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下半年沂蒙解放区的土地改革

2021-02-01 12:54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解放区沂蒙土地

(临沂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临沂 276005)

沂蒙解放区由鲁中、鲁南、滨海三大战略区组成,为解放战争时期华东和山东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也是山东乃至华东战场的主要阵地。沂蒙人民在解放战争期间所以能倾其所有,全力支持革命战争,最基本的一个原因是由于经过1946年下半年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沂蒙解放区就基本上解决了土地问题,大部分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这可以说是共产党能取得解放战争胜利的重要因素之一。因而,认真总结和研究沂蒙解放区1946年下半年的土地改革经验,就有其重要的意义。

1 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变化

在旧中国,土地制度很不合理。地主阶级依靠占有的大量土地,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残酷的封建剥削和压迫。这种极不合理的生产关系,严重地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阻碍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因此,解决农民的土地需求,实现“耕者有其田”,就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中国共产党调动广大农民群众革命积极性的根本方略。

抗日战争胜利后,沂蒙解放区的党组织遵照上级指示,在新解放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以反奸诉苦、减租减息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运动。在运动中,农民群众迫切要求废除封建剥削,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在某些地方已有群众直接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但当时各级领导明显感到农民的要求与党的现行土地政策存在着矛盾。经过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斗争,解放区农村土地占有关系虽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土地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大多数地区的地主、富农还占有较多较好的土地,农民的土地要求还远远没得到满足。同时,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斗争中,历来备受封建势力盘剥压榨的农民在解放区民主生活中,觉悟大大提高,他们得到了斗争果实,看到了自己组织起来的力量,对于土地的要求更加强烈。他们再也不愿保留“有地的不种饱死了,种地的没饭饿死了”的封建剥削制度,要求把自己变成土地的真正主人。[1]244当时,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即将发动全面内战,敢不敢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能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土地要求,已成为能否调动起浩浩荡荡革命大军的关键,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首要问题。

为了摧毁封建统治的根基,完成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也为了把农民发动起来,和农民结成巩固的联盟,巩固解放区后方,获得足以战胜一切敌人的最基本条件,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作为党内文件发至各解放区贯彻执行。这就是著名的《五四指示》。指示要求“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中的最基本的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五四指示》基本精神是把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消灭封建剥削,实现“耕者有其田”。《五四指示》提出的土地分配原则为:不可侵犯中农的土地,一般不动富农的土地,区别对待大中小地主、恶霸与非恶霸地主,保护工商业,对抗日军人、干部的地主家属及开明士绅适当照顾等。《五四指示》强调指出:“各地党委在广大群众运动面前,不要害怕普遍地变更解放区的土地关系,不要害怕农民获得大量土地和地主丧失土地,不要害怕消灭农村中的封建剥削,不要害怕地主的叫骂和诬蔑,也不要害怕中间派暂时的不满和动摇。相反,要坚决拥护农民一切正当的主张和正义的行动,批准农民获得和正在获得的土地。”[2]568当时全面内战尚未爆发,虽然《五四指示》中规定地主得到较农民为多的土地财产,旧式富农的土地财产原则上不动等等,但是《五四指示》表明党的土地政策已由减租减息转变为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这是党的政策在新形势下的一个重大转变。这个政策代表了广大贫苦农民的根本利益,对满足雇贫农对土地的要求,调动广大雇贫农的革命积极性起了决定作用。同时,也解决了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左右为难情绪。因而《五四指示》的下达,受到了解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沂蒙解放区的党组织以极大的热忱,迅速贯彻执行这一政策。

2 《五四指示》的传达贯彻

1946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中共华东中央局(以下简称“华东局”)在临沂召开地委书记、军分区司令员以上干部会议,认真讨论了中央指示精神及如何正确贯彻执行问题。华东局副书记陈毅在会上作了《如何执行中央〈五四指示〉》的总结发言。陈毅强调,土地改革是民主革命的重要步骤。土地改革的实质,是一场阶级斗争,是农民阶级对地主阶级的反抗和进攻。各级干部要正确地全面地理解和掌握《五四指示》的精神,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政策,把地主阶级首先是大地主、大恶霸、大汉奸的土地拿过来,交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他还强调指出,在土地改革中,要正确处理减租减息与“耕者有其田”的关系,正确处理与中农的关系,正确处理与中小地主的关系,正确处理与资产阶级的关系,还要正确处理解放区与国民党统治区的关系。[3]258-260会后,各战略区都积极召开地、县级干部会议,传达《五四指示》和华东局会议精神。紧接着,又抽调大批干部进行培训,并选择基础较好的县进行土改试点。

根据华东局会议精神,鲁中区党委于6月7日召开了全区地、县委书记会议。区党委书记向明在会上传达了中央《五四指示》精神,部署在全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决定6月下旬至7月下旬为思想和组织准备阶段,8月上旬至秋忙前为试点阶段,冬季前基本完成土改。根据中央《五四指示》和华东局会议精神,鲁中区党委于6月18日发出 《关于大力贯彻土改复查迎接大反攻的指示》,指出贯彻土改复查的基本任务,在于彻底消灭农村封建经济,消灭赤贫,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彻底打垮封建统治,消灭封建势力。为了迅速掀起土改运动,经研究后,鲁中区党委组织了由张汝琦任团长、崔子厚任副团长的30余人的土改工作团,到新泰县的楼德等地,由耿启明带领20余人的工作队到安邱县高崖、马疃一带进行土改试点。与此同时,鲁中一地委也组织了土改工作队,到历城开展试点工作。8月,鲁中二地委召开各县干部会议,贯彻落实中央《五四指示》。在具体步骤上,要求各县首先要发动群众搞好试点,摸取经验,逐步展开。要求各县一般于秋收后完成土改任务。[4]594此后,各县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贯彻。8月中旬,蒙山县委召开会议,重点解决土改和边沿区对敌工作中存在的消极、临时观点。沂中县委书记刘木易和组织部长刘俊之、县武装部副部长王同,带领工作队分别在夏蔚和城郊区前马荒村进行土改试点。经过试点,从8月下旬开始,土改工作即在沂中全县普遍展开。沂源县鲁村、北麻和泰宁县东良庄等地进行的试点,莱芜的口镇、大王庄,沂源的鲁村、北麻,沂北的杨家城子,泰宁的楼德、东良庄等工作试点都取得了很多的经验。当时提出了“掌握一手拿枪、一手分田”的斗争方针。但由于战争势下,各地忙于完成参军和支前两大任务,土改工作无疑将不能按照预定计划去完成。

鲁南区党委在华东局会议后,召开地、县委书记会议,并于7月1日发出关于执行中央《五四指示》的决定。各地一面组织干部学习《五四指示》,一面进行试点。鲁南区委民运部副部长穆林带领各界救国会工作队,在滕县第三区苏家乡进行试点。试点工作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宣传教育入手,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和问题;第二阶段继续进行“谁养活谁”的阶级教育,在打通干部、群众思想的基础上,发动组织群众同地主开展斗争;第三阶段清算帐目,处理斗争果实,分配土地;第四阶段进行土改复查。经过20多天紧张的工作,斗争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也总结出了遇到的问题。随后,土改工作在滕县全面推开。在进行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当时国民党军大举进攻的情况,鲁南区委确定了不同地区的不同工作重点。在接近战场地区,包括运河、临城、峄县和邹县,以支前为主,同时进行土改,争取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在距战场较远的新解放区,包括滕县、邹县、滋阳、曲阜及老解放区内的新区,以土改为主,同时进行支前,争取于11月底完成;在老解放区,包括赵镈、费县、平邑、麓水及泗水一部,争取在秋收前完成。8月4日,鲁南区委发出《关于彻底实现土地改革的指示》,要求在年底以前全部或大部完成土地改革,迅速实现耕者有其田。8月14日,鲁南区党委又发出《关于执行中央〈五四指示〉的补充指示》,指出:“对这次土地改革,基本上是保证农民取得土地,但亦应照顾地主能维持生活,不致逃跑或完全离开我们,特别军属工属地主应更多照顾”。“对中小地主及开明士绅,应改为保留富裕中农生活之土地”;“对地主成分之抗工烈属,应改为保留富农生活之土地”;“大地主、大恶霸、豪绅其应得之一份土地,可具体为保留贫苦中农生活之土地”。[5]308以上指示推动了土改工作迅速全面的展开。

在滨海区,为贯彻《五四指示》,各县都召开会议学习研究《五四指示》精神。《五四指示》发出当月,莒县县委在城南邹家庄子召开全县干部大会,进行传达和学习,并就如何执行《五四指示》作了研究和部署。6月23日,滨海区党委副书记张晔就如何具体执行中央《五四指示》问题,在区党委群众工作会议上作总结报告,对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性质,推平土地的办法与步骤,不同地区如何掌握及具体政策问题作了说明。之后,滨海地委决定新解放区以土改为中心,老解放区以生产为中心结合进行土改,一律于10月底完成,同时决定在莒南县筵宾区进行试点。8月中旬,滨海地委召开了由各县委书记参加的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土改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干部深刻体会推平土地的重大意义,迅速贯彻执行中央《五四指示》。会后,地委于25日发出《关于如何具体的执行中央〈五四指示〉的补充指示》,确定无论新老解放区,统以推平土地为目前的中心任务。如老地区,除仍贯彻生产运动外,在目前仍应以主要精力抓紧解决那些土地问题解决不彻底、果实没有很好分配、公山河荒没有处理的村庄的问题。但老地区一般不形成运动,应根据不同的村庄具体地研究解决问题,求得彻底圆满地完成土地改革任务。新地区反奸清算不彻底的,仍从反奸诉苦入手。新老地区一律于10月底全部完成。并要求县区干部深刻体会推平土地是“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最基本的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目前的群众运动,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5]317指示还对有关政策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土地改革运动,是在已开展减租减息和反奸诉苦运动的基础上进行的。为了搞好土地改革,各县大都成立工作团或驻村工作委员会,协助群众开展工作,土地改革运动都搞得轰轰烈烈。例如,麓水县八区土门村,土改干部进村后就开门见山地提出,这次实行土改就是要种地的有地种,盖房的有房屋住,就是土地房屋回老家。在这响亮的口号下,经过深入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向地主要回土地190余亩,房子50间。赵镈县十二区有60多个村庄,六天时间,共清算出土地5000余亩,宅基地67亩,分给1170户雇贫农。每户分得土地一至二亩。全区雇贫农都得到房地。[5]668竹庭县130余村,截至9月,有124个庄完成了土地改革,农民获得土地22419亩,钱750200元,盐田30亩,树行198亩。莒县沭西区到9月,64个庄中已有58个庄子完成土地改革。日照县委基点村山子河村,由主佃双方请政府仲裁后,全庄很顺利地完成了果实的分配。莒南县仅筵宾区集前村,就有40户赤贫重新得到土地。东海县董马庄一个庄就清算出土地2000多亩。[6]其他各县的土地改革也正在热烈开展中。

3 《九一指示》的制定与实施

8月上旬,中共中央电示陈毅、黎玉等人,要求山东解放区加快土地改革,指出这是孤立地主、稳定中农、调动贫农,粉碎蒋介石军事进攻的极其重要的措施。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指示和《五四指示》精神,8月下旬,华东局在前段时间各地土改试点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召开土地工作会议。会议对土改工作的政策、原则、方法和步骤进行了反复讨论,多次修改,认识统一后,于9月1日发出 《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即《九一指示》),其主要内容有:通过没收、清算、献田等办法,实现“耕者有其田”;规定了分配土地的方法、步骤及什么人应分得什么地;强调根据不同的地区,按不同的情况,确定工作的先后顺序;要求各地在年底以前全部或大部完成土地改革。[7]69《九一指示》对山东土改运动的迅速开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根据《九一指示》,山东省政府于10月10日颁布了《山东省土改暂行条例》,对土地的没收、分配、确定地权等均作了具体规定。条例指出,凡没收土地、献出土地、征购土地、公地,均由当地政府协同农会统一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烈属、荣誉军人、革命军人、工作人员、复员人员、退伍军人及军属、工属要地耕种者,应按人口各得一份,并有尽先得到较好较近土地的权利。外籍退伍军人及外籍军属无家可归者,应分散安置各村,并分给土地。无地少地的农民,按其现有人口计算,每人各得一份。失业工人、城市贫民、乞丐、流氓同样有分得土地权。国民党军队的官兵、一般曾参加伪军伪组织的贫苦人员,如无地少地耕种时,仍应分给土地。土地分配后,地权即归分得土地的农民所有,农民对其所有土地有自由使用、收益和处分之权。10月29日,山东省政府又制定《关于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指出:“解决山东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山东民主政府最基本的政策之一,是目前一切工作的基本环节,必须以最大决心和努力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求得山东农民要求获得土地问题在今年年底以前全部或大部获得解决,并以此为今后检查各地工作的基本标准。”[8]352指示还强调,土地清算分配后,立即进行丈量、立界、立契、发地权证书、税契。必须把立契、发地权证书、税契当作土地改革运动中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环节。

各战略区党委和政府相继召开会议,对上述指示精神进行传达贯彻,并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出具体的政策和办法。于是,一场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沂蒙解放区全面展开。在鲁中区,10月7日,区党委发出 《关于贯彻土改工作的指示》,指出了各地土改运动开展不快的原因,要求各级党委及参加土改工作的同志要很好地研究、贯彻、执行好《九一指示》,明确肯定中农以下是斗争的主力。大地主大汉奸恶霸豪绅,是主要斗争对象,应坚决在经济上政治上给以摧毁。中小地主是次要斗争对象,同样要消灭其封建剥削、摧毁其政治上统治地位。富农是斗争中的中间力量,其封建剥削及其他非法剥削、营私害公、敲诈部分要清算,但不能和地主一样看待。[1]25211月18日,根据边沿区土改远落在应有的要求之后的情况,鲁中区党委发出《关于加强边沿区土改工作的初步意见》,提出如下意见:开展边沿土改,必须首先打破干部中认为边沿区不能搞土改的特殊论的思想。在思想上要弄清土地回家是广大群众同时是边沿群众的迫切要求。边沿区工作“必须武装斗争与发动群众相结合,土改与对顽斗争相结合,也即以武装斗争来达成土改任务、土改工作。”[5]287-28811月19日,鲁中区党委又发出指示,要求“今后土改应根据华东局对土改要求,更好组织力量,加强领导,迅速争取完成土改的任务。在工作重点上,着重加强边沿区土改工作,以争取时机,并用以应付边沿形势可能的变化,以积极地发动群众,更有力地开展与支持边沿斗争。”[9]42712月22日,鲁中区党委再次发出《关于目前工作的指示》,要求已完成土改及参军的中心区,干部要克服自满情绪,结合战争动员、生产、冬学、整理组织等项工作,进行土改复查,对于因转入参军工作而土改不彻底的地区及土改空白村,各地党委必须组织复查工作队,采取抓住重点、推动一般的工作方法,进行一次普遍的查田运动,凡没有完成土改的地区,要组织更多的力量,深入发动群众,求得迅速完成,在边沿地区,则应结合反顽斗争,大力开展土改,争取今冬明春完成。指示还特别指出,在复查中,各县和分区委要组织复查工作队,深入下去,掌握重点,贯彻群众路线,干部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侵犯中农利益。“拉锯”地区土地改革,是与战争紧密结合进行的。在鲁南区的一些“拉锯”地区,农民群众提出了“山上打仗,山下分田”“村外站岗放哨,村内分田分粮”以及“敌来我藏,敌走我来”等许多响亮的口号,一面打仗支前,一面土改分田。9、10月间,敌人先后进占济宁、枣庄,开始向鲁南解放区进攻。解放军主力部队和地方武装为坚守阵地,展开了阻击战、游击战,这就形成了敌我相持和拉锯战的形势,敌人进来,带有伪县、区长和还乡团一套人马,他们进村后,首先建立伪顽乡村保公所,实行严密的保甲制度,严格禁止群众活动。随后大肆逮捕杀害村干、积极分子,倒算土改果实。我军收复后,处理一批伪军政人员和还乡团,又恢复土改。就这样在敌占我撤,我进敌退的几进几出的拉锯地区,计有峄县、苍山、费县、赵镈、邳县、临城、曲阜等七八个县,3千多个村庄,100多万人口。当时是仗越打越大,人也越战越强,雇贫农冒着生命危险和地主斗争的场面,十分感人。赵镈县八区,到1946年12月经多次拉锯,敌人破坏严重,为把土改进行到底,县委派得力干部到八区工作,区委成立了土改委员会,分5个工作组,12月初进村,发动700多积极分子到区集训,他们回村后很快掀起了土地回家热潮,多是村外放哨,村内算账,在炮火连天中分了土地,该区计有35个村子向地主讲理算账,要回土地6000余亩,分给800余户雇贫农。[5]669为认真贯彻执行《九一指示》,滨海地委确定新解放区以土改为中心,老区以生产为中心,结合解决土地问题。同时以莒南县筵宾区为基点,创造经验,指导运动。9月上旬,滨海地委再次召开县委书记会议,讨论研究土改工作,纠正运动中的偏向。滨海地委提出全力推平土地以掀起土地改革运动后,强调要大量训练积极分子,大胆使用积极分子,使本村事由本村来办。10月4日,滨海地委发出《关于目前贯彻土地改革运动给各县的一封信》,要求把土改运动圆满贯彻下去,必须抓住两个关键,一是公平合理地把土地及其他斗争果实完全分配下去,二是在干部情绪高涨之际,要正确掌握干部思想,防止自满松懈。1946年底,国民党军队正大举向解放区全面进攻。在这种形势下,根据老区已基本解决土地问题,一些地区贫雇农分得的土地已超过留给地主的土地的实际情况,来对照《五四指示》《九一指示》中地主可以分得多于贫雇农分得的土地,各区党委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如果再搞土地重新分配,势必会伤害广大贫雇农的切身利益,既会造成混乱,又不利于保卫土地革命的胜利成果。于是,决定老解放区的土地一般不再动了。

沂蒙解放区的土改工作,大体经历了发动群众、填平补齐、调整内部关系三个发展阶段。发动群众阶段,主要是通过算账对比,清查地主剥削农民的土地财产,实行平均分配,以满足广大农民“土地回家”的愿望。填平补齐阶段,是指在土地的平均分配中,采取“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办法,即不动中农的土地财产,拿出地主和少数富农的土地财产,公平地分配给贫雇农,以填平补齐土地的不足部分。内部调整阶段,是指在填平补齐的基础上,开展“翻身大检查”,对查出的地主隐瞒的土地、少数干部和积极分子多占的土改成果,进行内部调整,做到公平合理地分配土改果实。在土改工作中,各地主要采取了三种方法:一是清算,即通过对比、算账、说理斗争,收回地主多占的土地。二是献田,即动员开明人士和地主将多占的土地贡献出来。三是谈判,即对瞒地、霸地、多占土地而又不愿捐献的地主,通过面对面的谈判,最后由政府仲裁,使之交出土地。对在土改中取得的房屋、粮食、耕畜、农具、衣物、钱财等,各地一般采取分配之前统一清点数目,先登记保管。然后,按户登记人口、劳力、农具等情况,计算出平均标准,确定分配方案,进行公平分配。[10]48

消灭封建剥削制度,进行土改,是农民的迫切要求。但由于农民长期受压迫,遭欺骗,认为穷是因为自己“命不好”“富贵在天,人家的肉安不到自己身上”。再加上处于战争环境,贫雇农普遍存有怕反复、怕“变天”的思想,不敢与地主开展斗争,有的甚至不敢要斗争果实。针对上述情况,沂蒙各级党政组织领导农民进行倒苦水、挖穷根、算剥削帐、谁养活谁的自我教育运动,使农民很快提高了觉悟,明白了受苦受难的根源,知道是农民养肥了地主,打倒地主阶级、土地回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广大农民提高阶级觉悟后,对地主的深仇大恨如火山般爆发,积极斗争地主,并纷纷参加农会、民兵、村民联防,掌握基层政权。农民有了自己的组织和强大的队伍,就向地主阶级展开面对面的说理斗争,并根据其罪恶大小分别进行处理。对极少数罪大恶极、血债累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大恶霸地主,坚决予以镇压。针对其破坏土改的阴谋,广大民兵、农民还开展了抓逃亡地主、查分散财物、挖黑枪、揭发地主拉拢收买干部阴谋的斗争。斗争中,有许多党员、干部、积极分子献出了生命。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表现出了极大的政治坚定性。

4 土地改革的成效和意义

经过1946年下半年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沂蒙解放区基本上解决了土地问题,大部分农民实现了 “耕者有其田”,土地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鲁中区,“仅新泰一县农民获地3万亩。沂源全县八区突破23个中心村,百余村进行分配,只60个村农民即获地1300余亩。”“泰安2000余亩地已转给农民。沂北125村土地全部回家。”[11]到10月底,沂中县土地改革基本结束。到11月,泰山、沂山两地已分配土地近10万官亩左右。[9]427沂源、沂南、泰安、莱芜、历城、沂北等6县,先后完成土地改革,约有60万农民收回了土地。莱芜有580村庄完全推平补齐,每人约3亩地以上。[12]到1946年底,鲁中区的土改初步完成,有150万亩土地分给了农民。[5]646鲁南区除游击区外,约有6000个村庄200万人口的地区,雇贫农向地主富农要回土地62万亩。[5]670赵镈县三个区有8000余亩土地回到农民手中[11]。平邑县经半个月群众性的讲理、清算、仲裁、献田等方式的斗争,复查出土地6600亩,分配给农民,年底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13]164滨海区土地改革10月底大体完成。据l946年11月5日《大众日报》载:“竹庭县农民获地113000余亩,每人2亩以上。郯城完成620个村,仅泉源区大埠等20余村农民即获地2万亩。东海22万农民除接近蒋占区之浦西新民二区外,获地达5万亩,7200余户中贫农获得耕地。滨北五县3300百余村正在分配中。诸城完成315个村,尚有900余村正在着手。”[11]临沭县到11月中旬,除沂东区南部30个村庄外,其余村庄全部完成土改,全县从地主手中收回土地5万余亩,获地农民18万人。[14]16211月20日,滨海地委作出《关于土地改革的初步总结》,指出:“全区6485个村,完成土改的有5468个村。推平土地4l9600多亩,山荒、场园9700多亩,房屋9200多间,有52646户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5]706

土地改革是一场深刻的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它改变了农村中的土地占有关系,使地主失去了昔日赖以剥削压迫农民的基础。在那些土地改革进行得比较彻底的地方,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基本上废除了封建的土地制度。广大农民进一步从政治上、经济上解脱了封建压迫剥削的痛苦,提高了阶级觉悟,调动了参军、支前、生产的积极性,对争取自卫战争的胜利,起了重要作用。

首先,土地改革运动推动了生产的发展。沂蒙解放区初步完成了土地改革,雇贫农在政治上不再受压迫,在经济上翻了身,分得了盼望已久的土地,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热情,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勤劳耕作,精心管理,多施粪,多锄地,掀起了农业生产的热潮,出现了社会安定生产发展的新局面。如“沂源县黄庄区土改后比往年扩大种麦面积三分之一,并马上建立起五处新油坊、二处染坊、四处纺织厂。”[12]据1946年10月《大众日报》报道:鲁中“沂蒙区7县200万人民,经土地改革后,计有18万人参加变工组,今年五谷丰登,产量较往年增加一倍。全区出现千余名劳动英雄,其中朱富胜、王对一已成为全省劳动英雄。随着农民经济上升,合作社发展至3908个,社员达24万人,拥有股金21万万元(每元合法币20元),今年上半年,获红利16万万元。全区有纺车28万辆。”[15]土地改革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也促进了整个经济工作的恢复和发展。

其次,经过土地改革,人民生活普遍改善,农村面貌大大改变。例如,竹庭县芦阳区韦家村土改后,赤贫59户升为自耕中农,中农23户升为富农,赤贫绝迹。“全村家家赶盖新屋,悬挂毛主席像”。[11]沂南县的某区7个村中的1474户,“有657户升为中农,130户赤贫升为中贫农。”“蒙阴县曹家庄,当了30多年雇农的王鸿堂有地六亩、屋三间、娶上了妻,两口生活无忧。沂南雇农朱瑞明,一家六口,过去流浪在外求乞,经土改算回地16亩,打粮万余斤。”人民生活的改善,也提高了他们对文化生活的要求。鲁中二地区“6万余妇女,参加识字班,3万余贫苦子弟,进入小学,工农通讯员达4千余人,童养媳和缠足的旧习已消灭。念佛烧香,已为纪念‘翻身节’所代替。”[15]费县、沂水、莒南等县已有400余处学校转给农民自办,农民欢天喜地打锣鼓扭秧歌赶着小毛驴到处争聘老师,求得文化翻身。对于这些变化,许多农民感慨地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共产党把鬼也变成人了。”[11]广大的农村朝气勃勃顿改旧观。

再次,土地改革运动推动了参军支前工作。分得土地的农民,深知是共产党领导他们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当家做了主人。要保住胜利果实,就要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参军支前。为了保家保田,沂蒙人民在人力、物资方面给了人民解放军以极大的支援。据不完全统计,鲁中区从1946年7月至1948年7月,“有200多万人支前,有15万名青年参加主力部队”。[5]651鲁南区在土地改革期间,先后参军的青年在万人以上。在鲁南、莱芜两个战役中,有60万名群众浩浩荡荡的支援前线,“出动了6000余副担架,2000多辆大小车子,运送军粮1500万斤,及时完成了输送弹药、抢救伤员,打扫清理战场,押送俘虏等各项任务。”[5]671在滨海区,1946年8月至1947年3月,计出动支前大车25307辆,小车70024辆,担架53947副,牛50614头,驴19959头,挑子12083副,出动民工533130人。[4]627仅在1946年11月间,就有1.6万名青年参军参战。[5]706沂蒙人民还把节省下来的粮食、布匹、棉花、木料等拿出来供应前方,而且还日夜不停地磨面、碾米、摊煎饼,做军衣、军鞋,保证了前方的供应。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为争取群众,动员群众,依靠群众进行战争奠定了巩固的基础。

总之,沂蒙解放区1946年下半年的土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胜利。在老区,基本上摧垮了封建势力,在新区,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势力,在边沿区,初步地发动了群众。土改工作,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密切了党群关系,这可以说是共产党能取得解放战争胜利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应当承认,土改运动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一是某些地区的土改还不够彻底,如地主、富农的土地平均数仍超过贫农的平均数;二是分配土地中,确有某些干部多得地、分好地的现象;三是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多数是动员地主献田和政府调解仲裁,如泰山区被改革的130个大地主中,没收与斗争清算的仅60多户,其余的70余户则是通过献田和仲裁方式解决的。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从客观上讲,一是土改政策本身规定的照顾面较宽,一时无法满足无地、少地农民的合理要求,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彻底性;二是由于国民党军队的进犯、部分武装匪特勾结地方反革命势力进行破坏活动,加上支前、参军工作的开展,使土改受到一定的影响。从主观上检查,主要是各级党委对领导土改尚没有丰富的经验。当然,这些都是工作中的问题,在中共中央正确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下,各地不断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渐纠正了过去存在的问题,随着人民战争的节节胜利,沂蒙解放区最终彻底完成了土地改革的伟大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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