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安琪
(安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近年来,频见于各种新闻媒体的“歹徒行凶众人围观”“女子遭车辆多次碾压”等群体性失语现象,不仅引起公众的热议和愤怒,而且引发理论界的关注和探讨。为此,剖析这一现象的表现、危害和致因,并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引导和治理,不仅事关新时代个人道德品质的提升,而且事关良好社会道德秩序的构建,是摆在道德建设面前的亟待关注的现实课题。
“失语”原本是一种生理现象,在医学上是指一个人大脑中与语言功能相关的组织发生严重的病理变化,严重损害他的语言认知、语言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延伸到社会道德领域,即“道德失语”是指“一个人在面对善恶选择问题时习惯性地不愿意或不敢借助于其道德语言能力表达其善恶判断、善恶评价和善恶选择的事态。”[1]如此看来,道德失语症多指向人们在道德语言表达上的行为无力和行为乏力。依据传播学之“沉默的螺旋”理论,这种“道德沉默”具有“传染性”,构成消极的社会助力效应,致使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发生。这样一来,这种“由思维健全、意志自由的人组成的群体,在面临善恶选择时,本应出于良知和义务去阻止丑恶行为,却集体沉默甚至逃避道德义务的现象”[2]一旦产生,将会对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产生恶劣的影响。
1.道德认知的失调
道德认知是指人们对客观存在的道德关系及如何处理这种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认识,是道德形成和实践的基础,对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起着调节、控制作用。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正是行为主体在具备一定道德认知的基础上,在道德两难的情境中所选择的一种对道德责任和道德行为的惯性逃避,道德认知的调节、导向作用处于被抑制的状态,行为主体心理和行为之间出现了不协调的现象。当然,这一现象的发生不仅表现为个体,更多地是表现为多个人甚至整个旁观者群体道德认知的失调。也就是说,主体的道德认知具有不稳定性,它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主体当时所处社会舆论、外界道德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若是在消极的大众道德态度的支配下,即使是具备良好道德认知的人,也可能会产生不道德的行为,出现道德认知失调的现象,选择做一个旁观者。
2.道德情感的冷漠
道德情感是人在内心所产生的对某种道德义务的爱憎、喜恶等情感体验,具备道德情感的人能够对他人的幸福与不幸产生情感共鸣。然而,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则更多地表现为面对他人的困苦,个人的道德情感或者道德判断处于缺席的状态,从而展现出道德意识、正义感和良知的缺位,以及羞耻、罪责和同情等道德情感的缺失。更为严重的是,这种群体性道德失语集中地表现为社会群体道德情感的冷漠,这种无形的“瘴气”极易扩散并蔓延至社会的其他人群当中,使得想要帮助他人的个体失去了见义勇为的环境氛围支持,继而也被迫“沉默”,表现出袖手旁观的姿态。这样一来,不道德行为愈发猖獗,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也逐渐“泛滥成灾”。
3.道德行为的逃避
在人的社会生活中,道德行为是指行为主体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表现出来的具有道德意义并能对此进行善恶评价的行为。人们的道德选择是产生道德行为的前提,又通过具体的道德行为表现出来。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发生多是行为主体在面对道德冲突时不能及时地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所致。这类群体没有自觉地选择对社会或他人有益的道德行为,而是对眼前的各种不良的道德现象选择“不作为”。当紧迫的情境需要这类群体做出正确道德选择并践行抑恶扬善的道德行为时,他们习惯性地无所作为;当需要扬善之时,这类群体选择哑口无言或是三缄其口;当需要抑恶之时,这类群体会选择视而不见甚至趋而避之,最终导致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发生。
4.道德意志不坚定
道德意志是人们按照道德要求进行道德选择,付诸行动,并通过调节行为来克服困难达到目的的能力,是在履行道德义务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决心和毅力,更是对于道德价值的坚定信念和执著追求。[3](P236)在现实的道德生活中,道德意志不坚定的人由于承担道德责任的信念不足,在面对善恶选择上极易产生动摇,往往不能坚持善的道德行为。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发生便尤为突出了这类群体在道德意志上的薄弱,道德冲突中并非人人都只甘愿做一个旁观者,但在周围人的冷眼旁观、故意躲避、哑口无言等冷漠行为的影响下,就会害怕被孤立而做出妥协,选择“人云亦云”,促使“沉默的螺旋”启动起来。如此一来,即便产生一定的道德动机,也因缺乏足够的扬善抑恶的道德意志力而未能付诸行动,最终也无法真正坚持和实现内心最初的正确的道德认知。
若是人们都习惯性的对失德行为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那么个体道德素质将难以提高。如若群体性道德失语在社会中蔓延,将会严重危及人际关系的和谐和社会道德秩序的构建。
1.影响个人品德素质的提高
个人品德是个人在道德行为中展现出的较为稳定的特点和倾向,是一定社会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思想及行为中的体现。[4]《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就明确了个人品德建设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社会道德水平具有基础性作用。然而,当道德主体在善恶面前沉默不语、不做评价选择、推脱道德义务、漠视他人疾苦时,何谈个人品德素质的提高?而长期的道德失语更会使个体道德语言能力被扼制,道德意志日渐淡薄,道德情感也逐渐冷漠,这将严重阻碍个人良好品德的形成。而且,很多道德失语者由于见义不为而在内心产生道德认知的冲突,产生内疚、自责的消极压抑情绪,进而导致产生道德焦虑,危及人格的健全甚至影响其心理健康。
2.影响和谐人际关系的形成
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折射出社会道德冷漠、利己主义泛滥等问题,体现了人际关系的疏离。作为社会中的人不能脱离团体而生活,和谐的人际关系也离不开互帮互助,而道德失语者明知他人生命遭到威胁,仍闭口不言、见危不助,这必然使得人们信任危机加重,人际关系愈渐冷漠。社会中频频出现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道德失语现象,使得见死不救、见危不扶等现象变得常见,而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行为则较为罕见。在这种社会道德环境的熏陶下,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会逐渐被淡化,难以与身处困境的他人产生情感共鸣,更难以产生同情心和关爱心,最终将导致整个社会人际关系的疏远与冷漠。
3.影响社会道德秩序的构建
道德秩序是每个人在社会或群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其中包括价值、规范、法律和制度。在现实生活中,若是人们在不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对道德困境都持以观望和听之任之的态度,那么道德失语现象将不可避免地加剧演化为社会普遍现象,进而逐渐削减道德规范对人的行为的约束作用,社会将陷入道德失序的状态。这样,人们的道德选择会更多依靠个人“自由”意志,更具主观随意性,那么,社会公正就容易被不良风气所取代,促使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在社会中不断地生发和蔓延,容易造成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等传统美德的逐渐消失。这些不仅阻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而且降低了人们对社会道德秩序的认同感,不利于构建达成共识的社会道德秩序。
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发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只有找到具体原因,才能有针对性地探寻其应对之策。展开来说,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与行为主体集体主义意识的淡薄密切相关。近年来,一些居心叵测之人借助网络,用具有争论的道德事件来恶意歪曲集体主义的内涵,宣称集体主义是对人权、民主、公平的否定,并煽动人们拒绝集体主义,继而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人们对集体主义意识的认同感,使得一些人面对集体事件选择冷眼旁观。与此同时,西方个人主义价值观也助长了人的自私自利的本性,在面临道德选择时,个人主义者借口认为自己具有意志的自由,而对他人困境袖手旁观。其实,道德自由是以承担义务或责任为基础的,只讲意志自由而逃避集体道德责任,仅仅是对个体集体主义意识淡薄的掩饰。
道德教育在人们道德品质培养中起基础性作用,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发生,与道德教育的偏颇有着密切关系。从家庭教育上看,很多家长只给孩子提供物质保障,而将道德教育的重任“甩”给了学校;还有一些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导致孩子变得仅以自我为中心,如此,在面对其他个体受到伤害时,自然难以产生道德责任感,也很容易成为群体性道德失语者中的一员。在学校教育中,高考制度下往往重视智育而忽视德育;学生易在优胜劣汰的学习环境中养成冷漠、自我的性格;当老师惩罚某一学生的,其他学生就“积极”并乐于成为看客;还有部分学校对校内负面新闻进行强制性掩盖,以至学生在真相面前沉默,道德语言能力处于抑制状态,易演变为道德失语者。
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产生和蔓延与道德评价的紊乱密不可分。道德评价指依据一定道德标准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荣辱、正当或不正当等道德价值的评定。但在现实中人们进行善恶评价的规范难以避免功利主义,重个人利益而逃避道德责任。近年来出现的“好心助人却被骗”“扶起老人反被讹”等事件,都显示出施救者在承担道德责任后未能获得应有的道德回报。对此,各种消极舆论在道德评价中使人们自利自保心理进一步加强,这必将更加导致社会道德失语现象的产生。再者,应承担责任的对象越多,责任主体就越容易变得模糊,本该见义勇为却不自觉地变成群体性道德失语。
道德传播的受阻也是导致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重要原因。道德传播是借助符号系统来表达一定的价值观念。现代媒介在传播道德观念、培养道德情感、塑造道德行为等方面起着巨大作用,而若对其缺少积极引导和严格管理,大众传播会通过营造“意见环境”影响和制约舆论,加剧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发生。诸如,部分大众媒体对一些道德事件夸张报道、恶俗炒作以提高收视率,使得负面舆论肆意蔓延、虚假新闻快速传播。这些做法完全违背了道德传播扬善弃恶的价值取向和传播真实道德事件的责任,直接导致道德传播受阻并无法发挥积极的道德教育作用。
道德勇气不足是面对道德义务时沉默不语、袖手旁观的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根源之一。道德勇气往往表现为不顾危险捍卫道德的选择与行动,其目的是对道德信念的坚守、对道德价值的捍卫,而行为主体作出体现道德勇气的选择和行为可能需要面对外界的排斥、孤立,承受失去尊严、基本权利的后果,甚至还要面临失去生命的危险。一般情况下,绝大多数人对于举手之劳之事能够做到自觉伸出援手,但当情境过于危险、援助成本可能过大时,人们可能会在权衡得失后选择“道德失语”,这也证明了这一现象的发生并不单纯是因为主体理性的无知、主观的无情,而是因为面对危险的畏惧胆怯、意志软弱,这归根到底还是因为道德勇气不足。
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出现与我国长期形成的“小农意识”有着密切关系。中国传统的具有较强保守性、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其具有的负面作用给今天的道德建设带来了很多消极影响,如很多人信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处事原则,奉行“不出头”“不争先”的“中庸政策”,对失德行为往往采取逃避的态度。与此同时,“小农意识”还对陌生人采取猜疑提防的态度,缺少对陌生人主动承担道德责任的责任感。在当代社会,这必将导致他们公共意识缺乏,也易导致社会成员间信任度降低,进而在面对善恶选择时,这些人往往会出于自保、怀疑的心理而导致见义不为现象发生,使得扬善抑恶的良好社会风尚难以蔚然成风,也将催生更多的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出现。
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同时,也伴随着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价值观的盛行,致使人们大多以利益来衡量行为的“价值”,社会充满急于求成的功利主义色彩。在这一背景下,不少人过分追求物质利益,以关心自身生存取代关心他人的生存,并对公共秩序、法律规则、道德视若无睹,诸如“毒牛奶”“瘦肉精”“劣质外卖料理包”等不道德现象,加剧了人际间的冷漠。同时,伴随着社会快速的生活节奏,人际间情感交流越来越少,竞争、冲突、不信任等使人们的情感愈发淡漠,再加上见义勇为被欺诈等社会事件的发生,皆导致道德的调控作用被削弱,无形中成为了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产生的催化剂。
此外,随着网络的迅速普及其带来的网络道德失范现象也加剧了失语行为。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5次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规模为9.0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64.5%。[5]可见网络借助其独特的开放性、互动性、智能性,引起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变革。但是,部分人未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革,出现孤独、冷漠、郁闷等心理问题,进而加剧道德情感的冷漠。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用户自律意识不足、网络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各种不文明网络语言、网络诈骗、网络谣言、人肉搜索等网络道德失范现象继而产生,使人与人之间筑立起一道冷漠的高墙。在这种情况下,群体性道德失语的现象就不可避免了。
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已经严重危及我国道德建设的发展进程,亟待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治理。针对上述原因,或许可以从培养他人意识、提升道德情感、涵育道德勇气、促成道德实践、加强道德治理等维度共同努力。
他人意识的缺乏使得人们对他人所处境遇的理解不够而未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和行为,进而致使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发生。对此,首先需要通过加强道德教育来培养人们的他人意识。一方面,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培养孩子的责任心、乐于助人等良好品德,在生活实践中扬善抑恶、拒绝“道德失语”。另一方面,学校要摆脱功利性的道德教育思维,德智并举。同时不要过分强调教条的规则教育,要借助实践活动来提高青少年的情感体验,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他们的道德责任感和集体主义意识。其次,他人意识的缺乏与个体利己主义的倾向相关,导致了利己与利他的关系失衡,因此他人意识的培养也要加强对利己主义的批判和反思。利己主义是一种追求个人利益甚至不惜为追逐个人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的一种思想,在这种逻辑下,集体与个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主次失衡。乐于助人的本质是利他,这种利他的实质是利己,利他不仅可能带来物质利益,还会带来精神愉悦、价值肯定,而完全的利己是危害社会发展的。
道德情感的冷漠是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重要表现,也是产生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为此,这一现象的消解离不开人们道德情感的提升。首先,我们必须用正确的价值观来引领道德情感的培育,要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塑造公民道德情感,将国家、社会和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融入到道德情感的培育中。其次,我们应通过优秀传统文化激发人们扬善抑恶的情感,借助优秀文艺作品的感染、教育作用,使人们在艺术欣赏中潜移默化的涵养道德情感。再次,道德情感的最终生成还离不开实践,对此,可以通过组织人们参与各种形式的志愿活动和公益活动,加强友爱、互助和奉献精神的培养,提升义务感、责任感,使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和嫉恶如仇的道德风尚在人们心中生成、传播。
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道德主体的退缩和懦弱,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培养人们在关键时刻勇于担当的道德勇气。道德勇气的培育需要模范引领、情境激发、道德内化,特别是见义勇为者不顾危险坚守道德立场而传递给人们的道德勇气,将直接影响人们的道德价值信念及道德勇气的激发,具有深刻的示范作用。其实,涵育道德勇气无论是个人、社会还是国家都要共同努力,必须从一而终,共同拒绝做缄默不语的旁观者。当然,需要在鼓励和发扬见义勇为道德行为的基础上,特别强调行为主体能够见义智为,量力而行,减少见义勇为的伤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人们道德勇气涵育,弘扬扬善抑恶的美好品质,打破“沉默的螺旋”。
惟有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对他人的同情心和责任感,将道德原则内化为内心信念,真正达到道德认知与行为的统一,才能有效治疗“群体性道德失语症”。这要求我们努力克服一切来自主客观世界的挑战,做到面对群体性道德事件敢于发声;在生活中用点滴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遭受损失时挺身而出。作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我们更要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强化道德责任感,在实践中营造尊重法治、乐于助人的和谐氛围,学会应对各种道德情境,敢于作出道德表达,坚决不做冷眼旁观的道德失语者,使扬善抑恶成为自己坚定的道德信念,旗帜鲜明地同各种不道德行为作坚决斗争。
针对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加强道德治理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应对之策。首先,要完善道德奖惩。完善物质和精神回报的道德奖励机制及制定失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其次,要加强道德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强制性和规范作用,畅通人民对群体性道德失语事件的举报和监督渠道,加强新闻媒体和网络等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管。最后,促进道德立法。对此,应设立见义勇为专门性法律法规,调整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的漏洞,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多样化情况作全方面的明确、完整规定。同时,立法者也可将相关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要求,促进道德法律化,使人们自觉承担社会道德义务与责任。
总之,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其背后有着深层次、多方面的社会和个人原因,必须在全面客观地剖析这一现象的基础上探索合理有效的应对之策。面对群体性道德失语现象,各方应齐心协力、积极主动、践行良知、拒绝冷漠,唯有如此,人们才能不再成为“失语”的“旁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