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丽娟,胡鸿志,毕 晟,赵双玉,付 珂
(石家庄学院 外国语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5)
高级英语是高等教育英语专业必修课程。该课程使用的教材中最经典的当属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北京外国语大学张汉熙教授主编的《高级英语》。该教材对我国英语教学的影响无需赘述。“酒肆闲谈和国王英语”(Pub Talk and the King's English)是《高级英语2》的经典课文。编者在课文后注释中讲到:该语篇是一篇expository 作品,论点是课文第一段第一句话“会话是所有人类活动中最宜于交际的”;同时认为语篇题目会误导读者,应该改为“会话的艺术”;一般情况下,在简短的exposition 里,不应该出现过多惯用语和大量文学和历史典故并用的现象;语篇以会话风格出现,其中松散的结构、大量遥远的联想都是为了突出主题的需要。[1]7-8笔者查阅了近20年来关于高级英语课程的研究论文,发现现有研究多从宏观角度讨论高级英语教学改革和语篇欣赏,没有针对某一特定语篇的微观研究。相关的参考书和线上精品课课件对该语篇的体裁为exposition 意见基本一致,但对于语篇的结构各执一词。这说明对于该语篇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分析透彻。本文将以语篇的体裁和语类为切入点,针对上述编者注释中所涉及的问题,对该语篇进行重新诠释。
“体裁也被称为活动类型(activity type)”[2]65。Eggins 指出有多少种公认的社会活动就有多少种体裁。而公认的、可预知的、达到特定社交目的语篇类型就是语类(text type)。Eggins 还指出大部分的文化撞击事实上就是体裁撞击。这不仅因为不同文化的体裁潜势不同,而且实现体裁的方式也不同。其意思是不同文化中体裁种类不同,体现体裁的语类也不同。中英体裁有很大不同,同时体裁名称的翻译会给读者带来混淆,特别是discussion 在国内还很少谈及,所以本文使用这两个体裁的英文名称。
教材编者认为语篇“酒肆闲谈和国王英语”的体裁为exposition,而本文认为该语篇为discussion。为了弄清楚该语篇的体裁,现在先对exposition 和discussion 进行简单对比。
Callaghan 定义exposition 为“表达观点或论点的体裁,例如小杂文(essay)、给编者的信等。其语篇类型为:开头先提出论点,主体部分有若干个论证,最后重述或强调语篇的论点”[3]20。如图1 所示。而discussion 是“就一个议题的两个方面提供信息或发表议论,最后根据证据给出推荐意见。discussion 通常是皇家调查委员会、地方议会、学校管理委员会等机构讨论议题的两方面时使用。其语篇类型通常是先提出要讨论的问题,接着列出赞同和反对的论证,在比较复杂的语篇中可以陈述不同的观点,最后给出推荐意见[3]24。如图2 所示。
图1 Exposition[3]20
图2 Discussion[3]24
本部分的exposition 和discussion 对比分析,对于理解和分析语篇“酒肆闲谈和国王英语”的体裁和语类有很大启发。从交际功能看,exposition 只是发表和论证一种观点,而discussion 则是对于重大事项有不同意见,充分讨论议题的正反两方面时使用的体裁。因为交际功能的不同,两种体裁的语篇结构也就不同。下面将对语篇Pub Talk and the King’s English 的体裁和语类进行详细分析。
本部分将以该语篇的体裁和语类为主线,深刻挖掘语篇线索(textual clues),从“故事层面”(the story level)和“语篇层面”(the level of discourse)这两个“语篇意义的决定因素来破译作者的旨意(intended meaning)”[4]135-154。
语篇的第一部分包括第1-6 自然段,内容是提出语篇议题(ISSUE),包括议题的陈述(statement of issue)和概述(preview)。该语篇议题的提出很有艺术性,值得仔细探究。
“the King’s English”有人翻译成“国王英语”,有人翻译成“标准英语”,为了该语篇主题明确,本文使用“国王英语”这一翻译方法。在历史上,the King’s English 指的是英国统治阶级(集团)所使用的语言。直到今天仍用于指代英国上层受到良好教育的人们所使用的语言,被认为是“正确、标准的英语”[5]4。与带有“皇家”背景的“国王英语”相比,日常会话通常受到贬低。但该语篇的开头却大赞会话的魅力。
语篇第一段大赞“会话是最宜于交际的人类活动”,而且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活动”,此处使用一般现在时陈述句说明作者认为这是不争的事实,暗指the King’s English 再多么“标准、规范”,也比不上会话的交际力量。本段不仅提出了“会话”这一话题,为语篇议题的提出作引子,同时也与语篇结论部分的推荐意见紧密相关。
第二段谈会话的魅力,比如,“没有事先定好的话题”,“谁也拿不准话题最终会扯到哪里去”,“不是非得有些话要说”,“不是为了说服对方”,“不分输赢”,甚至“随时准备让步”等。第三段谈酒吧闲聊的魅力,特别是在酒吧闲聊的朋友“朝夕相处,却从不过问彼此的私事,也不去揣摩对方内心的秘密”。这两段所谓会话的魅力和酒吧闲聊的魅力都不是严肃的学术定义,不能作为“会话艺术”的论证,这只是作者艺术的写作手法,意思是我们只是在闲聊,不知怎么谈起来该语篇的议题,不想表达什么观点,也不知那个朋友为什么提到这样一个话题,她也没有想谈这个话题。这样,可以减轻语篇议题对读者的撞击,作者也开脱了自己的文责。
第四段特殊的语言结构起到了异曲同工的作用。有天晚上的酒吧闲聊突然有了“焦点”,预示着语篇议题即将提出。之后此段落中三个“it”和三个“her”的前指(cataphora)用法使得前三段热情洋溢的论述瞬间戛然而止。作者通过这种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欲盖弥彰、反高潮的方式使读者对于第五段要提出的议题翘首以待。
第五段通过一个直接引语轻描淡写地提出议题:“国王英语”是一个批评性词眼,指的是我们根本不应该使用的语言方式(statement of issue)。当然句子主语“someone”的使用艺术地把责任推到了一个未知者身上。直接引语中第一个宾语从句“‘国王英语’是一个批评性词眼”用的是过去时,意指这是说话人的态度;而第二个宾语从句“指的是我们根本不应该使用的语言方式”用逗号与第一个分开,而且用的是一般现在时。这是此文表达的特色,即借他人之口表达对“国王英语”的态度和观点,而使用陈述事实的一般现在时陈述句表达语篇的态度和观点。
在第六段,突然间不温不火的酒吧闲谈迸发成激烈的火焰,代指对于这一爆炸性语篇议题激烈的反应以及热烈的讨论。这里语篇又使用了一个特殊的语言结构“There were affirmations and protests and denials, and of course the promise…look it up on the morning”,其中连续使用“and”的表达方式意指对于语篇议题态度的多样性(Preview)①英语中列举的方式通常为A, B, … and …。本段使用形象的比喻和特殊的句式表达了对语篇议题观点的多种不同的态度,这是该语篇体裁为discussion的标志之一;同时“,”把前面酒吧闲聊的论证和第二天早晨“查词典”的论证分开。第六段的最后一句话“…it could still go ignorantly on”,把语篇从第一部分衔接到第二部分。
语篇第二部分是“赞成和反对的论证”,包括第7-15 段。其中包含三个论证。第一和第二个论证是社会底层民众的观点,主要是赞成的,其中偶尔有反对的声音;第三个论证是以作家为代表的社会上层人士对于“国王英语”的态度,主要是对语篇议题的反对意见,其中也有赞成的意见。正反两方面论证贯穿整个第二部分,进一步证明该语篇体裁为discussion。本部分论证的布局正好和第一部分中概述句的结构对应。这部分就是编者所说的结构松散、经常跑题所在。其实,酒吧闲谈未必真实存在,只是作者把酒吧闲谈作为掩盖文责同时衔接三个论证的载体,巧妙地把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阶层的观点流畅地融入语篇的妙笔。而且,这三个论证的结构相同,先是身份不确定的an Australian,someone,one发表意见,后面语篇以陈述句或高度有把握的语句表达语篇的观点。
1.第一个论证
第7 段是第一个论证。原来语篇议题是一个澳大利亚人提出的,立即招来了他人的“刻薄话”,代指他人对议题的反对意见。语篇用虚拟句委婉地表达,在“罪犯的后代”组成的澳大利亚社会,“国王英语”不受欢迎是自然的事情。最后用陈述句表达该语篇的观点“每当上流社会就如何使用英语制定一些条条框框时,总会遭到下层人民的抵制”,表明了社会阶层之间的对立。
2.第二个论证
第8-11 段是第二个论证。第8 段中“The conversation had swung from Australian convicts of the 19th century to the English peasants of the 12th century”,“The conversation was on wings”使得语篇从第一个论证过渡到第二个论证。第二个论证指出英国历史上萨克森农民和诺曼底统治者之间的语言隔阂(language barrier)导致了文化隔阂(cultural barrier),用陈述句说明诺曼底人征服后,英国文化上存在着深刻的“阶级裂痕”(class rift),用把握很大的虚拟句“There must have been a great deal of cultural humiliation”说明萨克森农民当时一定感觉到了很大的“文化屈辱”。第二个论证强调的是,由于阶级和民族对立,萨克森农民对当时所谓的“国王英语”的抵制。
第11 段最后一句话中的“it”在《教师用书》中说所指不明确。其实很明确,它指代本句中前面的“The King’s English”,而且本句中“The King’s English”和“French”是同指关系。
3.第三个论证
第12-15 段是第三个论证。开头的“So”代表着酒吧闲谈的结束,指社会底层人们对于“国王英语”态度讨论完毕,接下来要讨论以英国著名作家为代表的社会上层人士的观点。
本部分写到,从16世纪开始,“国王英语”成了英国的国语,开始出现在文学作品中。随着伊丽莎白时期的文学作品,“国王英语”传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这时的“国王英语”不再是民族歧视的符号。此部分中,英国著名作家、文学作品、词典等都是英国上层社会的象征,他们使用着“国王英语”。
第15 段开头的“Yet”调转了该部分论证的方向。就像第一个论证中那个澳大利亚人的态度一样,下层民众对于“国王英语”总是抱有“轻蔑”“贬损”“嘲笑”“戏弄”的态度,即便快嘴桂嫂这样的仆人都认为“普通人”ordinary folk 的话语更有力量vigor。最后一句使用陈述句表明直到现在普通民众对于上层社会的“文化专制”仍存在着抵抗意识。
通过以上三个论证,语篇展示了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阶层对于“国王英语”的态度,表达了对议题的赞成或反对的观点,但每个论证最后都表达了该语篇的观点,即“国王英语”是阶级对立的表现。语篇下一部分将发表对于“国王英语”使用的观点。
语篇第三部分包括第16-17 段。两个段落结构相同,先以英国著名作家的话语开头,然后用“…but …”表达语篇的观点。
第16 段指出“国王英语”是现实社会阶层的体现。“国王英语”或许值得尝试使用,但不能把它当作“法令”,完全禁止下层民众有任何违背或改变。使用“免疫”(immune)一词作为暗喻用得很形象,把下层民众的违背或改变看作瘟疫一样,唯恐躲避不及。
第17 段中作者第一次使用“I”作主语,指出作者本人钟爱词典,但并不认同只有文人钟爱词典。作者认为词典是人们学习常识使用的工具,所以各阶层人士都可以查词典。语篇认为“国王英语”是语言模式的一种,丰富而又博学,但不应该是“最后通牒”,不能要求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没有任何违背地使用。
由此可见,语篇本部分的观点并不是完全否定“国王英语”,而是承认其为英语的一个变体,是语篇议题提出情境下酒吧闲谈(代指日常会话)时不应该使用的语言方式。
语篇第四部分包括第18-21 段。第18 段开头的“So”是一个语篇标记,代表着“困难的解决”[2]69,这里指问题说清楚了,语篇到达结论部分。本部分中的“在客厅”“在餐桌上”都代指日常生活。所以语篇的结论是“国王英语”不能用于日常用语。这里说明了语篇论题的第二部分“……,指的是我们根本不应该使用的语言方式”这句话使用一般现在时,意为酒吧朋友的聊天不能使用“国王英语”。即使最有文化的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国王英语”也会显得不合时宜,甚至是“愚蠢”的事情。那些执意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国王英语”的人只会把好端端的话语活活搞糟。
第四部分从内容上提出了建议,得出了结论;从形式上与语篇的第一部分呼应,使得语篇成为一个连贯的整体。
通过对语篇的以上分析,表明该语篇使用的体裁应该为discussion。议题是“‘国王英语’是一个贬义用词,意指人们根本不该使用的语言方式”;所谓的“结构松散”和“经常跑题”实际是语篇的多个论证;语篇题目中的“Pub Talk”不仅是讨论的开启者和论证的载体,而且代指日常生活中的语言,即conversation。这个在语篇中多次出现,比如作者在语篇中使用了bar conversation, conversation, talk 代指pub talk。语篇讲到“会话是最宜于人类交际的”,“国王英语”不用于日常会话,否则就影响了话语的交际效果, 这是从社会学角度探讨日常用语和“国王英语”之间的关系。所以,该语篇题目不仅恰当而且生动形象。
在语言学发展的现阶段,无论从社会语言学角度还是功能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该语篇讨论的问题已经很清楚,即不同的社会团体有着各自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或者讲,在不同的语境下,语言使用者应该选择使用不同的语言模式。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绝大多数人还是认为“国王英语”是标准英语,是所有人应该学习的范例。所以,该语篇使用discussion 这种写作体裁还是很恰当的。而该语篇令人叫绝之处在于体裁、语篇议题和语言表达的完美结合。
该语篇的话题是“国王英语”,议题是“国王英语”的使用,话题是很正式的;作者曾是英国的政治记者和社会评论家,后供职《华盛顿邮报》,被誉为“大西洋两岸杰出的自由撰稿人”[5]8,而该语篇的读者是《华盛顿邮报》这一美国最畅销报纸的读者;该语篇是一位杰出的自由撰稿人通过《华盛顿邮报》这一大众媒体跟美国大众谈论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是一个“社会高层人士”以书面形式跟大众讨论一个需要学问又具“爆炸性”的议题。语篇语句结构完整,只是使用了一些服务于写作目的和语篇论证又愉悦大众的词句。所以语篇语体应属于Martin Joos 在The Five Clocks中提到的“商洽式”(the consultative style),并不是非常的“非正式”。语篇既讨论了敏感的社会语言学问题,同时又给读者诙谐、幽默、艺术的语言享受。
笔者在教学中发现,英语期刊和报纸的真实语篇都是非常优美的语篇,中国学习者往往不容易读懂,更谈不上欣赏。Guy Cook 说,“不符合语言规则的特异语言现象能成就优秀的文学作品。这些特异的语言现象的新奇能愉悦说本族语的人,而带给外族学习者的只有迷茫”。Ronald Carter 讲到,“密集出现文化、历史和文学典故的语篇难度又增加一层”[6]150,222。语篇“酒肆闲谈和国王英语”中特殊的语言现象和大量的典故固然给语篇的理解增加了难度,但鉴于外语教学课堂中的跨文化交际错误,我们应该把语篇的文化语境作为教学的核心。[4]Preface语篇的文化语境和体裁处于同一个层次,并由体裁来反映。[7]8[8]2语篇体裁的探讨也称为语篇的文化语境分析。[9]92无论是澳大利亚体裁教学法中的“语境建构”(building the context)还是《南澳洲ESL 课程标准及要求》中“语境中的语篇”(text in context)的教学,都主张语篇教学首先进行语篇的文化语境和情景语境分析,在语篇文化语境和情景语境分析中进行语言教学。[10]34这也符合2017 版《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中增加和强调“主题语境”和“语篇类型”教学的要求,有利于学生语篇意识的培养。
本文主要针对教材编者所提出的语篇的体裁、语篇的话题及观点、语篇中的历史和文学典故、语篇松散的结构、所谓的跑题、非正式的语言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诠释。“根据各种线索进行推断,进而破译而不是理解”[11]113语篇,使得笔者能够更好地欣赏该语篇艺术的美。但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对于语篇的语言等其他方面未能全面涉及,笔者总感觉有言之不尽的遗憾。语篇欣赏的不尽之处,继续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