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治理中“一肩挑”的演进、功能及优化路径

2021-01-30 14:57雷永阔四川行政学院四川成都610071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肩挑村级集体经济

文/雷永阔(四川行政学院,四川成都 610071)

内容提要:农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直接影响着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自上个世纪80年代成立第一个村民委员会以来,农村的权力结构逐渐由一元化过渡为村级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并存的权力二元化状态,为解决因农村二元权力结构所引发的系列问题,“一肩挑”模式应运而生。但农村工作错综复杂,尤其是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如何发挥好“一肩挑”的社会治理功能,整合村两委资源,发挥村两委优势,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是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和基础。本文通过对“一肩挑”的形成演进、功能特征以及制约因素进行深入探究,并结合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学理分析,然后提出“一肩挑”功能优化路径的思考建议。

农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的治理状况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因此,“农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直接影响着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1]但农村工作错综复杂,直面群众,如何发挥好“一肩挑”的功能,整合村两委资源,发扬村两委各自优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是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和基础所在。本文通过对“一肩挑”的形成演进、功能特征以及制约因素进行深入探究,并结合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学理分析,然后提出功能优化路径的思考建议,

为不断提高“一肩挑”治理功能的发挥成效,进一步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一肩挑”的发展演进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坚持把农村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曾多次组织并开展了对农村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农村作为整个社会体系中确保农村地区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基础微型治理组织,负责直接应对、处理各种涉及村民个人及村集体利益的基层事务。”[2]所以,农村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就农村权力结构演变历程而言,经历了从最初在农村建立党组织,成立人民公社逐渐形成了党组织一元化的权力结构。至上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的一元制权力结构随之解体,变革为村级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在农村治理工作中并行的二元制权力结构。但在此后的农村治理过程中,村两委的关系逐渐微妙,二者之间的领导权归属问题也接踵而至。村级党组织负责人与村民委员会主任谁是一把手?在村级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这二者之间是否存在有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具体关系又是怎样的?如何划分村两委的主体责任、解决村两委因争权而导致的班子内耗问题?农村治理急需一种新的治理形式来回应上述问题,“一肩挑”由此应运而生。

(一)“一肩挑”的早期探索阶段

在村民委员会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村级党组织与村委会围绕着农村的治理权力互相争斗,不间断的内耗从个人之间蔓延到组织之间,给农村治理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为了解决这种权力二元化结构的内在缺陷,有效地化解纠纷,1988年底,湖北省谷城县冷集镇在面临着村两委换届改选之时,该镇领导班子借两委的换届机会,在换届改选的过程中大面积组织推行“一肩挑”试点。在经过几年具体的农村治理实践之后,众多学者及农村问题专家普遍认为该模式可以较好地解决村级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之间的矛盾,化解村两委之间的纠纷,精简、优化治理队伍,提高治理效率,很好的适应了改革开放与农村发展的需要。因此,在1993年3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该镇将党政两职“一肩挑”全面推广至全镇的29个村。

此后,村级党政“一肩挑”作为一种化解“两委”纠纷、消弭“两委”内耗的有效治理形式在多个省份进行探索与实践,并逐渐演化形成了以山东威海和广东顺德为代表的两种“一肩挑”模式,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肩挑”的实现形式上。山东威海的具体做法为:提倡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由一人兼任,党支部成员与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要求所有党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积极参选、接受广大群众的挑选,一旦支部书记落选,在选举之后,基层党委原则上按照党内选举程序,将当选的新任村委会主任调整为党支部书记,对于非党员当选为村委会主任,上级党组织积极发展其入党。[3]即是从村委会主任到党支部书记的“一肩挑”。广东顺德的具体做法是:在村委会民主选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法定程序正确引导,把党的组织意图与尊重民意统一起来,使大多数村党支部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村委会成员,实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4]简单来说就是从村级党组织到村民委员会的“一肩挑”。

(二)“一肩挑”的倡议推广阶段

以威海和顺德为代表的两种不同的“一肩挑”在一段时间内长期并存,并在农村治理中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此时中央对于如何调节村两委矛盾,理顺两委关系以及对“一肩挑”还没有很明确的表态,只是在1990年8月召开的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村级党支部在农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直到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此时中央和国家层面对于“一肩挑”的探索才在该通知的“四个提倡”中有所体现,即:“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认可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5]从对该文件本身的解读来看,至少有三层含义:其一,此时党中央国务院对“一肩挑”总体持认可态度,但在具体的推进工作中仍然比较审慎,属于一种倡议而非强制政策;其二,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举后置于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选举,增加了村民对党支部书记人选的认可过程,进一步巩固了村党支部书记的合法性地位;其三,此时倡议推广的“一肩挑”实现形式是从村民委员会主任到村党支部书记的兼任,是对山东威海模式的认可与延续。也正因为该《通知》对于“一肩挑”的推广是一种倡议性政策,所以“一肩挑”在全国的推广速度比较迟缓,地区之间的推广力度也存在较大差异。以2016年年底的数据而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村级组织党政“一肩挑”比例较高的有,海南89.46%、湖北84.39%、山东75.25%、广东68.93%;而比例较低的有、浙江5%、重庆3%、四川6.98%;全国平均为33.33%。[6]

(三)“一肩挑”的全面推进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都在狠抓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此时,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脱贫攻坚任务变得尤为紧迫,在此政治要求和现实需求之下,农村的基层治理工作需要有团结协作、有担当的农村基层工作队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该规划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7]并且中央详细地制定了“一肩挑”推进的年份计划与实现比例,即在2020年实现35%的全国的村两委‘一肩挑’的比例,随后该比例在2022年时要上升到50%。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有类似的表述;同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8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也对村级“一肩挑”作出了同样的规定,即“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

与2002年发布的《通知》相比,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对于“一肩挑”对推广由原来的倡议性政策转变为中央的既定政策;二是实现形式变为由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村民委员会的主任从而实现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职务的“一肩挑”,类似于广东顺德模式;三是在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兼任之外,增加了对集体经济与合作社经济负责人的兼任要求,实现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在党务、村务以及农村经济的“一把抓”。此后,“一肩挑”的推广速度和推广力度得到了显著提升。以四川省为例,全省农村“一肩挑”比例在2016年底还只有6.98%,到2020年7月上升到77.4%。[8]而在省内部分市州,如广元市的“一肩挑”比例在2020年7月已达到90%,提升56.7个百分点,超过全省平均水平;[9]内江市在2021年1月全市“一肩挑”比例已经达到98%,较改革前提升76.5个百分点。[10]

二、农村社会治理中“一肩挑”的主要功能

“一肩挑”在农村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治理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治功能,即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巩固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的政治优势地位实现政治整合;二是经济功能,将集体经济与合作社经济纳入到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发展农村经济;三是文化功能,通过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引导农村文化发展。

(一)政治上的党建引领和整合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他指出,“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关键。”[11]“一肩挑”的政治功能是其最重要的治理功能之一。一方面在于加强党对农村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巩固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的政治优势地位,实现政治整合,进而实现思想和组织引领的目的。

1.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管农村工作,一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以往农村治理水平低下、农村发展速度缓慢,主要在于过去村两委关系不清晰,权力结构不明确,部分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加之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在不断的内耗中消磨了精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村级党组织领导地位虚化,治理能力弱化。“一肩挑”的推行一方面从组织的角度,确保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利于党中央涉农政策、方针的落实与推进;另一方面又可充分尊重村民自治,巩固了村级党组织在农村治理工作中的权力法定性,理顺村两委的权力关系与领导结构。同时,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与合作社经济的直接负责,将农村的经济发展权力统辖于党组织领导,实现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务、村务、农村经济的“一把抓”,从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2.有利于充分实现政治整合。所谓政治整合,是指占优势地位的政治主体,将不同的社会主体和政治力量,有机纳入到一个统一的中心框架中,实现政治社会一体化,维持社会稳定和国家认同的过程。学者吴晓林认为,良性的政治整合可以同时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政治发展。“一肩挑”将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社经济组织统辖于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实质上正是在农村占据优势地位的基层党组织主体,对自治主体与市场主体,乃至于对社会主体的政治整合的具体体现。因而,政治整合恰是“一肩挑”政治功能最基础的体现。

3.有利于深刻强化思想引领。思想的引领是“一肩挑”政治功能的重要体现。“一肩挑”在实践上是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构建起的农村治理框架,在思想上自然以党的思想理论,即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理论为核心发挥引领作用。笔者认为思想引领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引领中国共产党主导的政治价值。农村是党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础,村民对于政治价值的认同关系着党的领导地位。通过教育和引导村民对于党所主导的政治价值的认同,使之自觉维护现有政治体制是维护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二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思想。“一肩挑”利于将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制度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自我教育的村民自治相结合。在不断地广泛协商,吸纳民意,形成共识的治理过程中,引领培育农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意识;三是引领现代公共精神,培育公共意识。“一肩挑”的施行在方便村级党组织统筹村务工作的同时,利于潜移默化地引领村民正确辩证地认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确立理性的价值追求,强化村民对于国家、法律、道德和公共精神的意识和认同感。

(二)经济上推进农村产业发展的功能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一肩挑”重要的基础功能,也是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如果没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进步,农村治理现代化就是空谈,因此,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是“一肩挑”的关键基础功能。

1.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是成功的基础和关键。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是如此,农村的经济发展也是如此,否则就会陷入漫无目的的状态,无法凝聚发展合力,轻则造成资源浪费,重则损害集体的利益,打击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影响现代化进程。因此,“一肩挑”经济功能的体现就在于村级党组织必须要深入地研究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相关行业发展的总体状况,并全面地结合村情民意,系统地分析自身经济发展的优势和不足,充分吃透党和国家的涉农、惠农政策精神,观察和研究社会发展与市场需求,进而制定出符合本村实际且能适应社会发展的本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并且参照既定发展目标,细化具体的落实措施,朝着既定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农村的经济建设工作。在当前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将村级发展规划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农村的经济发展工作。

2.广泛推动集体经济建设。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是农村一项基本经营制度,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经验之一。如果说家庭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农村“小家”的生活,那么集体经济就关系着农村“大家”的发展。因此,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设情况同农村的发展前景有着密切联系,是改善农村发展面貌,提高发展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同时,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壮大也意味着,村民人均可支配的集体经济收入的提高,这也是推进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因此,在大力发展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同时,可以有轻重之分,但绝不能“偏一废一”,尤其不能忽略对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设。在重视提高农民个人收入水平的同时,还必须采取行动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总量、优化集体经济发展、提高集体经济收益,为农村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为农村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因此,村级党组织必须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拿出硬措施来抓。

3.适时调整经济发展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总体上是越来越好,与市场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同时国家政策的变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经济发展的方向。如在环境保护的政策之下,就需要对一些重污染的产业进行升级或是调整发展方式;物流行业的发展对仓储服务的需求愈发旺盛,给近城市的农村提供了机遇等。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认真分析相关政策,研究产业市场发展趋势,根据市场需求来适时调整发展方式和发展方向是维持发展和壮大经济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众多村民或忙于生产、或限于学识,多数人并不具备分析市场和领会政策的能力,无法适时地对经济发展方式做出调整。因此,“一肩挑”模式还发挥着引导农村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作用,尤其是肩负着调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的职能,根据政策的导向和市场的需求适时有效地调整生产方向并优化发展方式。但必须要强调的是,这种经济方式的调整,并不是命令式的,而必须是科学严谨的,要在充分尊重村民合法权利的基础上,缓慢推进的调整。

(三)文化上促进乡风文明的功能

“一肩挑”的文化功能体现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和促进农村文化繁荣发展。“文化属于精神范畴,是人的思想及其表现形式,是比物质享受更高层次的一种精神需求。”[12]社会经济越发达,物质生活越丰富,人们对于精神文化的追求也就愈发强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物质生活不断富足,农民群众对于先进文化的渴求程度也与日俱增,而当前农村文化生活质量和文化产品提供同农村社会的文化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供求不平衡,这在较大程度上已经制约了农村社会进步。因此,“一肩挑”在农村中的文化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中国共产党主导的政治文化。包括以政治思想和政治心理为主的观念性政治文化和以制度规范为主的实体性政治文化。以加强党对农村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为主要方向,通过在农村大力宣传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巩固、强化党的政治文化在农村社会中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

2.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一般而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被认为是文明、习俗与精神的统称。它既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华民族历经千年所结下的文明硕果。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中华民族是世界上伟大的民族,有着5000多年源远流长的文明历史,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13]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必然内涵有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发展。透过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身边的典型模范,发挥榜样的带动力量,组建文化工作队伍,积极宣传农民喜爱的文化产品和文化作品,组织调动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村的文化生活。

3.培育农村社会法治文化。长期以来,在农村这样一个熟人社会里,人情因素总是排在社会交往的首位因素,其社会关系结构正如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似石头投入水中形成的一圈圈波纹”一般的“差序格局”。所以农村长期以来缺乏法治意识和法治习惯,农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都还比较薄弱。法治化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通过引领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农民的法治意识,进而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三、目前“一肩挑”功能发挥的制约因素

“一肩挑”模式的社会治理功能在理论上充满了优势,但在具体的农村治理实践过程中,仍存在着上述三大功能发挥不足的问题。在调研中发现,制约“一肩挑”功能发挥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组织建设和人才缺乏是制约“一肩挑”功能发挥的根本因素

其一,基层组织建设欠缺。基层党组织建设欠缺是“一肩挑”的政治功能彰显不充分的重要内在因素。一些农村由于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缺乏民主意识,组织内的“一言堂”现象仍有存在,由于没有充分的酝酿和讨论,有些决策缺乏共识的基础,执行推进过程中阻力重重;还有的一些农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缺乏担当精神,村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很多内部事务以至于无法达成内部共识、凝聚建设的合力,使得村党组织在农村治理过程中的影响力虚化。加之部分农村在党员发展时不规范、不严谨,给后期的党员管理工作人为的增加了难度。

其二,两委队伍年龄结构与学历结构不合理,社会治理能力不足。目前农村的治理队伍虽然较以前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年轻化,但在偏远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治理队伍的整体呈现年龄结构偏大,学历结构偏低;并且部分主要负责人参与农村治理的理念较为落后,治理能力不足,是影响基层组织治理功能发挥、阻滞农村发展的重要内在因素。

其三,专业人才缺乏。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是农村治理发展的关键性要素。目前农村由于整体发展落后,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专业性人才普遍不愿意到农村就业,甚至当地的年轻人在求学之后也不愿意回到家乡,使得农村在经济建设、法治建设等专业性治理工作上缺乏人才,治理能力欠缺。

(二)产业基础和文化冲击是制约“一肩挑”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

一是村民对干部的信任不足。村民是农村的主人,是农村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目前有些村民不愿意参加农村治理,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度较低,一方面是以往的农村干部负面影响严重打击了村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是群众对于农村公权力行使者的存在不信任感。

二是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较弱。“万事开头难”,从无到有是最艰难的一步,目前影响“一肩挑”经济功能发挥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部分农村本身就缺乏自己的集体经济,没有集体经济基础,同时部分村民缺乏集体建设的积极性,缺乏建设的村民基础,开拓创业就变得非常艰难。

三是文化多元化的冲击。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变迁和农民思想观念发生的变迁在某种程度上对党主导的政治文化造成了冲击,并消解了传统价值观的力量,在多元文化的环境下,不少农民在现代生活面前失去了安身立命的价值归属和生活生存的精神支撑,农村地区因价值失范进而引发社会失范,农民面临着精神世界的重建以及寻求生活的动力和支撑。

四是农村法治基础薄弱。农村法治基础薄弱是农村法治建设不足的重要因素。其主要方面在于,一是农村法治教育资源的匮乏,因农村自身地理环境因素和发展因素,缺乏法治教育供求不平衡;二是农村缺乏法治习惯,千百年来中国农村普遍依靠的是“人治”,使得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仅停留在惩罚犯罪的基础上,缺乏法治思维;三是农村法治公共服务欠缺,我国农村人口庞大,但农村法治专业人才与法治公共服务队伍却不足,无法满足农民的普法需求。

四、农村社会治理中“一肩挑”的功能优化路径

基于“一肩挑”的上述功能在农村社会治理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一肩挑”的功能发挥的制约因素,为不断提高“一肩挑”治理功能的发挥成效,将从三个方面提出“一肩挑”功能优化路径的思考建议。

(一)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一肩挑”的组织保障功能

一要努力提升村干部素质。农村干部是农村治理的重要力量,其个人素质与治理能力良莠关系着农村治理水平高低。提升干部素质一是要重视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重视廉洁教育,把廉洁教育贯穿整个培养过程,端正治理作风;三是要重视有效的长期培养,一方面要针对治理问题进行专业教育,提升干部具体的治理能力。另一方面要注重持续性培养,党员教育没有“期终”,“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要刻入每名干部心中。

二要增强桥梁纽带作用。农民群众是农村党组织做好一切治理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走发扬好基层党组织的强梁纽带作用,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要决策方案,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能嫌麻烦、图省事。”[14]要善于同农民群众交朋友,时时刻刻关心他们的诉求,倾听他们的心声,在需要的时候及时给予帮助;要善于观察群众,深入了解存在于农民群众思想意识中的问题,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积极主动的为其排忧解难,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

三要优化组织整合功能。实现好农村的政治整合是“一肩挑”最基础、最重要的功能,也是村级党组织作为政治优势主体肩负的重要责任。要重视自治主体的整合,尤其是人才的吸纳。一方面要完善农村青年干部考察与培育制度,筛选素质过硬的人才进入治理工作队伍,另一方面要优化人才引进制度,尽可能的吸收农村急需紧缺的专业性人才,推动农村特定领域的发展。同时还要重视各整合客体的利益表达功能。美国政治学者李普塞特曾说,“建立正常渠道可以表达一些相互冲突的利益,这有助于稳定许多民族国家的结构。”[15]通过加强村级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汇总各组织内成员的利益诉求,畅通拓宽利益表达渠道,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一肩挑”的“造血”功能

一是转变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发展集体经济,要盘活现有集体资源,实现“变废为宝”为集体增收;要立足农村自身条件,结合市场需求发展特色产业,走特色发展道路;要善用科学技术,及时提高生产力与生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与劳动成本,提高集体经济利润率;要善用电商平台,拓宽产品营销渠道,实现“生产—变现—再生产”的持续发展。找准切入点,通过开发特色产业、培育支柱产业、成立专业合作社、建立种养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等措施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发展格局。积极探索“党建、企业、基地、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引进优势企业发展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村集体和企业共同发展,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和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

二是推动农村资源向市场资本转变。充分发掘现有资源,盘活土地、生态、文化、旅游、产业以及农村集体性资产等特色资源。同时积极发挥“一肩挑”的组织整合优势,以村集体、合作社为组织载体将农村资源分块打包推向市场,并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开发、物业服务等模式引入农业企业、旅游企业、文创企业等市场性主体,构建 “村企共建”的发展格局,将闲置资源转化为产生经济效益的资本。

三是推动农产品向商品转变。整合大型农业企业、文旅资源、电商平台资源等,将乡村特色农副产品、传统手工艺品等进行品牌设计、包装和宣传,转化为市场商品、旅游商品、文创礼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从“农业生产”转向“市场营销”,从“做农业产品”转向“做市场渠道”,从“优质产品”转向“优价商品”。同时,提炼优质农产品“区域公共商业品牌”,通过“可视农业”“网络直播”“电商”“微商”“餐饮”“农业社群”和“农业旅游”等方式,让农产品形成“名人效应”,树立口碑、产生爆款、圈粉变现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推动乡村文明建设,深化“一肩挑”的文化引领功能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挖掘当地的劳动致富模范,用榜样的力量,正向引导农民依靠自己的双手通过艰苦奋斗,不断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努力培养农民群众的家国情怀。通过历史教育,开展以国家民族为主题的电影下乡、戏剧下乡等活动,不断增进农民群众对于国家民族意识,增强对现有体制的认同并自觉维护之;积极发扬“新乡贤文化”。积极挖掘当地的“新乡贤”,发挥其在农村社会中的道德优势与能力优势,积极引导其参与农村治理,推动农村社会“德治”建设,提高农村整体道德水平。

宣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指出要“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16]。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就要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在农民群体中能够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自觉行动。因而一方面加大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力度,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另一方面要注重典型示范,发挥榜样的力量。积极宣传新时代农民先进模范,主动发掘并推出村民身边的优秀代表,让村民看得见、学得到。二是不断巩固拓展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创新拓展新兴平台占领文化宣传阵地,针对性地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农村新风貌。创新工作方法,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利用网络自媒体平台、公示栏、村广播等渠道实现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程度村民的全覆盖投送。

培育农村法治文化。法治是农村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培育农村法治文化,要打造专兼结合的农村普法队伍,通过各种方式提升村干部的法治素养,如加强对村干部的法治教育,吸收引进具有法律教育背景的专业人才作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也通过法律援助、聘请律师顾问等方式,为农村治理工作补充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尽最大可能满足农民群体对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的诉求。同时还应该努力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要以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切入点,开展形式丰富、各有特色的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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