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莉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处 安徽·淮北 235000)
结合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来看,普遍存在学生主体性得不到体现、教材针对性较差、教学法运用不合理等问题,达不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针对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落实案例实践教学工作是提高教学效率的必然需求,结合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性质及特点,借助案例教学这种互动性较强的教学方式来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整合,建立并完善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体系,培养出综合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才。
“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所开设的重要课程,该课程不仅传授给学生一些会计专业知识,还传授一些经济法知识。 高职院校将“经济法”列为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其目的主要是:将会计专业学生培养成掌握专业会计理论知识、熟悉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能够担任一些基本的会计工作[1]。结合当前教学发展形势,高职院校当前首要任务就是, 基于能力本位和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原则,积极打造围绕学生职业能力提升的课程教学体系,通过开设“经济法”课程的方式来提高学生的会计职业能力,使学生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具备会计职业岗位所需的技能。 但是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很多高职院校在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对专业课程非常重视, 构建了相应的能力培养教学系统,但是在学生实践能力教学体系的构建方面却存在很大的不足。 以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经济法”这一基础课程为例,院校纷纷针对学生开展基础理论课程教育, 强调学生对于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但是并没有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效整合,学生无法对所学的知识进行有效应用。 所以研究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方式及其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提高教学效率和增强学生就业能力都极为有利[2]。
当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实践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课程定位不准确,教材有待完善和健全,教学方法有所欠缺等。
在高职高专院校财会类专业中,“经济法”必修课程在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财会类专业学生必须要深入开展“经济法”课程学习工作。 然而,由于一些院校缺乏对“经济法”课程的正确认知,没有意识到该课程对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重要性,认为仅需要开设考证科目课程,或者针对考证科目来设置相应课程。 出现“经济法”课程定位不准确的缘由包括:首先,培育专业财会人才是财会专业的重要目标,然而一些院校忽视了该课程的重要性,使“经济法”课程出现边缘化状况;其次,基于部门法视角进行分析,考证科目课程同“经济法”课程内容有所相似,容易产生课程重复的错觉;最后,很多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师并非毕业于法律专业,而是会计专业,在对“经济法”课程进行讲解时,因为自身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所以必然会影响“经济法”课程教学效率、教学质量。
当前很多高校运用的“经济法”课程教材不够健全, 会计和管理等不同专业会使用同一教材,所以需要进一步地完善。 各专业性质、特点不同,学生应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技能有所差异。 以会计专业为例,其中管理类专业涵盖的物权法知识不应包括在“经济法”课程中,而且该专业学生必须要透彻地研究破产法、票据法等知识,会占用大量的课时,然而,因为课程教材和教学大纲的统一化,会计专业学生的学习深度有所欠缺,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效率。 同时,高职高专院校在教学过程中强调的是双证制,学生需要获得专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双重认证,为顺利就业提供保障。 因此会计专业学生即使在后期工作中也需要不断学习和考试。 但是当下院校所运用的“经济法”教材的内容同会计专业相关测试、证书考核内容不符,无法切实达到学生的学习需求,从而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困扰。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经济法”课程教材中所包含的十余门学科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关联性较低,使得经济法课程的内容很难进行凝练和统一,造成高职院校在开授“经济法”课程时,难以进行针对性的施教。
部分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上,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且所设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达不到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学生虽然学习了“经济法”课程,却无法顺利通过会计职业资格考试,教学实效性较低。 开展教学工作时,依旧采用传统教学模式,统一对法律知识、法规制度进行讲解, 要求学生学习经济法的有关概念、知识以及理论动态,长此以往,学生虽然掌握了知识,但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根本不能进行灵活的运用,实践能力较差。 部分院校沿用之前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同时也面向学生开展职业资格培训活动,使学生的学习任务量明显增大,由于教学内容较多,会占用学生较多时间,必然会使学生适应会计行业发展的能力降低。 “经济法”课程自身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综合性,日常生活和社会中的很多问题都涉及到经济法理论知识,学生在落后的教学方法下不能综合性的运用知识,无法提升自身的学习能力,必然会降低课程教学效率。 尤其在学生开展实务操作的过程中, 脱离实践的理论课程教育,让学生不能拥有较强的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这同开展课程教育的本质目标相冲突。
高职院校在开展“经济法”课程的过程中,切实结合会计职业岗位需求来明确课程教学目标,建立“经济法”课程下学生能力培养体系,培育出不仅掌握基础会计知识,同时也拥有较强的财务会计业务能力工作人员。 在此目标下,要紧紧围绕职业能力对专业培养目标进行明确,参考学生的能力状况及需求,设置健全、完善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水平, 增强学生的综合技能,使学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高职院校应遵循以就业为目标的“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体系,结合会计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不断完善案例教学体系。 应紧紧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和职业能力,将学生作为课程案例教学的重心,将优秀的应用型人才提供给社会,完成高职院校的教学任务。
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会计专业教学内容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这就需要对课程教材进行优化调整。 结合我国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高职高专院校要对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材进行更新,结合会计专业的特点和性质, 合理地设置教学内容,迎合市场对会计专业人才需求。 对于当下经济法领域内所取得的全新研究成果, 院校需要及时更新教材,确保教材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以在“经济法”课程教材内纳入考试教材以使学生顺利地通过经济法考试,这样才能够保证学生可以实时了解到经济法领域的知识和发展状况,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
实践性强是“经济法”课程的显著特征,因此将案例教学法融入到实际教学过程中,可以大大改善课堂教学效果。 “经济法”课程涵盖了大量的理论性知识,包括规范、制度以及原理等等,很多知识都具有较强的抽象性,增大了理解难度,而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能够发散学生的思维,让学生举一反三,灵活地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法律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从而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事务能力水平。 在开展“经济法”实务教学工作的过程中,教师就需要对案例教学法进行进一步优化,将实际问题与理论知识联系起来,借助案例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进行思索和研究。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同学生及时的互动和沟通,依托案例教学法来改善学生的学习效果。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关键在于案例选取的科学与否,这就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所以,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师必须要结合教学内容、目标,对案例进行筛选和分析,科学地设置问题,选出最佳的教学案例,从而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教师一方面要考虑到学生的兴趣、爱好,尽可能选取一些同学生实际生活相接近的案例,另一方面,教师也要兼顾不同学生的能力差异,在保证学生充分理解的前提下,选取教学案例, 让学生充分参与到案例教学活动中,从中学到更多的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案例教学风格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的类型、难易程度、关联度,以及学生对该内容的理解程度等等,合理地改变案例教学的风格,能够显著增强教学效果。 高职院校在落实“经济法”教学工作时,为了快速地凝聚学生的注意力,采用案例教学是一种最为有效的教学模式。 从现有的案例教学方法来看,其主要有模拟法庭训练法、案例辩论训练法和综合案例讨论法等,这些案例教学方法的风格相对比较传统,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因此使用的频率相对较低。由此可见,有必要改变传统的案例教学风格,并采用更适合现代社会的案例教学方式,以此使得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更好地学习经济法相关知识。
选择可合适的案例分析是改善案例教学的重要手段,促进学生更好的学习。 在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安排“经济法”时,相应的教师应该选择正确的案例分析,以此来辅助学生学习经济法相关知识。 具体而言,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取一般应该满足思考性、适用性、综合性等特点。 另外,考虑到“经济法”案例的质量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可采取相应的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来选择最优的案例教学[3]。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高职院校可以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编制属于自己的“经济法”案例,这样可以更方便地让学生理解,同时也可以体现出高职院校的独有特色,能够打造出完善的案例教学体系,提升“经济法”教学效率。所以,选择正确的案例分析也是实现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实践的重要措施。
一般而言,“经济法”案例教学主要包括以下过程:教师选择案例、引导学生探索法律法规和提出争议焦点、领导和组织学生寻找法律法规、进行法律法规推理等实践环节。 在上述过程中,进行法律法规推理的实践环节是最关键的过程。 该过程将教学中的知识点逐渐呈现,同时也可以将学生对案例的认识思考转化为学生对经济法的相关知识的整体认识。 事实上,学生对案例的思考和认识是极为重要的过程,该过程可以较好地启发学生的思维风暴、激发学生的思维潜能,以及增强法律法规的实践作用。 综合来看,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教师充分认识到法律法规推理实践环节的重要性,能够有效指导会计专业学生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推理知识体系和条款解决新问题。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教师在指导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设置标准答案,尽可能地多提一些问题,以此更好地实现案例实践教学。
传统的案例教学模式主要以个案论断为主。 然而,在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中,应该考虑学生的独立性,应该引导学生独立归纳、梳理和总结知识点,并作为案例教学的关键考核依据。 教师应该尽可能地引导学生独立地总结和归纳经济法相关知识的脉络体系,将学生的学习化被动为主动,甚至鼓励和激励学生单独地收集和编写案例,并也将其作为重要的考核手段。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应该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模式,这样一方面能够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激励学生探索革新,另一方面能够使学校考核更为公平、公正和客观。 同时这种考核模式也会引导学生踊跃参加案例讨论,以此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4]。
通过上述给出的一些具体措施,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更容易成功。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给出的具体措施可能还不够完善,未来还应该给出一些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例如:教师在给学生授课前,可以考虑结合授课的内容,精心策划和编制若干个简洁明了、生动形象、内容丰富的案例,这些案例尽可能地包括该次课堂上所传授的全部内容,并将课堂上的教学内容全部融入在这些策划和编制的案例之中。 另外,教师也可以将经济法的相关概念和专业术语、法律理论都采用案例的方式来以案说法,并以此使得各部分内容之间具有较强的联系性,进而使得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经济学的相关知识。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还要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5]。 针对传统课程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教师与学生缺乏良性互动、教材缺少针对性、教学方法有所欠缺等问题,提出了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具体应用。 实践证明在“经济法”课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方法,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有利于形成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增强教师的素质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