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娟,杨香云,张 慧
(1.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山东 济南250109;2.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山东 济南250014)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干线工程于2002年12 月27 日开工建设,2013 年11 月15 日顺利实现干线工程全线通水目标。山东省南水北调供水范围主要包括13 个市的61 个县(市、区),受水区各市承诺年度调江水量14.67 亿m3。主要供水目标为补充受水区和输水沿线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包括部分航运用水,兼顾高效农业和生态环境用水,并具备向河北和天津应急供水条件。2018—2019 调水年度累计调引长江水达38.3 亿m3,引用长江水量呈逐年增加趋势,南水北调工程在优化水资源配置、抗旱减灾、水生态保护、通航保障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综合效益。就受水区各市来看,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水资源的科学高效利用。
南水北调建设之初,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三先三后”原则,为保证南水北调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就必须切实做好节水、压采、水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2002 年12 月,国务院批复了《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确定了三个主要建设目标:一是完成南水北调干线、配套工程建设;二是逐步替代受水区超采地下水,对严重超采区实施禁止开采,对一般超采区实施限制开采;三是逐步退还挤占的农业和生态环境用水。目前,工程建设目标已基本实现,其他两个目标未真正实现,这两个目标是保障南水北调工程良性运行的基础和保障。协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是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目标及实现工程效益发挥的关键。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工程的建成通水,构建了山东省内“T”字形骨干水系,与配套工程共同改变了受水区各市水资源配置新局面。
南水北调工程建成后,对山东省水资源优化配置注入一剂新活力,这就需要受水区各市处理好各种水资源的配置关系,统筹解决好城市生活与工业用水,重要的是要明确处理好水资源配置新原则、配置目标、配置手段等方面的问题:在新增长江水资源的基础上,重新率定各种水资源总供给量及在各种条件下相应的供水保证率,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提出新的用水预测及需求,依据水源及线路布置情况,做好供需平衡与分析。受水区各市要以南水北调为契机,打破对水资源利用的总量控制、用水户统筹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好经济、技术、管理等配置手段,认真研究水资源配置的各种要素,建立本受水区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应用系统,实现受水区内水资源的动态调配,真正做到对水资源的精细化利用,按照当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目标和要求,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本受水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实施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把长江水作为各受水区地下水替代水源之一,是水资源配置的目标,也是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建成后发挥效益的关键。通过合理调配受水区各种水源,优先利用外调水,合理利用当地地表水和再生水,可为受水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实施地下水压采提供替代水源条件。
山东省各受水区,地下水年均供水量约80 亿m3,约占总用水量40%,对保障山东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长期以来,一些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目前山东省浅层地下水和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面积分别达到1.0 万km2、4.3 万km2,超采总水量62017.4 亿m3。地下水超采严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德州、聊城、滨州及沿海地区。
2017 年12 月,山东省政府批复的《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明确提出,结合南水北调配套、雨洪水资源利用等工程的实施,受水区各市要统筹配置当地地表水、外调水以及非常规水等各类水源,置换和替代超采区地下水供水水源,为消纳使用长江水量腾出市场空间。因此,受水区各市应按照治理目标及规划要求进一步明确地下水限采和禁采范围,通过开展受水区地下水超采调查评价,强制关闭南水北调受水区范围内工业园和用水企业的自备井;结合本受水区承诺消纳长江水量,分析论证地下水压采替代水源及其规模,提出地下水压采技术措施,加强对地下水的监测,加大地下水井关闭联合执法检查;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生态环境用水是南水北调工程供水目标之一,根据近6 个调水年度以来的调水实践,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段干线工程发挥了生态保护功能,水环境承载能力的测算在国家严控引黄指标的大背景下,通过地下水压采,消纳长江水量仍有较大空间。该方案的实施,在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的同时,有利于发挥南水北调工程的生态保护功能,改善全省的水生态环境,更为重要的能挖潜全省消化江水的空间,从根本上解决长江水水价偏高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南水北调工程效益的全面发挥。
南水北调工程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工程措施,而水价是水资源配置的重要经济手段。对于主体工程,国家实行的是两部制水价政策,即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对受水区各市来说,与当地的初始水权相比,年承诺调江水量属于增量水权。
按照2014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主体工程运行初期供水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 号)确定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水价政策,山东全省平均供水价格1.54 元/m3,与现行引黄水价0.12~0.14 元/m3相比较,差异较大,按照水利部水资源费改革要求,山东省地表水水资源费调整后也仅为0.4 元/m3。因此,水价的差异是造成各地对各种水源的利用程度不同的根本原因,探索建立区域综合水价制度,科学核定多水源综合水价势在必行。必须尽快建立全省外调水统一价格机制,用统一的供水价格消除用水“趋利”偏好,用价格杠杆实现外调水统一优化配置。
按照“近水近用、方便使用”的思路,分配给各市的黄河水、长江水指标,确定各市外调水水权,实行黄河水、长江水统一水价,用价格调节和经济杠杆促进全省水资源优化配置。2015 年12月山东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保障措施。山东省滕州、寿光两市在区域综合水价改革方面先行试点,取到了较好的经验。
山东省政府批复实施的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范围为干线工程分水口门至净水厂之间的输水渠道(管道)、调蓄水库、泵站以及调蓄水库至净水厂(用水户)之间供水管道,部分配套工程直接接入地方原有供水管网,另有一部分需新建水厂及以下供水管网,但配套工程规划未考虑这部分配水工程,存在消纳长江水“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用水户是消化长江水的终端,只有落实了用水户才能真正消纳长江水。受水区各市除建设配套工程以外,还需积极落实用水户,按照用水户需水目标要求,新建水厂、新建配套工程与现有水厂及供水管网的衔接工程,打通消纳江水“最后一公里”。
2017—2018 年,山东省财政厅、水利厅、南水北调局联合开展了用水结构调整试点工作,以地下水压采任务重、消纳长江水量较大的德州、聊城、滨州3 市为试点,以促进消纳长江水为目标,联通受水区内既有水网,对受水区内用水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更好地为用水户引用长江水创造条件。根据试点开展情况,建议将用水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经验普及其他受水区各市,以用水结构调整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在全省受水区各市挖潜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空间,积极落实用水户,提高长江水在山东省的利用效率。
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多数受水区处于沿黄地区,在调引黄河水基础上,新增调引江水量指标,同一水厂对黄河水及长江水的处理工艺截然不同,自2013 年调水以来,受水区各市均有反映,特别是沿黄地区受水各市。作为原水的长江水含有一定比例的无机盐、有机物,个别指标超过饮用水水源标准要求,现有水厂部分常规水处理工艺无法有效去除,需增加饮用水深度处理工艺,水处理成本增加近一倍,与黄河水相比没有竞争优势,这是制约长江水消纳的一个重要因素。以青岛引黄济青水务公司水厂为例,为应对原水中硫酸盐浓度较高的现状,近期将增加“超滤反渗透、臭氧活性炭”两种饮用水深度处理工艺,几乎可去除水中一切物质,得到纯水,处理规模约6 万t/d,经与传统工艺处理后的水进行混掺,可一定程度上降低硫酸盐浓度,但其能耗大,水处理成本增加近一倍,且处理能力有限。因此,受水区各市解决好不同原水的水处理问题,对原有水厂的水处理工艺需要改进,一是在不改变原有处理工艺的情况下,增加新的针对长江水的处理工艺设施;二是将原有水源改为长江水的基础上,更换原有的水处理工艺。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建立的工程体系,更新了省内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为实现受水区内水资源统筹配置打下良好的工程基础。目前,山东省内还存在南水北调、引黄济青、胶东调水、黄水东调等多主体调水协调问题,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受水区13市当中有12 个市具有引黄条件,外调水与当地水管理权限不同、工程运行管理和水量调度“各自为政”,管理难度大。还需强化跨流域调水省级统一管控,建立全省跨区域调水统一调度管理体制,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
2015 年4 月1 日,《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由山东省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将配套工程纳入管理范围,由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受水区各市38 个供水单元工程中,共有23 个事业法人,15 个企业法人。不管是哪种运行管理模式,受水区各市都要做好与山东省南水北调主体工程的供水衔接。编制年度水量调度方案并按要求执行,以各市分水口门为界,保护工程和水质安全,精确计量调引水量。
山东省南水北调干线及配套工程后,受水区各市应结合本区域供用水实际,认真研究处理好上述问题,逐步落实国家提出的“三先三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及调度运行总原则,全面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各项要求,来解决当地的水资源配置、地下水压采、综合水价改革等一系列问题,真正实现南水北调工程的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从而实现本受水区内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