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慧敏
(西南财经大学 天府学院,四川 成都 610052)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战略判断,科学标定了我们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1)贾康:《建设新时代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年第20期。,提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伟大的新时代,召唤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良好品质的新青年,毕竟“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时代的性格就是青年的性格,时代的精神就是青年的精神”(2)共青团中央:《伟大的新时代,召唤堪当大任的新青年》,《中国青年报》2017年10月23日。,新时代可以塑造青年、成就青年,而青年应积极融入新时代、推动新时代,这是青年与新时代关系的内在逻辑,因而,青年问题将是新时代背景下党和国家予以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因此将青年群体作为研究对象的现实意义突显。正是基于此,本文以新兴的“空巢”青年为研究对象,以期更好地认识“空巢”青年这种社会热议现象,规避“空巢”青年不良行为发生,促进“空巢”青年健康、快乐成长,成为推动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主力军。
“空巢”青年词汇横空出世并不长久,但它一经提出,便带有一丝“悲悯”“凄凉”的味道,究其原因,它与“空巢”老人具有相似之处,而“空巢”老人在社会观念中长期以来形成的刻板印象,直接影响公众对“空巢”青年作出判断。由于该词汇着实是一个新兴事物,诞生时间有限,加上大家对“空巢”青年的理解存在分歧,有人认为“空巢”青年仅是对“北漂族”“蚁族”称号的翻版,没有必要对之进行过多关注,因而,当前围绕此话题展开的学术性研究屈指可数。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自己纳入到“空巢”青年群体,常常以“空巢”青年自称,不再说自己是“北漂族”“蚁族”,这说明该词汇在社会上已然存在着广泛的接受度、认可度,引起了些许人共鸣,故对“空巢”青年现象展开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何为“空巢”青年,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通过对为数不多的文献进行梳理,发现当前在“空巢”青年概念的理解上主要有三种代表性观点:其一,将“空巢”青年界定为年龄介于20—30岁,背井离乡到城市打拼,工作资历不够丰富,并未在大城市站稳脚跟,住房独居的单身年轻人(3)李春玲、马蜂:《“空巢青年”:游走在“生存”与“梦想”间的群体》,《人民论坛》2017年第4期。;其二,将“空巢”青年理解为在大城市奋斗打拼的年轻人,他(她)们远离故乡、亲人,独居生活,缺乏感情寄托,没有家庭生活(4)常进锋:《“空巢青年”缘何“空巢”——一个时空社会学的解读》,《中国青年研究》2017年第5期。;其三,将“空巢”青年认定为年龄在20—35岁之间,受教育程度较高,在大城市拥有一份比较体面的工作,远离亲人、独自居住的年轻人(5)何绍辉:《“空巢青年”群体的多维解读》,《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
遗憾的是,这三种观点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瑕疵,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第一种观点在年龄上将“空巢”青年认定在20-30岁之间,这个年龄区间段的取舍未免过于狭窄,纵观国内外对青年年龄区间的认定,年龄下限大多在10多岁,年龄上限有的达到40多岁,如联合国将青年的年龄段界定为17—24岁,世界卫生组织将青年的年龄段界定在16—44岁,中国国家统计局认定青年的年龄范围为11—34岁;另外,落脚在“单身”身上似乎也不恰当,“空巢”青年更多的是一种状态描述,与是否结婚之间没有必然关系。第二种观点未涉及年龄段,仅以年轻人指代青年,但年轻人和青年之间并非完全重合关系,在交集上存在部分缺失现象,少年也是年轻人,但少年与青年属于不同的对象范畴,且年轻人的年龄区间如何界定,什么年龄段的人才是年轻人,后面论述中未有提及,因而也不够严谨。第三种观点将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性质纳入其中,这两个指标其实与是否为“空巢”青年的关系不大,因为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性质明显与“空巢”和“青年”不搭边,难道只接受过中、小学教育的青年不能成为“空巢”青年?农民工群体中的青年不能成为“空巢”青年?
其实,要对“空巢”青年给出一个更为合理的解释,首先需要分别弄清楚此词汇的基本要素,即“空巢”和“青年”。而认定青年主要是从年龄段上,相对简单,故界定此概念的核心则放在了对“空巢”的认识上。关于何为“空巢”,可以从“空巢”老人的界定上进行借鉴,毕竟学术界有关“空巢”老人的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关于对“空巢”老人的理解,当前国内外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是将“空巢”老人定义为最后一个孩子离开,只剩下一对夫妻独自生活的老年父母(6)Sartori,A.C.R,&Zilberman,M.L:Revising the empty nest’s syndrome concept,Revista depsi-quiatria Clinica,no.36,2009.;第二种是将“空巢”老人认定为只与配偶或一个人单独居住的老人(7)Liu,L.J.,&Guo.Q:Loneliness and health-related quality of life for the empty nest elderly in the rural area of a mountainous county in china,Quality of life Research,no.16,2007.;第三种是将“空巢”老人界定为没有子女或虽有子女但不和子女共居一处的老人(8)陈建兰: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实证研究——以江苏农村为例》,《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4期。。纵观上述三种观点,相较于第一种观点,第二种观点将独居的老人纳入了其中,而相较于第二种观点,第三种观点更推进一步,将是否有子女作为了区分标准,强调无子女的老人。但这三种观点的本质都没有离开单独居住,故单独居住是定义“空巢”的关键所在,且单独居住是与自己子女生活状态的一个描述,不是亲戚、朋友,是原生核心家庭成员,对于老人而言,这不仅是个人生命周期的转型,也是家庭周期的转型(9)李建新、李嘉羽:《城市空巢老人生活质量研究》,《人口学刊》2012年第3期。。因而,我们将“空巢”青年界定为父母双亡或者父母健在但常年不和父母共居,单独居住的18—35周岁的人。选择18—35周岁来认定“空巢”青年的年龄段主要是考虑到中国法律以18周岁作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划分,且中国学制也决定了18周岁前后青年子女可能会开始接受高等教育或者步入社会工作,离开父母单独居住的概率较大,而35周岁的年龄上限设置主要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刚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为依据,其中提及“青年的年龄上限为35周岁”,这是国家层面对青年年龄上限的最新认定,牵头单位便说明了它的权威性。
划分“空巢”青年类型依据众多,不同划分依据下必然存在着不同类型的表达。我们这里以青年人意愿为依据,将“空巢”青年分为三类。
被迫型“空巢”青年是指不愿意与父母分开独居,但囿于父母过世或与父母关系相处不和谐,甚至闹到断绝亲子关系地步而不得不选择独居的青年人。此类青年现处阶段特征为缺乏核心家庭关怀,一方面,有些父母已经离开人世,不能再与青年子女进行日常互动;另一方面,有些父母与青年子女,关系出现了严重问题,与青年子女长期处于联系中断状态,他们不了解青年子女的生活现状,青年子女对父母的生活现状也一无所知,双方跟陌生人一般,常年没有往来,更谈不上面对面的互动。
自愿型“空巢”青年是指主动提出与父母分开独居,且父母支持分开独居行为的青年人。此类青年通常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个人或者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他们有能力购买、租住新住房,如果没有经济能力作为支撑,家庭尚处于温饱阶段,与父母分开独居很难实现;二是个人大多与父母工作、生活在同个区域,或者说工作地、生活地相隔距离不远,即便购买住房之后与父母之间的来往也较为频繁,时常可以与父母进行面对面的互动、交流,比如下班后一起吃饭,父母帮子女做家务、带小孩等,但并不长期居住在一起,父母和子女居住在各自的房屋中;三是父母都健在,且年龄较小,身体健康,能够正常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子女不用过多操心父母。
无奈型“空巢”青年是指想要和父母居住在一起,但为了获得更好的工作、学习机会而远离父母且将父母接到和自己一起居住不现实而不得不独居的青年人。此类青年的主要特征为:第一,居住意愿上想要和父母共同居住,与父母生活在同个屋檐,彼此之间相互照应,这类青年以单身青年居多,毕竟这时不存在婆媳矛盾,且在家里生活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个人经济压力;第二,离父母生活工作地区较远,彼此往来不方便,通常只能靠电话、网络媒介进行联系,每年只能在几次长假期间回家与父母相处,甚至有的只能在春节时候才能与父母见面,与父母面对面接触的时间有限;第三,个人回到父母生活工作地或者说将父母接到自己生活工作地都不具有现实可行性,这里面原因复杂多样,既可能是个人梦想在父母生活工作地无法实现,也可能是将父母接到自己生活工作地一起生活但父母工作、家庭经济条件等不允许。
纵观“空巢”青年的三种类型,相较于被迫型“空巢”青年,自愿型“空巢”青年和无奈型“空巢青年”在数量上明显占有优势,即后两者才是当前“空巢”青年的主流类型。而辨识某个“空巢”青年所属类型,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三种类型之间是动态变化的,可以相互转化,即某个“空巢”青年在一定条件的变化下,所属类型并不一样。比如被迫型“空巢”青年随着时间流逝与父母的关系得以缓和,相处融洽,倘若他仍是单独居住的话,那么就属于后两种类型之一,不再是被迫型“空巢”青年,如果他与父母居住在一起,那么他就不再属于“空巢”青年范畴。反之,后两种类型的“空巢”青年如果与父母的关系出现了严重问题,属于不得不独居,与父母的联系也日渐变少,那么则应被划归到被迫型“空巢”青年类型中。此外,无奈型“空巢”青年在青年群体的低龄阶段中是主流类型,且越来越多的低龄青年会加入到无奈型“空巢”青年群体中,远离父母,独居生活,这主要由人的生命阶段所决定。
弄清了“空巢”青年的概念、类型与特征,“空巢”青年如何生成问题则接踵而至。由于“空巢”青年存在三种不同类型,而这三种不同类型“空巢”青年的成因也不完全相同,放在一起论述显然有失偏颇,故本文选择逐一对三种不同类型“空巢”青年的成因进行审视。
被迫型“空巢”青年的生成主要有两个因素,一个是自然的,父母过世;另一个是人为的,原有核心家庭关系不和谐。
1.父母过世
人的生命都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即会经历出生、成长、衰老及死亡过程,死亡意味着生命终结,当生命终结的时候,一切行为都会随之停止,因而,父母的离世会促使被迫型“空巢”青年生成。当父母因为疾病、意外或者身体机能正常衰退而离开人世,青年子女只能选择独居,不再有父母的陪伴、交流及嘘寒问暖,且这种“空巢”状态将永远无法改变,因为原有核心家庭随着父母的离开已经不复存在。当然随着年龄增长,青年子女也将组建新的核心家庭,但在新的核心家庭中,青年子女扮演的是父母角色,而非原有核心家庭中的子女角色,家庭角色悄然发生着变化,不过,他们也在向“空巢”期迈进,但这里的“空巢”阶段有所不同,即不是青年,而是老年。
2.原有核心家庭关系不和谐
父母健在,但核心家庭关系由于人为因素出现问题,青年子女原本主观上愿意与父母共同居住,然而,居住在一起总是容易爆发冲突,“代沟”现象频繁产生,从而影响到双方的生活质量,致使青年人最终选择外出独居。“代沟”表意的是一种由于时间所产生的代际差异与冲突,这种差异与冲突既表现在思维方式上,也表现在行为方式上,最为突出地表现在思想和文化观念上(10)林剑:《论代沟的实质、产生原因及其意义》,《人文杂志》2014年第7期。,像中国青年与父母之间至少要相差两个年代,多的会高达四、五个年代,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男、女性结婚年龄上规定为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才能结婚,而两个年代对于日新月异的中国来说,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父母与子女接受的教育、对新事物的认识都截然不同,让他们在思维、行为方式及思想和文化观念上完全一致根本不现实,而思想与文化观念对人的行为影响最为明显,倘若思想与文化观念不一致,那么很难达到和睦相处状态,亲子矛盾、婆媳矛盾则应然而生,且家庭矛盾纠纷次数爆发多了,双方都疲于应对,分开独居则成为了一种相对理性的选择。如果说“代沟”现象不可避免的话,那么能够改变的就是双方对待“代沟”现象的态度,鼓励彼此之间经常换位思考,多为对方着想,毕竟“家和万事兴”。
自愿型“空巢”青年的生成主要缘于青年人群体社会观念的转变,传统居住文化影响的弱化及父母对青年子女的理解。
1.青年人群体社会观念的转变
青年人群体社会观念的转变是自愿型“空巢”青年生成的首要条件,因为自愿型“空巢”青年是主动地提出与父母分开,选择独居。与以往相比,他们更为注重“自由”“便捷”,而非将与家人相处的仪式感放在第一位。“自由”意味着青年人不愿意过多受限于原有核心家庭影响,想要获取更多的独立生活空间。与父母分开独居,则不用每天与父母见面,随着见面次数的减少,父母对子女的干涉显然会有所缩减,青年人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晚上泡吧后再回家,周末邀请朋友到家里聚会,如果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这些都将成为父母的话柄,且倘若父母周末在家,邀请朋友到家里开派对似乎也不具有现实可行性,毕竟要顾及父母的感受;另外,“便捷”也催生了自愿型“空巢”青年的生成,如今城市规模日渐扩大,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的弊病暴露得越来越多,堵车成为了上下班过程中的一种正常现象,倘若青年人在城南上班,但父母居住在城北,与父母共居生活,青年人每天上下班往返路程上要消耗几个小时,对他们来讲,显得非常不方便,需要比离工作地近的人早起,下班之后又很晚才能到家,无形之中增添了很多机会成本,故不如选择离工作地较近的地方独自居住。
2.传统居住文化影响的弱化
传统社会形成了家人共同居住的文化,父母与子女及子女的孩子等一个血缘下来的家庭成员都居住在同个屋檐下,这便是“家”字的来源,“宀”代表所居住的房屋,下面既有“人”,也有“豕”。该现象在中国延续了很长时间,古代很少有一个家庭存在多处住宅且家人独居现象,即便有多处住宅,家人也不可能长期独居,因为社会舆论会将此视为子女对父母不孝,在独居情形下,子女对父母的尽孝必然受到影响,这与居家养老文化相悖离,在礼法森严的封建社会中根本没有形成土壤。但现代社会,家人共同居住的传统文化之经济基础和赖以维系的养老模式理念发生了变化,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被工业化大生产的商品经济所取代,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人们不再局限于仅仅拥有土地这一种生产资料,对土地的依赖减弱,走出家乡成为了可能;而日渐加快的社会节奏,使得完全依靠居家养老不现实,中国国家层面开始构建“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辅和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秩序,“异地养老”模式也被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接受(11)何阳、李芬:《政府治理异地养老的理论与实践启示》,《青海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异地养老模式是老年人主动地离开子女去安享晚年(12)何阳:《异地养老的文化困境及消解——以中国传统养老文化为切入》,《广西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可以看出居家养老的观念事实上出现了很大松动,青年子女与父母分开居住不再会被社会舆论视为子女的不孝行为,社会舆论和国家制度对此现象更多的是一种包容和理解,因而,与家人共同居住在一起的这种传统居住文化的影响力随之减弱,对青年人不再具有约束力,不会成为他们选择独居的担忧。
3.父母对青年子女的理解
自愿型“空巢”青年与另外两种类型“空巢”青年不相同的地方在于他们出去独居,征求过父母的意见,并且父母打心底里认可这种行为,对青年子女独居表示支持,因而,父母对青年子女的理解是自愿型“空巢”青年生成必不可少的要件。他们对于青年子女提出独居的要求不表示反对,甚至鼓励青年子女独居,从而提升他们独立生活能力,如果青年子女向父母提出独居生活,得到的回应是极力反对,那么青年子女在选择独居生活上便会有所顾虑,最终即便一意孤行,挣脱了父母的枷锁,那么也会和父母之间产生冲突,影响家庭关系的和谐。此外,经济能力较好的家庭,青年子女一般独居在家庭购买的房屋中,即这个家庭通常拥有至少两处房产,父母居住一处,青年子女居住一处,当前高昂的房价使得极少有青年人能够完全凭借自己的能力买房,正是在获得父母理解的情形下,父母在经济上对青年人给予了一定支持,青年人才可能独居在购买的房屋中,而非租赁。当然,也存在父母看准了购买房屋投资的商机,率先便购买了几套房屋,青年子女提出独居生活之后,父母则拿出一套给他们使用,但前提也是父母较为认可青年人独居这种理念。
无奈型“空巢”青年的成因主要有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及父母外出受主客观条件制约。
1.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
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是中国的基本国情,究其原因,改革开放总设计师小平同志曾提出:“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者带动后富者,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此思想指导下,当前中国正处于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阶段,尚未实现共同富裕,因而,先富者与后富者之间的差距拉开了,区域之间发展水平的落差完全体现出来。东部沿海地区在经济发展方面遥遥领先中西部地区,以致沿海地区的工资水平比内地高出许多,这意味着同样的付出在经济发达地区能够比经济落后地区获得更多回报。此外,经济发达地区的就业机会相较于经济落后地区更多,毕竟资源集聚在一起,才能实现规模效应,而且经济发达地区提供的某些就业机会在经济落后地区根本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前提都缺乏;北京、上海、南京、武汉、西安等城市集聚了中国好高校的半壁江山,教育资源分布也出现了不均衡现象,要想在国内读相对较好的大学,就必须去这些城市,在离家乡近的地区根本接受不到高质量的教育。青年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即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受教育机会,家乡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故不得不选择远离家乡,远离父母,到经济发达地区和教育水平相对较高的城市去独居生活,即无奈的“空巢”期也是青年人的追梦期。
2.家庭经济条件有限
青年人远离家乡和父母到其他地方独居生活,通常而言,其他地方都是大城市,因为只有大城市才更可能出现因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而造成实现梦想机会缺失的现象,而小城市之间的差别其实并不大。倘若他们想要在大城市和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对外地人而言,没有充裕的家庭收入作为支撑,根本不可能实现。因为当前中国房价持续攀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的房价均价都在几万元以上,有些地段更是高达几十万一平米,家里如果没有几百万的积蓄,很难在这些地方购买一套房屋,用于家人共同居住生活,而除北、上、广、深以外的其他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房价也不低,并非一般家庭可以承担的,否则,“高房价”不会成为中国老百姓成天念叨的词汇。因而,有限的家庭经济条件是摆在青年人与父母在大城市共同居住生活面前的障碍,以致青年们不得不选择自己独居生活,加入到无奈型“空巢”青年群体。
3.父母外出受主客观条件制约
如果家庭经济条件充裕,克服了经济方面的障碍,父母外出受主客观条件制约也会促使无奈型“空巢”青年的生成。首先,父母不一定愿意远离家乡跟青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因为父母常年生活在家乡,亲戚、朋友等社交关系都维系在此,生活习惯、饮食习惯早已适应家乡环境,让其离开生活了几十年的熟悉地方,到另外的陌生地方重新开始,父母难免会不习惯,担心自己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外加他们在年龄上已经迈入中、老年阶段,对其进行再社会化的成功概率很低。倘若强行将他们接到青年人工作生活的城市,父母中老年生活幸福指数也不会太高,对他们来讲是一种折腾、折磨,青年子女内心自然也过意不去,况且中国人“安土重迁”“落叶归根”思想较为严重,越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想回到家乡,这些都会成为父母是否外出的影响因素;其次,即便父母主观上愿意和青年子女到外地共同居住生活,但当前时间还不适合,因为很多父母在家乡都拥有自己的事业,有的父母在国家机关上班,按照国家制度规定,只有达到了退休年龄才能从工作岗位上退出,而有的父母在家乡经营生意,事业上做得风生水起,且年龄还小,暂时没有考虑退休,他们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工作到他地另谋出路。
以“空巢”青年群体特征和成因为基础,我们认为“空巢”青年会引发一些普遍性风险,但值得明确的是并非所有“空巢青年”都会出现这些现象,只是出现这些现象的概率相对于非“空巢”青年更高。
“空巢”青年长期与原有核心家庭成员分离,独自生活,易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众所周知,行为习惯具有可习得性,而部分“空巢”青年成熟的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难以独立区分是非曲直,这时又缺乏来自父母的家庭教育,一方面,父母相对成熟正确的价值观对“空巢”青年正确价值观的塑造影响力减弱;另一方面,父母对“空巢”青年不良行为的矫正会流于形式,甚至根本不存在矫正“空巢”青年不良行为习惯之说,因为父母与“空巢”青年之间并未长期生活居住在一起,无法面对面地对子女进行教育,且难以有效地掌握“空巢”青年生活状态。但在行为形成初期对不良行为习惯的矫正效果更好,这便容易错失矫正子女不良行为习惯的最佳时间,促使“空巢”青年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此外,随着虚拟网络的发展,不良行为现象的传播途径日渐多样化,“空巢”青年接触不良行为习惯的机会增加,除了传统的与不良行为现象直接接触染上不良行为习惯之外,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也可能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
“空巢”青年长时间独自生活,与家人之间互动有限,易形成不和谐的家庭关系,此类风险尤其易发在被迫型“空巢”青年群体和无奈型“空巢”青年群体中,自愿型“空巢”青年群体发生此类风险概率较低,因为自愿型“空巢”青年与父母分开居住是“空巢”青年和父母个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即子女主动提出与父母分开居住并获得父母理解,故“空巢”状态不会影响到家庭关系。而被迫型“空巢”青年群体和无奈型“空巢”青年群体则恰好相反,被迫型“空巢”青年的成因中存有原有核心家庭关系不和谐之说,青年为逃避父母的责备等离开原居住地独自生活,倘若父母和子女的心结未能及时化解,那么原本不和谐的家庭关系则在父母与子女分开之后更易出现裂痕,使家庭关系朝着恶化方向发展;无奈型“空巢”青年迫于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及父母外出受主客观条件制约现实因素的影响,长期不能与父母面对面地沟通、交流,无论是父母对子女的关爱,还是子女对父母的照顾等都会因距离而感受减弱,影响到和谐的家庭关系。
精神生活作为人之为人的重要特征,随着个体化和现代性进程的推进,精神生活的个体化处境成为精神生活的现代性症候(13)张艳斌:《自由抑或风险:个体化视角下“空巢”青年的双重面向》,《宁夏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故精神生活对于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国青年报社针对2000人进行的一项网络问卷调查显示,64.3%的被访对象表示自己身边的“空巢”青年较多,缺乏情感寄托(57.9%)和居住环境差(57.8%)被认为是他们面临的两大困境,这足以说明“空巢”青年的情感问题较为突出。物理空间的隔阂,长期独自工作生活使得“空巢”青年的心理易产生孤独、焦虑等负面情绪,而这些负面情绪并不利于“空巢”青年健康成长,会扭曲“空巢”青年的价值观。此外,中国人有“报喜不报忧”的行为习惯,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社会文化,即常年外出不在家的人往往倾向于给家人沟通、交流喜悦的事情,忧伤的事情则选择避而不谈,这无疑会加重“空巢”青年的负面情绪,毕竟“空巢”青年在这种文化环境下成长,会受到此文化熏陶,而在此文化熏陶下,“空巢”青年的负面情绪难以得到及时、有效地排解,长此以往,容易患上抑郁等心理疾病。
为促进“空巢”青年健康、快乐成长,积极有效地参与国家社会建设,避免“空巢”青年出现风险现象,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预防系统。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在“空巢”青年正常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缺一不可,故应当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对“空巢”青年的教育,使“空巢”青年对事物存有正确认识,可以主观上区分是非曲直,不沾染不良行为习惯,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唯有此,即便周围没有人监管,自身独立工作、生活,“空巢”青年也能远离不良行为习惯,健康成长,成为祖国栋梁,为祖国发展贡献力量。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在“空巢”青年良好行为习惯形成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周期存有一定差异,学校教育更多是在青年学习知识阶段发挥教育、引导功能,教育主体为教师;家庭教育则伴随着青年的一生,父母作为家庭教育的教育主体,可以对青年行为进行积极的引导;社会教育是青年在未接受学校教育后的一种补充,教育主体多样化,对青年不良行为习惯进行预防和矫正。此外,“空巢”青年将成为一种常态化的社会现象,仅是对青年状态的一种描绘,不存在褒贬之别,“空巢”青年群体自身及社会大众应当对“空巢”青年形成正确的认识,这也要依靠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支持。
“空巢”青年仅是对青年群体工作生活状态的一种形象描绘,但“空巢”与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网络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抵牾,社会网络关注的是人们之间的互动与联系,对某一个人来说,其家庭成员、亲戚、朋友和熟人等都是其个人社会网络的组成部分,个人可以从自己的社会网络中获得所需要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支持(14)罗忆源:《农民工流动对其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青年研究》2003年第11期。,故应鼓励“空巢”青年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网络,积极与家人、朋友、同学沟通和交流,形成和谐的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和同学关系,减少“空巢”青年的后顾之忧,避免出现“空巢”又“空心”现象。家人、朋友及同学应给予“空巢”青年一定的关注和理解,尤其是家人,作为“空巢”青年的直系亲属,应与“空巢”青年群体保持密切的联系,虽然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家人与“空巢”青年长期居住生活在一起不具有现实可行性,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两者之间联系成本低廉、方式便捷,为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提供了良好条件。此外,交通相较于以往更为便利,“空巢”青年与家人之间可以随时走动,到相互工作生活地方进行面对面的互动,增加彼此之间接触机会。
引入社会工作帮助“空巢”青年保持良好心态有助于减少及缓解“空巢”青年的孤独、焦虑等负面情绪,继而促使社会良性运行,此举属于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范畴,在本质上是一种服务型治理,是通过服务而实现的治理(15)王思斌:《社会治理结构的进化与社会工作的服务型治理》,《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社会工作介入“空巢”青年情绪安抚是社会工作机构的本职工作之一,它可以凭借专业的方式和技巧疏导“空巢”青年不良情绪,使“空巢”青年脱离不良情绪干扰。引入社会工作帮助“空巢”青年保持良好心态应当依托社区,由社区社会工作机构承担疏导“空巢”青年不良情绪的职责,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的功能,倘若“空巢”青年出现不良情绪现象,可以找社区社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社会工作者应当秉持职业道德,对“空巢”青年的倾诉内容保密,并积极利用专业知识为“空巢”青年提供服务。而要吸引“空巢”青年通过社会工作服务方式保持良好心态,还应对社会工作可以提供此项服务展开广泛宣传,使“空巢”青年群体对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有所了解,进而打心底里认可社会工作,唯有此,“空巢”青年才会寻找社区社会工作机构解决问题。
“空巢”青年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出现的产物,不可与“空巢”老人等同,他们与“空巢”老人之间虽有共通之处,如都是离开原核心家庭成员过独居生活,但差异性也较为显著,“空巢”老人由于年龄增长会出现身体机能不佳现象,处于生命周期的末端,属于弱势群体;而“空巢”青年恰好相反,他们才刚刚步入社会,是国家建设和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通常与弱势群体没有丝毫关系,因而,谈及“空巢”青年不要抱以悲悯、同情之心。此外,“空巢”青年仅仅是用来描述青年人不与父母共同居住而选择独居的一种生活状态,就独居生活状态本身而言,也没有任何问题,故需要理性地看待“空巢”青年现象,不要抱以异样眼光,武断地将“空巢”青年认定为“问题”青年,毕竟研究表明“空巢”青年和普通青年在生活状态方面基本一致,没有出现“空巢又空心”状态(16)聂伟、风笑天:《空巢又空心?——“空巢”青年的生存状态分析与对策》,《中国青年研究》2017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