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龙
高职院校作为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提升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效率,已经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这种背景下,高职院校管理者需要对资助育人工作给予足够重视,深入分析开展资助育人工作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改进策略,通过这种方式让资助育人工作能够发挥真正的效用,确保高职院校贫困生能够顺利得到资助育人政策的帮扶。
在高职院校收费制度不断改革的背景下,一些高职院校收费标准逐年上升,给一些家庭经济环境较差的学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能否妥善解决高职院校贫困生就学问题,已经成为决定高职院校是否能够顺利实现社会价值的重要因素。与其他学生相比,贫困生不仅要面对学业上的巨大压力,在经济上也肩负着沉重的负担,在学业与经济双重压力下,贫困生很容易产生焦虑自闭等心理问题。想要确保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高职院校相关领导人员就要不断完善资助育人体系,在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职能,将经济援助与思想建设工作紧密融合,以经济资助为切入点,引导贫困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及价值取向。
部分高职院校在开展资助育人工作过程中,存在资助活动与育人目标脱钩问题。将工作的侧重点放在了对贫困生实施经济援助方面,而忽略了对贫困生开展思政教育工作。这种背景下,部分贫困生尽管得到了学校的资助,但由于缺乏正确的学业观,导致其逐渐丧失进取心,对贫困生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此外,由于没有突出育人职能,导致很多学生错误地认为学校制定的资助育人政策是一种帮助高职学生提高生活水平的手段。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下,少数学生会伪造材料,致使真正的贫困生无法获得高职院校设立的奖学金及助学金,导致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长期徘徊在较低水平。
除了设立奖学金及助学金之外,积极帮助高职学生寻找勤工助学机会,也是资助育人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高职院校勤工助学路径过于狭窄,只能为极少数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此外,还有一些高职院校为学生创造的勤工助学岗位,与学校所设教学科目无关,贫困生通过勤工助学仅能缓解经济上的压力,无法积累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导致勤工助学政策的执行流于表面,未发挥勤工助学政策的真正效用。
部分高职院校在认定贫困生身份过程中暴露出不合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认定程序不合理、认定标准不合理和认定结果不合理。一些高职学生找准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漏洞,挤占真正贫困生的受资助名额,造成了恶劣影响。
高职院校相关从业人员开展资助育人活动时,一方面要对贫困生进行经济帮扶,缓解贫困生的经济压力,让贫困生能够将全部精力投入学习中;另一方面还要对贫困生进行思政教育,利用高职院校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引导贫困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帮助贫困生克服自卑心理,让其能够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学习与生活。在开展资助育人过程中,相关从业人员要主动了解贫困生,通过面对面沟通与交流,掌握贫困生基本情况,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高职院校领导人还可以邀请心理辅导专家到学校举办讲座,对贫困生进行心理疏导,使得资助育人工作能够真正发挥出“资助”与“育人”双重功能。同时,高职院校领导人要借助奖学金、助学金,将思政元素渗透到学生实际生活中,在制定奖学金、助学金评选标准过程中加入道德指标,在其他评判内容没有明显差距的情况下,侧重考察贫困生的道德修养,通过这种方式让贫困生意识到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的必要性。此外,在为高职院校贫困生寻找勤工助学岗位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要对贫困生进行心理建设,帮助其养成自强不息、奋勇拼搏的宝贵精神。高职院校领导人要积极与社会企业展开合作,为学生寻找到适宜的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生在得到经济报酬的基础上,还能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提升贫困生的就业竞争力,帮助贫困生顺利就业。
为了解决自助育人渠道单一问题,高职院校管理人员需要积极拓展自助渠道,实行“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实际开展自主育人活动过程中,需要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让社会关注到贫困生学习问题,通过这种方式构建学校、社会、政府三方共同资助贫困生的局面。具体实施中,高职院校需要与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的慈善基金进行合作,通过在学校中设立助学基金的方式扩展资助渠道,这样一方面能够为高职院校贫困生争取到更为多元化的自助方式,另一方面能够让社会爱心人士有机会帮助高职院校贫困生,满足双方需求。此外,在为贫困生争取勤工助学岗位过程中,相关从业人员需要对勤工助学岗位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确保高职院校贫困生安全的基础上,避免勤工助学岗位与学生在校园中的学习出现冲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高职院校管理者还要积极与当地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在确定顶岗实习生名额的时候,适当向贫困生倾斜,让贫困生能够通过顶岗实习活动获得一定的薪资报酬,缓解其经济压力。多元化拓展资助方式,一旦某一种资助方式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而无法落实,学校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对贫困生进行资助,确保资助育人工作能够稳定进行。
部分高校在开展自主育人过程中,存在政策制度无法落实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一系列有关资助育人工作的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资助育人工作提供政策指引。对于高职院校而言,相关从业人员要深入解读政府出台的各项有关资助育人工作的政策,并结合高职院校实际情况全面落实资助育人工作。在具体实施中,一方面,高职院校要对资助育人工作部门进行优化,对于每个岗位的职能进行细化,并积极引进具有专业背景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提升资助育人工作队伍整体能力;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要制定公开透明的资助育人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的薪资挂钩。借助这种方式充分调动资助育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方针政策能够得到妥善落实。
想要提升贫困生身份认定工作效率,高职院校就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贫困生身份认定甄别制度。实际开展贫困生身份认定工作过程中,相关从业人员需要对导致贫困生家庭陷入经济困难的原因进行全面调查,要求贫困生提供详细真实的证明材料,并利用各种方式对材料中所记述的内容予以审核。比如贫困生的家庭为低保户,就需要贫困生出具低保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一些贫困生由于家庭成员出现残疾而致贫,就需要贫困生提供家庭成员残疾证明复印件,若残疾证明还处于办理状态中,贫困生也可以提供医院开具的检验报告。此外,为了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工作的育人职能,要在高职院校中构建助学贷款诚信教育长效机制,在资助贫困生过程中对其进行思政教育,让贫困生能够切实感觉到社会及学校对于自己的关怀。同时需要整合校报、校园广播、校园内刊、官方网站等宣传媒介,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构建多媒体宣传矩阵,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的方式推广诚信教育,培养高职院校贫困生的感恩意识。
构成高职院校学生综合素养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人际交往能力、创新能力及学习能力是构成综合素养的基础部分。高职院校管理者想要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就要充分发挥资助工作优势,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及沟通能力。具体开展资助育人活动时,需要将此项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有效结合。借助校园文化建设强大的育人功能,顺利实现资助育人工作目标。高职院校管理者及教师要积极鼓励贫困生参加各种社团,通过让高职院校困难生参加社团活动的方式,锻炼贫困生的沟通交流能力及创新能力。若条件允许,高职院校管理者还可以成立以帮助贫困生为主要工作目标的励志社,并指派具有丰富资助育人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励志社社长。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让贫困生能够真正融入校园生活,一方面使得贫困生成为校园活动的组织者,另一方面也能让贫困生成为校园活动的受益人。
高职院校开展资助育人工作过程中,相关管理者需要深入分析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通过积极开展社团活动、妥善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及拓展资助渠道等方式,确保资助育人工作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用,帮助高职院校贫困生顺利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