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建清,吴英文
新媒体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科技与艺术的高度融合成为可能,尤其是在全息影像技术所营构的视觉文化语境中生成的虚拟现实艺术(Virtual Reality Art),业已表现出全新的数字化艺术形态和审美追求,并不断形成自身的审美价值体系。虚拟现实艺术中的参与者由“人机界面”的间接操控转向“身体—影像”的直接互动,充分拥有自由选择艺术元素的呈现与影像浏览、参与轨迹的把控权,通过“人—机—影”三者的介质互动,主体身份成为集参与者、创作者和作品元素为一体的多元化、多变性的开放状态。职是之故,虚拟现实艺术此一超越现实时空、触动多感官参与的创作与审美新形态,不仅成为了当代视觉文化艺术创作与审美的重要方式,亦是探讨数字化科技与当代艺术创新融合下的美学价值体系建构的主要研究对象与基础。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以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全息投影等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对人类日常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人们通过网络与数字化媒体获取对于世界、他人与自我的认知,进而引发对于人的身体认同、存在状态的重新反思。在此意义上,数字化科技业已成为人类认识世界、构建真实、重塑自我的主要依据。
首先,数字化科技主要作用在人的感觉、知觉、认知等身体本体层面。迈克尔·海姆在《从界面到网络空间——虚拟实在的形而上学》一书中提出“虚拟现实主义(virtual realism)”,其认为真实并非仅是指具有物质基础的事物,更包括那些由文化、语言符号所建构而来的事物;另一方面,数字化科技并非完全与现实、实用性、功能性无关。相反,数字化科技早已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并转变了人类认知事物、建构真实的方法,而如此的改变影射着一种“本体论的转换”。(1)[美]迈克尔·海姆:《从界面到网络空间——虚拟实在的形而上学》,金吾伦等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13~119页。空间的真实性与人自身的感知、行动能力紧密相关,即我们是以自身为尺度来观照外物的,身体意识会随着各种主观认知、外在因素、社会价值、文化环境而有所不同,在不断改变的过程中,人的主体意识则牵动着身体意象(body image)的转变。身体意象作为个体自我意识中最早萌发的一部分,是人对自身存在体验的重要基础,它是个体对身体的一种意识或潜意识的知觉或感受。而当身体介入虚拟现实之中后,会促成自我概念的符号化转型,身体则会从种族、年龄、性别等现实世界的各种局限中被解放出来,突破自然身体的边界,形成身体与科技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数字化世界构建真实的过程中,“身体”是经验起源的主要场域。虚拟现实即是通过身体与科技的结合,使身体沉浸到虚拟影像所创造的世界中,从而创造出新媒体艺术的各种可能性。此种身体本体论的转换所具有的重要内涵,即是罗纳德·克里斯雷与汤姆·齐姆克所说的认知科学研究范式的变革,即从所谓的“计算—表征主义”转向对“身—心”整合的拓展性“认知—行动”系统的研究。(2)Ronald Chrisley and Tom Ziemke,“embodiment”,in Encyclopeida of Cognitive Science,New York:Macmillan Publishers press,vol.1,2003,pp.1102~1108.安迪·克拉克在《拓增心灵》(3)姜宇辉:《“具身化”:知识、行动与时间性——从安迪·克拉克到吉尔·德勒兹》,《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中进一步将身体、行动、环境、技术工具等都纳入整体性的“认知—实现”系统中。他将具身认知与拓展心灵紧密结合,以心灵和身体的双重向度拓展,突破了传统哲学将认知过程局限于大脑内部的封闭界限,以及身体在现实世界中单纯的空间定位局限,进一步敞开了身体与场域之间的丰富关联。
第二,虚拟现实艺术概念的核心在于重新确立“身体”的重要性,并与新媒体物质性中的介质基础转变相协调。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一书中指出“电子媒介是人的中枢神经的延伸”(4)[加拿大]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9页。,阐明了传播媒介对人体感觉中枢的影响,认为媒介是人的感觉器官的延伸或扩展,例如,印刷媒介是视觉的延伸,广播是听觉的延伸,电视电影则是视觉、听觉的综合延伸,每种媒介的使用都会影响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反应,产生不同的心理作用,从而改变身体感觉的平衡状态。当代新媒体艺术理论与美学中最大的问题之一即在于:什么样的新媒体特质可以成为数字化美学的根本元素,此可以从媒体发展的历史中来寻求解答。虚拟现实概念的提出可追溯至1935年,以斯坦利·G·温鲍姆的科幻小说《皮格马利翁的眼镜》为构想起源,当中描述了包括了嗅觉、触觉、味觉、全息护目镜等多种感知的虚拟环境,被认为是探讨虚拟现实的第一部科幻艺术作品。自20世纪60年代第一台虚拟现实的硬件设备开发问世,到业界普遍认同的2016年“VR元年”的到来,直至现今的无介质全息投影技术问世,由虚拟现实的发展脉络可以看出,人类对于创造虚拟世界的想法及欲望从没停止,不论是文学小说、电视电影,乃至目前的虚拟现实、人工智能(AI)、全息投影、5D电影等,都能从中看到对虚拟世界的想象或意识投入的不懈追求、无限创意。在当代无远弗界的“赛博空间(Cyberspace)”中,类似于柏拉图“洞穴之喻”(5)柏拉图的《理想国》里有这样一个“洞穴之喻”(Allegory of the Cave):真实的世界在洞穴之外,洞穴内是真实世界的复刻。只看到自身的影子会被困在洞穴之中,而洞穴之外的强光,又会使一部分人不愿意离开洞穴。其“光”与“影子”的隐喻,即常人所见的只是其理念世界与形式世界中的“真”与“美”相对应的影子。柏拉图的“洞穴之喻”为人类对于感官世界与“幻影世界”的探知构想提供了最初的启示性源点。中的影像“囚徒”无处不在,人们置身于虚拟技术构筑的仿真世界,沉浸其中尽情享受着虚拟现实带来的全方位感官愉悦。此种多元化的感官愉悦相比以往单一的平面视像和抽象文字的愉悦,更为直接和强烈。在此意义上,虚拟现实技术业已超越了客体感知的定位和作用,创造出了与现实世界、社会文化层面不同的美学关系与审美效果。
美国学者比迪亚(G.Burdea)和夸费特(P.Coiffet)在《虚拟现实技术》一书中提出了虚拟现实应具备的三个要素:沉浸性(Immersion)、交互性(Interaction)、想象性(Imagination),简称为虚拟现实“3I特性”,后来他们又在该书修订版中加上第四个“I”:洞察力(Insight)。可以看到,这四个基本特性即强调了身体在虚拟现实系统中的主导作用。虚拟现实的这些特性,改变了影像单一的平面化呈现,实现了多终端全息化投影的表达路径,深化了现实世界与虚拟空间的融合互渗,创造出了全新的视觉文化形态,这不但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也增加了艺术创作与审美的多元性和可塑性。尤其是身体在虚拟现实中的介入,促成了艺术与技术的高度融合,以及人的身体感知与主体思辨的深度统一,从而突破了客体世界中身体概念的文化边界,形成身体与技术之间复杂的美学关系。
第三,在虚拟现实技术所构建的数字化拟像环境中,交互性是促成身体介入和审美效能发挥的关键之一。正如理查德·布赖斯所说:“虚拟现实的真正精华在于:可创造令人信服的感官输入和一个逼真的感觉,这个逼真的感觉是指操作者自身的动作和行为可以以一种现实的、令人信服的方式影响虚拟世界。简单地说,我们必须能够与这个虚拟世界交互作用。”(6)[英]理查德·布赖斯:《多媒体与虚拟现实工程》,史 萍等译,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2000年,第4~5页。这表明虚拟现实中的沉浸性表现和“身体—主体”的参与方式有着密切关联,在某种程度上,当人们置身于虚拟现实环境中时,并不是在单一地观看和欣赏影像,而更多的是在与影像、声音等讯息进行互动,并与之融合。在“主体”的意识层面上,当主体与虚拟现实艺术产生互动时,他从影像中看见自己。而在“身体”行动层面上,身体在运用虚拟技术设备的操作中形成与自身感官相对应的身体活动,使其变成了被再现的客体,从而成为其他主体凝视下的客体。就此,梅洛庞蒂曾于早期生存论转变为后期的存在论思维当中,阐述过从他人存在到证明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在梅洛庞蒂的《眼与心》一书中,“自恋”被赋予自然的魔力,如同身体感知自身即是感知世界一样,这与弗洛伊德、拉康、笛卡尔等人的自我认识论不同,梅洛庞蒂看到了一种相互联系、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身体突然开始“感知世界”,在感知世界时,我们也感知我们自己。这些最终的“自恋状态”,都成为了与自我创作的对应关系,自我创作观点从他人身体的外在形象转变为自身内在空间知觉的创作过程,即通过他人的身体反思自我身体。
从上述来看,如梅洛庞蒂所认为人的“身体”之于“知觉”的作用,是一个“生成之理”,“身体”即是一个物质、生命、意识“三位一体”的辩证形态,不论是“行为结构”或者“经验性”的载体,身体的“超越性”使得人的存在不再只属于纯粹的物质性,同时也是一个心智交织的存在。如此一来,人的存在可以是多维且开放的体现,而审美的活动也才有多种可能。在虚拟现实艺术作品中,艺术家巧妙运用实体物件或是虚拟成像,再加入互动元素,在全息化的艺术场域营造上更为精湛且具体地将现实与虚拟的空间联结,呈现出人与人、人与物之间交流的影像及情感,藉此达成传统审美所追求的“虚实相生”“情景交融”等现实性、可把握的艺术审美效果,从而更有效地进一步触发主体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增强艺术审美感受的真实性体验,并产生更多充满可能性的审美内涵。由此,虚拟现实艺术通过沉浸式的环境营构和互动性参与方式,打破了传统“艺术家—作品—观者”之间的单向线性关系,实现了图、文、声、像等全息化的感知渗入与融合,从多元化的外部感官引领内在主体性的思辨,实现从虚拟的数字化空间到现实真实场域的交互联结,将拟像的创造力与实体的能动性相互映照,从而实现了身体感官与主体经验的审美重塑。
时间与空间是文艺创作不可或缺的因素,当代文艺由于新媒体技术的参与,打破了传统文艺的时空界限,表现出殊为鲜明的具象和独特的内涵。
首先,人的存在即时间性的存在。康德把时间视为人的感性直观形式,认为时间即以人的内直观形式体现,而并不依赖于对象本身,只依赖于主体的直观感性。如果把感性这个特殊条件拿掉,那么时间这一感念便将消失。我们若从康德的“先验”原则去理解,则“时间”成为了人存在的“感性条件”,有了它,人的存在及各种活动才有可能,这个“时间”是先于“经验”而存在的。柏格森则把时间作为心灵与身体彼此交流的媒介,认为身体是在意识的形成中形成的一个瞬间的部分,但肉体依然是所谓的“客观躯体”,意识依然是认知,时间依然是前后相随的“现在”状态,从而认为时间是一种纯粹的、不可分割和不能测量的“绵延”。胡塞尔对时间的分析重点则不再是对时间与空间进行切割,而是对内时间意识进行描述,认为时间是一个由原生印象、滞留和前摄组成的不可分割的连续体。梅洛庞蒂延续了胡塞尔内在时间意识现象学中对于时间意识的结构分析,将时间性问题从先验结构转向到以当下的知觉体验作为时间性的起点,将“内时间意识结构”发展为“身体知觉内时间结构”。此一转向的发生,在其脉络上透过了海德格尔“此在(Dasein)”的提出。海德格尔将时间性问题转向到人的存在问题上,认为时间并非人的存在状态,而人才是时间存在的状态。在他看来,时间性构成了此在的源始存在意义,时间则是存在者用以感知自身存在的某种度量化体现,时间与主体存在之间的关系是以“计时”现象来体现的,人们从“计时”所经历的“时间”中获得日常流俗的时间领悟,这种时间领悟又发展成传统的时间概念,时间在此被当作了时间之内可以呈现的介质状态,主体就在这一“时间”维度中感受自身的存在。因而,此在一词即为此时此地和存在的组合,时间与存在是一同呈现的,也因此时间才能具有实质上的意义。对海德格来说,这就是对存在的把握,它是因为存在者的存在而呈现出来的。相较于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则认为知觉是首要的,并以知觉体验作为时间性的最初来源,当中是以时间性的流动来呈现时间的连续性,并在知觉或思维的体验中形成时间上的内容,“如果我们在这条引领我们通向主体性的道路上已经遭遇了时间,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所有经验都是根据前与后而安排的,因为时间性,用康德的话说,是内在感觉的形式,因为时间性是‘心理事实’最一般的特征”。(7)Maurice Merleau-Ponty,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London & New York:Routledge Press,2012,p.432.梅洛庞蒂从知觉向度去追问时间性,强调了时间性本身就是一种内在的感觉,也就是说,时间性不是抽象思维的产物,而是藉由体验的具体内容而形成时间的感觉。时间性以复杂的结构交错在体验和意义的层次之间,因而它不只是一个可供把握和认识的对象,还是在体验中形成的流动性介态,这一体验的当下性创生的时间连续性,当属于身体知觉的内在原生维度。而这种知觉或者身体知觉的逻辑背后,显现了某种内时间维度,使得身体、知觉、世界(时空性)在这一维度上自然联结在一起。恰如艺术审美的维度要从体验中得到,梅洛庞蒂所追求的时间性呈现了一种新的、更准确的概念框架雏形,并为其后的时空性探究发展出了新的美学向度。
其次,人的存在创造了空间的意义。空间作为人与世界之间的关键联结,随着“身体—主体”的内在时间轴转换,空间的意义即是在人的身体、意识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中被创造出来,“用梅洛庞蒂的话来讲,这种以身体为核心的在场的时空关联,被纳入的是一种‘情境空间性’(spatiality of situation)而不是‘位置空间性’(spatiality of position)。对身体来说,它所谓的‘这里’(here)指的不是某种确定的坐标体系,而是积极活动的身体面向任务的情境定位”。(8)[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李 康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139页。梅洛庞蒂在此所指的身体即是行动者在行动中的核心,也是自觉意识的核心。“被感知的世界并不是时空中的个别物体的集合,而是我们的身体的感知能力的具体表现。”(9)Maurice Merleau-Ponty,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Evanston: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1968, p.139.人具体行动的生活空间,包括人与外在环境的关涉性,兼含心灵活动及外物相互融合的关系,是人所有活动的场域。此空间与“身体”的空间性就是“情境”的空间性,这个“情境”正指出了人与世界的辩证关系。在其中,“身体”具有主动的创造性,使得“身体”和“主体”不断与现实世界构成具有内在性的关系,而时间的流动则关乎空间的再现,此空间正是身体意识的“情境”。梅洛庞蒂的空间理论,依然奠基于他对“身体—主体”的主张。他的空间观,是指涉一个“情境”的空间,这个空间是存在的、生活的世界空间,不是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空间。在这样一个存在式的空间里,人的心灵得以润泽,万物得以生存,而审美的活动才得以顺利进展。“空间性”的向度、距离、直接影响到审美的旨趣,尤其是对于“距离”的掌握,可以说同时掌握了“时间、空间、心理”的三层内在辩证关系。现象学此种多元的“时空性”存在解构,正可以让我们探寻虚拟现实艺术中身体文本超越性别议题外更多的文化寓意。基于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虚拟现实艺术文本中的时间性和空间性面向:一是虚拟现实艺术本身的时空问题,即拟像化文本内部的物理性时空结构。借助新媒体技术的数码性质,虚拟现实影像以可视化的方式将时间流与空间状态进行编码,转换成数字化信息写入拟像文本内部,虚拟现实艺术作品中的影像信息也得以“凝结”在被编程预设的时空里,可随时通过计算机终端解码显示出来。这意味着,虚拟现实艺术文本将时空“悬搁”起来了,并且随时可以等待主体将其放逐流转,无限循环和延展。二是主体对于虚拟现实艺术创作与审美活动中形成的内在知觉形态,也即“时空感知”和“时空经验”。在虚拟现实里,时间和空间分别蕴涵了某种事物或意识的状态,既可以是生理上的对生命节奏的经验直觉,也可以是物理层面度量化方式的透视把握;既可以是心灵内部意识活动的视像化显现,也可以是客观实体形态的本体性呈现。可以看到,虚拟现实艺术的媒体特性较为鲜明地体现在:以“身体—主体”为原点的知觉经验对于时空结构的内部介入,将虚拟时空中所隐藏的语言符码以可视化方式显现,或是藉由改变时间和空间的介质,使主体对象因空间中所产生的视觉差异或运动变化,重新使身体与所处空间产生对话,经由身体的视、听等感官刺激触发知觉层面的思考,进而产生对于身体与虚拟世界之间关系的重新思考与审视。
第三,从“人—机”到“人—像”互动模式变革对时空界域的拓展。虚拟现实带来的时空形态拓展与影像观赏方式的变化,给当代艺术和视觉文化带来了全新的创作思维和审美方式启发,使得视觉化艺术活动由以往的“人—机”互动操作方式,转向“人—像”互动的沉浸体验模式,在整个过程中的审美经验获得,已不再局限于艺术家的单向传输,而是融合了参与者与艺术文本互动的结果。此时,虚拟现实艺术呈现的文本基础,也从有限的实体空间变成了广袤无垠的“赛博空间”,不论是艺术创作者、观赏者还是艺术作品本身,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审美理想的释放。斯蒂格勒谈到:“当读者发现同一段文字在传播即背景化过程中无限地变异时,他已被卷入到不可避免的相关差异过程中,因为此时此地——即时与空——都是不可避免的;也因为他发现自己便是文本,是过去的陈述材料,是‘他自己的’,他所亲身经历的,也是他继承的,必须不停地作出解释的已经在此。”(10)[法]贝尔纳·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2:迷失方向》,赵和平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0年,第69页。当参与者进入虚拟影像营构的“超真实”(11)“超真实”的概念较早出自波德里亚,“仿真”发展到“拟像”阶段,“真实”本身已经瓦解,一种比真实更“真实”的状态或者现实显现出来,那就是超真实。超真实之所以具有比真实更为“真实”的特征,首先是因为它打破了真实与想象之间的界限,使昔日的审美环境无处不在,而更为关键的是,“超真实”是按照模型产生出来的,它从根本上颠覆了真实存在的根基。参见[法]波德里亚《象征交换与死亡》,车槿山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6年,第96页。场域,身体主体便可在自我的掌控之下,随意根据自身的审美理想和审美需求,对审美对象进行影像变换、文本改写和叙事改编,甚至可以参与其中,成为文本中的构境元素之一,这比真实世界里的创作审美更为真切。虚拟现实影像中呈现的“主体与客体”“虚与实”的边界早已模糊不清,不仅“身体—主体”实现了文化内涵、经验感知等多元化、多层次的融合,“时间”与“空间”也因此变成一种相对开放和可以把控的概念符码化显现。参与者可以任意进行时间节点和空间场域的切换,包括调节时间的快慢、暂停、倒退、前进、压缩、拉长等度量化操作,以及对空间的拆解、重组、移动、拼接、置换等,并任意穿梭于其中,这种兼具开放性、可塑性和零距离、零壁垒的文本特性,消弭了“昼夜、区域”“身体、时空”的边界,呈现出主体与时空之间自由无序、开放撒播的互动状态和文本特性。如此,若主体具备一定程度的审美素养基础和艺术感知能力,身在其中抑或能实现庄子《逍遥游》中所描述的自由恣肆地遨游于天地之间的状态,进而达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12)《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注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4页。的超越时空,超越物我的艺术审美体验。
媒介对人类信息的发展和思维方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了相关的行为方式和观念标准,为我们赢得了科技与人文相得益彰的一个更大时空。虚拟现实艺术的全息化文本形态,拟态化传播展现、交互式身体叙事、立体化审美转型等特质更是再次引发了当代艺术“元问题”的新思考。
第一,从“文—图”到“图—影”文本的审美转向。虚拟现实技术打造了功能强大的“超真实”空间,在路径复杂的链接技术下,艺术文本的表意手段正逐渐由平面化影像转向多媒体影像、无介质影像等媒体形态,并且体现出鲜明的后现代文化特征,沉浸式、拼贴化、无序化,一切都变得没有深度,没有中心,也没有了意义。因此有学者说道:“图像社会的来临重建了人类社会的文化秩序: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人们在生活中接受信息、进入想象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方式逐渐被各种图像所充斥、所包围。”(13)彭亚非:《图像社会与文学的未来》,《文学评论》2003年第5期。的确,我们正处在图像称霸媒体的时代,加之数码影像文化消费的扩张主导了文化秩序的重建,在视觉化语境中发生的从“文—图”再到“图—影”的审美转向已不容忽视。上述过程中,虚拟现实让数码艺术和其他视像文化的跨媒介、跨文化融合,模糊了艺术和非艺术的界限,也使虚拟现实艺术的出现再次将艺术本质的“元问题”摆在受众面前,“什么是艺术”“艺术怎么创造”“艺术何为”等问题的提出,也许会重新激发人们对虚拟现实艺术样态的关注。卡西尔认为:“艺术的王国是一个纯粹形式的王国,它并不是一个由单纯的颜色、声音和可以感触的性质构成的世界,而是一个由形状与图案,旋律与节奏构成的世界。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切艺术都是语言,但它们又只是特定意义上的语言。它们不是文学符号的语言,而是知觉符号的语言。”(14)[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 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215页。图像具有直观表意功能,也属于语言符号的一种形态。相比之下,平面图像的直观呈现在精神维度和诗意感受方面,已然不如虚拟影像的立体化内视性获取的审美体验强。虚拟现实艺术文本将图、文、声、像等媒介有机组合,共同将艺术的外在形象和内在意识具象化协调呈现,多媒介融合再次加深了文本审美价值发掘的深度与广度。随着虚拟现实文本的拟像化、去介质、非线性等创作审美特质得到更为突出的呈现,传统艺术规则中表现现实社会文化和时代精神原貌的影像元素、叙事题材主旨被忽视,经过长期提炼建立起来的传统艺术评判标准、话语体系都已改变原有意义和价值。在虚拟现实艺术审美活动中,参与者在自由无束的赛博空间中沉浸于虚拟影像赋予的创造性,畅快淋漓地表达无羁思想,艺术创作和审美互动都显得天马行空、游刃有余。他们在影像符码构筑的“超文本”空间中醉心于艺术创造的神奇魅力与无限乐趣,创作的自由促成了个性表达的创新姿态。同时,虚拟现实艺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文化体制约束和责任负担,言论发表和主体活动审查制度的消失淡化了艺术接受的功利目的,由此,创作与审美便能真正达到“物我合一”“身心合一”的艺术审美境界,在与虚拟影像瞬息万变的互动中,可以尽情直抒胸臆,也可以自行设定叙事路径,营构丰富意蕴,因而,审美活动过程显得纯粹而真诚,没有了诸多传统规则约束的虚拟现实艺术大多数在艺术表达和风格特征上,显得更为接近传统对于艺术真实性的美学价值追求,显现了鲜明的个性化艺术魅力。
第二,实现艺术理论自律性实践与自觉性创新的互动融合。虚拟现实艺术特殊的文化个性和参与方式、审美接受决定了自身具有的艺术自律(the autonomy of art)是实现并建构全新艺术价值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对传统“审美无利害”美学核心概念的具体体现。马尔库塞认为:“艺术通过其审美的形式,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主要是自律的。在艺术自律的王国中,艺术既抗拒着这些现实的关系,同时又超越它们。因此,艺术就要破除那些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式和日常经验。”(15)[美]赫伯特·马尔库塞:《审美之维》,李小兵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90页。在他看来,“审美形式”是艺术抗拒并超越现实社会关系,突破日常经验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革命性和否定性经验,从而达到新的审美目的。同时他还提出:“让艺术作品借助于审美的形式变换,以个体的命运为例示,表现出一种普遍的不自由和反抗的力量,去挣脱神化了(或僵化了)的社会现实,去打开变革(解放)的广阔视野,那么,这样的艺术作品也可以被认为具有革命性。”(16)[美]赫伯特·马尔库塞:《审美之维》,李小兵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90~191页。这表明艺术的反抗性和革命性,是以个性化的形式去抵抗僵化的现实艺术状态,获得自由空间。虚拟现实艺术要想实现传统艺术所呈现的人文价值,关键在于主体要准确定位自己的创作与审美行为,注重作品审美价值的艺术性建构:一方面,主体在个性化的书写和主体间性审美欲求影响下,需不断增强虚拟现实艺术自觉意识,树立创作的自律性,不断增强虚拟现实艺术主体的审美性意识,积极提升审美文化素养、树立责任意识,需要尽量避免创作的随意性而陷入粗俗化和媚俗化倾向,同时注重表意的多维和思想深度,注重日常思维和审美思维的调整和变化,提高审美意识的自觉和自律,以使虚拟现实艺术保持良性的艺术道路,只有有意识有目的地沿着正确的艺术轨道从事创作与欣赏,才有可能保持其艺术价值的发展潜能。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创作与审美的艺术价值取向,注重艺术理论与创作审美实践的融合。虚拟现实艺术在文本风格、多媒介叙事改编、影像话语表达等方面,应借鉴传统文艺丰富的艺术价值和深刻的内涵意义,特别是传统文艺中的艺术理性精神和深刻思想力量,进一步拓宽虚拟现实艺术的表意视野和思想内涵,使其在构建自由平等的精神文化空间的同时,提升大众化主体的审美品格和艺术修养。
第三,引发对视觉审美文化艺术谱系新的审美认知和价值定位。虚拟现实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视觉艺术的本质转化和价值衍生,挑战了艺术传统的审美体系结构,也影响了人们对于艺术的整体认知,同时进一步创生了“数字化生存”的新可能性,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空间和思想维度。“互联网+大数据”“互联网+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5D全息投影等新的信息传播与互动方式,对数字艺术文化的发展形成了巨大影响,营构了当代社会全新的数字化视觉审美文化氛围。作为“身体—世界”的联结方式,以及建构与解构社会文化现象的新生力量,虚拟现实成为了视觉审美文化的代表,在系列新媒体技术的支持下,虚拟现实艺术美学展表现出较以往的数字影像更为多元的样态,拓展了数字化视觉审美文化的边界延伸。虚拟现实艺术相较于单向性平面化影视艺术更具活力,吸引了更多网民参与其中,激发了普通大众对虚拟现实艺术的热情。“互联网+”系列影像艺术完成了对传统艺术的挑战,将艺术创作从精英推向大众,虚拟现实艺术则再次对艺术传统机制发起冲击,进一步加深了新媒体艺术的体系认知。同时可看到,虚拟现实艺术的兴起也面临着视觉审美文化的艺术向度新问题,其影像叙事非线性和审美参与开放性等自由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原有的“身体—主体”艺术价值承担和精神底蕴。自由化的拟像审美、无序化的时空切换等特征必然对虚拟现实艺术从文本形态到艺术结构的完整性,以及作品的“艺术性”质感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这直接导致了虚拟现实艺术在传统视野中的艺术地位和功能定位问题。籍此,虚拟现实艺术仍有必要以传统艺术观念和评价标准来衡量、实现自身的艺术特质,充分发挥新媒体创作中大众审美文化引领的积极作用,进而实现虚拟现实艺术与传统艺术的媒介融合与并行不悖的审美发展。
由上述来看,虚拟现实艺术要能保持其创作审美应有的艺术个性,确实有必要在一定程度上融合渗透传统艺术话语体系和艺术审美观念中的积极因素,同时强调自身艺术创作的质量,尝试将这两种艺术体系的品质结合并相互渗透。就虚拟现实艺术而言,其拟像化的“超真实”表达、可塑多变的审美参与方式更适合大众的视觉文化消费习惯,而即兴化审美与沉浸式美学的结合,则实现并满足了大众对数码影像惯有的创新意识和平民意识的审美需求。同时,传统的绘画、音乐、舞蹈、雕塑等艺术形态也能与虚拟现实艺术进行融合,借助其富有张力和灵动多变的艺术要素,以不断完善自身的审美质素,让截然不同的艺术样态在相互融合渗透中促进当代艺术领域整体的良性发展。
艾尔雅维茨认为:“在后现代主义中心,文学迅速地游移至后台,而中心舞台则被视觉文学的靓丽辉光所普照。”(17)[斯洛文尼亚]阿莱斯·艾尔雅维茨:《图像时代》,胡菊云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4页。新媒体与艺术的强势融合不断更新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审美趣味,这正是当下多媒介融合、跨媒介审美背景下的艺术朝着综合性形态发展所传递出的一个信号。虚拟现实艺术为新的艺术形态创生可能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加深了大众与社会文化的互动效果,同时也拓展了学界对日常生活审美文化现象的关注视野,使艺术创作与社会文化间的联结更为密切。一方面,虚拟现实艺术创作受到主体的艺术素养限制,另一方面也受到欣赏者的价值判断影响,在跨领域、跨媒介发展虚拟现实艺术创作审美向度时,所呈现的是整个社会文化现象中各范畴间的多重组构,充分展现了社会文化的整体样貌,在数字化语境中的社会思想文化观念影响下,虚拟现实艺术审美经验和文化价值得以充分沉淀积累,并逐渐形成其独具特质的美学阐释体系。
作为视觉审美文化的重要形态,虚拟现实艺术有其特殊的文化脉络,既是对当代“数字化生存”新的具体表现,也呈现了以数字影像技术为支撑的“高科技”与“高人文”融合发展的美学价值批判,“身体—主体”在虚拟现实中获得的时空感受、欲望显现、价值意义等多种美学元素,不仅建构了不同于现实的时间与空间感,也是对现代社会文化现象中不确定基因的具体反映,是实现新的审美价值重构阐释的前提基础,进而可实现科技与人文的交互关系中新的多元化理论思维体系阐释与建构。总之,虚拟现实艺术在新的视觉文化语境中体现了全新的艺术样态和审美向度追求,并逐渐构建形成自身的审美价值体系,在其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还会不断开掘并实现自身丰厚的美学内蕴和艺术旨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