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琴琴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21)12-044-01
摘 要 练习密度与运动负荷只有准确契合中学学生的身体素质发育基础和体育教学训练目标,才能实现学生运动素养和身体技能的稳步提升。在中学阶段,学生已经全面步入了青春期,身体发育敏感且运动适应能力较强,这个时期的体育课程更应该坚持科学、高效、有序的训练原则,合理选择练习密度和运动负荷。双减政策下中学体育课程的重要性日益提升,体育教育活动更加充足发展空间与教学時间,如何充分利用体育课堂开展体育训练以实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应该成为体育教育工作者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 双减政策 中学体育 练习密度 运动负荷
体育课程是以身体素质发育、体育技能锻炼、体育意识习惯塑造为主导的课程。双减政策的提出使得体育教育的重要性再次得到了确认。中学阶段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决定了他们乐于参与体育活动,然而不恰当的练习密度和运动负荷可能导致学生无法获得充足的身体锻炼,也可能导致超出学生机体的承受极限,最终导致揠苗助长的不良后果[1]。教师必须要准确把握中学阶段学生的总体发育规律和个体发育情况,才能科学合理地安排练习密度与运动负荷,切实完成双减政策赋予中学体育课程的任务和使命,有效引导和推动中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体育课程的练习密度选择安排
(一)练习密度
体育课堂之中练习密度是指学生在课堂内参与各项活动时消耗的时间在课堂总时间的占比情况。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需要开展讲解、示范、演示、纠正等活动。学生在学习活动中需要参与观察、练习、互动、休息等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同时穿插整队、收发器材、交换作业等活动,上述活动在课堂整体中的占比情况会直接影响最终教学目标的实现。教师需要统筹安排不同教学环节的时间才能实现达到更好效果,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任务并掌握技能。
(二)密度设计与调整
中学体育教学活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教师的教学组织行为与学生的学习认识兴趣,场地、器材、气候等基础客观因素均是密度设计的考量关键。教师在教学准备环节需要明确课程目标与内容,在课堂中将会涉及主要运动项目及学生基础情况,合理确定各类活动或运动需要消耗的时间,精准计算不同运动环节占比。例如,在100米跑的教学中,教师需要从起跑准备开始计算时间,直至学生完成奔跑、缓冲、返回的全部运动过程,此外教师还应该确定反复训练过程中暂停休息等时间[2]。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教师应该注意教学组织的高效合理,有效避免非必要的调整队形和组织队列占用宝贵的教学时间,通过教学组织优化方式能够进一步提高时间有效利用率,如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开展循环练习或连续训练,使得各项运动活动能够交替进行,更好地利用器材并引导学生参与。教师要根据运动项目情况调整密度,如跳高项目的运动强度较高,教师在教学设计时要避免强度过高,教学和训练的时间占比应该控制在30%以内,以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并准确契合教学目标。
二、体育课程的运动负荷选择安排
(一)运动负荷
学生在体育课堂上受到运动刺激的影响会出现机体生理反应。运动负荷可以细分为运动强度和运动容量。合理的安排运动强度和运动容量才能够最终达到理想教学效果,如果运动负荷超出了学生发育的最佳适应区间则会增大学生运动损伤风险,反之则会导致学生机体无法受到足够刺激,体育教学与训练的目的难以实现。教师在运动负荷选择时要充分考虑到中学不同年级学生生理机能、成长规律、运动适应,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基础负荷后进行动态调整[3]。
(二)负荷设计与调整
运动负荷受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训练密度及个体差异等多种因素影响,教师要充分考虑到学生身心特点分析运动负荷的主要影响因素来带领学生开展体育训练活动。身体状态是学生参与训练的基础,如教师带领学生展开50米加速跑时,学生奔跑后心率快速上升,而在经过几次训练后学生身体出现疲惫,兴趣也会随之而降低。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转向跳跃训练,保证跳跃训练的负荷与加速跑的负荷一致。其次教师可以改变运动顺序、训练频率和活动动作,如教师在加速跑教学中可以根据学生的奔跑速度与成绩调整不同学生的运动负荷。又如在铅球投掷教学中教师可以选择用提沙袋方式替代铅球,带领学生开展同等负荷的替代训练。最后教师可以通过教学方法与训练密度的调整来改变负荷,如教师在1000米跑的复习课堂上可以保持40%~50%练习密度,同时采取游戏活动来保持学生参与复习的兴趣。
参考文献:
[1]金银哲,李柏.基于学校体育和生活体育关系的中学体育课教育课程运营方案探究[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19,21(02):65-70.
[2]宋娜梅,程然,李强,等.体育大课程视域下体育课中“学”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8,30(04):336-340.
[3]周慧敏,丁海勇,周舟,等.美国概念体育主导下的5E教学模式对我国中学体育课情景兴趣的影响研究——以上海市为例[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7,37(03):1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