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静,李静静
(滁州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0)
近年来,多地连续发生由于教师惩罚学生从而引发矛盾的事件,使“教育惩罚”问题又一次成为值得每一名教育工作者思考和不得不面对的课题。
惩罚是对个体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或批评处分,旨在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与奖励相对,为学校德育采取的一种教育方法,有利于学生分辨是非善恶、削弱受罚行为动机达到改正的目的,也有利于维护校纪校规。《中国教育百科全书》中把教育惩罚定义为:“教育者对受教育者品行进行否定的一种较高的方式,一般有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形式。”长期以来,教育惩罚是学校教育中常用的教育手段之一。虽然,教育惩罚的根本目的在于教育性,对学生在习惯养成、学业成就提升和社会化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但同时也因不当惩罚引发诸多恶果而被诟病。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法,在了解滁州市小学教师对教育惩罚认知的基础上,探究教师教育惩罚行为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以滁州市区内的三所公立小学的教师为主要调查对象,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02份,回收率100%,其中男教师占30.39%;随机抽取了部分小学教师进行线上访谈,共访谈10位教师,其中男教师4位。
本研究的调查问卷主要包括三个部分:(1)基本资料;(2)小学教师对于教育惩罚的认知;(3)小学教师对于教育惩罚运用的自我认知。题目形式为单选题和多选题。
借助线上电子问卷对小学教师进行问卷调查,数据录入删除无效问卷后进行统计分析。
经过调查发现小学教师对教育惩罚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对教育惩罚概念本身的认识,一种是对教育惩罚价值的认识。
1.对教育惩罚概念的认识
教育惩罚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是在教育过程中进行的,其目的是改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教育惩罚分为合理惩罚和不合理惩罚。调查发现,大多数小学教师认为合理的教育惩罚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式,约占75.49%。
教师从教时间与对教育惩罚的认知也有一定的关系,表1统计了不同从教时间的教师对教育惩罚的理解。可以看出,从教时间越久越趋向于认为合理的教育惩罚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式,越能认清教育惩罚的本质。
表1 从教时间和理解教育惩罚之间的关系情况
2.对教育惩罚价值的认识
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指客体要去满足不同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调查发现,一部分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惩罚最主要的目的是维持学校和课堂秩序,约占17.65%;9.8%的教师认为对学生进行教育惩罚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成绩;不到5%的教师认为对学生进行教育惩罚最主要的目的是维护自身的尊严及威信,起到杀一儆百、警示其他学生的作用,方便对学生的管理工作;大部分教师认为进行教育惩罚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可见,把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作为教育惩罚最主要目的只得到大部分教师认同,并不是全部。此外,还有很多教师为了让学生对自己言听计从,从而方便教师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把树立自身威信当作进行教育惩罚最主要的目的。
那是一块巨大的青石,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反正表面已经很光滑。粒粒在包包里翻出眉毛夹,用力在青石上刻上两个字:程颐。然后做贼一样,站起身,逃也似的跑开了。
1.实施教育惩罚的原因
基于对教师的访谈和调查,发现学生受到教师惩罚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上课迟到;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考试成绩很不理想;破坏课堂教学秩序;出现恶劣行为等。而问卷数据显示,所调查的教师中认为自己惩罚学生最大的原因是学生扰乱课堂秩序,上课不认真听讲,做与上课无关的事,约占85.29%;其次是打架、骂人、说脏话,行为习惯差的原因约占67.65%;再次是因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而对学生进行教育惩罚的约有38.24%;有35.29%的教师认为损坏公物或损毁他人物品是他们对学生进行教育惩罚的原因。由此可见,上述四个原因是目前小学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惩罚的最多原因。
2.教育惩罚的对象
教育惩罚行为在学校屡见不鲜,哪些学生是教师进行教育惩罚的对象呢?调查发现,86.27%的教师认为学生的不良行为属于一般教育惩罚的对象;50.98%的教师认为品行不好的学生为教育惩罚的对象;40.2%的教师认为不服从老师的学生为一般教育惩罚的对象;8.82%的教师认为学习不好的学生为一般教育惩罚的对象。
3.教育惩罚的方式
小学教师根据不同的教育惩罚对象和各种各样的教育惩罚原因,在进行教育惩罚方式的选择上也不尽相同。调查发现,学生犯错时,小学教师采用过语言责备、带到办公室、写检查、罚站、罚跑步、罚劳动、放学后留学校、罚抄写、增加作业、隔离(如让学生在外面听课)、暂时剥夺某种权利(如犯错时不让其参加集体活动)、与学生讨论对错、没收学校不允许带来的物品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惩罚。最常用的方式是语言责备,带到办公室,写检查,约占调查教师的62.75%。最不常用的方式是隔离和让学生放学后留滞学校,各约占14%。
4.教育惩罚的效果
教育惩罚的效果如何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49.02%的教师认为最有效的教育惩罚方式是与学生讨论对错;其次是语言责备、带到办公室、写检查等方式;有20%的教师认为最有效的方式是隔离和放学后留学校。
教育惩罚的发生大都是在学生有错误行为的情况下,此时教师难免会有情绪的波动。有的教师能客观冷静的处理教育上的问题,而有些未能及时调整自己的心理情绪,在处理时难免会带有主观性。调查发现,小学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惩罚时大多数是持“恨铁不成钢”心态,约占50%,还有“权威”心态和“急功近利”心态等,说明教师运用教育惩罚时或多或少都带有心理情绪。在询问教师运用教育惩罚的原因时,发现考试成绩很差也是被惩罚的原因之一,而面对相同的原因,甚至同种情况下对于不同的学生,教育惩罚的运用并没有明确的标准或适用范围,是否实施教育惩罚以及实施的方式程度大多数是由教师凭感觉进行的。
教育惩罚的对象一般都是不良行为或者有问题行为的学生,而调查得知,也有学习不好的学生受到教育惩罚。这类学生成为教育惩罚的对象实际上是不太合理的,因为学习不好的学生并不一定有问题行为或者不良行为。现实中,后进生是教师进行教育惩罚的主要对象,而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就算有些许不良行为,也会被成绩光环所掩盖,因此没有受到教师的教育惩罚。这点也体现出教育惩罚具有主观性,从而导致惩罚对象选择不当的问题。有些教师有时弄不清教育惩罚的对象,选择时缺乏针对性,会出现牵连其他没有犯错的同学或集体,如果处理不当将不利于班级的管理。
想要发挥教育惩罚的意义和价值就要选择合理的教育惩罚方式。大部分教师会根据学生的错误类型和不同学生的个性特点来选择惩罚方式,还有部分教师是根据学生的害怕程度去选择教育惩罚的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可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演变而成的。常用的教育惩罚方式并不是最有效的方式,比如以罚站、罚跑步、罚劳动等作为教育惩罚的方式,虽然便于操作,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调查发现,一些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罚后并未达到教师所预期的效果。没有效果的教育惩罚费时费力,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要明确教育惩罚无效果的原因,进一步去改善它。当询问教育惩罚无效果的原因时,44.12%的教师认为是惩罚的方式不对,30.39%的教师认为是对学生的要求不合理,还有约25%的教师认为惩罚力度不够或学生太顽劣。由此可见,有将近四分之一的教师不能够正确认识教育惩罚没有达到效果的原因,把原因归结于学生和其他方面,并没有认真思考自己的处理方式和自身要求是否合理。
针对小学教师对教育惩罚认识不清的问题,要加强教育惩罚相关理论的学习以及法律知识的学习,还要从实践中把握好教育惩罚,认清教育惩罚的本质。
在理论方面,教师个人可以多关注有关教育惩罚的新思想、新观念,做到与时俱进,不断丰富自我。也可以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惩罚的理论知识,如开专题研讨会等,共同讨论和分享自己教育惩罚的经验和方法。在实践方面,建议教师要做好实施教育惩罚过程的记录,通过一个个亲身经历的具体案例去分析自己教育惩罚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正方案使教育惩罚的过程更加合理,做到过程和结果并重,在实践中一步步增加自己的经验。
教师要不断学习有关教育惩罚的立法知识,合理合法的运用教育惩罚。要及时关注网上不合法教育惩罚的案例,做到引以为戒。教育教学工作中,要把“以道德为底线,以法律为准绳”作为自己工作原则之一,维护好自身和学生的切实利益,形成和谐共处的师生关系。
正确选择教育惩罚对象是合理运用教育惩罚的必然前提。教育惩罚对象的选择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有针对性,不能盲目随意选择。教师运用教育惩罚时要根据学生的错误类型和学生的个性特点,有针对性的对于不良行为或问题行为的学生实施具体方案,有效达到改善学生行为的目的,而不是普遍适用原则;二是要有公平性,对所有犯错的学生都应该一视同仁,不可区别对待成绩不同的学生,尤其对一些自尊心或自卑感强的学生更要谨慎对待,后进生和优生一律平等。
师生可以通过共同制定班规的方法来执行教育惩罚,共同做班级的管理者。这拉近了教师和学生距离,同时也找到了大家都认可的、能合理运用教育惩罚的方式,从而减少问题行为,提高教育惩罚运用效果。
教师还要选择好教育惩罚的时机和场所。适当的时机和场所有利于教育惩罚方式的运用,使其事半功倍。有的需要当场及时处理,有的事后处理效果更佳,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教师在运用教育惩罚时,一定要注意时机和场所的选择,在合适的时间内、适当的场所中做出相对应的教育惩罚行为。
教育惩罚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教师还要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来选择教育惩罚的方式,不能千篇一律,千人一面。
教育惩罚不单单是为了惩罚,更侧重于教育。任何教育惩罚行为的发生都应本着教育学生为目的,突出教育性,只有突出教育惩罚的目的性和教育性才能真正发挥它的意义和价值。教师就要多关注学生受罚后的反应,平时做好记录,多与学生沟通交流,在了解学生的真实处境和想法的基础上,与学生一起共同解决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学生。教师还要学会把教育惩罚的效果与惩罚前的学生行为进行对比,观察学生改正的程度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了实质性的改变,真正突出教育惩罚的目的性和教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