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伟
(红河学院人文学院,云南蒙自 661199)
平仄是近体诗格律的核心。本文首先介绍近体诗平仄规律的五条基本原则,即“音步原则”“对的原则”“粘的原则”“押韵原则”和“非三声调原则”,然后结合近体诗创作实际,介绍利用这“五原则”进行推导的具体方法。
诗句的平仄以两个音节(字)为单位,构成一个音步,每个音步内平仄相同,音步与音步之间平仄相反。这一音步原则启功先生把它叫作“平仄长杆”[1]21例如(用“/”隔开音步):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我们根据五言诗和七言诗的要求,选取其中的前五个字(音节)或者七个字(音节),构成五言诗和七言诗的句式(以下都省写“/”),即:
(平平)仄仄平平仄,或者:(仄仄)平平仄仄平
加上括号中的两个音节为七言诗的句式,不加括号中的两个音节为五言诗的句式。
每一联诗的内部,即每一联诗出句与对句的平仄相对(相反)。例如:
出句如是:(平平)仄仄平平仄
对句则是:(仄仄)平平仄仄平
近体诗的联与联之间,即上一联的对句与下一联的出句之间平仄相同。例如:
如果上联对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
那么下联出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
近体诗要求每联诗的对句押韵,出句不押韵。当然全诗的第一句(首联出句)可以押韵,也可以不押韵。近体诗同时要求只押平声韵,因此,押韵句的最后一个字(韵脚)必须用平声,不押韵句的最后一个字(非韵脚)必须用仄声。
因此根据音步原则、“对”的原则、“粘”的原则,推出一行诗的最后一字是仄声,如果不是韵句,就保留仄声,如果是韵句,就要更改为平声;反之,推出一行诗的最后一字是平声,如果不是韵句,就改为仄声,如果是韵句,就要更保留平声。
也就是说,“(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式,最后一字是“仄”,如果出现在非韵句,就保留;如果出现在韵句,最后一字就改为“平”,整句改为“(平平)仄仄平平平”;同理“(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最后一字是“平”,如果出现在韵句,就保留;如果出现在非韵句,最后一字是“仄”,整句改为“(仄仄)平平仄仄仄”。
近体诗要求,一句诗的最后三个字(音节)不允许三个都是相同的平仄,即最后三个字(音节)不能出现“平平平”(三平调)或者“仄仄仄”(三仄调)。我们把“三平调”和“三仄调”合称为“三声调”。
如果出现“三声调”,则将三个音节的第一音节改为相反的平仄,即“平平平”要改为“仄平平”,“仄仄仄”要改为“平仄仄”。这样,非律句“(平平)仄仄平平平”就改成了律句“(平平)仄仄仄平平”;非律句“(仄仄)平平仄仄仄”就改成了律句“(仄仄)平平平仄仄”。
因为三声调的“平平平”或者“仄仄仄”,是由于按照押韵原则改变了最后一字形成的非律句,即最后三个字“平平仄”出现在韵句,就要改成“平平平”;三个字“仄仄平”出现在非韵句,所以改成“仄仄仄”;现在又根据非三声调原则将最后三个字第一个字改为相反的平仄,形成了新的律句。如果我们把“押韵原则”和“非三声调原则”合起来表述,那就是:如果句式不符合押韵原则,七言诗句式就“第五字与第七字对调”,五言诗句式就“第三字与第五字对调”,也可以合起来叫“对调原则”。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近体诗的平仄句式最基本只有两种:“(平平)仄仄平平仄”和“(仄仄)平平仄仄平”。另外的两种也是由这两种根据“对调原则”得出的。
为了方便后文表述,我们把最基本的两种句式“(平平)仄仄平平仄”和“(仄仄)平平仄仄平”称为“始成句”,把由此推导出来的“(平平)仄仄仄平平”和“(仄仄)平平平仄仄”称为“派生句”。
以上这些基本原则在启功先生的《诗文声律论稿》[1]和王力先生的《汉语诗律学》[2]和《诗词格律》[3]等著作都进行过相关研究,只不过他们没有把它叫作基本原则。
根据近体诗平仄基本规律的“五原则”,我们可以轻松推导整首诗的平仄篇式。因为近体诗最基本的“始成句”句式只有两种,所以我们只以这两种句式为首句进行推导。又因为五言诗和七言诗遵守的平仄规律原则是一致的,为了节约篇幅,我们只以五言诗为例,所以句式就只写作“仄仄平平仄”和“平平仄仄平”,七言句式中的前面两个音节就不写出来了。推导前需要说明:一是所举例子为唐诗,例中的中古入声字只能算仄声;二是诗句中处在“一三”位置上的字,在不“犯孤平”和不违反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自由使用平声仄声,就是人们常说的“一三五不论”。下面我们分别以两首唐诗为例进行推导(第1小节进行较为详细的推导,第2小节较为简单的推导,因为原则都是一样的)。
第一句(首联出句),根据音步原则,平仄为:仄仄平平仄。出句未押韵,尾字是仄声,不用更改平仄,也不会出现“三声调”,因此不用改为“派生句”。《春望》首联出句“国破山河在”正是“仄仄平平仄”。
第二句(首联对句),根据“对”的原则,平仄为:平平仄仄平。对句押韵,尾字是平声,符合原则,不用更改平仄,也就不会出现“三声调”,因此不用改为“派生句”。《春望》首联对句“城春草木深”正是“平平仄仄平”。
第三句(颔联出句),根据“粘”的原则,平仄为:平平仄仄平。第三句不是韵句,根据押韵原则,其尾字不当为“平”,当改为“仄”,改“仄”以后句式为“平平仄仄仄”,出现了“三声调”;根据非三声调原则,句式应该改为“派生句”:平平平仄仄。《春望》颔联出句“感时花溅泪”正是“平平平仄仄”。
第四句(颔联对句),以第三句的“始成句”“平平仄仄平”为出发点,根据“对”的原则,推出其平仄为:仄仄平平仄。第四句是韵句,根据押韵原则,其尾字不当为“仄”,当改为“平”,改“平”以后句式为“仄仄平平平”,出现了“三声调”;根据非三声调原则,句式应该改为“派生句”:仄仄仄平平。《春望》颔联对句“恨别鸟惊心”正是“仄仄仄平平”。
由表2可知,小叶茼蒿叶片的SPAD值x与叶绿素a含量y(单位:mg/g,下同)之间的相关性均表现为极显著性差异,而大叶茼蒿叶片SPAD值x与叶绿素a含量y(单位:mg/g,下同)之间的相关性则较差。“小叶茼蒿”的各个模型的相关系数普遍大于“大叶茼蒿”的各个模型的相关系数,两种茼蒿叶片相关性最大的函数关系模型都是指数函数。“小叶茼蒿”相关性最好的函数模型是y=0.0349e0.0571(xr=0.961**);“大叶茼蒿”相关性最好的函数模型是y=0.3103e0.0087(xr=0.161)。
第五句(颈联出句),以第四句的“始成句”:“仄仄平平仄”为出发点,根据“粘”的原则,推出其平仄为:仄仄平平仄。出句不押韵,尾字是仄声,符合原则,不用更改平仄,不用改为“派生句”。《春望》颈联出句“烽火连三月”正是“仄仄平平仄”。其中第一字“烽”是平声,但因其处在“一”的位置,可以不论。
第六句(颈联对句),根据“对”的原则,平仄为:平平仄仄平。对句押韵,尾字是平声,符合原则,不用更改平仄,也不会出现“三声调”,因此不用改为“派生句”。《春望》颈联对句“家书抵万金”正是“平平仄仄平”。
第七句(尾联出句),根据“粘”的原则,平仄为:平平仄仄平。第七句不是韵句,根据押韵原则,其尾字不当为“平”,当改为“仄”,改“仄”以后句式为“平平仄仄仄”,出现了“三声调”;根据非三声调原则,句式应该改为“派生句”:平平平仄仄。《春望》尾联出句“白头搔更短”正是“平平平仄仄”。其中第一字“白”是入声,但其处在“一”的位置,可以不论。
第八句(尾联对句),以第七句的“始成句”“平平仄仄平”为出发点,根据“对”的原则,推出其平仄为:仄仄平平仄。第八句是韵句,根据押韵原则,其尾字不当为“仄”,当改为“平”,改“平”以后句式为“仄仄平平平”,出现了“三声调”;根据非三声调原则,句式应该改为“派生句”:仄仄仄平平。《春望》尾联对句“浑欲不胜簪”正是“仄仄仄平平”。其中第一字“浑”是平声,但处在“一”的位置,可以不论;第四字“胜”是平声,不读“shèng”而读“shēng”,是“承受”的意思。
这一篇式的第一句“仄仄平平仄”,如果首句要押韵,那么根据押韵原则改为“仄仄平平平”,根据“非三声调原则”再改为“派生句”“仄仄仄平平”即可,例如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第一句“城阙辅三秦”(第一字不论平仄),与《春望》有别。第二句以第一句的始成句为出发点,根据“对”的原则,推出“平平仄仄平”,例如《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第二句“风烟望五津”,与《春望》一致。以后各句按原则推下去,都与《春望》一致。可见,所谓“首句入韵式”和“首句不入韵式”,只是第一句的平仄有差异,其他各句平仄一致。
第一句(首联出句),根据音步原则,平仄为:平平仄仄平。这是首句入韵的句式,例如杜甫《重题郑氏东亭》首句“东亭入翠微”。
若出句不入韵,根据押韵原则,改尾字为仄,改后出现三仄调,再改第三字为平,成为“派生句”:平平平仄仄(《山居秋暝》首联出句“空山新雨后”)。
第二句(首联对句),以首句“始成句”为出发点,根据“对”的原则,平仄为:仄仄平平仄。对句押韵,尾字的仄声要改为平声,改后出现三平调,再改第三字为仄声,成为“派生句”:仄仄仄平平(《山居秋暝》首联对句“天气晚来秋”)。
第三句(颔联出句),根据“粘”的原则,平仄为:仄仄平平仄(《山居秋暝》颔联出句“明月松间照”)。
第四句(颔联对句),根据“对”的原则,平仄为:平平仄仄平(《山居秋暝》颔联对句“清泉石上流”)。
第五句(颈联出句),根据“粘”的原则,平仄为:平平仄仄平。出句不押韵,尾字的平声要改为仄声,改后出现三仄调,再改第三字为平声,成为“派生句”:平平平仄仄(《山居秋暝》颈联出句“竹喧归浣女”)。
第六句(颈联对句),根据“对”的原则,平仄为:仄仄平平仄。对句押韵,尾字仄声改为平声,改后出现三声调,再改第三字为仄声,成为“派生句”:仄仄仄平平(《山居秋暝》颈联对句“莲动下渔舟”)。
第七句(尾联出句),根据“粘”的原则,平仄为:仄仄平平仄(《山居秋暝》尾联出句“随意春芳歇”)。
第八句(尾联对句),根据“对”的原则,平仄为:平平仄仄平(《山居秋暝》尾联对句“王孙自可留”)。
这一篇式的第一句“平平仄仄平”,如杜甫《重题郑氏东亭》首句“东亭入翠微”;如果首句不押韵,那么改为“平平平仄仄”,如王维《山居秋暝》首句“空山新雨后”,二者有别。但是从第二句开始,两者都是“仄仄仄平平”,如杜甫的“秋日乱清晖”,王维的“天气晚来秋”。以后各句按原则推下去,都一致。这里的例子也可以证明上文说的“‘首句入韵式’和‘首句不入韵式’只是第一句的平仄有差异”的观点。
上文对“近体诗平仄基本规律五原则”及其推导方法进行介绍,希望这些阐释和介绍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也期待着方家的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