蔡昉,2017)。然而,我国以经济效益为主要导向的传统发展模式还存在着牺牲部分利益换取整体经济发展的不公平现象。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流动人口承担了一些经济增长的负外部性影响,这一弱势群体的子女在教育方面因存在资源和户籍等限制而面临重重障碍。据《中国流动儿童教育发展报告(2016)》显示,我国17岁以下的流动人口子女群体约为1亿人,每100个儿童中就有35个流动人口子女。“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规模和占比均高的流动人口子女无疑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享有的教育福利既关系着我国未来的劳动力输出质量和经济发展质量,又与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因此,本文考察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改革对实现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机会平等和提高城镇化的发展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一直备受学者们关注。国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研究不断丰富,其中涉及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的相关研究大都基于理论层面或个例分析,而国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影响的实证研究相对有限,仅有少数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李超等(2018)以农民工为研究对象实证评估了2011年沿海省份随迁子女教育政策改革对农民工流动的影响效应并检验了其中的迁移机制。吕慈仙和王鲁刚(2017)、陈宣霖(2018)重点关注了异地中考和异地高考政策给随迁子女带来的微观福利。具体来说,前者是从心理学角度出发探究了异地高考对随迁子女心理资本与社会融入的影响;后者仅是从教育选择的角度出发考察了异地中考政策对流动人口子女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间的教育选择影响,缺少内在的机制探究。总的来说,国内从流动人口子女角度出发评估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改革效应的经验证据相对较少。鉴于此,为丰富国内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的实证研究,本文选取了连接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枢纽的异地中考政策作为研究的重点,从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的角度出发探究该政策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影响,并从多个角度检验其可能的作用机制。
本文基于2011—2013年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DID)考察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参与度和教育质量的影响,发现在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大的地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参与度和教育质量越高,即异地中考的改革力度越大,流动人口子女得到应有的教育的优势越明显。此外,由于现有研究一方面对随迁儿童教育研究存在重“农民工群体”轻“城镇-城镇迁移群体”的特点;另一方面大多着眼于流动人口子女中的某一群体,很少将随迁子女和留守子女放在同一框架下分析,因而本文还从有无流动身份和迁移类型的角度,比较和分析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对流动人口子女获得的教育微观福利影响的差异。其机制检验结果表明:异地中考中确实存在“洼地效应”,即异地中考通过促进流动人口流入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较大地区来增加其子女获得教育的机会;异地中考改革力度更大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随迁的可能性更高,但该地区的流动人口短期回迁意愿更弱;异地中考改革越大地区的教育资源供给越多。本文的研究结果有重要的政策含义,可为今后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现有文献做出贡献:第一,本文以流动人口子女为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还将流动人口子女以有无流动身份和迁移类型进行分组分析,这不仅拓宽了研究维度和丰富了现有的国内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改革的实证类文献,而且还对流动人口子女是否随迁、迁移类型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福利关系研究进行了补充;第二,本文在检验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获得的影响机制中,不仅考虑微观视角,还加入宏观视角的可能作用路径,丰富了现有的“为教育而流动”的路径研究;第三,本文为城镇化背景下异地中考改革是否以及如何提高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福利水平提供了经验证据,并为今后政府制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提供参考。
近年来,在户籍制度、家庭资本等不可控的外部环境限制下,我国整体教育资源的有限性与城镇化背景下不断涌入城市的农民工随迁的子女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愈发严重,特别是在高中阶段的教育需求上。为解决日益严峻的异地中考问题,并进一步推进迁移家庭子女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国务院办公厅在2012年8月转发了教育部、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后文简称《意见》),规定随迁子女异地中考的“门槛”,并要求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详细的异地中考方案,以保障全国各地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公平的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意见》的出台无疑是我国异地中考的重要转折点,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顺利提出“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简称“两纳入”政策)的主要前提,更是由“两为主”政策向“两纳入”政策转变过程中的重要过渡性政策文件。
事实上,据各地方政府文件等资料显示,不论是以内陆、沿海,还是以东中西等地理位置划分,各地区异地中考改革的限制差异均较为明显。为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及结论的可靠性,本文将异地中考门槛相对较高的地区(即控制组)和异地中考门槛较低的地区(即实验组)主要选定在流动人口流量集中的沿海地区。尽管北京在地理位置上并不属于沿海城市,但考虑到其作为我国的经济、文化和政治中心,一直都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流动劳动力,因而本文也将北京纳入研究范围内。综上,本文的研究对象有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辽宁省、上海市、天津市和北京市。上述10个省份(直辖市)地方政府关于异地中考的相关政策要求如表1所示。
据表1所呈现的信息可知,北京、上海、天津及广东这四个省份(直辖市)的异地中考政策十分严苛,而河北、辽宁、江苏这三个省份的异地中考政策则较为宽松;山东、浙江和福建的异地中考的要求条件相对模糊和笼统,其政府文件虽然规定了流动劳动力子女的异地中考要求应综合考虑流动劳动力的职业、随迁子女连续就学的年限及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多方面因素,但对流动劳动力的在职年份、参保年份及其随迁子女连续就学年份等均未做具体规定。于是,本文继续搜集这三个省份中的市级地方政府出台的文件及相关资料①需要说明的是,本文进一步搜集的地级市相关资料以省会城市和流动人口规模较大的非省会城市为主。,经整理发现:福建省尤其是厦门、福州等地的异地中考政策限制较多且对随迁子女开放招生的高中学校数量有限;山东省②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早在2011年就已成为首批异地高考政策的改革试点省份,事实上这也会给流动劳动力家庭带来异地中考的预期。作为北方地区的山东省的流动劳动力占比远远低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其流动劳动力子女挤占的教育资源也并不会造成当地教育资源分配的严重失衡,因而其制定的异地中考政策也相对宽松。的济南、青岛等多地的高中学校招生对随迁子女限制较少,其只要求有当地学籍即可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并有机会入读当地高中;浙江省的异地中考限制也相对较少,以杭州市为例,杭州市教育局早已宣布目前已经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均有资格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对于参加中考的外省籍学生来说,也可以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同时也没有连续在杭学习的年限限制。综上,本文将北京、上海、天津、福建、广东视为异地中考政策门槛相对较高的控制组,将河北、辽宁、山东、江苏、浙江视为异地中考政策门槛相对较低的实验组,这一分组设置也与李红娟和宁颖丹(2020)的研究保持了高度一致。
表1 异地中考改革的门槛要求
1. 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大小的影响
作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改革的重要政策,异地中考的出台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异地中考改革为流动人口子女异地获得高中教育机会提供可能。首先,在异地中考改革之前,大部分地区都是以户籍登记地为标志组织中考报名,直接将流动人口子女排除在城市高中教育系统之外(吴霓,2011、2012),而异地中考改革政策的出台为大部分流动人口子女入读流入地城市高中提供了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原有户籍与中考捆绑紧密的升学制度,从而有利于流动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城市高中教育权利的实现;其次,异地中考改革开放了部分流入地高中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招生。除北京、天津等发达城市外,大部分流入地都放开了高中的招生范围,这也为流动人口子女异地升学提供了机会。第二,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大则异地中考的门槛越低,也就意味着流入地有着更为宽松的异地中考政策,而已有研究表明越宽松的政策对流动家庭对其子女在初中后继续接受更高水平教育意愿的影响越显著(沈永辉和武民,2020)。具体而言,不同流入地异地中考政策的松紧程度存在差异,必然会对流动家庭的子女教育决策起到不同的作用。在流入地异地中考政策较为严苛的情况下(如不允许异地报考普通高中或重点高中),流动家庭倾向于为其子女做出回户籍地或赴其他地区(如赴异地中考门槛较低地区进行求学)的决策;而在相对宽松的异地中考政策或者在异地中考政策放宽的情况下,流动家庭更倾向于为其子女做出在流入地就读的决策。第三,因城市功能定位影响着异地中考政策的放开程度,使得异地中考门槛较高地区的教育资源不能满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需求。具体而言,由于福利洼地效应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财政负担加重,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越有可能设置各种门槛来提高异地中考的条件以限制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徐晓新和张秀兰,2016)。这意味着,异地中考门槛较高的地区,很大程度上是那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如北京、天津和上海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大城市及特大城市的教育资源配置本身就很难满足大量涌入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需求(吴霓,2018),这就很可能造成异地中考门槛较高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资源的相对短缺。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假说1。
假说1:总体而言,异地中考改革会影响流动人口子女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并且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大就越有利于流动人口子女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2. 流动人口子女流动身份和流动人口迁移类型的影响
从流动人口子女有无流动身份的角度看,流动家庭会根据其经济状况、户籍制度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对子女做出随迁还是留守的两难选择。随迁子女和留守子女因身份不同,异地中考政策无疑会对随迁子女和留守子女接受教育的状况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方面,流动人口家庭的财力、户籍制度和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力等因素,或多或少会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如何接受教育,这使得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获得相应教育的整体状况不理想。异地中考改革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提供了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的教育、交通等成本,重新优化了流动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决策,并以此改善随迁子女的教育状况(即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另一方面,流动人口从感情上更倾向于做出子女随迁的决策以陪伴子女成长,但各种复杂因素的限制使得流动人口不得不屈服于现实,将子女滞留在户籍地生活和学习。异地中考政策的出台为流动人口子女未来在流入地升学提供了可能和便利。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亲子分离式的人口流动使得留守子女因缺少父母陪伴与管束而出现诸多问题。这不仅影响留守子女的在校行为,增加逃学逃课等行为发生的频次(宋月萍,2018),还影响了留守子女的学业成绩和身心健康,造成成绩下滑、休学甚至辍学等情况(胡枫和李善同,2009)。显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留守子女的在校表现和学业成绩差于其同龄人。此外,相较于公立学校,私立学校的入学限制更少(袁征,2008)。具体表现在,公立学校有着高限制性的入学要求,其每年通过全国统一的和严格的入学考试来择优录取学生;而一些学生因达不到公立学校的进入条件或者没有通过考试,其家长只能选择私立学校(杨红霞,2007)。由此可见,学业成绩较差的留守子女在很大程度上进不了公立学校,只得进入私立学校学习。更重要的是,大部分留守儿童的家长会选择让他们就读于寄宿制学校,而寄宿制学校大多数是私立学校。因此,虽然异地中考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能进一步增加留守子女入读私立学校的可能性以便保证其学籍的连续性,但基于大多数留守子女选择入读私立学校这一特征事实,异地中考改革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
此外,从流动人口的迁移类型角度看,流动人口可划分为城镇-城镇迁移和农村-城镇迁移两类。其中,农村-城镇迁移即为农民工迁移。这两类迁移存在的诸多不同,反映了阶层间的差异(范晓光和陈云松,2015),也会使得异地中考在这两类迁移人群中产生不同的影响。相较于农民工迁移,城镇-城镇迁移人口的学历和收入都相对较高,故其子女也确实更易达到流入地异地中考的门槛要求。然而,流动人口的子女上学难题并不一定与经济状况存在直接关系。已有研究表明,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题在大城市、高收入和高学历人群中占比较高(刘旭阳和金牛,2019)。尤其是北京、天津等特大城市及大城市的落户门槛较高,很多较为优秀的流动人才都没有办法获得当地户籍。一方面,是由于办齐公立学校所需的材料相对困难且招生名额有限,并且异地中考改革政策虽顺利出台但其具体内容还不甚明确;另一方面,由于拥有较高学历的城镇-城镇迁移人口对其子女的教育期望相对更高,那么农民工子弟学校及民办学校等教学质量相对较差的学校并不是其最优选择,他们反而更倾向于让其子女返乡求学(徐晓新和张秀兰,2016)。因此,异地中考改革对北京等异地中考门槛较高地区的城镇-城镇迁移人口子女接受教育方面影响相对有限。此外,由于我国人口流动是以低学历且低端技术的农民工迁移为主,而异地中考改革的提出正是为了改善弱势流动家庭的子女教育现状以达到保障教育公平这一目的(陈宣霖,2018)。这也就意味着异地中考改革本质上主要是为改善大规模流动人口中低学历且低端技术的弱势家庭子女受教育状况。因此,相较于农村-城镇迁移家庭的子女,城镇-城镇迁移家庭的子女受异地中考的影响会相对较小。综上,异地中考的实施不仅能保障教育的公平,还有利于流动人口子女人力资本的形成,且其改革力度越强,其影响效应就越大。据此,本文提出假说2。
假说2:异地中考改革对不同流动身份和迁移类型下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影响存在差异。
对于随迁子女而言,异地中考改革有利于其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对于留守子女而言,异地中考虽然会提升其教育机会的获得,但对其教育质量的影响微乎其微。相较于城镇-城镇迁移子女,异地中考改革更有利于农村-城镇迁移子女接受异地教育机会的获得及其教育质量的提高①既往的研究按现居住地的地理位置不同,可将居住地划分为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另外,根据居民的户籍属性不同,还可将居民分为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于是,本文按照居住地和户籍准则(Cai和Wang,2018)将流动家庭划分为城镇-城镇迁移和农村-城镇迁移两类,但不论是城镇-城镇迁移家庭还是农村-城镇迁移家庭,其子女均存在两种状态,即随迁和留守。在异质性分析部分对其进行了讨论。。
3. 异地中考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路径
如果异地中考改革会改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那么探究异地中考政策主要通过何种路径来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发挥积极影响是非常有必要的,无论是对于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还是对于教育公平目标的推进,都极具现实意义。
CMDS微观调查数据中设置的迁移原因类别有多种,如务工经商、随迁、婚嫁、拆迁、投亲、出生及学习等。Liao等(2021)指出,除了因工作迁移外,也存在不少因教育迁移的家庭。早在我国古代就有“孟母三迁”的典故,这都说明家庭迁移的决定很可能与子女教育相关,即存在为教育而流动的迁移机制。因此,随迁子女的教育机会与流动人口流入地的教育状况密切相关,越有利于流动人口子女获得相应教育机会的地区越会吸引流动人口的流入。显然,能显著改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的教育政策改革就有利于流动人口的流入(李超等,2018)。异地中考这一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参加异地中考的机会,会促进流动人口流入异地中考门槛较低的地区,即流动人口的流动中存在“洼地效应”,由此会增加流动人口子女接受相应教育的机会。综上,提出假说3a。
假说3a: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大的地区(即异地中考门槛越低的地区),越易吸引流动人口的流入,据此很可能增加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机会。
在流动家庭子女随迁决策效应最大化原则下,若流动家庭追求的教育公共服务和生活环境对随迁子女所产生的未来收益大于家庭对子女的投资成本,那么该家庭会倾向于做出子女随迁的决策(宋锦和李实,2014)。流动家庭对子女的投资成本有生活成本、教育投资成本等多个维度,其中教育投资成本包括教育质量、学费及流动人口等为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所牺牲的职业、收入等潜在机会成本等。显然,异地中考政策的出台无疑会降低流动家庭的教育投资成本,从而提高流动人口子女随迁的可能性,流动人口更倾向于选择陪伴子女成长和生活。与此同时,异地中考政策改革力度越大,子女随迁的可能性越高,意味着亲子分离的可能性越小,从而越易减弱流动人口的回迁意愿。流动人口回迁意愿不强意味着流动家庭对流入地的融入度较高、归属感较高,这有利于为其随迁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从而有利于其子女在异地接受相应的教育。对此,本文提出假说3b。
假说3b: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大的地区,流动人口子女随迁的可能性也越高,同时流动人口的回迁意愿越弱,这增加了流动人口子女异地接受相应教育的可能性。
在异地中考改革实施后,流入地的高中学校接收的不仅有本地学生,也包括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大(即异地中考的门槛越低),流动人口子女满足流入地异地中考条件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使得流入地的教育需求也就越大。若流入地教育资源的供给保持不变,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大就越易挤占流入地本地学生的教育资源,这显然与我国异地中考改革的根本目标和现阶段普及高中教育的目标不符。《意见》更是明确指出各地区异地中考政策应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提出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应采取适当增加招生人数等措施。本文据此认为,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大的地区就越倾向于扩大高中教育资源的供给,也就越有利于缓解准高中生和高中生的教育资源的竞争压力。此外,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教育资源供给也至关重要。这是因为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大的地区,就越易吸引流动人口子女在初中阶段迁入以便未来参加异地升学考试。同样,对初中教育而言,因异地中考改革而提升的初中生在流入地的迁入率也必然会使流入地扩大初中教育资源的供给。对此,本文提出假说3c。
假说3c: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大的地区,(高中和初中)教育资源供给就越大,以此可以提高各级学生的入学率并缓解学生间竞争教育资源的压力。
综上所述,为清晰展示上述可能的四种“为教育改变”的作用机制,本文绘制了图1。
图1 可能的潜在作用路径图
本文使用的微观基础数据来自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库(China Migrants Dynamic Survey,CMDS)。该调查是2009年开始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实施的针对在流入地居住了一个月以上的非本区(县、市)户口的15~59周岁的流动人口进行的大规模全国性抽样调查项目。该调查样本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信息涵盖个体、家庭、就业等多个维度,其数据极具代表性。此外,该调查项目还是一年一次的调查项目,每轮调查的样本量都有十几万户,因而样本量相对丰富。
本文选取2011—2013年的CMDS调查数据。其原因有三:第一,我国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异地中考改革在2012年内相继完成;第二,自2014年起CMDS就不再出现流动人口子女的上学情况及学校性质等数据信息;第三,由于不同年份有不同的调查专题,不同年份下的各变量设置也存在差异,如在机制分析中对短期回迁与否这一路径的检验涉及“您是否打算在本地长期居住”与“您未来打算在哪里购房、建房”两个问题,而这两个问题只在2013年CMDS社会融合的专题调查数据中出现。此外,在稳健性检验部分,本文使用了2012年和2013年CMDS数据进行分析①本文将2012年的CMDS数据作为异地中考改革前数据关键原因在于历年的CMDS项目的调查时间是当年的5月,而异地中考的《意见》是在2012年8月出台的,所以本文使用2011—2013年的CMDS数据进行稳健性检验。。综上,本文涉及的微观数据有2011—2013年的CMDS数据、2013年的社会融合专题数据。由于流入地的外部宏观环境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有重要影响,因而本文还使用各年《中国统计年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口数量、城镇化率等宏观变量②因篇幅所限,这里不再汇报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此外,为确保实验组和控制组之间的可比性及估计结果的有效性,本文参照李超等(2018)的思路,在进行DID估计之前先进行实验组和控制组间的共同趋势检验③因篇幅所限,这里不再汇报共同趋势检验结果。,结果发现其总体上满足DID估计的共同性趋势假设。
1. 异地中考的改革力度对流动人口子女获得受教育机会的影响
流动人口子女在异地接受教育的机会不仅会受到教育政策的影响,也会受到诸如年龄及性别等个体特征、家庭收入及父母职业等家庭特征、流入地人口密度及学校数量等外部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于是,本文在控制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外部宏观环境因素的基础上,采用一般形式的DID来构建基准回归方程,即:
2. 可能的潜在机制分析
(1)流动人口流向:异地中考的“洼地效应”
类似于式(1)的设立,本文将原因变量替换为表征流动人口流向的变量,即:
(2)流动人口子女的流动身份转变:随迁抑或留守
基于此,为使本文的机制分析更为严谨,我们还尝试在同一个研究框架下进行机制探讨,即将机制变量直接放入估计方程式(1)作为解释变量进行机制探讨的补充分析。其具体的估计方程式如下:
其中,Mijt表示上述可能存在的机制变量,具体为流动人口是否流入异地中考门槛低地区、流动人口子女随迁的可能性变量。由于原文使用的数据为非追踪数据,这使得我们无法对微观层面的流动人口流向、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概率等可能的作用路径直接准确地进行判断分析。事实上,相较于微观个体层面,宏观层面的县区视角下的流动人口及流动人口子女的平均状态水平不仅更能反映出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对流动人口子女获得异地教育机会影响的作用机制,而且能解决由于机制变量可能存在的内生性而造成的估计偏误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研究表明社交网络在迁移中占据重要的位置(Xiang等,2016),由于CMDS数据中缺少流出地(或是户籍地)的具体信息,因而本文不能使用流出地(或户籍地)社区子女的随迁率作为子女随迁与否的代理变量。考虑到流动人口大都会通过租房选择适合的居住地,这使得同一区域内的流动家庭有一定的相似性,如消费品味(王学龙和袁易明,2016)。相似的消费品味又暗示着他们有相似的收入和教育情况,那么这些家庭在其子女随迁与否的教育决策上也存在相似性。于是,本文根据CMDS中详细的流入地县区信息,将县区内的随迁子女占比作为流动人口子女身份转变这一机制变量的宏观层面代理变量。此外,我们将流入异地中考门槛较低县区的流动人口占比高于样本总体流动人口占比结果视为相应的为教育而流动这一微观层面的机制变量的代理变量。综上,我们利用县区视角下的相关变量作为微观视角下机制变量的代理变量,并将其作为解释变量放入估计方程式(1)中[即估计方程式(3)]进行前述机制探讨的补充。
(3)流动人口的流向意愿:是否回迁
虽然异地中考能提高流动人口子女的随迁概率,但城市教育资源和城市教育的承载力毕竟有限。那么,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获得教育的连续性,并保证流动人口在其子女成长中陪伴和呵护,流动人口是否有回迁意愿?其回迁意愿是否强烈呢?
由于受不同年份下CMDS数据变量设置差异的限制,本文使用2013年的CMDS的社会融合专题数据来考察异地中考是否通过流动人口的回迁意向作用于子女的教育。具体而言,将“您是否打算在本地长期居住”与“您未来打算在哪里购房、建房”合并为一个变量,即“是否具有短期回迁意愿”(谭静等,2014),并以此估计流动人口在异地中考下的回迁意愿。显然,有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的流动家庭会对异地中考更加敏感。鉴于此,本文认为有1997年9月之前出生的在学子女的家庭未直接受到异地中考的影响,而有1997年9月以后出生的在学子女的家庭则会直接受到异地中考的影响。于是,本文构建的估计回归方程式①由于此处只能选择2013年的社会融合专题数据,因而我们将是否有处于在学状态且即将中考的适龄子女家庭作为异地中考的代理变量,以判断异地中考是否影响流动人口回迁。为:
(4)流入地教育供给:加剧抑或减弱教育竞争
为从宏观流入地教育供给角度探究异地中考改革的作用机制,本文先构建了两个衡量流入地的教育资源供给(或配置)的指标。其一是反映各地区教育资源丰富程度的指标,即初中学校入学率(或录取率)和高中学校入学率(或录取率)。其中,高中学校入学率(或录取率)=该地区的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初中毕业生数,初中学校入学率(或录取率)=初中招生人数/普通小学毕业生数。二是反映各地区教育资源匮乏程度的指标,即各地区初中、高中学校的学生竞争程度,该指标也在一定程度体现出各地区升学考试的竞争和压力。其中,初中学校的学生竞争程度=各地区初中毕业生数/初中学校数,高中学校的学生竞争程度=各地区普通高中毕业生数/普通高中学校数。需注意的是,前一个指标数值越大,表示该地区教育供给越充足、越丰富;后一个指标的数值越大,表示该地区教育资源越匮乏且教育供给不足。这样,基于流入地教育供给视角下的机制探析中的变量是在估计方程式(3)的基础上,将Mij依次表示为流入地初中生的入学率、高中生的入学率、初中生的竞争程度及高中生的竞争程度四个变量。
由表2的列(1)和列(2)可知,基于传统DID估计方程式下,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机会的获得和教育质量的提升两方面、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较大地区均明显优于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较小地区。由于传统DID估计中暗含的假设太强,因而本文在传统DID估计基础上放宽假设进行估计,详见表2的列(3)和列(4)。据表2显示,传统的DID估计和基于估计方程式(1)的基准DID估计均表明,不论在入学率上还是在教育质量上,异地中考门槛较低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都要优于异地中考门槛较高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即异地中考改革力度①异地中考的改革力度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是较大力度的异地中考变革,即该地区异地中考的门槛相对较低;其二是较小力度的异地中考变革,即该地区异地中考的门槛相对较高。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参与、教育质量均有显著正向影响,从而验证了假说1。
表2 异地中考的改革力度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影响的估计结果
本文通过使用其他年份的CMDS数据、更换估计方法、调整样本、考虑政策的预期效应等对上述的主要结论进行稳健性讨论。首先,鉴于2012年年底各地才相继出台异地中考的具体细则,于是本文有理由认为最早受到异地中考改革影响的时间应在2013年,那么2012年完全可视作各地异地中考改革的前期。因此,本文利用2011—2013年的CMDS数据进行稳健性分析,详细结果见表3的列(1)。据此可以发现异地中考改革效用与表2的结果变化不大,结论基本一致。其次,本文使用Logit、Probit模型后发现其基本结论依然保持不变。再次,本文调整样本,将研究对象限制在含有适龄义务教育阶段子女的家庭中,其结果如表3的列(4)所示。据此可以知晓,不论是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机会还是对其教育质量,其估计结果也基本不变。虽然本文认为异地中考是一项“拟自然实验”,但各地异地中考实施时间的不同使得流动人口家庭很有可能会预期到异地中考的发生。那么,早在各地的异地中考宣布之前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率就会提升,即流动人口家庭很可能在各地异地中考的出台前就增加对子女的教育投资。显然,可能存在的异地中考预期会低估异地中考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影响,这更加验证本文估计结论的可靠。最后,本文基于2013—2014年的中国教育追踪调查数据(CEPS)考察异地中考门槛的高低对流动人口子女异地接受相应教育的影响,即表3的列(5)。研究发现,异地中考门槛越低的地区,流动人口对其子女教育预期越高,也就越有利于对其子女教育的投资和教育机会的获得;异地中考门槛越低的地区,流动人口子女的学业成绩越高,即其获得的教育质量越高,进一步佐证本文研究结论的稳健性。
表3 稳健性检验
据表4的列(1)和列(2),本文还发现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的正向影响显著弱于其对留守子女教育的影响。随后,本文以流动人口的子女状态为标准将样本划分为随迁子女和留守子女,结果显示异地中考的改革力度对随迁子女的教育参与、教育质量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留守子女来说,异地中考的改革力度对其获得教育机会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教育质量的影响微乎其微。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大,留守子女获得的教育机会相对越多,但这不能说明留守决策优于随迁决策。同样的,本文以流动人口家庭的迁移类型为依据将样本划分为农村-城镇迁移、城镇-城镇迁移,并以此考察不同迁移类别下的中考政策改革力度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影响[即表4的列(3)和列(4)]。其结果显示,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对城镇-城镇迁移、农村-城镇迁移的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教育微观福利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且其对农村-城镇迁移子女的该影响力度更大且更显著。综上,验证了假说2。
表4 异质性分析
这里,我们对图1所展示的可能的潜在路径进行检验。
据表5中Panel A列(1)显示,异地中考改革确实会显著促进流动人口流向异地中考门槛较低的省份,而且相较于异地中考门槛较高地区,异地中考门槛较低地区的流动人口流入的概率要高8.31%,在1%统计水平下显著,即意味着异地中考很可能存在“洼地效应”。表5中Panel A列(2)中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回归系数的显著性和绝对值均发生明显变化,意味着流动人口流入异地中考门槛较低地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不同程度的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机会影响的差异。此外,表5中Panel A列(3)还显示,相较于异地中考门槛较高的地区,门槛较低地区流动人口子女选择随迁的概率增加了9.84%,且在1%统计水平下显著。表5中Panel A列(4)显示,流动人口子女随迁可能性的增加会显著增加流动人口中子女获得在流入地接受相应教育的机会。与此同时,我们发现在纳入流动人口子女随迁可能性之后的结果中,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回归系数的显著性和绝对值均发生明显变化。这意味着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很可能通过流动人口子女随迁决策作用于其获得在流入地接受相应教育的机会。
表5 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机会影响的机制分析(A)
表5的Panel B报告了基于流入地教育供给的角度的作用机制检验结果。表5中Panel B的列(1)和列(3)表明,流入地的初中入学率提升和初中生竞争压力的缓解均会显著地增加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相应教育的机会;表5中Panel B的列(2)和列(4)表明,流入地高中入学率提升和高中生竞争压力的缓解均显著地增加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相应教育的机会。综上所述,异地中考的改革力度能显著提升流入地初中入学率和高中入学率,还能有效缓解流入地初中生和高中生教育资源紧张的压力,从而增加流动人口的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相应教育的机会。此外,我们还发现异地中考改革对流入地高中教育资源的供给影响更大,其能更有效地增加高中教育资源的供给。
为了进一步深入分析,我们还在DID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引入政策变量与影响机制变量的交乘项。从表6的列(1)和列(2)可以看出,异地中考改革政策实施与为教育而流动的交乘项及其与子女是否随迁的交乘项在与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获得相应的教育机会之间(即DID×Mech)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说明为教育而流动、子女是否随迁有利于提高流动人口子女能够在流入地接受相应教育的水平,即验证了假说3a及假说3b中子女流动身份变动这一机制。从表6的列(3)至列(6)可看出,异地中考改革政策实施分别与初中入学率、高中入学率的交乘项在与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获得相应的教育机会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异地中考改革政策实施分别与初中生竞争程度、高中生竞争程度的交乘项在与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获得相应的教育机会之间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说明增加流入地的教育供给有利于提高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获得相应的教育机会,即验证了假说3c。
表6 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机会影响的机制分析(B)
基于前文稳健性检验结果[即表3的列(4)],我们发现相较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异地中考改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影响更为有效和显著。考虑到义务教育阶段又分为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不同义务教育阶段下的异地中考改革效应可能存在差异。对此,本文通过再次调整样本探究了不同义务教育阶段下的异地中考改革效应,详见表7的Panel A。由表7可知,异地中考改革对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机会的增加及其教育质量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且异地中考改革在小学阶段对于增加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机会、教育质量的提升更有效。究其可能的原因在于:第一,异地中考改革会给流动家庭带来预期效应,这会影响流动家庭的教育决策行为,从而作用于其子女在流入地的受教育机会及其教育质量。实际上,处于小学阶段的流动人口子女,其父母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基于现有的政策为其未来进行更好的规划。第二,由于数据所限,表7中Panel A的结果均是异地中考改革的即时效应(或者称之为短期效应),这很大程度上会低估其应有的政策效应。
表7 进一步探析
此外,本文还考察了异地中考改革与小学生、初中生在流入地的迁入率的关系。表7中Panel B的列(1)和列(3)说明,异地中考改革对小学生、初中生在流入地的迁入率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异地中考改革对小学生迁入率的影响力度更强。这意味着,异地中考改革更好地激励了小学生随迁,侧面证实异地中考改革对有小学阶段子女的流动家庭有更强的预期效应。本文还探究了异地中考改革、小学生和初中生在流入地的迁入率与不同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之间的关系。表7中Panel B的列(2)和列(4)说明,异地中考改革还能通过增加小学生、初中生在流入地的迁入率而增加其受教育机会,这也恰验证了假说3b,即异地中考改革可通过提升流动人口子女的随迁概率而增加其受教育的机会。
表8报告了检验流动人口的短期回迁意向这一可能存在的作用路径。由表8的列(1)和列(2),我们发现各地异地中考对流入地的流动人口短期回迁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表8的列(3)至列(6)说明,异地中考使得异地中考门槛较高地区流动人口显著增加约4%的短期回迁意愿,但对异地中考门槛较低地区流动人口的短期回迁意愿没有显著的影响。可见,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小的地区,异地中考的实施会使其流动人口的短期回迁意愿越强烈。总而言之,异地中考的实施会减弱流入地流动人口的短期回迁意愿;在实施异地中考后,异地中考门槛较高地区流动人口的短期回迁意愿明显增强,但异地中考对异地中考门槛较低地区流动人口的短期回迁意愿无显著影响。综上,验证了假说3b。
表8 机制检验之短期回流意向
本文使用2011—2013年的CMDS数据,将异地中考门槛相对较高地区(即控制组)、异地中考门槛较低地区(即实验组)主要选定在流动人口流量集中的沿海地区,采用DID的方法评估了异地中考改革力度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获得的影响效应,进行了一系列的稳健性讨论,检验了异地中考改革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的影响的四种作用机制。其结果发现:第一,不论是在入学率上还是在教育质量上,异地中考门槛较低地区流动人口子女均要优于异地中考门槛较高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而且异地中考改革对不同流动身份和迁移类型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影响存在差异。第二,异地中考中确实存在着“洼地效应”,也就是异地中考改革通过促进流动人口流入异地中考门槛较低地区来提高其子女教育机会的获得概率。第三,在异地中考门槛较低地区的流动家庭子女随迁的概率较高,同时减弱了流入地流动人口的短期回迁意愿。第四,异地中考改革力度越大则越有利于加大流入地教育资源的供给,也就越有益于缓解各级学生的教育资源趋紧的压力。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流入地应开放更多招收流动人口子女的学校、提高流入地各级学校的入学率,同时鼓励更多的流动人口子女随迁以提高各学龄阶段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的迁入率。同时,根据流动人口规模,差异化地加大对流入地农民工子弟学校等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差异化地放宽子女的入学条件,并加重非法征用童工的处罚等。具体而言,政府应增加优秀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名额,争取“以优择生”而非“以籍择生”。此外,政府还可考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流动人口的落户门槛(如以子女在学可以算入部分落户积分或作为某一种落户条件),还可根据流入地的经济发展程度来设置农民工的最低工资限额以及大力推行异地高考等升学考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