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文明
(山东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毛泽东的《矛盾论》写于1937年8月,当时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由国内革命向抗日战争转变,此时对之前革命斗争经验的总结——主要包括对北伐战争、土地革命、长征等——就显得至关重要。《矛盾论》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诞生的。三十多年之后,“在五六十年代的法国,毛泽东的《矛盾论》对马克思主义者的影响是很大的,是结构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之一,特别体现在阿尔都塞的著作之中”,[1](P55)毛泽东的矛盾观对阿尔都塞提出多元决定论有着深刻的影响。
本文的目的在于梳理毛泽东“一分为二”的矛盾观和阿尔都塞“多元决定论”中所蕴含的不同主体介入的方式,反思国内部分研究者对阿尔都塞“多元决定论”中关于矛盾的几个性质的误解。
毛泽东“一分为二”的矛盾观并不是纯粹学院派式的理论思考,它是毛泽东对中国革命的实际与社会现状的分析中得出的结论。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各种党派、军阀、地主以及外国势力在中国大地上犬牙交错,中国社会几乎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在这样复杂的历史背景下,中国革命的未来始终是毛泽东思考的核心。他通过一系列文章,如《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等,逐渐从一种无序状态中把握住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以及中国共产党的任务等关键问题的核心——其中矛盾概念占据着重要的位置——由此为中国革命开辟新道路指明了方向。正如阿兰·巴迪欧所指出的:“在中国二十年代,毛泽东的立场依赖于辛亥革命事件:清政府的崩溃,以及民国的诞生。但是,它绝不能简单等同于断裂。1912年之后,在‘中华民国’时期,实际上经历了长期的军阀混战,对此,毛泽东写道:帝国主义和国内买办豪绅阶级支持着的各派新旧军阀,从民国元年以来,相互间进行着继续不断的战争。军阀混战超越决定了萦绕在中国历史世界中的实证性特征:在这样一个分解的反动力量的空间中,明显指明了革命军队的道路。”[2](P516-517)巴迪欧提到的超越决定概念(这个概念来自于他的老师阿尔都塞)具有数学上的含义。一般而言,一个超定方程组其方程个数超过未知量个数时,它是不存在解的矛盾方程。按照定理,一个超定方程组必然存在一个最小二乘解,即在无法满足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取得一个最接近的解。这种超越决定模式放在20世纪的中国,就可发现,毛泽东“一分为二”的矛盾观恰恰内含着求最小二乘解(或超定运算)的方法。
毛泽东指出:“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作用的、决定作用的,其他的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3](P322)比如:鸦片战争、抗日战争等帝国主义侵略中华民族时,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之间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而其他国内各阶级之间的矛盾就是次要矛盾;在辛亥革命、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内各阶级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而帝国主义与反动势力的勾结剥削压迫人民大众则降低为次要矛盾。这种区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的方法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创新之处,也是毛泽东面对20世纪中国社会的超定方程组给出的最小二乘法的解决途径。施拉姆曾说:“人们过去常常指出,毛泽东对辩证法科学最显著的贡献在于他详尽地阐发了‘主要矛盾’及‘主要矛盾中主要的矛盾方面’这两个概念……我首先要指出,毛泽东使用这些范畴与他对中国现实的透彻理解直接相关……由于国内形势和与列强的关系都是不稳定的,不可预测的,因此,在一个既定时期内,要确定哪种因素或矛盾是占主导地位的,就不仅仅是个复杂的理论问题,而且是迫在眉睫的策略需要。”[4](P51-52)正是因为面对的社会矛盾纷乱复杂,不平衡性突出,所以才需要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使得事物的发展向着主体要求的方向进展。
这种将客观现实中的矛盾进行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划分方法既是“一分为二”的要旨所在,也是巴迪欧认为的毛泽东《矛盾论》的核心所在。他认为,只有把握了“一分为二”的原则,主体才能够把握作为过程的现实,才能够在纷繁复杂的困境中开辟出新的道路。而不是像阿尔都塞那样,面对无限多的矛盾的不平衡性,无法从多样性的矛盾中梳理出社会发展的具体形态与路径。巴迪欧把对毛泽东“一分为二,这是个普遍的现象,这就是辩证法”[5](P333)的论断以及这种矛盾的解析方式视为一种主体介入的方法,就像著名的“高尔丁死结”一样,在所有人都解不开的情况下,亚历山大大帝拔出佩剑,将其劈成两半——这就是一分为二!这也正是毛泽东《矛盾论》的核心:一分为二。[6]
面对20世纪中国社会的无序状态,毛泽东采取“一分为二”的主体介入方式来把握中国革命的道路,但绝不意味着这种把握的对象是僵化不变的,恰恰相反,矛盾的主次地位随着具体情况的发展相互转化,即“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候似乎势均力敌,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情形,基本的形态则是不平衡。”[3](P322)阿尔都塞受《矛盾论》的影响,也认识到客观现实中矛盾的复杂与不平衡,认为“矛盾是同整个社会机体的结构不可分割的,是同该结构的存在条件和制约领域不可分割的;矛盾在其内部受到各种不同矛盾的影响,它在同一项运动中既规定着社会形态的各方面和各领域,同时又被它们所规定。我们可以说,这个矛盾本质上是多元决定的。”[7](P88)阿尔都塞之所以提出矛盾被多元决定的论断,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反思批判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尤其是自斯大林以来被简单僵化理解为经济决定论,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早就对此有所回应。阿尔都塞为了探寻真实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实质,对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作出了严厉的批判。他认为,矛盾被多元决定并非是出于一种特殊的历史现状,而是这种被多元决定本身具有普遍性,“经济的辩证法从不以纯粹的状态起作用;在历史上,上层建筑等领域在起了自已的作用以后从不恭恭敬敬地自动引退,也从不作为单纯的历史现象而自动消失,以便让主宰一切的经济沿着辩证法的康庄大道前进。”[7](P103)在阿尔都塞那里,被压缩到纯而又纯的矛盾只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比如单纯从经济因素来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其脱离了具体的社会现实以及构成社会总体的矛盾的结构。另外,阿尔都塞认为,与苏联式马克思主义不同的中国革命的事实、斗争、路线、原则及其形式,本身就是对苏联马克思主义模式的一种“具体的批判”。毫无疑问的是,阿尔都塞对中国革命实践的推崇,抑或是他难以掩盖的“对中国的同情”[8](P53)与其对毛泽东《矛盾论》的推崇是难解难分的。
毛泽东关于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论断对阿尔都塞提出多元决定论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中国革命实践充分证明,在社会整体中,矛盾的发展基本形态是不平衡的,社会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等地位的变化是随着具体情况而变化的。既然社会矛盾发展是不平衡、相互转化的,那么,“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去区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区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如果说这种区分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和理论具有根本的重要性,这是因为,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这种区分对于正视具体的现实,正视人们当时的历史现实,对于阐明由对立面的同一占统治地位的现实是必需的……”[7](P206)这种不平衡性启发阿尔都塞将其视为社会形态的内在性,它是社会形态的原始法则,贯穿于一切社会形态的全部存在之中,为主体理解和把握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中政治、经济和阶级等复杂关系提供了可能性。
在这里,国内部分研究者认为,阿尔都塞把矛盾的不平衡性视为普遍存在的状态,由此将不平衡性上升为一种具有绝对性的社会形态。其中的推导逻辑是,在毛泽东那里关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划分是从矛盾的特殊性出发的,特殊性是相对的,因此不平衡性也是相对的。但不能忽略的一点是,阿尔都塞矛盾不平衡性的普遍存在状态的观点,恰恰是从毛泽东关于矛盾特殊性的论述中得出的,而不是从相反的路径。另外,讨论阿尔都塞的不平衡性不能仅仅着眼于这个概念,否则就误解了其真实的含义,仔细阅读阿尔都塞的相关论述就会发现,阿尔都塞将不平衡性视为社会形态的内在性,是“因为复杂整体主导的结构的不变性本身是构成主导结构的各种矛盾的具体可变性的条件,也就是各种矛盾的转移、压缩、交替……的条件”。[7](P209)这就是说,尽管社会整体是复杂而多变的,但始终存在一个主导结构来决定社会的发展路向,而构成主导结构内容的矛盾的位置层次是不断转移、压缩和交替的,即不平衡的。可见,阿尔都塞不平衡观点的真实内涵在于指向矛盾现实存在的状况,而非仅仅落脚于毛泽东矛盾特殊性这一性质上面。由此,无论是将阿尔都塞的不平衡性上升为一种绝对性的社会形态,还是将其矛盾的特殊性上升为一种普遍性,都没有真正把握阿尔都塞思想的真实内涵。[9]
在阿尔都塞那里,不平衡性具有它所确指的内在本质,即多元决定。他的学生巴迪欧认为,老师矛盾的不平衡性实际上仍然是一种僵化的不平衡性,“在这位声名显赫的阿尔都塞大师背后,我们发现毛泽东所谓的‘僵化的列宁主义’。”[10](P247)这样一来,阿尔都塞矛盾的不平衡性就被视为在社会形态中的自发性变化,与毛泽东矛盾观中主体介入的方法相比,阿尔都塞实际上无法从多样性的矛盾中把握到具体的社会形态和历史发展路径。而这种努力只能依赖于阿尔都塞的一个核心概念:surdétermination(多元决定)。
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中明确写到,自己并不坚持要用surdétermination这个术语,而是在没有更恰当的术语的情况下,只能用它来指出一个事实和提出一个问题。Surdétermination这个词在国内的译本中一般翻译为“多元决定”,但是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这个词应该被译为“超越决定”或“超越决定的”。[11](P99)通过文本阅读可以发现,阿尔都塞的surdétermination这个概念所指向的是现实存在的因素,“多元决定的矛盾”实际上正是现实的真实存在状态,而非形式上的观念和逻辑所能把握的。或者说,“多元决定的矛盾”就是一组超定方程,其处于一种无解的状态。事实上,阿尔都塞反对社会历史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他承认真正在具体历史过程中起到支配性作用的是一种总体或统一体,这个总体或统一体是由“不同矛盾”“汇合”而成的。之所以能够“汇合”为总体,根据就在于它们不同的本质和效能、存在现状和活动方式,我们的任务即在于理解和掌握这个总体或统一体,但对于具体的人而言是难以把握的。
即使存在一个总体支配社会历史,但在阿尔都塞看来,并不是所有的“不同矛盾”都能够成为“汇合”中的一份子,而必须是“有效决定性因素”,所以此处“‘多元决定的矛盾’的说法才明朗化了”。[7](P102)事实上,这才靠近了阿尔都塞走出“多元决定的矛盾”的方法,即对一个无解的超定方程组进行最小二乘法的运算。因为,“有效决定性因素”意味着不是把所有的矛盾都纳入到总体的考察中来,而只是考虑直接决定事物变化发展的有效决定性因素。这就像是对超定方程组进行最小二乘法运算,通过寻找数据的最佳函数匹配来优化对数值的函数分析,从而求得一个近似解。那么,这个意义上将surdétermination译为“超越决定”是合理的,可以将其理解为“在多种元素超定的现实逻辑之上的主体介入”。[12]求近似解的过程就是主体介入的过程,主体超越决定了现实中不可解的超定方程组。
笔者认为,阿尔都塞的surdétermination概念译为“超越决定”,其中不能忽略另一个因素,即“多元决定的矛盾”所构成的总体中的主导结构。主导结构的不变性是构成主导结构矛盾的具体可变性的条件,它是阿尔都塞解决“多元决定的矛盾”的一个窗口。而构成总体的“有效决定性因素”是窗口中的内容,真正起到如最小二乘法方法论作用的是具有不变性的主导结构。主导结构所起的作用就是将不同现实情况下矛盾总体中的“有效决定性因素”回归为现实这个超定方程组的近似解。阿尔都塞对“多元决定的矛盾”进行的超定运算或主体介入性运算是理解和把握复杂总体中的主导结构,主导结构中的“有效决定性因素”,而“有效决定性因素”不断地转移、压缩和交替。
毛泽东和阿尔都塞的主体介入的核心最终落脚于什么是“有效决定性因素”。按照毛泽东的逻辑,“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的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3](P322)毛泽东的《矛盾论》根植于20世纪中国革命实践,没有那种纯粹学院派式的理论范畴的推演,他面对阿尔都塞意义上的“多元决定的矛盾”,主体直接向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介入,而不是在多元或多种因素之中束手无策,这很大程度上是革命现实的策略要求,“被逼”着向超定方程的近似解回归。相比之下,阿尔都塞多了一份学院派式的“羁绊”,在战后法国思想界,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试图用纯科学去排除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主观的意识形态因素,用结构主义的精神来“更新”马克思主义。[13]在这个意义上,阿尔都塞所作出的努力有其合理性。
阿尔都塞的surdétermination概念在其学生阿兰·巴迪欧那里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其意指不仅是对真实现实的非观念和逻辑形式的展现,而且最核心的是指向一种对主体的要求。但是,巴迪欧的阐释明显走向了毛泽东的立场,即主体不能在“多元决定的矛盾”中停滞不前,而是要主动地让主体以非此即彼的方式,在“大写的二的例子中(是或否,肯定或否定,投降或抵抗等)”[2](P421-422)做出抉择,以此为主体开辟新的道路与视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毛泽东还是阿尔都塞,他们对“多元决定的矛盾”的思考,都对后来的研究者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方面予以了深刻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