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喜春
(华南理工大学 1.马克思主义学院;2.工商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1)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与科学性实践,增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下称“新时代意识形态”)的吸引力、解释力、感召力、凝聚力与塑造力,巩固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情感基础、思想基础和价值基础。新时代意识形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互为支撑和互促发展,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伟大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的生机活力。纵观新时代意识形态的发展历程,既是不断彰显和强化其自洽性的过程,又是将意识形态体系转化为民众内在价值体系的过程。
“意识形态”一词最早由法国学者特拉西的著作《意识形态的要素》提出。“意识形态”内涵在历史发展中呈现变动性和含糊性:或者作为事实性的认识,用以描述一种思想理论体系;或者作为价值性的认识,用以评价一种现象或事态。但无论是事实性的认识抑或价值性的认识,意识形态在内容实质上都体现为“信仰体系”、“思想体系”或者“理论体系”。那么,新时代意识形态就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场域中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改革、发展和建设等系列问题进行探索而形成的综合思想观念体系。新时代意识形态发展的自洽性特征整体上体现为价值、理论与策略的有机统一,在具体上体现在新时代意识形态的各子系统、思想与话语、原则与方法、理论与实践之间互为呼应、互为趋向和互为促进。
1)历史维度:新时代意识形态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
意识形态具有延续性和传承性,生长于历史文化土壤之中,又指向国家民族的未来发展。任何时代或社会的意识形态都印刻着民族的记忆与特征。这是因为意识形态深层次包含着“我是谁”的身份标签和“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的价值判断。只有植根于本民族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才能勾连民众共同的“记忆点”,回答好集体身份的历史变迁与未来趋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1]313新时代意识形态直面中国实践的现实问题,不断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营养,将传统话语、观念、价值观置于新时代的场域中进行新诠释和再丰满。
新时代意识形态遵循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本逻辑,以文化自信筑牢民众的心理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自信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1]313面对多元价值乱云飞渡的社会精神图景,新时代意识形态提出“文化自信”的思想命题,强调要在多元价值并立和冲突的文化场域中保持定力和张力。文化自信实质就是构建“历史—现实”之间的关系链,加强民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知自觉,在共同的文化记忆中找寻“共有感”和“共同感”,形成“集体认同”。新时代意识形态也从属于文化范畴,而在意识形态体系中专门增补文化自信的维度,能够在历史积淀与未来发展之间架起沟通桥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民众的精神力量。新时代意识形态既发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上,又指向火热的新时代实践,有机地将过去、现在和未来贯穿了起来。
2)理论维度:新时代意识形态内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伴随着我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出现了重大调整,也对社会主义事业提出了新使命、新任务和新要求。马克思深刻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2]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发展亟待呼唤与之相适应的主流思想意识。基于此,新时代意识形态站在崭新的历史方位,聚焦面临的新课题进行阐述,为新时代实践提供精神动力。新时代意识形态结合新时代的国际形势、时代特征和发展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富有鲜明时代性和发展性的战略思想、理论观点和行动方法。新时代意识形态这一思想体系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言,富有创新和创见,但在本质上却是一脉相承的。
新时代意识形态在指导思想、基本立场和观点方法上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脉相连,都是在中国的语境下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时代课题不断变化发展,但都直接关乎中国去往哪里、如何到达等关乎祖国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由此可知,新时代意识形态在时代主题上具有差异性,但是其内核却是一脉相承的,都是在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面临的新问题。
3)实践维度:新时代意识形态与新时代实践互为趋向。
马克思指出:“理论需要是否会直接成为实践需要呢?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2]思想与现实必须相互趋向才能更好地互为支撑,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即表现为新时代意识形态必然要与新时代实践互为趋向、良性互动,这也是贯彻思想与实践辩证统一关系的要求。
新时代意识形态直面新时代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生产实践中,西方国家将其意识形态与其经济政治实践活动紧密捆绑,力求在全球化浪潮中夺取全球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动权。新时代意识形态以全球化的高度制定意识形态斗争的宏观布局,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命题弱化意识形态敌对现象。而新时代实践也与意识形态相互趋同,打出一整套“组合拳”。无论是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实现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迈进,或者是向着“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方向发展,新时代实践始终围绕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展开和建构。一言以蔽之,新时代意识形态与新时代实践始终互为趋向,形成一个自洽的循环。
新时代意识形态扎根民族土壤,回应时代实践之问,创新党的思想理论,表现出强烈的自洽性特点与规律。新时代意识形态自洽性发展的过程,也是将国家主流思想价值体系转化为民众自觉自为思想理论素养的过程。此过程不断将新时代意识形态诉诸于节日、话语、行为、仪式以及文化产品等象征形式。按照约翰·B·汤普森的观点,新时代意识形态诉诸象征形式的过程,事实上是将意识形态价值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意识形态在表达上转化为象征形式,不断获得“象征价值”和“经济价值”。回归到新时代意识形态的自洽性发展规律,其过程实质就是价值化的过程,意识形态的各子系统之间不断被赋予新时代的象征价值,互为呼应、互为趋向和互为促进,全面渗透入民众生活的各方各面当中,内化为民众自发的思想素养和行为习惯。
1)价值化基础:新时代意识形态象征商品的生产与流通。
意识形态无论是作为信仰体系、价值体系或者是思想体系、知识体系,都必须通过流通传播获得其解释力和影响力。而意识形态的传播流通有赖于象征物品的生产。约翰·B·汤普森认为意识形态总在社会结构性背景中转化为具有象征意义的行动、物体和表述。意识形态的产生、传输和接收源于对象征形式的表述、解释和赋予意义[4]146。长期以来,使用象征是人类意义表达和建构的重要方式。马克斯·韦伯认为,人类始终行走于自身编织的意义之网之中。新时代意识形态始终将意义书写于大量象征物品之中,并依靠物品的交换、储存实现普遍化的传播。象征物品的生产、传播有效地实现了新时代意识形态从国家权力向公共领域以及私人领域的扩展流通。
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冲破束缚,迸发活力,成为了新时代意识形态发展传播的“社会——历史”背景与进程。新时代意识形态发挥商品快速充分流通的特点和优势,将其中的意义蕴含镶嵌于商品尤其是文化产品之中。如此,既满足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诉求,又将象征形式蕴藏于商品的生产流通之中。无论是节日、图书、影响作品或者纪念活动,其背后都包含着丰富的诸如信仰、精神、观念等“所指”,其流转于日常生活更能实现其大众化的宣教目标。例如,新时代意识形态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爱国主义、中国外交的大国气派与风格融于《红海行动》、《厉害了,我的国》、《战狼》等系列电影之中。民众通过观看电影,能够直观又深刻地再现“国—国”、“国—民”之间的紧密联系,引领民众的精神走向。
2)价值化中介:新时代意识形态话语的象征化叙事方式。
新时代意识形态具有过程与结果等多重属性:既是在新时代实践中形成的信仰体系、思想体系和理论体系,但又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优化。按照符号学的观点,意识形态的生产传播过程,实质就是符码的创制过程。新时代意识形态在形式上可分解为各种思想或理论,而这些思想或理论又必然以话语符号的形式表达出来。新时代实践的火热发展也催生了一大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话语。这些话语呈现出强烈的民族复兴的时代色彩,被赋予了高度的象征化价值。
新时代意识形态的传播话语尤其强调借力中国传统话语,用诗词歌赋等传统的叙事方式承载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一方面,新时代意识形态转码为传统文化的叙事方式,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与弘扬齐头并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古为今用、以古鉴今,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1]313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党和国家理念观点,不断挖掘传统文化,将新时代意识形态的思想政治观点蕴藏其中,形成了一大批意蕴深远的经典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用管子“国有四维,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的观点论证弘扬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用“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呼吁人民群众要传承好家风,用“空谈误国,实干兴邦”鼓励共产党人要奋勇当先、有所作为。这些传统话语包含着鲜明的时代价值和价值期待。传统文化话语是中华子女共有的建构和接受意义的表述方式,反映出一整套的记忆、情感和价值。另一方面,新时代意识形态的专业性内容也不断转化为具有强烈民生色彩的生活化话语。从“撸起袖子加油干”表达全民要奋力建设新时代,到“死水一潭与暗流汹涌”妙喻改革过程中要突破观念障碍,再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强调新时代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系列的话语表达策略将意识形态的严肃性与民众表达的生活化有效协调起来,推动新时代意识形态的深入人心。
3)价值化保障:新时代意识形态的规则化推动。
约翰·B·汤普森认为:“象征形式的生产、构建或使用,以及象征形式被她们接收的主体的解释,都典型地包罗着各种规则、规章或常规惯例的使用。”[4]150主流意识形态转化为规则与规章,指导民众日常生活,而民众也在日常生活中与意识形态实现双向互动,自觉内化与践行。新时代意识形态既不断健全思想理论体系,又发挥规则的强制性规则作用,促使民众将价值期待转化为支配自己或者解释评价他人的日常规范和生活默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以空前未有的高度与力度定位谋划和实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开辟了我国法治的新境界、新视野和新水平。新时代法治建设与意识形态建设两者互为助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和行动路线,并在新时代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实现。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思维理念和根本方式,既是护航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也是将新时代意识形态纳入法治化轨道。规则与意识的双轮驱动更能强化民众理解意识与规则之间的联系。就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为例,依托法律的强制力保护爱国主义和烈士精神,对玷污和抹黑爱国主义精神的行径予以打击,有效地在全社会引领崇尚烈士、敬畏英雄的风尚。
新时代意识形态的自洽性发展历程,也是不断传播价值,从象征形式逐步转化为价值观并被人们认同和践行的过程。新时代意识形态转化为象征形式,依靠商品、节日、行动、话语规章制度等载体实现流通和接受。面对新时代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技术蓬勃发展以及国际形势相对严峻等时代语境,新时代意识形态必然要顺势而为,结合其价值化的规律与特征,强化其在新时代场域中的传播力和教育力,实现新时代意识形态在更广泛群体和空间中的流通。
1)在整体性视野下发展新时代意识形态理论体系。
新时代意识形态是一项整体性的信仰体系、思想体系和理论体系,其自洽性也体现在其内在的假设、结论和过程的相互协调和呼应。“意识形态的整体构建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建设同向同行,共同构成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性内容。”[5]从内容结构出发,新时代意识形态又可具体分割为政治、理论、价值、未来发展等不同子体系。这些子体系从不同向度阐释和解释新时代实践的问题与成绩,从“观念上层建筑”层面引领实践。新时代意识形态自洽性的内在特质要求在未来发展,不同部分之间要体现逻辑性和严密性,凸显着对社会实践的价值引领作用。
新时代意识形态始终要把握好马克思主义本真精神与新时代发展成果之间的关系。新时代意识形态的具体化内涵与观点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丰富,但其理论观点必要立足于马克思主义这一根脉,始终围绕坚持好和发展好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前提条件。新时代意识形态既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以贯之,又必须结合新时代实践予以科学诠释和发展创新。换言之,新时代意识形态尤其要注意基本原理与具体历史经验之间的呼应关系。在新时代意识形态内部理论体系上,必须协调好理论基础与主要观点、思想与话语、价值与属性、思想政治体系与日常生活观点之间的相互协调,避免相处掣肘现象。
2)在新时代实践大局中推进意识形态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总揽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恰如其时地提出了系列的新战略、新论述、新观点。新时代意识形态的思想信仰和理论观点孕育于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的新时代实践之中。“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实践性,这既凸显着人们接受意识形态的现实目的性,又体现出摆脱理论纯粹性和空洞性的现实指向性。”[6]但新时代实践并非精致凝固,而是处于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新时代意识形态要主动回答时代之问,为变动不居的火热实践提供思想指引。
“前沿问题往往是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最新体现,也预示着其发展变化的方向和趋势。”[7]新时代意识形态要在宏观的国内与国际大局中主动作为,着眼国家发展需要,为国家民族复兴提供强劲有力的思想指引。新时代意识形态具有强烈的“上层建筑观念”属性,必须适应和引领经济基础的发展和跨越。在此基础上,新时代意识形态还必须聚焦微观的民生诉求,将党和国家的政治观点、价值期待、生活引导与民众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爱恨,有梦想,也有内心的冲突和挣扎。”[1]317新时代意识形态要融入人民火热生活的生活实践之中,将顶层的观念系统转化为日常化的思想行为指导。
3)在新技术语境中创新新时代意识形态的传播手段。
新时代意识形态在生产传播实践中不断转化为象征形式,并依靠节日、活动、影视、大众媒介等手段将“象征价值”转化为民众价值观念。“传播是意识形态符号冠以‘象征互动’的题中应有之义,因为‘象征互动’切中的正是符号传播的核心。”[8]新时代意识形态在生产传播中探索形成了适应意识形态发展规律、凸显鲜明时代特征的生产传播道路。面对与日俱新的时代实践,新时代意识形态要深刻把握住时代脉搏,将技术成果服务于意识形态发展,提升意识形态的传播力与影响力,实现意识与技术的和谐统一。
新时代意识形态要在社会科学技术发展中实现有机建构。人工智能、5G 技术、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发展对社会价值观念提出了新的问题、挑战和机遇。实践中发现,新兴技术很多时候成为西方意识形态的“新舞台”,其中不乏包裹着许多错误的思想观点。对此,新时代意识形态要有清醒的思想认识。一方面要回应不断涌现的新技术、新语境,优化自身内容与话语。要对新技术环境的态势、风险等进行合理评估,洞察深藏其中的挑战和机遇。另一方面,主动吸收技术成果和优势,丰富其理论体系与技术手段。新时代意识形态呈现了鲜明的价值性,但是其价值性的实现必须借助技术载体。新时代意识形态在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技术赋能,充分彰显其时代性与发展性。
4)构建意识形态与法治建设有机互动的机制。
法律规章制度兼具有知识性、政治性、意识形态性、国家强制性等多重属性。在意识形态的生产与流通中,法律规章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并不断将法律规章“价值化”。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既要发挥价值引领、文化熏陶、活动促进等软性的手段,又必须依靠法律规章的强制性规约作用。一直以来,我们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就始终有机地将思想价值建设和法治建设协调起来。从将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宪法,到法治成为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意识形态建设与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始终是共产党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有效历史经验。“党只有不断将道德内化成为法治的精神力量,才能传播具有道德价值的现代法治理念。”[9]可以说,只有意识形态的价值期待与法律规章制度的强制要求之间的互洽互容,才能为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精神引领。新时代意识形态要聚焦前沿问题,对其在思想理论层面进行阐释和回应,又要借力规章制度,促使“思想价值法治化”。唯有如此,才能更加凸显新时代意识形态内部思想系统与法治系统之间的和谐协调。
伴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新时代实践必然面临着新的问题和考验,这些问题和考验既要在思想理论层面进行澄明,也要在法理层面加以规约。比如,如何应对和规约网络空间中时常泛起的错误论调,如何在法理层面规范和消除网络直播出现的不良思想影响,如何应对影视文化作品存在的“灰色”现象。这些问题仅仅依靠思想建设还不够,只有与法律制度相互呼应,形成协力,才能更好地在全社会确立共同的思想价值观念。在社会深度转型的时期,在法理层面提出富有针对性的规约策略,与新时代意识形态互为表里,更能展现新时代意识形态的自洽性。
一言以蔽之,新时代意识形态的自洽性发展规律现在是一个系统的整体,也是整体的系统。在未来时空发展中,新时代意识形态要不断凸显和深化其自洽性规律,在横向上,与新时代实践互为趋向,相互映照与互动;在纵向上,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脉相承,为新时代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