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服务税改革的制度挑战及政策启示
——基于数字经济的背景

2021-01-30 03:50群,任
生产力研究 2021年9期
关键词:税收数字经济

杨 群,任 静

(贵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出现,数字经济时代已经悄然到来,并且不断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我们可以足不出户,通过手机移动程序在线程序就能够在线交友、在线购物、在线娱乐等多种便捷服务。在数字服务越来越普及的同时,采取数字化商业模式的企业也迅速增长,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在推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挑战。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大量企业跨国经营,使传统的税收规则和征管模式难以为继,我国政府如何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应对新商业模式带来的挑战,构建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税收体系,减少数字服务税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冲击,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二、数字服务税产生的背景和原因

(一)数字服务税产生的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互联网已经渗透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不同以往的新商业模式,既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强劲动力,同时也为传统的税收模式带来了冲突和挑战。在数字经济时代,新商业模式的产生使交易的方式更加复杂,对税源的监控更加困难,税收流失的问题严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数字服务税的概念应运而生。

数字经济时代,跨国互联网企业不断增加,与传统企业以实体经济为中心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模式不同,跨国互联网企业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获取经济利益却而不用缴纳相应税款,更容易产生利益的转移。一方面,一些互联网企业通过将利润往低税率国家转移来逃避税收,另一方面,国际税收存在的漏洞会加剧各国贸易的紧张关系,导致国际税收制度的混乱。因此,为了实现税收公平和改革税收利益分配原则,各国开始针对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如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数字服务征收数字服务税[1]。对大型互联网企业征收数字税,一方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解决互联网企业的逃税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对全球数字经济下传统税收所面临挑战的回应。

(二)数字服务税产生的原因

近年来,欧盟、印度等国家和地区积极推动实现数字服务税的征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防止税基的侵蚀。互联网商业模式下,跨国公司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漏洞和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借助跨国的因特网,向某一国提供服务,但公司的实体不需要建在该国内,因此其在该国的经济活动和所获收益不要缴纳相应税收,达到了逃避税收和转移利润的效果。为了改善跨国的数字经济巨头对本国税基侵蚀的状况,减少政府税收的流失,各国采取了数字服务税政策[2]。

2.调整税收的不公平。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公司间的不公平竞争,跨国互联网公司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可以在赚取高额利润的同时而逃避税收负担,跨国互联网公司相比传统企业承担了更少的税负,其成本也相应减少,因此在市场上更容易获得优势地位,导致市场的不公平竞争[3]。数字服务税的提出,就是为了确保数字企业与传统企业一样,公平的在市场上竞争、公平的为国家财政做贡献。

3.营造宽松的制度环境。各国提出数字服务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护本国处在发展初期的数字经济企业。美国互联网巨头企业在欧洲占有比较高的市场份额,发展比较强势,这就使欧洲本土的数字经济企业在全球的发展当中丧失竞争力,因此为了保护本国规模比较小又处在发展初期的数字企业,英法等国针对有一定规模的数字企业征税,加重外国的大型互联网企业的税收负担,为本国企业的发展营造宽松的税制环境,有利于本土企业的发展。

4.加强对数字企业的监管。对跨国的大型数字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可以进一步加强对数字企业的监管,有利于完善税收的监督体系,遏制大型数字企业利用其垄断地位排挤竞争对手、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规范数字企业的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数字经济下各国对数字服务税的探索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数字服务企业利用国际税收体系的不完善逃避税收,损害了一国正常的税收权益,扰乱了国际税收秩序。因此,在日益联系紧密的全球经济下,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各国都无法置身事外。但对于当前国际税收体系是否需要调整,国际社会还未达成一致的意见,因此,一些国家开始了数字服务税征收的单边探索[4]。

(一)欧盟对数字服务税提案的内容

2018 年,为了应对数字经济对欧盟税收体系的冲击,欧盟首次提出了对数字活动开征数字服务税的提案两项提案。第一项是长期解决方案,对年度收入超过700 万欧元或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一个成员国拥有超过10 万用户、公司与企业签订超过3 000 项数字商业合同的企业签订商业合同的数字企业征收3%是数字税。第二项是临时的解决方案,对全球年收入总额为7.5 万亿欧元、欧盟收入为5 000 万欧元的互联网公司征收3%的数字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在线广告、用户数据销售收入等数字活动。短期方案是确保长期方案实行的一个过渡方案,方案的实行使欧盟的成员国能够从数字企业的经济活动中获得相应的税收。

目前,欧盟有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开始或计划征收数字服务税,欧盟首先对数字企业征税,制定了具体的数字服务税征税规则,对各国数字经济规则的调整都有重要借鉴意义[5]。欧盟数字服务税方案的提出对其他非欧盟国家也产生了示范效应,印度、新西兰等国也提出了征收数字服务税的计划。

(二)其他国家对数字服务税的探索

1.法国。国外对数字服务税征收的试行首先开始于英法两国,英法两国征收数字服务税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国内的财政压力。2019 年,法国开征临时性数字服务税,对全球数字业务年收入达到7.5 亿欧元或在法国境内提供数字服务达到2 500万欧元的公司所提供的在线数据服务征收3%的数字服务税。法国数字服务税主要针对两者数字经济行为征税:一是在线数字互动平台服务,二是提供线上广告服务和销售数据的服务[6]。

2.英国。继法国之后,英国政府从2020 年开始对向英国用户提供社交媒体、在线服务和搜索引擎的公司征收数字服务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全球销售额超过5 亿英镑、在英国收入至少2 500 万英镑的企业,旨在规避大型数字巨头通过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地区的方式逃避税收的行为[7]。据英国海关署统计,数字服务税的征收每年将为英国政府带来8 700万英镑的额外收入。英国对是否征收数字服务税的判断放在是否具有“用户参与”上,即用户是否对平台的使用创造了数字化内容和为平台创造利润等几个方面。

3.印度。印度是最早对数字经济征收独立税种的国家,早在2016 年就对数字经济征收均衡税,均衡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特定的在线广告服务,且针对以侵蚀税基方式获得大量收入的国外数字企业。均衡税与企业所得税相互独立,有常驻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不需要再另外缴纳均衡所得税,造成重复征税。

四、数字经济对我国的挑战

中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数字经济占到GDP 三分之一的比重,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但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也给我国社会经济的管理来了挑战。

(一)缺乏有针对性法律法规

互联网的普及使数字服务企业能够跨越国界,在世界各地经营而不受物理空间的限制。如今,很多跨境数字企业通过网络为我国提供数字产品和服务,而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没有针对数字经济中的在线广告模式、电子商务模式等进行界定,数字经济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我国不能有效应对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挑战。

(二)涉税信息收集和监管困难

数字经济下在对数字企业征收所得税的过程中,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和经济活动交易的地点难以收集和监管。互联网方式的线上交易模式,使一些企业可能会利用技术手段掩盖交易信息,为税务机关征税信息的收集带来困难。因此,随着互联网交易模式和业务量的增多,税务机关在对数字企业进行征税的过程中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三)课税对象、税率及纳税主体难以确定

在数字经济下,涉及更多的是知识和数据的转移,针对这部分经济活动征税,课税对象模糊,难以确定。同时,数字经济下的经济活动往往不是单一的一项,而是混杂着不同的业务类型,各类型间的界限难以划分,导致税率难以确定,此外,在当前的数字经济交易模式下很多网络平台上的商家都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因此税务机关无法对这类经营者征税。

五、数字经济背景下应对数字服务税改革的政策启示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和信息是关键的生产要素,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数字化的经济模式必将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数字化的产品和服务将成为国家重要的税收来源。因此,征收数字服务税将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在此背景下,中国应该勇敢迎接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学习和借鉴国外数字服务税征收经验,探索出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数字服务税征收模式。

(一)出台相关政策法规

目前,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数字经济下的新商业模式,由于我国在数字经济的发展方面还没有出台相关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法规,在数字经济企业的税收监管方面也比较混乱,很多数字服务企业就很容易利用法律的漏洞,偷税漏税,转移经济利益,法律的空白和漏洞严重阻碍了我国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因此面对当前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应尽快对当前的数字商业模式进行分类,并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应税行为制定相对应的税收政策,来应对数字经济对传统税收模式的冲击。

(二)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

在税收的监管当中,往往会因为信息难以收集和不对称导致税收监管困难,但区块链技术的产生,为这个难题的解决提供了条件。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可追溯性等特点,也有效解决通过虚开发票、虚报发票方式逃避税收的问题,在降低征税成本的同时减少征税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加快利用和推广区块链技术在税收征收和监管过程中的利用势在必行。

(三)加强国际合作,消除贸易壁垒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各国的经济密不可分,没有哪个国家单独依靠自身的单边政策能够解决全球的经济问题,对数字服务税的征收也不例外,一国对数字服务征税,不仅涉及到本国企业的发展,还对在其国内提供数字服务的别国数字企业产生影响。因此,在对数字服务税征收的政策制定的过程中,需要各国相互合作,便于将数字经济企业在不同国家产生的收益合理分配,避免重复征税。同时,更多国家协商一致的方案能够提高征税的效率,同时也避免带来额外的争端。

(四)积极参与全球规则制定

中国作为世界上数字经济生产和消费大国,拥有全球最活跃的数字化投资和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在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当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全球各国围绕数字经济所制定的政策都可能对我国数字企业产生影响,各国制定的数字服务税政策都是为了各国利益的考量,都是为了保卫各自的数字主权、维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因此,在全球数字化经济挑战下国际税收规则的重塑过程中,中国作为不可缺少的角色,应密切关注全球税收方案的改革动向,积极参加到国际税收规则的顶层设计当中和国际税收方案的制定当中,从维护我国税基安全的高度,主张我国的利益,在税收方案的设计上为本国的企业发声,为维护我国数字经济的税收利益做好制度的设计,同时为全球税收制度的改革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8]。

(五)注重国际层面方案的统一

由于各国在制定数字服务税相关政策时更多的是从本国利益考量的角度出发,因此各国制定的数字服务税政策可能存在冲突,对自身利益维护的同时可能损害了他国的利益,不可避免会出现过度开征数字服务税的现象,进而产生冲突和贸易壁垒,遭到其他国家的强烈反对。从长期来看,单边主义的数字服务税政策难以远行。因此,我国在制定数字服务税政策时,不仅要站在我国的立场上,制定符合我国利益的数字服务税政策,也要积极参与全球解决方案的阵营,与国际方案协调一致。

(六)注重与现行制度的衔接

数字服务税的开征,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解决传统税制在数字经济下的漏洞和不适应问题。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税收制度的改革,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企业的发展注入动力,在此背景下,我们应当依据我国当前的国情和现行的税制,制定相应的数字服务税征收方案,合理衔接当前减税降费的税制改革目标,使数字服务税的改革,符合我国当前的政策方向。

六、结论

数字经济的发展给现行的国际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此情况下,各国意识到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数字经济下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在还没有达成全球统一方案之前,一部分国家已经率先开始采取措施,制定措施解决当前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问题。在对欧盟地区和英法等国的数字服务税政策进行探讨和分析之下,参考别国的经验和教训,再结合我国的数字经济税收现状,总结出当前数字经济给我国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得出几点我国在当前应对数字服务税的启示。

从长期来看,征收数字服务税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正确认识并重视对数字服务税的探索和研究。从短期来看,数字经济给我国带来多重挑战,我国在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时,不宜采取单边、临时的数字服务税政策,而应积极参与到全球方案的制定过程当中,在全球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为我国的企业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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