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武
作者单位: 654399 云南省建水县人民医院心内科
心力衰竭为心肌损伤性疾病,特征是心肌功能或心肌结构出现异常变化,致病因素有炎性疾病、血流动力学负荷过重等,常表现为心室充盈功能低下,患者有液体潴留、呼吸困难症状,生活质量差。若患者有持续性心力衰竭情况,则提示为慢性心力衰竭,此疾病是临床中心脏疾病发展的终末期阶段,病死率较高[1]。针对慢性心力衰竭,治疗应以控制心肌重构及改善症状、遵循标本兼治的原则。β受体阻滞剂和他汀类药物是临床治疗该疾病的常用药品,β受体阻滞剂能与β肾上腺素受体结合,产生有效拮抗作用,且能在交感神经激活中发挥抑制作用,经疾病进展控制后,可有效降低慢性心力衰竭者的不良结局发生率,但β受体阻滞剂的单一使用对慢性心力衰竭的疗效有限。他汀类药物能调节血脂和改善血管内皮功能,在细胞信号传导中及氧自由基生成中还有明显的阻碍作用,炎性反应会受到抑制,可强化慢性心力衰竭者的治疗疗效,且安全性较高[2]。本研究观察β受体阻滞剂联合他汀类药物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7月-2019年8月云南省建水县人民医院收治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70例,依据患者就诊时间先后顺序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每组35例。试验组患者男17例,女18例;年龄57~80(68.3±0.7)岁;病程1.1~6.8(4.3±0.3)年。对照组患者男19例,女16例;年龄55~80(67.9±0.9)岁;病程1.3~6.9(4.5±0.6)年。2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选择标准 纳入标准:所有患者经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检查可确诊为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及家属同意本研究;患者心功能分级Ⅱ~Ⅳ级;研究经伦理委员会批准许可。排除标准:近期服用过β受体阻滞剂和他汀类药物患者;恶性肿瘤疾病患者;药物过敏患者;精神疾病患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1.3 治疗方法 对照组给予抗心力衰竭常规治疗:地高辛片(生产企业: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657)0.125~0.5 mg口服,每天1次,同时给予利尿剂治疗,并依据患者症状实施对症治疗。试验组在此基础上给予β受体阻滞剂联合他汀类药物治疗:酒石酸美托洛尔(生产企业:阿斯利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50390)首剂量为12.5 mg/次,每天2次,而后增加为20~50 mg,每天2次;阿托伐他汀钙(生产企业: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070060)首剂量为10 mg/次,每天1次,而后增加为20~40 mg,每天1次。30 d为1个疗程,2组均行2个疗程的治疗。
1.4 观察指标 比较2组患者临床疗效、治疗前后心功能指标,包括左室射血分数(LVEF)、左室舒张末期内径(LVEDD)和左室舒张末期容量(LVEDV);比较2组患者的不良反应。
1.5 疗效评定标准 显效:患者症状消失,心功能改善2级以上;有效:患者症状好转,心功能改善1~2级;无效:与以上描述不相符。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2.1 临床疗效比较 试验组治疗总有效率(94.3%)高于对照组(71.4%)(χ2=4.649,P=0.031)。见表1。
表1 2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比较 [例(%)]
2.2 治疗前后心功能比较 治疗前,2组患者LVEF、LVEDD、LVEVD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治疗前比较,2组患者治疗后LVEF、LVEDD、LVEVD均优于治疗前,且试验组优于对照组(P<0.01)。见表2。
表2 2组患者治疗前后心功能比较
2.3 不良反应比较 2组患者治疗期间均未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
慢性心力衰竭在任何年龄段均可发病,但在老年群体中最常见,该病一般是由心血管疾病引起,病理机制较复杂,普遍通过药物进行治疗控制。心力衰竭者常有心室射血功能异常、心室充盈功能异常,发病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受到损伤,交感神经也会出现过度激活,容易使心力衰竭患者的心肌损伤程度加重,恶性循环形成后,最终会出现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反复发作,病程迁延,治愈较困难,长时间患病会加重心肌负担,从而对心功能造成损害,并最终导致患者死亡[3-4]。临床研究表明,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心肌收缩能力较差,心室舒张回血量较多,收缩不协调,因此,治疗上,应当考虑如何降低患者心肌负担,同时调节心室收缩[5-6]。
β受体阻滞剂具有阻断交感神经功能过度激活的作用,可有效改善患者心肌功能,延缓心率,从而减少心肌耗血与耗氧量,确保心肌长时间充盈,提高心脏射血分数,帮助恢复心肌收缩能力,重塑心肌,提高临床治疗效果[7]。经β受体阻滞剂治疗后,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心肌细胞β受体密度增高,对儿茶酚胺也会表现出较高的敏感性,使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心肌收缩功能不断改善,心肌耗氧情况也会减少。β受体阻滞剂,能对RAS进行拮抗,可控制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体液因子的激活程度,同时能对突触前α受体释放量进行控制,有抑制慢性心力衰竭进展的作用,同时β受体阻滞剂能使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心率减缓,在稳定的血压下,心肌代谢功能提升,且有对抗心律失常的作用,可维持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生命安全。但在临床研究中发现,β受体阻滞剂单独使用疗效受限,且需较长的时间,需辅以其他药物方能提高治疗效果,继而有效延长慢性心力衰竭者的生命。
他汀类药物则能有效调节血脂代谢,改善血管内皮功能,并抑制血栓形成,促进心脏血液循环。此外,本药具有较好的抗炎作用,经慢性心力衰竭者服用后,能抑制IL-6、TNF-α等炎性因子的释放和产生,减少慢性心力衰竭者神经内分泌激素量,可防止慢性心力衰竭者心肌细胞受到毒性作用,维持用药安全性,可预防低安全性造成的用药不依从事件[8-9]。此外,他汀类药物经服用后,慢性心力衰竭者的超氧化酶歧化酶水平会显著提升,也能适当清除氧自由基,有抑制脂质过氧化损伤的特点,同时能抑制慢性心力衰竭者的心肌损伤,还能改善血管内皮功能,对延缓慢性心力衰竭进展有积极作用。两种药物联合使用可有效改善患者心脏内环境和循环状况,提高心肌功能,且两种药物均表现出高安全性,用药后未出现较多不良反应,能减轻慢性心力衰竭者的损伤,且控制慢性心力衰竭的疾病进展,继而稳定患者的病情,显著改善预后,而满意度也较高。
本研究结果显示,试验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与治疗前相比,2组患者治疗后LVEF、LVEDD、LVEVD均优于治疗前,且试验组变化更明显,与刘爱根[10]研究结论一致,说明在联合用药下患者心功能的改善效果更显著,心肌负担下降,心脏供血与供氧归转,抑制慢性心力衰竭进展,表现出较高的有效性。从安全性角度考虑,2组患者在治疗期间均未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β受体阻滞剂联合他汀类药物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安全性较高,不会造成较多用药不良反应,有减少心肌组织损伤、抑制慢性心力衰竭进展的作用。
综上所述,β受体阻滞剂联合他汀类药物治疗慢性心力衰竭能够发挥良好的效果,改善患者心功能,用药安全性较高,值得临床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