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地球是全世界人类共同的家园,在地球这一有限的活动范围内,保障地球良好生态环境,使其为人类长期提供各类资源是人类今后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经济发展必须要依托于生态环境保护;而与此同时,针对生态环境的建设,又必须要依托于雄厚的经济基础,因此,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同时又相辅相成,相关领域工作人员需要充分认识到两种概念的内在含义,并深入分析目前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融合过程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探寻问题的解决途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国乃至全世界的长期向好发展。
所谓生态经济化,即针对于自然资源来讲,不但需要就自然经济资源进行考量,同时还需要关注当地的自然生态资源。而对于自然生态资源的观测,不但需要关注该片区的生态功能情况,还需要就该片区生态系统所体现出的经济价值进行分析。需要充分认识到的是,自然生态资源绝非是“免费的午餐”,能够任意挥霍使用,相反,它是一种十分珍贵的资源。需要基于社会经济学规律来获取其生态环境价值,由此实现生态环境资源在市场上的流通,并通过赋予其价格来实现其价值衡量。
整体来讲,生态经济化的本质便是彰显生态环境所包含的资源,彰显环境保护工作的理性经济回报,表现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经济效益的过程,在全球化大背景下,生态经济化已然成为了一种主流趋势,同时也是大多数国家开展环境保护活动的一种重要方向,在全球各类资源愈发趋于紧张的今天,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也必将骤然上升,所以需要从长远角度对其进行充分的关注。
所谓经济生态化,其本质就是在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需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融入到其中,用环保视域下开展相关的经济建设活动。虽然自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经济的确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早期经济建设过程当中,很多是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的,而在现代经济发展观影响下,人们愈发认识到了,想要实现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各种元素都在其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功能,若仍未对生态环境保护加以重视,我国今后的经济建设发展必将受到严重影响,而良好的环境保护,却能够为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因此,为了让我国经济能够长期向好发展,针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高度重视是其中一项重要前提。
从宏观角度来讲,一个国家和地区针对经济的建设和环境的保护,两者看起来相互矛盾,并且无法协调。一方的建设必将导致另一方的弱势,但在实践过程中不难发现,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二者是能够并行不悖的,并非是传统意义上此消彼长的关系,在正确的方式方法前提下,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生态环境也能够受到有效保护。
例如:以中国的浙江省安吉县作为分析案例,便能有效体现这一关系。安吉县是中国第一个生态县,早在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来到安吉县进行考察,并在当地的余村首次提出了“两山论”,当地政府基于这一重要指导思想,在重视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大胆进行经济建设发展,同时利用经济建设所带来的回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成功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两手抓”。但需要认识到的是,安吉县所取得的成功并非想象的一帆风顺,在此之前,安吉县还是浙江省当地的20大贫困县之一,为了脱下贫困县的帽子,安吉县计划建成当地的工业大县,基于当地丰富的山林资源、矿产资源,建设了大量的化工厂、造纸厂等工业企业,虽然在短时间内,安吉县的经济的确取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但是当地生态环境却遭受到了巨大的破坏,于是在1987年,安吉县被国务院列为污染重点整治区域。在这一困境中,安吉县不得不壮士断腕,开展了一系列对污染项目的整治行动。当地政府先后投入8000多万元人民币,对全县70余家高污染企业进行了环境治理活动,同时,安吉县政府还节约政府用度开支,对落地企业进行检查,关停或迁移了大量高污染企业,在这一时期,安吉县的经济发展被放缓,财政收入大幅度降低,在浙江省各市县经济发展排序当中,安吉再一次排名靠后。失去了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安吉县致力于进行生态工业的建设,2014年,安吉县竹产品加工经济收入达到了180亿元人民币。时至今日,竹产业已经成为了安吉县的经济支柱产业,依靠对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安吉县已经实现了对竹叶、竹竿、竹根全方位的使用,成功实现了当地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双赢。
简单地说,国人已经逐步认识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二者是能够并行不悖的,同时也认识到了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二者齐头并进的重要意义,并且通过一系列政策指引,希望实现二者的有效融合,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这一计划的施行,这些问题大致可以分类为:
第一,针对生态环境中,各种资源的价格认定缺少相关标准,从制度上来讲,也缺少相关的部门进行职能监管;
第二,国内尚未形成良性的自然生态资源生产要素市场;
第三,生态资源价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因为没有得到有效规范而管理不畅;
第四,现有的评价城乡社会发展状况的标准存在问题,过于关注经济发展而轻视环境保护工作,没有把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贡献纳入到评价标准之中;
第五,针对怎样达到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有效融合,政府相关部门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
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两者的有机融合,是当下推动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发展的重要前提,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二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生态环境保护引领经济发展模式变革,经济建设让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经济价值,两方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并实现居民群众生活环境的优化,由此达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基于上述背景,需要让中国巨大的环境资本成为推动其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更必须要推广低能耗、低污染、高效化的生产技术,只有这样,方能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效融合。
第一,对生态环境制定出合理的价格。在经济学理论当中,价格是指导行业行为的重要杠杆,因此我国必须要基于现有的生态环境资源进行价格制定,让所有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单位或个人都需要付出与之相对应的代价,并且让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贡献的单位或个人都能够得到对应的补偿,通过上述价格杠杆的控制,使其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正确格局。
第二,对产权制度进行完善。政府需要提出完善的相关产业指导政策,强化对环境保护方面行为的法制建设活动。另外,对于产权的限定是相关产业今后生存的重要前提,所以很多的生态环境资源是能够进行产权的判定的,例如:森林、湖泊、山地等,可以把限定使用途径和该领域范围的使用权交给对应主体,使其进行产业化运行管理,并且给予其保护这一领域不受污染的义务。另外,针对诸如大气、海洋等在产权界定上存在分歧或困难的自然资源,可以采取其他可行的方式进行产权界定并开展相关的保护活动。
第三,建设自然资源要素市场。通过政府政策的宏观指导,建立自然资源要素市场,企业如果想要获取相关自然资源,就一定要在自然资源要素市场中进行贸易流动。这样能够使企业在自然资源发展过程中,实现对外部成本的内部化运转,让企业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将环境资源保护提升到更高的高度,让产业今后发展方向必须要向着生态化建设迈进,由此降低各类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环境所带来的损害。
第四,调整产业结构。从生态环境保护和保障经济发展作为出发点,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是相辅相成的,因此政府需要在引导企业产业政策调整上下足功夫,需要在提升产业规模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
第五,改变传统观念。政府部门在针对企业进行资质评定考核中,需要改变原有的只重经济效益、轻视环境保护的观念,将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均纳入到企业和政府的政绩考核评定当中。中国在长期进行政府职能强化的过程中,认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必须要改变这一错误理念,提升对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让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结合。
总的来说,实现二者融合,政府需要在其中扮演主导地位,通过宏观政策调控,带动企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因此,企业必须要依托于政府政策,进行产业调控,才能在第一时间享受政府政策的红利。
整体来讲,在之前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没有充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后的恶果已经产生,诸如沙尘暴、雾霾、酸雨、水土流失、泥石流等现象,均属于自然环境恶化后所带来的结果。为了避免环境恶化,重新让美丽的环境重归群众的日常生活当中,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这两个理念必须要长期坚持贯彻下去,只有这样,才能让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持续发展齐头并进,让新中国在金山银山中拥抱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