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耀武
摘 要:李密一共共陈述了六件事情:抚养之事;奉养之事;授职之事;催任之事;伪朝之事;病危之事。作者融情于事:事与情的完美结合;融理于情,情理的完美结合;最后事、情、理在矛盾中追求统一。
关键词:融情于事 融理于情 矛盾统一
李密初仕蜀,担任蜀国的尚书郎。蜀国被晋国灭亡后,晋武帝征召李密出任太子洗马。李密因要奉养年迈多病的祖母,不愿出来做官,但他又担心晋武帝怀疑自己心念亡蜀而招来杀身之祸,于是写下了《陈情表》一文。晋武帝读罢此文,不仅同意了李密暂不赴诏,而且还“嘉其人,赐奴婢二人,使郡县供其祖母奉膳。”那么,李密是如何向晋武帝陈心中之情而使晋武帝满意的呢?细读此文,笔者想从事、情、理三个方面谈自己的拙见。
一、融情于事:事与情的完美结合
细细品读此文,我们发现李密一共陈述了六件事情:(1)抚养之事;(2)奉养之事;(3)授职之事;(4)催任之事;(5)伪朝之事;(6)病危之事。细细分析这六件事,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它们分别传递了李密两种情感:抚养之事、奉养之事、病危之事这三件事传递地是李密对祖母的亲情与孝情;授职之事、催任之事、伪朝之事传递地是李密对晋武帝、对国家的恩情与忠情。值得注意的是在记事抒情的过程中李密没有平均用力,更没有厚“亲情、孝情”而薄“恩情、孝情”。因为李密内心明白晋武帝是一位猜忌心极重的皇帝,作为一个亡国之臣稍有不慎就可能丢了性命。因此,在记事陈情过程中,李密也非常的讲究记事陈情的方式。在陈述与祖母的往事时,李密没有过多的夸饰,没有浓烈的抒情,采用的是近似于平铺直叙的方式,这种平铺直叙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李密对祖母的亲情与恩情。相反,在陈述授职之事、催任之事、伪朝之事时,李密分别用了“诏书特下”、“欲奉诏奔驰”、“过蒙拔擢”、“宠命优渥”等短语。“欲奉诏奔驰”写出了李密以表忠心的急切迫切心理;“特下”、“过蒙”、“优渥”极言皇帝对亡国旧臣的恩遇优厚。
由此观之,在记事陈情时李密是尽量地抑制对祖母的亲情与孝情而极力渲染对晋武帝、对国家的恩情与忠情。这一点还体现在李密在文中对祖母的称呼上。在文章中李密陈述祖孙二人的关系时多称“祖母刘”或“祖母”,如“祖母刘愍臣孤弱”、“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臣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在陈述祖母的病情以及把祖母与皇帝相对时则称“刘”。称呼不同,意味深长。我们认为,李密在陈述与祖母关系时用“祖母”或“祖母刘”是为了体现他与祖母血浓于水的亲情;而在皇帝面前称呼祖母为“刘”,是想在皇帝面前克制住对祖母的依恋,是想尽力地抑制住对祖母的亲情与孝情,而对亲情与孝情的抑制也就使得李密对皇帝与国家的恩情与忠情得到了极力渲染。
综上所言,李密在《陈情表》中通过了六件事陈述了内心的两种情感:一种是对祖母的亲情与孝情;一种是对晋武帝和国家的恩情与忠情。作者融情于事,不仅事与情结合得天衣无缝,而且在叙事表情上更是完美无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晋武帝对自己的猜忌。
二、融理于情,情理的完美结合
李密在《陈情表》中不仅融情于事,通过具体的事件来陈述对祖母的亲情与孝情,对晋武帝和国家的恩情与忠情,而且在言情过程中李密还融合了理,使得情与理得到了完美的结合。
上文我们已经说过,李密为了不引起晋武帝的猜忌,他在叙事表情上极力渲染的是对晋武帝的恩情、对国家的忠情。但就李密内心而言,他内心情感的天平还是向亲情和孝情倾斜的。那么,李密如何使对晋武帝的恩情、对国家的忠情与对祖母的亲情、孝情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而又不至于引起晋武帝的猜忌呢?细读文章我们可以发现,李密在陈说这两种情感时巧妙地将理融入了这两种情感之中。只是这种理是隐性的,不容易被发觉。
我们先来看对祖母的亲情与孝情。这种情感是通过抚养之事、奉养之事、病危之事这三件事表达出来的。李密在通过这三件事陈情时都蕴藏了理层面上的说明。就抚养之事而言,李密言“祖母愍臣孤弱,躬亲抚养”这一句实际上是从亲缘关系、养育之恩的角度对晋武帝进行说理,以表达李密奉养祖母在情感上的必要性;就奉养之事而言,李密陈词道“既无伯叔,终鲜兄弟……茕茕孑立,形影相吊。”这也是从理的层面向晋武帝陈述,奉养祖母的事只能由自己承担,即行动上的必然性;在陈述病危之事时,李密连用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等四字短语,除了言情之外,还从理的层面上暗示了晋武帝奉养祖母在时间上的紧迫性。
我们再来看对晋武帝恩情、对国家的忠情。这种情感是通过授职之事、催任之事、伪朝之事表达出来的。李密在通过这三件事陈述情感时非常注意其与对祖母的亲情与孝情在理的层面上达到一种平衡。就授职之事而言,它展现的是晋武帝对自己的重用,皇恩浩荡,岂有不报之理,即李密对晋武帝的恩情、对国家的忠情是必要的;就伪朝之事而言,李密在《陈情表》中如是说“且臣少仕伪朝,历职郎署;本图宦达,不矜名节”,这是在说自己对待功名的态度。李密之所以这样说,实际上就是从理的层面告知晋武帝,对于授职一事在行动上我是必然接受的;再言催任之事,“郡县逼迫,催臣上道;州司临门,急于星火”这分明也是在说上任之事在时间上的紧迫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是对祖母的亲情与孝情还是对晋武帝的恩情、对国家的忠情,它们在理的层面上都有情感的必要性、行动的必然性以及时间上的紧迫性。这样一来,在记事表情上不平衡的两种情感,在理的层面上就实现了平衡。这也为后期的劝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事、情、理在矛盾中追求统一
为了消除晋武帝对自己的猜忌,避免招来杀身之祸,李密在记事陈情的表达上尽力让情感的天平倾向于对晋武帝恩情、对国家忠情。接着,他又从理的角度调和这两种情感,使这两种情感在在理的层面上达到一种平衡状态。但矛盾的根本并没有解决。前文所提及的两类事、两种情、两种理还是处在矛盾之中——晋武帝与李密还是处于矛盾的对立面。因此,李密所要做的就是如何化解两类事、两种情、两种理之间的矛盾,使矛盾与矛盾之间,自己与晋武帝之间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统一。
对此,李密大打“孝”牌,使事、情、理在孝的层面上达到真正意义的和諧统一。“伏惟圣朝以下治天下,凡在故老,犹蒙矜育。”李密紧紧抓住晋武帝以孝治天下的治国策略,一步步将情感的天平拉向对祖母的亲情和孝情一端。李密不去赴任主要是留下来奉养祖母,这也正是晋武帝所提倡的孝。李密紧紧抓住这一点,不仅向晋武帝表明了自己的心迹,同时也让晋武帝在处理这件事上有了一定的伸缩空间。但这又随之会产生另一个问题,奉养祖母是孝,不听晋武帝的诏令则又是不忠,李密还是让自己陷入了一个“忠孝难两全”的窘境。如何摆脱这一窘境呢?
《陈情表》末段如是说“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养刘之日短也……臣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细读这一小节,我们不难看出李密在孝的基础上继续说理言情,使得情与理在孝的基础上达到了和谐统一。“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从道理上讲,李密报答陛下的时间很长,但尽孝刘的时日很短,所以我李密从理上看应先尽孝后尽忠。“生当陨首,死当结草”更是直言表达对晋武帝、对国家恩情与忠情的报答之意。忠孝两不误——既符合晋武帝“以孝治天下”的方针,又有了尽忠武帝的机会;既成就李密“愿乞终养”的愿望,又成就了晋武帝“以孝治天下”的美名。至此,事、情、理在孝的基础上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统一——在晋武帝满意的前提下情感的天平也就倾向了对祖母的亲情与孝情一端。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李密的《陈情表》是真正意义上的事、情、理相结合的艺术臻品。
参考文献:
[1]程永超.“情真”亦须“陈情术”——从说辩心理角度解读《陈情表》[J].语文教学通讯,2007(3).
(作者单位: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自筹课题“基于学生心智发展的中学语文深度学习的行动研究”(项目编号:R-b/2018/0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