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社区风险治理的困境与实现路径

2021-01-30 14:57陈旭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成都610072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居民社区

文/陈旭(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成都,610072)

内容提要:社区是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的地域依托,也是防灾减灾救灾的第一线,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强化社区风险治理,对促进社区发展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四川城市社区风险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主要是:社会负担过重、风险治理能力不足、居民参与程度低。为提高社区风险治理成效,须从几方面入手: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培育参与意识,鼓励居民成为风险治理者;组织专家研判,排查风险隐患;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等。

引言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社区居民规模持续增长,社区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多,由社会转型和城市发展导致的城市社区风险无处不在。[1]由社区风险导致的突发事件近几年也在不断发生,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例如,2010年“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2013年“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及飞溅物造成现场抢修人员、过往行人、周边单位和社区人员62人死亡、136人受伤;2015年“12.20”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社区发生山体滑坡,造成33栋建筑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受损,73人死亡、4人失踪,17人受伤;2017年“11.18”北京大兴西红门镇火灾事故,19人死亡,8

人受伤;2021年“6.13”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26人死亡,138人受伤。社区作为各种灾害的发生地和承灾体,在地震、洪灾、火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其表现力不从心,具有相当程度的脆弱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我们国家的真正稳定,靠我们基层的同志。”“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加强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如果社区风险隐患引发突发事件,社区居民首当其冲是风险后果的承受者和受害者,也是事后恢复重建的直接参与者。社区既面临自然灾害的风险,也面临事故灾难、社会安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而仅仅依靠社区的资源和能力,常常无法有效应对和处置,更无法承担风险造成的严重后果。因此,加强社区风险治理不仅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更是风险管理的必然要求。

一、社区风险治理理论与实践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城市社区则是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是城市的最小单元,也是直接面对各种风险和灾害的单元。近些年,我国的社区风险治理实践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例如,由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主导的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平安社区、创建应急示范社区等。由于各地开展社区风险治理的要求和条件不同,导致治理效果参差不齐。

(一)社区风险治理的理论基础

社区风险治理理论源于吉登斯与贝克[3]等学者的“风险社会”理论。当今社会面临的风险呈现出由局部性转为全球性、个体性转为社会性、单一性转为多重性等特征(庄友刚,2005)[4]。“与风险共处”意味着单纯自上而下的灾害管理模式亟需转型,应整合自下而上的过程,推动风险治理模式创新(薛澜,2015)[5]。因此,社区风险治理就是在社区层面从治理的角度进行风险应对研究,国内外学者和风险管理组织提出的风险治理框架,基本都遵循对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估-决策-行动的演进范式,包括事前的预防准备与风险防范化解、事中的风险处置、事后的快速响应与恢复重建等应对策略,目的是尽量降低风险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例如,国际标准文件ISO31000风险管理标准(2009),是发起较早、应用较为广泛的风险治理框架,主要分为构建治理环境、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和处置风险五个核心环节。

随着风险治理实践的推进,风险治理在基层社区层面的研究近几年受到广泛重视,并引发关于社区风险治理模式的探索。学术界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并分别指导社区治理行动实践。一种观点认为,社区层面的风险治理相对于国家层面或城市层面而言,应该采取不同的路径和方法,强调要结合社区特点,自下而上发挥社区自组织能力和社会资本的作用,调动社区居民的主观能动性和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促进社区居民在风险治理中的自组织行动。国外社区发展情况和学者研究偏重该思路并逐步指导社区实践,有效推动社区风险治理重点从外部干预转向自身能力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另一种观点将社区作为城市风险治理的基本单元,关注风险治理在基层社区的实施路径,重点研究并指导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社区安全评估等。[6]我国城市社区的发育程度和运行状态与此观点比较吻合,我国学者大部分从这个视角开展研究,但是总的来看,相关研究成果还不多。

(二)社区风险治理的实践模式

城市发展以安全为前提,但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越来越大。我们已经进入到了高风险社会阶段,城市社区在风险社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社区面临的各种风险更加复杂,大量灾害风险、事故灾难隐患存在于基层社区,多种风险相互交织叠加,社区风险源的多样性、诱发机制的复杂性和复合性更进一步放大了风险的危害冲击,导致社区风险治理的难度加大。在实践中,经过长期的探索和总结,形成了行政型、自治型和混合型三种社区风险治理模式。

1.行政型风险治理模式。强调政府的权威和主导,由于政府代表公权力,拥有强大的资源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能够以行政命令方式和政治自觉要求立即采取行动,在短期内迅速改善社区风险治理状况,表现出政府是社区风险治理中的主导力量。这种模式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表现得比较突出,在一些灾难发生后的“运动式”社区风险治理中也比较常见。但该模式也有缺点,一方面政府的资源和能力有限,无法大包大揽,同时也会出现“政府失灵”的现象;另一方面可能导致社区居民参与不足,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甚至造成社区居民的依赖心理和搭便车行为,不利于社区风险的精准防控。

2.自治型社区风险治理模式。强调以社区居民为主体,政府行为和社区行为相对分离。该模式依靠社区居民自身的力量和能力进行社区风险治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居民的自组织能力和参与意识,但由于社区风险治理具有外部性,在一些老旧社区、安置小区和城中村,社区的社会资本缺失,居民的参与意识不强、风险治理能力弱,自组织能力差,还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市场失灵现象,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一旦缺乏政府的支持,缺少多元治理主体的有效参与和互动,在风险治理中就难以保障社区风险治理的效果,也就无法保证社区的安全发展。因此,在社区风险治理中不能完全脱离政府职能的发挥,政府还必须要担负起风险治理“兜底”的责任。

3.混合型社区风险治理模式。该模式的多元参与主体包括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社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自身。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规划、指导和资金支持,政府和社区组织呈现一种既相互联合,又各有侧重的关系。但是,如果处理不好政府部门与社区组织的关系,容易产生职能不分、职责边界模糊、相互推诿的现象。随着城市住宅商品化,大量拥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居住小区出现,在社区的组织管理和引导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风险治理模式开始出现,这一模式的市场配置资源能力强,作用发挥的潜力较大,社区风险治理的成效较好。但这一模式要发挥好作用的关键,是要建立一套良好的社区风险协同治理机制,以明确社区风险治理多元主体的责任和权益。

因此,对于社区风险治理,单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或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都无法有效防范和化解社区所面临的风险。在我国社区风险治理实践中,我们必须发挥好多元主体参与风险治理的作用,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目前,社区风险治理模式将是由政府主导型社区风险治理模式逐渐向混合型社区过渡的过程,最终实现多元主体的参与及积极互动与协作,即通过政府提要求、社区做指导、物业管理和居民自发参与、多方出资出资源,搭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风险治理平台。

二、四川社区风险治理实践

2019年2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城市安全基层治理,扎实推进城市安全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安全社区建设,筑牢城市安全发展防线。笔者对城市中的老旧社区、拆迁安置社区和新建小区组成的社区,进行现场走访、座谈交流等调研,发现不同类型社区所面临的风险和开展风险治理的情况有较大差异,基本情况如下:

(一)城市中的老旧社区。城市中的老旧社区建成时间比较早,缺乏统一的科学规划和布局。老旧社区中多数建筑物年老破旧,布局拥挤、设施陈旧、线路老化、管网布设无序、楼内通道堆放杂物,一些摊贩无证经营、一些居民乱搭乱占乱改,造成社区风险治理难度加大,安全风险隐患较多。多数社区的消防设施破旧残缺,物业管理发展缓慢,大多数院落都没有正规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有的楼栋或院落甚至连值班门卫都没有,小区居住人员多为老年人、低收入者或租房居住的外来打工者,小区人员出入监控和管理困难。特别是棚户区的风险隐患更是到处可现,既面临自然灾害风险,如暴雨内涝、地震、大风等,也面临火灾风险和治安风险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二)城市中的拆迁安置社区。这类社区由于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居民而形成的,往往居住人员复杂,居民素质不高,公共意识差,社区内的居民经常挤占消防通道,在楼道过道中堆放杂物,私自乱拉电线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随意高空抛物等现象时有发生。居民对周边风险隐患的敏感度低,参与社区风险治理的积极性不高。老旧社区和安置社区这两类社区在风险治理中难度较大,由于没有物业管理,社区风险治理主要依靠社区有限的工作人员,按照街道政府的安全工作要求被动开展风险识别和处置,专业性和系统性完全不够。同时,社区风险治理工作能否顺利有效开展,与社区书记主任的工作能力、影响力和号召力成正向关联。

(三)由新建小区组成的社区。这类社区是按照城市规划布局要求建设,每个小区的建筑较新,从功能设计到安全设计都符合国家规范,建筑物的设施设备完整,管网埋设规范,风险隐患少。小区的居民素质较高,对安全需求较强,对风险隐患较为敏感。物业管理认真负责,将小区的风险管理纳入有偿提供物业服务的范畴,按照街道政府要求,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各项风险治理。虽然也存在用电用气等火灾风险,存在电梯事故风险、高空抛物风险等,但相对而言,风险隐患比前两种社区的情况好多了,社区书记主任的风险治理任务也轻松一些,日常主要是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促进小区物管对风险防范能力的进一步改进提高。而这类社区的较大风险一方面来自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维权纠纷,或者由于物管服务质量引发的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物业纠纷;另一方面来自由出租房和群租房带来的安全风险和社会风险。

三、四川城市社区在风险治理中面临的困境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已经进入到了高风险社会阶段,由于区域发展不均衡,社区的风险源隐患点多,以及多重风险叠加和耦合,使得四川城市社区面临的各种风险实际上更加复杂,导致在社区层面开展风险治理的难度也更大,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社区风险治理中社区负担太重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社区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街道层面的很多行政服务职能都下沉到社区进行落实,对社区提出各种要求并开展督查考核。例如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除了完成日常工作以外,很多疫情防控工作都是在社区层面执行完成,导致社区在风险治理中的负担太重。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社区风险治理多元主体职责不清。社区风险治理通常有四个主体: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及其自治组织、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四个主体的权力和责任有所不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是监督、推进社区管理工作的开展,责任是规范市场秩序、承担社区管理事务,引导社区自治。但是在实际运行中,社区风险治理的四个主体间职责不清,很多工作都压在社区居委会头上,导致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负担过重,使得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不高,社区层面只能以应付上级检查的被动执行为主,导致社区风险治理的精准度不够,实效性不高。

2.社区干部工作负担太重。街道政府向社区大量转移下派任务,社区已经脱离了自治的属性,变得越来越“行政化”,过多承担了的本应由街道政府履行的行政和服务事务,包括社区公共环境卫生整治、社会风险排查、矛盾纠纷化解、防灾减灾救灾等。[7]街道行政事务下移社区,却没有匹配相应的资源、经费和人员培训,导致社区干部负担重,常常是“5+2”“白+黑”,没有周末和节假日,每天的事情还是做不完。而社区干部的收入待遇又低,虽然政府多次增加薪资,但是与公务员队伍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导致社区干部招不进、留不住,人才流失较多,从而进一步加剧了社区在面对各种风险隐患治理时更显得“力不从心”。

3.小区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脱节。在社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虽然小区物业通过有偿服务承担了大量的小区管理服务职能,缓解了社区工作者的压力,但同时也造成社区与小区在风险治理中的脱节,风险防控的许多工作依然由社区承担执行。例如在新冠疫情防控中,通常是以社区为核心,外来人员的行程信息报备和管控工作都是由社区完成,上级的工作要求也是由社区负责落实,物业小区只是配合社区开展工作。但社区中很多居民只对自己居住的小区熟悉,平时与小区物管联系较多,对社区反而不熟悉,甚至不清楚自己所在社区的办公地点在什么地方。由于小区物业的管理内容和目标与社区的风险治理存在一定差异,使得小区的一些社会风险和矛盾纠纷常常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化解,最终会引发新的更严重后果,导致社区处置时难度更大,工作量和压力也更大。

(二)基层社区的风险治理能力不足

在社区风险治理中,风险治理能力是关键。风险治理能力的强弱,不仅和治理者自身的能力大小有关,而且还与风险的复杂程度有关,社区风险治理能力将直接影响和决定社区风险治理效果。

1.社区开展风险治理的意识不强。调查发现,社区工作人员对风险治理的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社区风险评估和应急管理是一项应该主动积极开展的工作,而更多是将社区风险治理看作是一项街道安排的政治任务,是一种管理负担。在社区工作人员这种消极被动的风险治理意识影响下,社区的风险治理工作脱离了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导致社区的风险管理建设滞后,社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平常对居民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不够,缺少对社区内部的风险识别和脆弱性分析,没有建立相关隐患排查和预警机制,信息报告的风险管理机制也不完善,应急演练更多的是做样子、走过场,无法真正落实风险治理的“关口前移”。

2.社区风险治理难度大。一是由于社区形态的复杂性与多样性,风险隐患点多,涉及流动人口管理、环境污染治理、安全生产、综合治安、市场监管、矛盾调解、街道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这些都可能成为风险发生发展的源头。大量流动人口聚集在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修建违章建筑,安全隐患多、治安环境差、轻微犯罪多,为社区风险治理和应急管理埋下了隐患。二是社区居民需求的多元化,导致在同一社区中不同利益群体逐渐形成群体意识,如果群体之间发生冲突,如果处置不当,将会引发社会不稳定。例如,城管与小摊小贩之间,本地人与外来务工人员之间的关系,业主与开发商、物管公司之间的关系,如果产生矛盾纠纷,很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线。由于社区管理条块分割明显,警务、政务、物业、综治“各自为政”,增加了社区风险治理的难度。[8]

3.社区开展风险治理能力弱。社区风险因素高度汇聚且复杂耦合关联,社区的软硬件配套资源短缺。由于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普遍缺乏必要的风险治理专业知识、培训和演练,开展风险治理的资源短缺、手段不足,难以快速有序应对各种风险。社区工作人员数量少,人员流动性大,日常工作任务重,花在风险治理中的时间、精力、能力都明显不足,导致社区工作人员风险治理能力不强。例如,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进行入户排查时,由于社区人口基数大,人员结构复杂,社区风险治理人员过少,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方面还存在社区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无法满足精准防控疫情的要求。社区中居民自治能力弱,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不高,也影响了社区风险治理能力的发挥。

(三)社区居民参与风险治理的程度低

居民是社区的主体。由于受社区居民自身条件、社区基本条件、社区文化、当地的社会发展水平及政策等因素影响,导致社区居民参与风险治理时,出现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低,参与风险治理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参与次数少,参与能力不足和缺乏有效的风险治理团队等问题。

1.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低。由于受到我国单位制包办管理体制的长期影响,我国长期是以“单位制”为主、街居制为辅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导致社区居民长期依赖“单位”和“组织”,居民的“社区人”角色定位模糊,人们依然认同自己是单位人、企业人,而忽略了居民的社区人角色。社区对居民的利益关联和行为约束都很弱,居民从各类安全社区建设中难以直接感觉到收益,导致消极被动地应付街道政府要求的风险治理工作。居民缺乏持续参与治理活动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导致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较低,自发参与社区风险治理的主动性较弱。

2.社区居民参与社区风险治理少。社区风险治理的主体应该是社区的利益相关者,特别是社区居民更应该成为参与主力。但是,由于社区居民长期习惯于依赖地方政府的大包大揽,街道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也缺乏资源和手段充分发动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居民自身从主观上也没有主动参与风险治理的愿望,导致社区居民参与社区风险治理的机会不多。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组织社区实行封闭管理时,却体现出强大的行政主导机制。在贯彻执行政府的管理指令和疫情防控要求时,参与行动的主体主要是社区干部、物业公司、志愿者、警察、保安等,却较少有社区居民的身影,表现出社区居民对所在社区风险治理参与度不够。甚至有的居民还不配合社区的防疫要求和措施,提出一些过分要求,给疫情防控人员制造麻烦和增加负担。

3.参与社区风险治理的居民能力不足。社区风险治理具有专业性,对参与者有一定的能力要求,由于社区居民的工作背景、能力水平和对风险的认知差距,导致社区在组织居民成立社区安全巡逻队、火灾救援队等风险治理组织时,在组织居民参加应急演练时,社区中愿意参与的居民人数通常不多,并且大多数都是退休人员,他们普遍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和能力水平都不能满足实际要求。社区中的年轻居民和临时租住居民往往忙于生计,较少参与社区组织开展的风险防控工作。[9]因此,居民参与社区风险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大大影响了社区发生风险时居民的参与处理效果和应对程度。

4.社区缺乏专业的风险治理团队。在社区风险治理中,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人员参与,组成社区风险治理团队进行支持。但由于社区在风险治理中常常缺乏有效的组织依托,各类专业社会组织的参与路径不畅通,社区志愿者团体发育不完善,社区风险评估缺乏规范性与专业性。这些因素大大影响了社区风险治理成效和社区抵御风险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政府风险治理工作安排落实效果的好坏,也影响居民对社区风险治理的满意程度,更直接影响了社区对于风险的预防、应对和处理能力与响应速度。因此,正是由于在社区内缺乏专业的高水平、高素质的社区风险治理团队,由社区聘请外部专业团队又受到条件约束,社区的非盈利组织发展速度以及规模也不能满足要求,平时开展的风险排查和应急演练质量水平都不高,甚至有做形式走过场和应付交差之嫌,使得社区风险治理效果不理想。

四、促进城市社区风险治理的实现路径

社区在风险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日益凸显,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社区往往扮演着“第一响应者”角色,即及时预警、立即响应、妥善处置。因此,为提高社区风险治理成效,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改进城市社区风险治理成效。

(一)在社区风险治理中坚持党的领导

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首先就是“完善党委领导”。在社区风险治理过程中,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积极引导与支持社区风险治理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这对于社区层面的风险治理尤为重要。社区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根基所在,从党领导一切的高度来看待问题,在社区风险治理中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握好大局,应对好各种风险和挑战。

2.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社区风险治理中,社区党组织作为核心力量,依托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社区居民中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保证对社区风险治理的深度扎根,通过社区“智慧党建”,牢牢把握主流话语权和影响力,从思想源头上遏制社会风险的传导和衍生,从行动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10]例如,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确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在重要疫情防控卡点建立了临时党支部,组织动员社区党员、专兼职网格员和志愿者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

(二)促进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风险治理

社区风险治理有赖于社区内部各利益相关者的协同一致,有赖于社区安全文化建设,从而将社区风险治理变成社区居民的自觉行动,形成政府、社会与社区居民共担风险、沟通治理风险的良性格局。

1.培育社区居民参与意识。社区风险治理是一个需要持续推进的过程,有赖于社区居民广泛、主动与持续性参与。因此,要引导社区居民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让作为社区治理主体的居民,先从参与一些简单的、居民力所能及的社区活动和工作开始,逐步引导和培养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进而激发对社区风险治理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居民通过参与社区风险治理,培养社区居民有效识别风险,积极预防和化解风险的能力,进而达到社区安全治理的目的。一方面不断提升社区安全性,创造社区安全文化和安全社区氛围,更重要的是让居民在参与中获得更多对社区安全的熏陶与感知,有利于增进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形成社区风险治理的良性循环。

2.鼓励社区居民参与风险识别和评估。这是社区风险治理最基本的环节。社区风险和隐患种类多、分布广、隐蔽性强,其他人往往不清楚,而社区居民对自己长期生活居住的地方最熟悉,只有通过社区居民亲自参与,在专家指导下去发现、识别、描述社区风险点和危险源,才能较全面系统地查找识别出社区风险治理的薄弱环节,从而系统全面了解社区风险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识别和评估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如果社区风险识别不全,社区风险预防与应急准备就缺少方向性和针对性。同时,该查找过程也是社区居民自我风险感知和开展安全教育的过程,增加居民对风险隐患的重视程度。

3.鼓励社区居民成为社区风险治理者。社区居委会需要转变社区风险治理理念,从社区风险治理的主导者逐渐变成引导者、评估者以及监督者,通过鼓励社区每一位有能力的居民利用业余时间参与风险治理,让社区内具有风险治理职业经验和能力的社区居民,利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参与社区风险治理中发挥作用,成为社区风险治理者,为保障社区安全献计献策,让更多的社区居民成为社区风险治理参与主体,减轻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

(三)组织专家团队到社区开展风险识别和研判

由于社区居民不具备发现一些风险隐患的专业能力,有时候在风险面前往往视而不见,因此,必须依靠专家的智慧和能力,到社区所在地,到居民家中,从专业角度去帮助社区查找风险隐患。

1.风险识别研判中依靠专家力量。大多数居民社区主要存在的风险有自然灾害风险和居家火灾隐患风险,如果要让居民和社区干部针对用电用气开展风险识别和研判,他们往往不具备这些专业知识和能力,会存在识别不全识别不准的情况。因此,必须要依靠相关行业的专家参与风险识别,发现风险隐患点和危险源,列出问题清单,为后面的防范化解风险提供依据,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

2.针对识别后的风险进行整改。针对火灾风险,社区组织专家深入社区每户,仔细查看居民用电用气的情况,电线管道情况,家里电器设备使用情况,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充电行为等,进行仔细排查,找出风险隐患点,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问题清单。针对专家提出的建议,社区居委会要求居民限期整改落实,消除风险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针对其他风险隐患,也要开展类似的排查和处理。

3.分担和解决风险隐患整改费用。整改所需要的费用,根据不同收入状况的居民,采取不同的费用承担方式。一部分收入状况好的居民,由居民自己全额支付;一部分收入低的居民,通过向社区申请,可以由社区支付一半的费用;对于社区的困难住户,就由社区兜底,通过申请财政资金解决全部费用,也可以联系社会组织和爱心机构出资帮助解决。针对社区居民私拉电线插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风险,社区可以引入专业公司在社区安装付费式的智能充电设备,解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困难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后顾之忧。

(四)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社区风险治理

1.明确多元主体参与社区风险治理的边界。多元主体参与社区风险治理,关键是要形成相互协调联动的合力。因此,必须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制定县(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在社区风险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和建立工作机制,实行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社区的工作负担。

2.培养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风险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社区风险治理比较重要的力量是在社区内培养壮大社会组织,依靠社会力量参与社区风险治理。特别是依靠社区物业管理机构,在提供物业服务的同时,为小区居民开展专业化的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通过社区组织的参与,进一步带动和培养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

3.发挥多元主体联动协同治理作用。在社区风险治理中采取多种思维模式,标本兼治,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具体风险处置中,注重整合法律、公安、城管、物管等多方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好社区网格人员参与风险治理,还可以在更广层面上发挥企业、媒体、社区群众组织等参与作用,鼓励具有风险治理专业技能的社区居民参与。

4.打造一支常态化的社区风险治理队伍。利用好社区内的人才资源,组建社区风险治理队伍,在“平”“战”结合上下功夫。社区风险治理队伍在“平时”参与社区治理,在“战时”承担社区风险先期处置任务,并能快速实现“平战转换”,形成更有深度的风险治理格局。比如借鉴“朝阳群众”“海淀网友”“丰台教导队”等非正式组织的组织和发动模式,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力量,为社区风险治理找到提高内在“免疫力”的治本良方。[11]

(五)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社区风险治理能力

社区风险治理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社区公共服务,除了来自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资金保障以及有效引导外,还需要专业机构的科技支撑,依靠技术手段提高社区风险治理的精准性和高效性。

1.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收集社区风险信息。依托物联网和终端设备建立起覆盖全域,影像、图片、音频、文字等多结构信息相结合的源头信息捕捉体系,在社区范围内信息捕捉全覆盖,尤其是偏街小巷和重点区域要安装采集信息的技术设备,避免存在信息捕捉“盲点”。必要的点位还可以探索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的嵌入,拓宽信息捕捉的深度和精准度,以“全数据”支撑风险线索的信息收集。[12]例如,在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帮助有关部门提升疫情预警能力,开展流行病学和溯源调查,提高了疫情防控精准度和筛查效率,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强大科技支撑。

2.利用科技手段做好社区风险研判和预测。在社区风险分析预测中要重视规律,借助虚实交互的决策支持、海量异构的数据分析、移动互联网与轨迹数据时空分析等手段的综合运用,挖掘社区风险治理和突发事件发展的内在规律,预测风险发展变化的前景和趋势,运用现代技术确保风险防控过程的精细化,做到风险识别、风险沟通、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反馈等工作精细到位,迅速形成应对预案选择策略,提升社区风险治理的有效响应能力。[13]

3.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开展社区风险监测预警。建立社区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社区风险监测监控、预测预警、智能研判和风险防控中发挥作用,提高社区风险治理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打通社区风险预警的“最后一公里”,提高居民接收到预警信息后的快速应对效果,发挥好监测预警的作用,尽可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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