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施密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及其当代价值

2021-02-13 10:23:32王雨辰
关键词:施密特卢卡奇唯物主义

王雨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武汉 430073)

A·施密特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理论家,他在《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历史和结构》等著作中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立足于经济分析的非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哲学,通过阐发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内涵,对自然辩证法、认识论以及人与自然关系展开了系统的考察。施密特批判了恩格斯以及苏俄马克思主义理论脱离实践谈论人与自然关系的做法,形成了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科学评判施密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理论得失,无论是对于我们科学把握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特点和理论得失,还是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一、施密特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和基础

与其他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主要立足于马克思的早期著作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施密特重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文本主要是依据马克思的中后期著作,特别是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资本论》等著作,立足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立场阐发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内涵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在他看来,要准确理解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必须批判地分析三种理论立场和理论观点的得失。具体说:一是要反对第二国际理论家立足于从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阐释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二是要反对19世纪以来的实证主义立场和方法以及与之对立的体验和解释的方法来阐释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三是要反对卢卡奇立足于黑格尔主义的立场,作出的关于“自然是一个社会范畴”的论断。施密特正是在批判地分析上述三种观点的基础上,通过阐发马克思的自然概念的内涵,批评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提出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非本体论的唯物主义的论断。

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由于没有正确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与哲学唯物主义的关系,因而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一种坚持物质决定意识的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实际上是将历史唯物主义等同于哲学唯物主义。这种观点只看到了马克思同哲学唯物主义的联系,却看不到马克思对哲学唯物主义的超越,无法真正阐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特质。基于以上认识,施密特通过考察马克思与哲学唯物主义的关系,提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不同于哲学唯物主义的非本体论的唯物主义的论断。

在施密特看来,马克思与哲学唯物主义的关系是认同和超越的关系。从认同的维度看,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以哲学唯物主义为前提的,属于唯物主义哲学史的内在组成部分,这鲜明地体现在马克思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的评价上。马克思明确肯定法国唯物主义和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批判,他在《神圣家族》等著作中明确提出法国唯物主义是现实的人道主义学说和共产主义的逻辑基础,并高度肯定爱尔维修把洛克感觉主义的认识论发展成为一种唯物主义的社会理论,为人们正确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奠定了基础。费尔巴哈通过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批评提出的“感性”概念又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奠定了新的出发点和基础。马克思在明确肯定唯物主义哲学的同时,也批评黑格尔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左派无视物质生产和自然科学的成果,把思维同感觉、灵魂与肉体割裂开来,不仅无法正确把握精神文化与物质生产的关系,而且也不能正确地把握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把自己的理论称之为‘唯物主义的’,这不只是吓唬资产阶级的一种不客气的迫不得已的修辞手段,而是这种理论在严格意义上终究是属于唯物主义哲学史的”①[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6页;第43页。。施密特虽然肯定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属于唯物主义哲学发展史的内在组成部分,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对自然的理解与哲学唯物主义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哲学唯物主义秉承的是一种本体论的唯物主义,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则秉承非本体论的唯物主义。这也是施密特批评自恩格斯以来的苏俄马克思主义脱离实践和历史,抽象谈论自然辩证法的根本原因。

施密特进一步批评了对19世纪以来盛行的实证主义方法和与之对立的体验和理解的方法,阐释二者不仅不能正确理解自然与历史的关系,而且必然造成二者的分裂与对立。19世纪以来,特别是20世纪西方社会充满了对历史的厌倦症,体现为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呈现出日益流行自然科学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这种“对历史漠不关心不仅仅支配现代社会的科学思想和为这种思想服务的分析哲学,或者不仅仅威胁着历史学家存在的权利。而且,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个人也失去历史意识”②[德]A·施密特:《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张伟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2页。。这种历史意识的衰退实际上意味着个人自我意识的削弱。与上述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相对应,以狄尔泰和新康德主义的西南学派强调自然科学研究的是因果律,人文科学研究的是价值问题,二者应当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上述两种研究方法必然导致自然与历史的分裂与对立。马克思既不赞成狄尔泰和西南学派从纯粹精神史的角度研究自然与历史的关系,也不赞同完全排除历史和价值的自然科学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来研究自然与历史的关系,指出把自然和历史之间的对立看作是意识形态学家故意制造出来的虚假论题,强调自然和历史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论》等著作中都有鲜明的体现。具体说:第一,马克思既反对黑格尔把脱离自然谈论人类社会的唯心主义观点,强调人类社会不可能脱离自然而生存和发展,同时也反对那种脱离人类社会历史谈论自然的做法,强调人类史和自然史虽然存在着区别,但二者又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第二,人类史和自然史是一种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关系。马克思肯定人类史和自然史区别在于人类史是人类自己创造的,而自然史不是人类创造的,但马克思既反对把人类史溶解于纯粹的自然史中,也反对把自然史溶解于人类史之中,“作为合规律的、一般领域的自然,无论从其范围还是性质来看,总是同被社会组织起来的人在一定历史结构中产生的目标相联系。人的历史实践及其肉体活动是连接这两个明显分离的领域的愈趋有效的环节”③[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6页;第43页。,强调人类和自然正是以实践为基础,呈现出“自然的人化”和“人化的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第三,马克思在肯定社会史和自然史在人类实践的基础上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关系的同时,又以二者存在着差别为基础,强调不能把自然规律搬到对社会规律的解释中,进而把社会规律简单地等同于自然规律,否则就违背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原意,施密特正是以此为基础展开了对恩格斯以及苏俄马克思主义理论缺陷的揭示和批评。

施密特还通过批评卢卡奇关于“自然是一个社会范畴”的论断,指出社会和自然之间是双向中介的关系。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从反对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经济决定论的解释出发,强调马克思哲学是以人类实践为基础,以“人类社会历史”为研究对象,以无产阶级的自由和解放为目的的现代实践唯物主义哲学,并批评恩格斯脱离实践和人类社会历史提出的“自然辩证法”,不仅把辩证法理解为“相互作用”,而且必然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丧失自身的批判价值功能,而沦为一种实证主义哲学,提出了“自然是一个社会范畴。这就是说,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什么被看做是自然,这种自然同人的关系是怎样的,而且人对自然的阐明又是以何种形式进行的,因此自然按照形式和内容、范围和对象性应意味着什么,这一切始终都是受社会制约的”①[匈]乔治·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325页。。对于卢卡奇上述看法,施密特一方面肯定卢卡奇把一切关于自然的意识都看作是受社会、历史影响和制约的观点,但他另一方面也批评卢卡奇把自然完全消溶到社会中的观点。因为“在马克思看来,自然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的范畴。从自然的形式、内容、范围以及对象性来看,自然决不可能完全被消溶到对它进行占有的历史过程里去。如果自然是一个社会范畴,那么社会同时也是一个自然的范畴,这个逆命题也是正确的”②[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67页;第6页;第28页;第21页。。在他看来,自然与社会是一种双向中介的关系,如果说卢卡奇提出“自然是一个社会范畴”命题的目的是为了反对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式的理解,恢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价值功能,其缺陷是忽视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基础;施密特提出自然和社会之间是一种双向中介的关系,则是力图证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自然基础,从而避免卢卡奇理论的失误。

施密特正是通过对上述三种理论立场和理论观点得失的考察,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出发点,展开了他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内涵与本质的阐发。

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非本体论”的唯物主义

施密特强调,要真正把握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特质,就必须既坚持马克思同哲学唯物主义思想的内在联系,又必须把握马克思同哲学唯物主义的区别。从二者的联系看,施密特认为“决定社会历史前进的根本因素乃是人类直接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的方式这理论,是以哲学唯物主义为前提的”③[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67页;第6页;第28页;第21页。历史唯物主义在肯定法国唯物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批评黑格尔左派无视物质生产和自然科学,割裂物质和精神的内在联系,试图用精神因素解释历史的错误做法,在此基础上,借助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明确把“自然”和“感性”作为一切科学的基础和前提;从二者的区别看,与哲学唯物主义仅仅拘泥于感性直观不同,马克思不仅批评哲学唯物主义脱离实践和人类社会历史,抽象地解释自然的含义而形成的抽象的一元论,强调应当以人类实践为基础和中介,探讨自然与社会、主体和客体的辩证统一关系;而且始终拒绝那种探讨世界本源根据的本体论意义上的哲学唯物主义。就是说,马克思虽然承认外部自然的优先地位,但是始终强调自然是工业和社会的产物,并把“从本体论角度所提出的关于最初的创造者问题,作为一种‘抽象的产物’加以拒绝”④[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67页;第6页;第28页;第21页。,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反对抽象地考察自然和人的生成问题,强调这是一个历史和社会的问题。施密特以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两部著作中对黑格尔体系的描述和批判为基础,阐明不能从本体论上去理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原因。在《神圣家族》一书中,黑格尔的体系被马克思归结为三个要素,即“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意识以及前两个要素在黑格尔那里的必然充满矛盾的统一,即绝对精神。第一个要素是形而上学改了装的、同人分离的自然界。第二个要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同人分离的精神。第三个要素是形而上学改了装的以上两个要素的统一,即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41—342页。。施密特认为马克思就是通过在这三条线上的战斗,阐发其唯物主义理论特质。具体说:马克思首先通过批评斯宾诺莎的实体概念,抨击了那种认为自然不需要人这一中介而自在存在的观念。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批判了费希特把人的主观意识看作是独立于人的唯心主义观念,强调起中介作用的主体不仅仅是精神,也应当包括现实的人。马克思最后揭示了黑格尔所讲的实体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不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而是形而上学的抽象统一,黑格尔看不到“正如自然不可能脱离人那样,反过来,人和他的精神也不可能脱离自然,人的思维能力是一种自然史的产物。因此,马克思说,思维过程就是自然过程”⑥[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67页;第6页;第28页;第21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进一步批判了费尔巴哈脱离实践和历史,抽象看待自然的直观的唯物主义。马克思反复强调感性世界不是开天辟地并始终如一地存在的,而是工业和社会实践的产物。他由此在肯定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提出“感性对象”概念的价值和意义的同时,也批评他仅仅只是停留于“感性对象”和理论领域,而不是联系“感性活动”进一步考察人与社会的联系,这就意味着费尔巴哈所讲的“自然”是脱离实践和人类历史的“自然”,所讲的“人”是脱离社会联系的人。施密特由此认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哲学唯物主义的本质区别在于:哲学唯物主义脱离人类实践和历史,抽象地考察世界的本原问题,主要体现为一种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哲学;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并不理会关于心灵的精神或物质的本性问题;即使对这种问题作出唯物主义的回答,也往往会给社会带来唯心主义的、也即贻害人的作用”①[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31页;第59页;第62页;第66页;第67页。。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强调以人类实践为中介,历史地考察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非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基于以上认识,施密特以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为基础,探讨了自然与社会如何相互双向中介,来阐发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理论特质。

为了说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内涵与特质,施密特以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为基础,认为自然和社会是通过双重中介为基础,实现二者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的。

施密特是通过肯定两种“自然”的存在来阐明马克思思想的唯物主义性质与特质。第一种“自然”就是“作为与人对立的物质,仅仅是与人的活动目的有关的而未经创造的物质”②[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31页;第59页;第62页;第66页;第67页。,施密特强调,这种自然物质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反对卢卡奇把自然完全消溶在社会中,以此坚持马克思思想的唯物主义性质。第二种“自然”就是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以实践中介过的“自然”,施密特强调作为这一中介的实践的目的不仅要受历史的和社会条件的制约,而且必须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基础和前提。施密特通过对“物质”概念演变的考察,指出列宁的物质概念把独立于人类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性”看作是物质的唯一特性,这种物质概念是哲学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不仅认同上述观点,而且也非常赞同费尔巴哈把人看作是感性对象,认为人是在劳动中把自己对象化的观点。这主要体现在马克思在《神圣家族》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两部著作中把自然看作是一个具有外在性和物性的存在物,强调人类只有通过感性的对象,并在劳动中通过对象化而设定自身的本质。在《资本论》一书中,马克思通过分析了商品的“自然基质”和劳动者两者的结合以及商品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来探讨以劳动为基础的自然和社会之间的双向中介的问题。这里,施密特谓之劳动的“自然基质”,是指劳动过程中不能被消灭的劳动力、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马克思把商品交换价值归结为一般的抽象劳动,把商品的使用价值归结为具体和特殊的劳动,作为商品的交换价值不包含任何自然物质在内,也与商品的自然性质无关,主要依据生产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规定;使用价值就是“以有目的的特殊的活动为中介的特殊的自然物质,它为满足特殊的人的需要服务”③[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31页;第59页;第62页;第66页;第67页。,他进一步把劳动看成是形式的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把自然物质看作是实质的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并且认为在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中,劳动与自然物质是不可分离的关系。正是在劳动过程中,使用价值的形成和发展随着劳动过程其存在形态不断发生转换,马克思强调的是只有把握自然物质的直接性和劳动的中介性及其二者的辩证关系,才能不陷入形而上学的二元论中。

施密特进一步通过分析马克思关于商品拜物教的论断来阐明商品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及其相互关系。所谓“商品拜物教现象”就是指资本主义生产使劳动产品转化商品,从而掩盖了商品背后的社会关系,呈现出仿佛是商品而不是社会关系支配人的现象。人们之所以被商品拜物教现象所迷惑,是因为颠倒了商品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即商品的自然规定和社会规定的关系,看不到商品的自然规定性和社会规定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事实上,商品在资本主义社会表现的既是一种物的关系,又是一种社会关系,只有立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过程才能真正把握这一矛盾及其实质,因为马克思对商品拜物教现象的论述就是“突破被强化为物的经济现实的外观,深入到隐藏在它后面的本质,即人的生产关系中去”④[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31页;第59页;第62页;第66页;第67页。。正因为如此,“在唯物主义者马克思看来,自然及其规律是不依赖于人的一切意识和意志而独自存在的,但只有运用社会的范畴,有关于自然的陈述才能定型、才能适用”⑤[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31页;第59页;第62页;第66页;第67页。。基于自然和社会是一种相互中介的认识,施密特由此批评卢卡奇关于“自然是一个社会概念”的观点的缺陷就在于只看到了自然和社会的中介关系,从而把自然完全消溶于社会中。

为了进一步深化对自然与社会的双向中介关系的认识,施密特提出了“社会存在向自然物质的退化”的命题和“物质变换”的概念。所谓“社会存在向自然物质的退化”,是指由于随着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形式的变化和消解,使得由人类劳动赋予自然物质的社会形式也随着消解,并从社会存在重新退回到自然物质。在他看来,人赋予自然形式的实践活动超出了自然物质的自然发生和抽象的直接性,人的实践活动在生产过程中有三个要素,即“生产活动本身、质料和形式;质料有别于原料和工具,形式构成劳动的物质要素的物质关系本身”①[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70页;第88页;第78页;第87页。。生产过程中的上述三个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使“自在自然”变成“为我之物”,从而形成了自然物质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形成在马克思看来就是以自然基质存在的客观性为基础,自然物质和创造性劳动有机结合的结果。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人类所创造的“第二自然”本身的缺陷使得使用价值无法真正为人的目的服务,这就会出现“人化自然”向“自在的自然”倒退,即社会存在向自然物质的退化的现象。施密特根据这一现象证明的是自然和社会、主体和客体在劳动基础上的同一性中包含着非同一性。而他在论述自然和社会、主体和客体的非同一性的过程中,始终强调自然的基质是存在的,目的在于坚持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立场,只不过施密特所强调的唯物主义是机械唯物主义而已。

在施密特看来,马克思还从19世纪自然科学中借用和改造了“物质变换”概念,用来表达人与自然之间的中介关系。“物质变换”概念是19世纪自然科学家毕希纳、福格特和摩莱肖特等自然科学家提出的,其基本特征是“把人的生理学作为模式,把自然描绘成一个大的转换过程和物质变换过程”②[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70页;第88页;第78页;第87页。。马克思不仅借用了这一概念,而且赋予这一概念以全新的哲学含义。具体说:马克思把“物质变换”的概念改造成为从哲学上表征人与自然关系的概念,其核心是强调通过物质变换强调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自然被人化和人被自然化的内在统一关系,这就意味着“如同一切自然被社会中介一样,反过来,社会作为整个现实的构成要素,也被自然所中介”③[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70页;第88页;第78页;第87页。。施密特由此强调,马克思的“物质变换”概念意味着马克思一方面继承和发展了自培根以来必须从对人的效用性看待自然的观点,另一方面马克思又把“物质变换”置于社会生产的整体和过程中予以解释,从而超越了启蒙主义不能把劳动作为占有自然的手段来分析,不能把从劳动上升到分工以及随之规定的阶级分析的必然性的缺陷。施密特强调马克思的“物质变换”概念不仅鲜明地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双向中介的关系,而且成为他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合理是如何造成城乡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关系的中断的理论武器。“物质变换”概念将劳动过程作为联系人与自然关系的中介,既表明马克思从狭隘的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也表明虽然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是自然的必然性,但历史唯物主义又不是那种纠缠于探讨历史必然性规律的本体论的唯物主义。由于马克思既承认自然的必然性规定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又认为人能够在控制自然规律的基础上与自然之间展开物质变换,施密特因此认为,“事实上在马克思那里存在着一般本体论的东西,虽然应理解为是否定的本体论”④[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70页;第88页;第78页;第87页。。

正是基于以上对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内涵与特质的阐发,施密特展开了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和苏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评,探讨了自然规律和目的论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展开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提出了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新理论。

三、施密特对自然辩证法的批判和以工具论为基础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

施密特指出,恩格斯虽然也曾经像马克思一样反复强调自然科学的材料、方法和所提出的问题既体现了发展着的生产力,又是发展生产力的杠杆,虽然至少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时期,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观点具有一致性,但恩格斯后来却倒退成独断的形而上学,这主要体现在他提出的自然辩证法和对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思想的解释上。基于以上认识,施密特强调与马克思立足于人及其实践解释自然不同,而恩格斯恰恰是脱离实践来解释自然,提出了脱离人和实践的自然辩证法,这种独断论和形而上学的立场最终导致了他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错误地解释为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具体体现在:第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自然观的根本区别,决定了他们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解释自然。马克思非常赞同黑格尔关于科学中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关系的论述,并把这一方法运用于阐释自然的内涵上。黑格尔立足于思辨唯心主义哲学的立场强调,由于任何感性材料都包含“理论”的元素,科学研究虽然要以感性材料为基础,但其出发点并不是感性材料,而是人们对感性材料总结出的特殊认识。马克思在批判其思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吸收了给黑格尔的下列见解。即“科学的‘开端进程’必定不同于它的‘本身的进程’,正像‘哲学的历史进程不同于哲学本身的进程一样’。按照黑格尔所说,在每一门科学的开端,它都把自身定向于‘特殊事物的结果’的公理。一旦展开了,这些公理就由它们自身的逻辑性所支配”①[德]A·施密特:《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张伟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45页。。正是在吸收黑格尔上述思想的基础上,马克思强调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一方面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但是“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反映出来,呈现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1—22页。。因而马克思既强调只有对自然科学的历史发展状态进行了批判,才能实现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的内在一致性,又强调脱离人及其实践对自然展开阐释是对自然的漠视。与马克思不同,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只是一种必然的、外在于事实的考察方法,这就使他力图对现代自然科学提供的材料加以百科全书式的整理和归纳,这种研究方法使得“在恩格斯那里,自然和人不是被首要意义的历史的实践结合起来的,人作为自然过程的进化产物,不过是自然过程的受动的反射镜,而不是作为生产力出现的。……和马克思相比,意味着倒退成素朴的实在论”③[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50—51页;第57页;第96页;第97页。。第二,在马克思那里,历史和自然是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的,认为只有承认历史和自然通过实践来中介的前提下,才能谈论自然辩证法。而恩格斯则把历史和自然看作是相互割裂的领域,在坚持哲学唯物主义的前提下,强调物质之所以能够解释世界的进化,是因为物质是世界的最高原则,实际上是把自然本体论化,这就意味着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成为在马克思那里没有的东西。第三,恩格斯认为离开人的思维和实践存在着自然辩证法的思想不仅只能把辩证法归结为人类与自然的相互作用,没有真正达到辩证法的高度,也与马克思的观点背道而驰。这是因为马克思虽然反对把自然看作是人的理论活动创造和规定的,但马克思始终是联系实践和人类社会历史谈论自然和物质,强调不能“从思辨的或物理的角度去规定归属于物质概念的现实,而确实是从经济唯物主义的角度去规定现实。……把自然作为‘不变资本的物质存在形式’、作为活劳动即人和归属于人的生产资料所施予的对象来看待”④[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50—51页;第57页;第96页;第97页。。这就意味着并不存在什么恩格斯所说的不依赖人的自然辩证法。施密特由此指出,在马克思那里,自然和社会是以人的实践为基础的双向中介的关系,马克思的辩证法本质上是在承认自然客观性的基础上的“历史辩证法”。施密特之所以批评和反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既是反对恩格斯和苏联马克思主义理论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混同于一般的哲学唯物主义,强调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非本体论性质;又是要反对混同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不同,以“物质变换”概念为基础,辩证地处理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关系,凸显社会规律的特殊性,反对经济决定论和技术还原论。

我们进一步探讨他对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关系的考察及其意义。施密特认为,马克思在启蒙运动、唯物主义传统和黑格尔思想的影响下,一方面承认自然规律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性,认为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支配自然,另一方面又把“劳动”看作是实现自然规律和人的目的之间辩证统一的基础和中介。只不过与启蒙运动、唯物主义传统和黑格尔相比,马克思在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关系问题上具有自己独特的看法。这主要体现在:第一,与哲学唯物主义一样,马克思也认为自然规律具有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特点,“马克思孜孜不倦地强调:人为着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置于和自然不断变换的过程之中。人使‘自然物质的形态’发生着变化,只要人们正确地认识到这些形态,就能以对自己有用的方式来改变它们。因而在马克思看来,认识过程不单纯是理论的内在过程,它也为生命服务”⑤[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50—51页;第57页;第96页;第97页。。因此,马克思认为,不能把人的行为受自然规律的限制这一点看作是绝对的,因为人建立在尊重自然规律基础上的人类实践又可以改变自然的存在形态,使之符合人的主观目的的需要,马克思相对于哲学唯物主义不同的地方在于:马克思始终强调必须以社会实践和工具为中介来解决自然规律和人的目的的关系。因此,“与其说他用社会对自然的中介抛弃了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不如说更牢固地确证了它。物质不依赖于人而存在,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⑥[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50—51页;第57页;第96页;第97页。。他更进一步强调马克思赞同哲学唯物主义所强调的自然规律具有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独立性,但马克思则强调自然规律及其客观实在性,“人们只有通过他们劳动过程中的各种形态才能证实这种规律性”①[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00页;第106—107页;第110页;第119页。。也就是说,马克思既反对唯心主义否定自然规律的客观性,又反对哲学唯物主义离开人的实践抽象地谈论自然规律性,强调只有以人的实践为基础,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自然规律的客观性。第二,那么人类以什么方式来实现对自然的中介呢?在施密特看来,马克思在《资本论》一书中提出了“工具”是实现工人与劳动对象之间的中介者理论,并进一步把“工具”划分为三种形态,即“在劳动中保持自身同一的工具形态;能作为物质进入劳动产品的工具形态;最后虽可能毫无所剩地全部消耗而并不能成为劳动产品的构成要素的工具形态”②[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00页;第106—107页;第110页;第119页。。施密特认为,与黑格尔强调以人的身体器官表现的“工具”的作用不同,马克思特别强调作为人类改造自然的积极成果体现的人造工具的作用,认为正是通过人造工具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改造自然和实现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第三,施密特认为,马克思对工具作用的看法既深受黑格尔的影响,但又超越了黑格尔过分强调工具的作用,把工具神化的缺陷。黑格尔强调工具在生产过程和认识中的作用,把自然的机械性、化学性、因果性与人的主观目的有机结合起来,辩证地把握了必然和自由的矛盾。黑格尔“在劳动的目的论中,发现机械性与化学性之‘统一’与真理。化学过程的各种要素经过劳动,在更高的阶段中得到回复。劳动者与劳动对象是彼此外在的,但通过工具相互发生关系”③[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00页;第106—107页;第110页;第119页。。但是,黑格尔在强调工具作用的同时,又认为工具与它所创造的存在物和使用价值是对立的关系。与黑格尔关于工具和劳动产品关系的看法不同,马克思则认为人类是为了满足感性需要而利用工具中介自然,马克思一方面批评哲学唯物主义以直观的认识论立场看待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又批评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地强调工具的中介作用,认为当立足于实践的立场把握工具之于人类对自然的中介关系的作用。马克思始终坚持把社会生活过程的本质看作是实践的,强调实践既包括改造世界的革命活动,也包括狭义的工业和自然科学实验,既强调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正是以实践为中介和工具,通过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在不断地相互转化、在人类与自然不断展开物质变换,使得“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可以说,“马克思以实践概念为中介,既恢复了唯心主义的生产因素,也恢复了外在存在不依赖于意识的因素,……马克思以唯心主义的思想方法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又以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批判了唯心主义”④[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欧力同、吴仲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00页;第106—107页;第110页;第119页。。

四、施密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特质与理论得失

总的看,反对立足于自然科学唯物主义和近代理性主义哲学的立场来解释马克思哲学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共同点。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人本主义流派一般把马克思哲学解释为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科学主义流派强调马克思哲学与近代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的断裂关系来阐释马克思哲学的特质。施密特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人本主义流派的代表性人物之一,他关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命题与卢卡奇、科尔施、葛兰西所说的实践唯物主义在价值取向上具有一致性,但在内涵上存在着根本性区别。

首先,施密特与卢卡奇等人本主义流派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阐述马克思哲学的本质与内涵的价值取向上具有一致性。卢卡奇等人本主义流派立足于西欧革命失败和现代西方哲学文化转型这一背景把马克思哲学阐释为一种现代形态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从西欧革命失败这一维度看,他们认为西欧革命失败的原因除了西欧社会结构有别于俄国之外,在理论上主要是当时马克思主义阵营立足于近代自然科学唯物主义,把马克思哲学阐释为一种以探寻世界的普遍规律和绝对本质为目的的近代理性主义的知识论哲学,忽视马克思哲学的批判价值功能,无法承担起培育无产阶级的成熟阶级意识的任务,造成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危机,使无产阶级无法摆脱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束缚和市场经济物化意识的侵袭;从现代西方哲学文化转型这一维度看,虽然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众多,具体观点各不相同,但都认为近代理性主义的知识论哲学割裂了现象和本质、哲学与现实的关系,无法真正建立起哲学与人的生活世界的内在联系,因而必须从建立哲学与生活世界的内在联系出发来超越近代知识论哲学,形成西方哲学的现代转型的哲学文化思潮。其中现代西方哲学中的科学主义流派把近代知识论哲学要求运用哲学理性去把握世界的普遍规律和绝对本质视为理性的狂妄,要求哲学回归现象世界,探寻现象世界不变的规律,并把哲学的任务规定为探讨科学发现和科学知识增长的方法;现代西方哲学中的人本主义流派则反对以科学的方法和模式理解和建构哲学,强调哲学的任务并不是要像科学那样去把握世界的普遍规律和绝对本质,而应当回归人的生活世界,探讨人的价值、自由和解放问题。在上述两个维度的影响和支配下,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反对当时马克思主义阵营立足于近代理性主义哲学来解释马克思哲学,强调应当在与近代理性主义哲学的断裂点上阐释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实质与意义,由此批评当时马克思主义阵营立足于近代知识论哲学解释马克思哲学,批评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不仅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革命的实质,而且也无法有效指导当时西欧的无产阶级运动,由此强调马克思哲学的形态应当是一种变革现实和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的主体实践论哲学。

其次,施密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与卢卡奇等人本主义流派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在阐释马克思哲学的内涵和功能上存在一致性。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提出了马克思哲学的本质是方法,即“总体性辩证法”。“总体性辩证法”既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主、客体辩证法,又是一种以人类社会历史为基础的历史辩证法,他由此批评恩格斯所主张的脱离实践和历史的“自然辩证法”必然会导致对马克思哲学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和实证主义解释,钝化马克思哲学的批判价值职能,强调马克思哲学是以人类实践为基础、以人类社会历史为研究对象、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学说,其功能和使命并不是要把握世界的普遍规律和绝对本质,而是要探寻实现人的价值、自由和解放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科尔施和葛兰西表达了和卢卡奇同样的看法,只不过与卢卡奇侧重于从哲学方法论的角度阐释马克思哲学的特质不同,科尔施、葛兰西侧重于从哲学研究主题转换的角度来论述马克思哲学的特质。在科尔施看来,马克思当然承认“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但它并不是马克思哲学的研究对象,因为“马克思伊始以社会范畴去理解自然界。物质的自然界并不是直接影响世界,而是间接地作为一个伊始不仅在人与自然之间,而且同时也在人与人之间发生的、物质生产过程”①[德]卡尔·科尔施:《卡尔·马克思》,徐崇温、熊子云、翁廷真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112—113页。。葛兰西则是通过区分哲学与科学的不同研究对象来阐发马克思哲学的特质。在他看来,与自然科学主要研究物质的物理属性、化学属性等不同,哲学则主要研究物质是如何被纳入物质生产力中,成为生产力的要素,进而影响人类社会生活的,由此强调马克思哲学克服了传统机械论哲学脱离人类实践去探寻“整个世界”的共同本质和规律的缺陷,其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历史”,马克思哲学是以人类实践为基础的关于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学说。施密特所阐发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同样强调既要承认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哲学唯物主义的共性,即都承认外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和优先性,又必须看到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特质在于他不像哲学唯物主义那样脱离实践和人类历史去考察自然的本性,是一种强调以实践为中介的非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并由此批判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和对马克思哲学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的科学实证论解说。

与卢卡奇等人一样,施密特重新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价值功能。关于这一点,卢卡奇提出了“物化理论”和“阶级意识”理论,“物化理论”是他发挥马克思哲学的批判价值功能分析和揭示当代西方人生存境遇的结果;“阶级意识”理论则是强调马克思哲学通过展开文化意识形态批判,形成成熟的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重要性;科尔施则把马克思哲学归结为包括经济批判、政治批判和文化意识形态批判在内的“总体性理论”,并特别强调运用马克思哲学展开文化意识形态批判对于夺取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重要性;葛兰西则在分析西方社会结构的特点的基础上,提出应该把马克思哲学的功能归结为传播新文化和改变人们心态的作用,并由此提出了通过意识形态斗争,建立无产阶级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重要性。施密特则提出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中介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并由此挖掘马克思思想中的“物质变换”概念,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如何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关系的中断,进而提出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和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乌托邦理论。

最后,施密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与卢卡奇等人本主义流派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又存在着区别,这既显示出施密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特质,也显示出其理论的缺陷。具体说:其一,施密特阐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内涵主要是依据马克思中后期的理论文本,特别是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资本论》等著作,其立足点主要是政治经济学批判,这是卢卡奇等人所不具备的,也是施密特的理论建构的独特之处。其二,虽然施密特与卢卡奇等人一样都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哲学解释为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但卢卡奇的阐发是建立在分析马克思哲学的哲学研究方法论的内涵与特质的基础上的;科尔施与葛兰西的阐发则是建立在对哲学研究主题的转换的论述的基础上的;而施密特则是建立在对马克思自然概念内涵阐发基础上的。不仅如此,施密特认为卢卡奇对自然辩证法的批判使社会吞没了自然,认为社会和自然之间存在着双向中介的关系,强调只有在肯定两种“自然”的存在的前提下,才能谈论社会与自然的双向中介的关系。他的这种观点虽然看到了卢卡奇理论的弱点,但是实际上是立足于旧唯物主义的立场,而不是真正的实践唯物主义立场来反对卢卡奇,也不符合他自己认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非本体论的唯物主义的论断。真正的实践唯物主义应该像科尔施和葛兰西所主张的那样,自然的优先存在是毫无疑问的,但脱离实践和人类社会历史的“自然”仅仅是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马克思哲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历史和进入到人类实践领域的自然,马克思哲学研究的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会研究自然本身。施密特肯定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非本体论的唯物主义是正确的,但他同时又立足于本体论的唯物主义立场批判和反对卢卡奇,这是理论的矛盾和缺陷之一,也必然会导致类似人们对卢卡奇晚年在《关于社会存在本体论》一书中存在着“两种本体论”的质疑。其三,施密特比卢卡奇等人更具体和深刻地论述了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区别,阐发了马克思的辩证法本质上是历史辩证法的思想。在这个问题上,只有葛兰西可以与他媲美。葛兰西在《狱中札记》一书中批判布哈林把自然科学的方法直接引到历史和哲学研究中,用自然科学的因果律以及对规律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的探索取代历史辩证法的做法,忽略了自然科学规律和历史规律的区别,本质上是一种旧式的形而上学的思维。强调自然规律的特点是可以预见各种自然过程的具体演变,而历史规律的特点是只能通过考察历史领域中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相互作用,而预见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不可能像自然规律那样把握历史发展的具体阶段和发展过程,指出混淆历史规律与自然规律的上述区别只会导致人们在政治行动中的倦怠。这也是施密特在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关系看法上的基本观点,对于克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经济决定论和机械决定论的理解具有重要的意义。更为可贵的是,施密特还强调自然规律只能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所确证,并以“物质变换”概念深入阐发了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看法,而是否能够使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得以顺利展开,不仅取决于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程度,而且取决于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是否合理,这不仅凸显了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批判价值向度,而且对后来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提出“物质变换裂缝”理论提供了思想资源,显示了其思想巨大的理论穿透力和理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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