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情况来说,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常态化发展阶段,消除贫困、改善群众生活状态,实现共同发展,是当前社会发展基本要求,脱贫攻坚更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脱贫攻坚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在2013年,国家领导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理念,于2016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并于 2020年将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完成。即便近几年我国在实施扶贫政策上已经获得一定成果,但是在扶贫道路上,依然会面临诸多问题,如部分地区扶贫对象不清晰、扶贫资金审计透明度低、精准扶贫审计覆盖范围有限等,这给脱贫攻坚任务快速完成带来直接影响。精准扶贫作为实现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现阶段,我国在精准扶贫上已经处于重要阶段,精准扶贫审计作为监督管理精准扶贫工作有序进行的依据,加强精准扶贫审计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所以,相关部门应做好精准扶贫资金审计管理工作,将审计监管作用全面发挥,将财政扶贫资金运用到具体位置,给精准扶贫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脱贫攻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核心内容,近几年,我国审计部门非常重视扶贫审计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颁布一系列相关政策,加强扶贫审计,保证扶贫资金能够高效实用,发挥应有作用。通过扶贫审计,能够对扶贫资金应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及时找出问题并处理,保证扶贫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通常情况下,也就是指国家审计部门参与到扶贫整个活动中,对涉及机构、个人、资金等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标准进行审计管理。例如,对扶贫过程中资金使用、资金应用方向等追踪调查,对扶贫企业是否满足国家标准进行审核等。精准扶贫审计在工作内容上包含以下几点。首先,精准扶贫项目立项。立项审计也就是对精准扶贫项目立项情况是否满足国家相关部门基本要求,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标准的状况,调查投资方向是否合理。其次,立项执行情况。调查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标准和项目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标准进行扶贫资金科学分配、财政拨款是否存在延误或者延期等状况。最后,资金效益审计也就是审核和调查资金使用情况,不但能够对项目产生经济效益综合评估,也能真实体现出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
(一)扶贫对象不清晰。部分区域在扶贫对象认定、扶贫对象建档等方面缺少统一标准,具体体现在扶贫困难户识别存在误区、建档缺少规范性、扶贫对象扶贫标准不清晰等。特别是针对一些偏远地区,即便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标准,但是一些领域没有按照标准统一实施。部分区域为了可以快速完成上级部门下发的扶贫任务,一般会采用抽签方方法确定扶贫户,使得一些需要扶贫的对象没有接到扶贫资金,而一些不需要扶贫的对象却获得了扶贫资金,导致扶贫工作不合理,容易引发群众矛盾。例如,某市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对该市扶贫项目建档立卡人员审计调查,发现存在扶贫对象不合理现象,通过整改以后,将一些不满足扶贫要求的群众资格取消。由此可知,如果没有提前做好审计工作,扶贫对象认定缺少清晰性,将会给扶贫工作效果带来直接影响。精准扶贫审计能够对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明确扶贫对象认定标准,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给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提供支持。
(二)扶贫资金审计透明度低。对于精准扶贫审计而言,主要实施主体在于政府部门,结合审计部门收集的相关信息,国家对精准扶贫数据定期公开,但是信息公开十分有限。在对我国精准扶贫资金审计管理及信息采集过程中,网络中分布的数据信息比较有限,这也说明当前我国在精准扶贫审计数据公布上缺少透明性。审计部门设定往往和政府部门有着直接关联。近几年,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对审计体系进行更改,但是在审计过程中依然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干预。审计职责和相关部门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无法将审计职责落实到位,影响精准扶贫资金审计效果。
(三)精准扶贫审计覆盖范围有限。首先,扶贫项目多,涉及面广,如个人救助资金、地方教育扶贫资金等;其次,扶贫资金项目部门多,需要配合扶贫单位、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参与,以确保定向扶贫顺利推进。在这一过程中,不能出现重复扶贫项目和随意套用资金现象,管理工作人员和资金下发环节多,给精准扶贫资金审计工作开展增添难度。此外,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分散,且主要分布在环境条件艰苦、审计成本较大的边远地区。因此,政府部门的扶贫范围大而深,多数扶贫项目由于人为因素、时间等因素无法顺利实施,影响了精准扶贫审计覆盖面。
(四)审计成果利用度不高。在我国全面实施精准扶贫后,扶贫资金审计工作也逐渐落实,通过审计管理,及时找出扶贫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但是在此过程中,依然无法将扶贫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依然会面临“屡审屡犯”等问题。地方审计部门在扶贫项目审计中,根据审计结果制定审计报表,并且提出扶贫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但是因为对非重点扶贫区域中存在的审计问题重视力度不高,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全面处理。在扶贫审计过程中,主要由地方审计部门管理,审计结果反馈给当地审计部门后,提出整改建议,报上级部门。地方审计部门依然会面临审计报表模式单一的问题,不能将区域实际问题全部解决,因此,国家允许地方审计部门处理一些小问题。对于部分比较复杂的问题,会反复修改,直到整改合格为止。因为各级部门权利有限,很多问题被发现后,相关部门无权处理,而整改则要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进行,使得整改效率低,整改效果不理想。
(一)确定审核扶贫对象资格。众所周知,扶贫资金比较有限,怎样才能将扶贫资金应用到具体位置,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因素。所以,在精准扶贫审计过程中,应做好扶贫对象识别工作,确定扶贫对象认定标准,保证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给扶贫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支持。与此同时审计工作人员需要走入群众生活中,对扶贫对象进行走访调查,获取精准的扶贫信息,建立扶贫档案,给后续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条件。
(二)扩大审计覆盖面。在大数据背景下,其具有存储量高、数据真实有效的特点,审计工作人员需要及时和各部门交流,建立数据接口,无需实地走访,也能获取精准的审计信息,这样不但能够节省审计时间,还可以降低审计成本。对于大数据技术,具有数据处理和保存功能,使审计人员能够及时收集和整合扶贫项目的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实施精准扶贫审计,能够让审计由之前抽样审计更改为全过程审计,及时找出扶贫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提高扶贫效果。同时,杜绝一些违规者的不良行为。此外,涵盖所有扶贫项目,使审计人员能够从宏观角度出发 对扶贫政策制定是否合理进行评估,及时找出扶贫项目中问题并处理。
(三)增强扶贫资金审计透明度。审计单位需要定期将审计结果对外公布,这也是精准扶贫审计部门需要承担的工作职责。随着《审计法》全面实施,其中部分条例内容主要是结合现阶段精准扶贫要求进行整改,让公布机制更加完善,具体规定了资金审计数据的公布要求和时间,增强了扶贫资金审计透明性。这不但能够实现扶贫深化发展,也能促进我国社会更好发展。在政府审计使用现有内容时,能够让审计工作更加规范,减少审计干预。在现有审计部门基础上,成立独立监督管理部门,对形成的审计报表进行管理。为了提高内部审计完善性,更要加强外部审计,在精准扶贫审计过程中,通过邀请第三方审计部门进行公开审计,提升审计报告的可信度。
(四)充分利用审计结果。要想充分使用审计结果,首先,要保证精准扶贫审计报表质量。高质量的审计报表不但能够便于相关人员及时获取所需信息,也能提高报告使用效率,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与管理。在报表编写过程中,应真实体现出扶贫项目实际情况,将找出的问题在报表中体现,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实施公开制度,能够促进报告质量提高,及时发布审计状态,掌握审计进度。为了提高审计结果使用率,各个审计部门应深入交流,共同监管,根据计划进度操作,及时给上级部门提交审计报告,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此外,相关部门应给扶贫区域政府部门提供一些权限,在审计中如果发现问题,可以自行处理,但是需要将找出的问题和整改方法交由上级部门审核。审计部门应对由地方政府部门自行整改的项目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敷衍了事的现象。并且,纪检部门、司法部门对审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给精准扶贫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总而言之,在脱贫攻坚战略下,为了实现精准扶贫资金审计快速发展,应该从审计透明性、扶贫对象标准、审计结果使用等方面入手,及时找出精准扶贫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防范和调整,降低对扶贫项目的影响。通过采取各种新型审计方案,细化审计管理目标,提高精准扶贫审计工作效率,促进我国精准扶贫工作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