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静
(河北大学 教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韩国在1948年建国之时,国民整体文盲率较高,由于长期受到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大多数人不会使用韩文,对此,韩国政府制定成人教育方案以及为期五年的扫盲教育计划,主要目标就是改善成人的识字能力,提高公民素质。同时期,教育部还针对农民与渔夫开展了大量的社会启蒙运动,印制许多农业书籍供民众阅读,并免费提供书刊给乡村图书馆。[1]除关注农渔民的素质教育之外,韩国还十分重视农业人力资源的开发,尤其注重乡村指导者与专门人才的培养。1956年,创立“新生活指导者训练院”培训农业公务员,对他们进行基本教育和专门教育,[2]以培养服务于农村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人才,促进韩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在建国初期,韩国不断开展成人教育活动,带动了韩国乡村的发展。
韩国在20世纪60年代初,为促进国家工业化建设开始从农业向制造业转型,实行以出口导向型经济为主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成人教育,训练专业技工,培养应用型人才。但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急剧拉大,政府逐渐意识到忽视农业的危害,在20世纪70年代把发展重心转移到农村,开展了著名的社会教育活动“新村运动”。该活动由当时的总统朴正熙发起,旨在培养新村领导者,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农业经济增长。“新村运动”的核心就是新村教育,政府着眼于为“三农”服务,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为农村发展制定了“一揽子计划”,进行资金补助或现金补贴,购买机器设备,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3]“新村运动”期间,很多成人教育机构如农业振兴院、新村领导者训练中心、农民及渔夫教育中心等不断成立,增加了农民得到教育的机会,提高了乡村建设的可能性。这是一场以“勤劳、自助、合作”为精神主旨的乡村建设运动,影响十分深远。
进入20世纪80年代,韩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导致大批青年人口流入城市,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农渔民后继者不足、劳动者素质不高、老龄化问题突出成为阻碍韩国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为缓解韩国农业农村发展中人才紧缺的压力,政府开展了针对青少年的“4H”教育、培育农渔民后继者以及农业专门技术人才等多种培训项目。[4]首先,韩国不断利用社会组织机构,如农村指导者协会、学生4H会等对农村青少年开展教育,目的是转变青少年的农业观念,培养具有强健的身体(Health)、智慧的头脑(Head)、健康的心理(Heart)、较强的动手能力(Hand)的农业接班人。其次,在1980年,韩国颁布了《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并于次年开始实施 “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工程”,旨在鼓励、支持和培养农村地区的年轻人从事农业,是对农业后备劳动者进行精神观念教育和知识技术培训的一种教育。另外,为加强农业吸引力,培养综合素质高、管理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门农业技术人才,韩国在1997年成立国立农业专门学校,通过制定免服兵役、减免学费、提供奖学金补助金等一系列政策,吸引大批学生报考,并采用“校内学习+校外实习”的教学方法,让学生投身于社会实践。这一系列以农业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成人教育和培训有效地培养了大量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的人才,促进了韩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5]
面对大量劳动力流向城市,老年人、妇女等弱势人群成为农村的主要群体。2000年,《终身教育法》正式颁布, 规定要确保每个公民都能随时随地接受教育, 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6]自此,韩国政府又相继推出了三项终身教育促进计划,提出要重视弱势群体,并划分财政预算予以帮助。在老年教育方面,韩国农村各地相继兴办老年学校、老年教育机构、老年协会等,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重建老年人适应现代社会的能力。[7]2005年,韩国政府为进一步激发老年人对农村建设的潜在价值,开启建设100个“农村健康长寿村”计划,通过组织老年人参与学习培训,创设适合老年人的工作岗位,积极解决农村老龄化问题。[8]在妇女教育方面,妇女教育中心、民间妇女团体、妇女会等组织定期开展提高妇女生产与生活技能的职业培训以及文化素质教育等,带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庄的社会经济建设活动,为韩国农业农村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韩国历来重视农业立法、教育立法,为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政府在不同时期均出台了与其时代要求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已经走上了依法治农、依法治教的道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韩国不断建立健全农民教育立法,60年来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农业法律制度。1962年,韩国正式颁布《农业振兴法》,这是一部专门立足于农业发展、农村振兴的法律,主要目的是对从事农业相关的各类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包括对农民、农村青少年和农村妇女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方面的培训以及对农村领导者和从事农村振兴事业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9]1980年,韩国政府颁布了《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1990年,又通过了《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通过农业技术指导、销售经营管理、海外留学研修等途径,培养和扶持了一大批高层次的专业农户,为韩国农村发展培育了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应用型人才,促进了韩国乡村的进一步振兴。1993年修订的《兵役法》将农业后继者定为产业技能要员可以免服兵役等一系列入学优惠政策,吸引大量年轻人报考农业学校,培育了大批人才。1990年,韩国颁布《通过自学获得学位承认法案》,建立了自学学位制度。从1998年开始实行的“学分银行制”,规定农民可以通过自学获得接受非正规高等教育的机会。此外,《农业基本法》《农业教育法》等多部法律都不同程度地规定了农民教育与培训的问题,为韩国成人教育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10]随着时代的发展,韩国通过不断调整成人教育政策来推动、开展并保障农民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素质。
韩国的农民教育与培训体系主要由农业系统、教育系统与社会系统三部分构成。其中农业振兴厅、各级农业学校和农协发挥主体作用,在国家统筹规划以及各部门分工协作的体制下,韩国不断完善农民职业教育体系,满足农村经济社会不同时期的发展需求。农村振兴厅是韩国集科研、教育、推广为一体的国家级农业机构,主要负责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农产品管理以及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指导等工作,通过开展不同层次的农民教育,有针对性地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求。每年农业振兴厅都举办内容多样化、形式多元化的培训活动,向农民宣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目前已成为最具代表性的农业技术推广培训。[11]各级农业学校主要包括农业职业院校、专门农业大学以及普通大学的农学院等,开设农业、林业、畜牧业等科目,开展培养高层次青年农民的教育培训。韩国的农业协会是遍布全国的农民组织,包括中央农业协会和地方农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众多的教育培训机构。目前,韩国已经形成了自上而下、功能齐全、覆盖广泛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为韩国乡村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韩国农协是韩国最大的农民合作组织,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开展与农业、农村有关的各项活动。除向农民提供产品购销、贷款保险等业务外,农协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与农民教育培训业务,提供类型多元、层次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形成了集农业研究、农民教育、农业推广为一体的农民教育培训网络,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质,同时为农协自身培养了大批优秀经营管理人才。1962年,中央农协建立农协大学,培养农协里的工作人员,主要教学内容是经营管理、农协组织管理等;1972年,为培养“新村运动”中的农村领导者,韩国政府专门成立了农协研修院,以期提高新村领袖的能力,更好的推动新村运动的发展;另外,中央农协建立了农协指导者研究院,主要通过短期培训课程教授农民最新的农业知识和技术,如病虫害防治、农产品流通、节约型农业等;地方农协包括农业经营支援团和地方教育院,主要为当地农民提供适用的教育培训项目,带动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此外,农协积极致力于农村教育支援事业的发展,开展爱农村活动,对农民进行精神教育与素质教育,提高村民热爱村庄、维护村庄、建设村庄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了村民的自主意识和共同体意识,有利于实现农村经济的复兴。[12]
韩国历来重视终身教育的发展,在《宪法》中就明确规定“终身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旨在给予成人更多受教育的机会,提高国民整体素质。通过开展终身教育,韩国将传统的学校教育扩展到社会教育,将教学场所扩展到村庄社区,将教学对象扩展到农民渔民,以期真正实现人人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自建国后,韩国政府就出台各项政策对农渔民进行启蒙教育;新村运动时期,建立各类农民教育机构,如新乡村领导者训练中心、农民及渔夫教育中心等,不断举办各类培训项目,提高村民建设乡村的能力;进入20世纪80年代,韩国出台《社会教育法》,鼓励并支持各类大学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开展以成人为对象的教育活动,其中韩国梨花女子大学率先开展大学生农村服务活动,对农村未能得到良好教育的群众进行基本的知识启蒙与技术指导。[13]1998年,韩国正式实行的“学分银行制”成为韩国成人教育的一大特色,保障了全体公民的学习权利,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多偏远农村地区的公民也可以通过自学课程获得学分,得到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进一步强化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1999年,韩国正式颁布《终身教育法》,韩国的成人教育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为了更广泛的覆盖学习人群,韩国积极建设终身学习基础设施,其中以村为单位建立的“学习灯塔”和“小型图书馆”最为突出,根据对村民学习意愿与需求的调查结果,开展学习沙龙、读书会、传统文化活动等项目,增强了农村地区居民自主学习、自发参与的良好意识,打造农村教育共同体,保障经济贫困地区边缘群体的受教育权。[14]
韩国把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在制度和政策上具体化,在不同时期均出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保障了农村成人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设背景下,做好农村成人教育工作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根本性作用。首先,政府应加强对我国农村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立法支持,推动农民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其次,相比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来说,我国成人教育资金投入本身就严重不足,农村成人教育经费更是少之又少,严重制约了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因此,为促进农民进步、农业升级、农村振兴,应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改善办学条件,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建立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企事业用人单位、受教育个人共同承担的机制。最后,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完善农村资源配置,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流入农村,借鉴韩国经验,鼓励地方高职院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发挥地方特色职业教育优势,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快造就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现乡村振兴做贡献。[15]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最基础、最薄弱、最困难的地方就在农村,而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资源条件严重受限,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关键因素。韩国在20世纪70年代,为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乡村经济的复兴,开展了全国性的乡村建设运动,制定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发展计划,建立“紧扣农民利益”的激励制度,不断更新农村成人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极大地促进了韩国乡村经济的复兴。当前,我国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应借鉴韩国经验,把农村成人教育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的内生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首先,应更新农村成人教育观念。当前很多农民对成人教育的认识不足,不相信知识创产、科技增收的能力,因此要帮助农民改变陈旧的学习观念,帮助他们实现精神与生活的双重富裕。其次,应加快成人教育办学理念、教育对象以及培训方式的转型。积极开展面向所有农村群体的培训项目,包括青壮年、老人、妇女以及残疾人,任何一个群体都对农村的建设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地制宜选取适合当地农村发展以及满足不同群体学习需求的教育内容,以“课堂教学+现场实践”的方式实现对农民“知识+技能”的双重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型升级。最后,要培育“有文化、懂生产、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从根本上提高乡村的内生发展能力,“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只有让村民自己掌握实用的技能,才能真正实现脱贫致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的新农村。
韩国农协举办的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承担了农民教育的重要部分。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的新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的新平台、农民教育与培训的新场所,我国应重视农业合作社的建设,发挥组织的力量,培育农民善于合作的观念、习惯和能力,构建层次多、范围广、覆盖全国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自2007年开始,我国明确提出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但目前大量合作社专业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合作社成员仍有较大的培训需求,因此,要建设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要增加数量,更要注重提升质量。在机构设置方面,可与不同的单位、学校合作,利用优势教育资源,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教育培训机构;在教育内容方面,开展不同类型的农民培训项目,如学历教育、短期技能培训班、转岗培训、证书培训等,丰富农民培训形式;在课程设置方面,可设立文化知识、农业技术、营销管理等不同类型课程,建立多元教育方案。为助力新农村建设,应充分整合农业教育资源,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为农业发展储备人才,推动我国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
推动乡村振兴,就是要推动农民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发展,要注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设农村专业人才队伍。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为农民发展提供了契机。农村成人教育可以利用远程教育培养农业人才,提高农民的信息化素养,促进经营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以往由于农村地区信息不畅通、教育资源匮乏等因素限制了农民接受良好的技术技能培训,如今可以通过“互联网+农民教育”搭建新型职业农民学习平台,通过网络系统实现在线学习、沟通交流、互动合作,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不断改善信息服务功能,实现对农民的精准培育。为培养综合素质较高,能够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我国各地区都进行了有益尝试。例如,江苏省江阴市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建立网校,创建“教育富民网站”,目前已形成了覆盖全市的三级信息网络,创新了农民培育形式。另外,疫情期间,很多App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线上精品课程,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精准培训,帮助他们运用互联网学习“直播带货”等新销售方法。网络大大拓宽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渠道和销售渠道,但当前我国新型农民职业培育还面临政策缺乏、培育机制不健全、尚未建立完整的农民培育体系等问题,应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将其作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实现高质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促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