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丽伟,闫 平
(1.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河北 承德 067000;2.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石家庄 050000)
在社会建设水平日渐提升的当今时代,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三农”工作重心的重要转移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战略以来,“四个优先”也为“三农”队伍建设提供了明确方向。在培育“三农”队伍过程中,需要以实践要求为依据,使三农队伍中的人才机制得以有效建立,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从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迅速发展。
推行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立足河北省农村发展实际,我省“三农”工作队伍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加以完善,其中现存的问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造成了严重的制约[1]。
2019 至2021 年,我国城镇化率连续突破60%。新时期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新生代农民工、乡村工匠等人才短缺,大量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大规模的向城市转移输出,农村贫困地区“空心化”、房田闲置现象日益严峻,造成农业人才支撑后备力量不足,此现象导致农村劳动力布局的不平衡,无形中使农业与非农业的差距日渐加大,同时也使城乡之间的差距扩大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进程[2]。
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农村的产业发展与生态等各方面都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目标是一项较为艰巨的任务,需要具备高素质人才队伍,从智慧保障上打赢乡村脱贫攻坚战。在此情况下,农业农村现代化促使新产业新业态迈上新台阶,“生态+农业”“旅游+农业”“科技+农业”等以高科技手段为基础的新型农业发展手段的出现,使“三农”工作队伍肩负了更为艰巨的历史使命。现阶段农民追求更为美好的生活,其前提是完成乡村的有效治理。在对乡村进行治理的过程中,传统的治理模式与观念已越发落后于社会发展步伐,因此亟待对其进行有效更新。纵观全局,“三农”工作队伍现状仍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瓶颈制约。
要做好“三农”工作队伍建设,需要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四方面开展人才建设,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同时,要不断提高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建设及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只有夯实人才基础建设,才能推动“三农”工作队伍人才建设落实落地。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推动农村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等重大任务落实中党直接联系群众的枢纽,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领导干部是乡村发展的带头人,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效果,因此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至关重要。对于村党支部书记的选择,可从退伍军人与致富能人等群体中重点选拔,并对其进行后续培养,使其能够有效对软弱涣散的村党支部加以整改,将组织中的“村霸”与涉黑涉恶成员予以剔除[3]。
村民自治在我国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此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应当对村级各类农村自治组织中的人才加以选拔,并实现对此类人才的扶持。建设人才队伍时,需要以公开公正的方式对村民依赖的村委人员进行选举,其选举标准除具备村民依赖外,也应当具备公正正直的品质与令人信服的能力,将群众的思想、行动、力量凝聚起来,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贡献智慧力量。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对乡村进行有效治理是最重要的环节,而这一环节中,农村基层各类组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村两委会难以顾全的工作中,新乡贤扮演了补充工作的角色。第十三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上,“新乡贤”首次获得了自身定义,使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在农村发展道路中具备了一定的归属感。就目前情况而言,活跃在农村发展道路上的新乡贤有成功的经商人士与学有所成的专家学者、有威望的退休公职人员等各个群体,共同为淳化乡风与发展经济、排解纠纷等工作贡献了自身力量[4]。
在新乡贤的辅助之余,完善乡村治理也需要对社团与理事会等自治组织进行人才队伍建设。在农村基层工作中,各类矛盾与纠纷的产生在所难免,解决此类矛盾纠纷时使用法律与行政力量成本较高,且不一定能够有效解决此类微小矛盾。在此情况下,创新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管理能力,可通过调动各村协会与理事会党群力量,利用“拉家常”议事协商机制,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往往能够以自身独具一格的特色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助力社会文明进步[5]。
涉农领域人才与科技人才主要由乡村教师与乡村医生、农业服务经营人员、农业科技人员、互联网人才等各类人才组成,其中乡村教师与乡村医生对于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与农村民生问题的解决都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而农村公共服务与农村民生问题正是农村发展建设的基础。与此同时,“互联网+”也能够将农村与外界进行有效连接,使农村建设中较为关键的地域问题得以突破,从而有效推进了农村物流与农村产品经济的发展,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新途径。在农业现代化已取得长足发展的现阶段,科技兴农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获得了更为广泛的认可,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们要有效识别并选用专业、科学、精准的农村科技人才,抓住农村改革、产业发展的良好机遇,为促进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提供支撑保障。
立足我国农村发展实际,作为基本单元的小农户在未来较长时间里仍是家庭承包经营中的主要经营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就要对小农户加以扶持,使其更有能力投入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中,仍是农村建设的重点之一。使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实现有机结合,可将小农户进行连接,以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以此为基础,对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培育力度。例如可实施种粮大户或家庭农场主等新形式的经营主体,使农民在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得以有效发挥,农民的内在潜力得以有效激发,从而为农业与农村发展奠定良好基础[7]。
除此之外,服务“三农”工作的涉农领域志愿者、社会各界“爱农”“兴农”人士与涉农企业管理者及相关人员都应予以充分重视,将各方人才与各方力量进行汇集,从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
在加强建设基层党组织的进程中,首先要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使农村带头人的队伍得以有效优化。尤其对村党支部书记需要实施选优配强策略,同时对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加以健全。与此同时也应充分考虑农村优秀青年队伍与经历过急难险重考验的青年队伍,优中选优择取部分优秀人士作为发展对象,壮大农村党组织力量,为储备农村基层党员提供强而有力的基础。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基层工作需要面临更大的挑战,因此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人才选拔尤为重要,对于基层党组织队伍中现存的队伍老化与素质不高的问题,应当着力进行解决,以提升基层党组织人才队伍的实力,使其更好地引领乡村振兴。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其具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效能,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是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在此环节中,需要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优先健全,使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得以顺利推行。在此基础上,对于村民所起到的监督作用也不能忽视,应当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与建议,使自身工作得以不断进步。与此同时,对于村规民约与村民自治章程也应当加以完善,使农民能够实现自己“说事”,自己“议事”,从而自己“主事”,在此环节中,也需要对新乡贤加以重视,使其在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使乡村治理的重心有效下移,真正将资源与服务、管理等内容分享到基层中[8]。
在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下,农村大量人才涌入城市,使农村原有人才出现了大量流失的情况,为应对这一情况,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策略亟需提上日程,以使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加快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以人才振兴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智力支撑及技术指导。有关部门应当将扶持政策加以落实,要充分利用“双回双创”“三乡工程”等农村改革政策平台吸引返乡人员创新创业,使各类人才在返乡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问题与用地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以此推动乡村人才多层次流动。此外,对城乡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也应加以完善,使城市中的科教文卫人才能够定期进入农村实施服务,其服务可用轮岗或支教等形式,使城乡之间实现人才有效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创新欠发达地区岗位编制、职称评审等制度,优先考虑农村偏远地区的教师、基层医务人员及农技推广人员,使其真正体会到自身付出能够有所回报,从而提升其工作积极性,把人才留在农村。同时注重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拓宽渠道,加强人才培训和精准培育,提高“三农”工作队伍人员的受教育程度和能力素质,培育法律思维,树立前瞻意识,形成社会责任意识,从而有效提升农村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总之,对政策激励进行强化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物质方面的奖励与精神层面的鼓励,从各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农村基层人才吸纳机制,真正留住在基层中扎根与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新型职业农民,使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得到有效保障,最大程度将农业知识转化为生产力。
综上所述,人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因素,培育“三农”工作队伍是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我国目前正处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创阶段,各方面工作尚不完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先进理念也缺乏一定的完整度,因此亟需相关工作人员在培育“三农”工作队伍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以使“三农”队伍早日完善,从而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