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帅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开始建立扶贫机构,划定贫困县,以科层化的运作为基础,实行任务导向下的扶贫攻坚行动。三十多年来,中国的扶贫由政治色彩浓重的“运动式”推进逐步回归治理本源,构建了多元主体参与的贫困治理模式,并实现了对贫困人群的精准帮扶,进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基于国家对扶贫基准的量化认定,贫困线边缘人群的分化加剧,导致了结构性贫困的产生,亚贫困人群成为新的贫困治理难题。从政治系统理论的角度来看,扶贫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在推进过程中,基于国家的工具理性,政策的顶层设计始终围绕贫困线下的人群制定,其通过贫困压力的有效输入、驱动系统的政策转化,进而推动扶贫政策的有效输出。但是这一过程,产生了明显的系统性缺陷,贫困压力输入的主体范围相对狭隘,对亚贫困人群进行了“系统隔离”,致使贫困的结构性分化与矛盾日益凸显。随着现行标准下贫困人群贫困问题的全面解决,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这表明,脱贫攻坚过程中国家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逐步走向有机统一,亚贫困人群场域下的政治系统开始发生结构性转变,贫与非贫的结构性束缚逐步解除,政治系统对于扶贫压力的转化由结构性的关注向社会公平过渡。因此,重新界定贫困主体范围,提升政治系统的开放性与包容性,推动贫困治理关系的重构是解决亚贫困人群问题的重要举措,这也是新时期扶贫攻坚的主要方向。
长期以来绝对贫困是我国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随着绝对贫困治理的逐步完成,相对贫困问题正逐渐成为重点关注的议题,亚贫困人群由此进入了学者的视野。目前对于亚贫困人群问题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除此之外,许多学者也将其纳入边缘贫困、相对贫困的范畴进行研究,总体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三种进路。
1.均衡发展进路
均衡发展进路体现为打破既有的贫困治理结构,有效整合扶贫资源的供给,实现亚贫困人群的均衡帮扶与发展。姚建平认为亚贫困问题根源于制度偏差,应当通过界定政策受益群体来实现群体分类,进而完善社会政策体系,将亚贫困问题统筹解决。(1)姚建平:《转型时期中国城镇亚贫困问题与相关社会政策研究》,《中国公共政策评论》2010年第1期。朱冬亮认为,要将边缘户纳入扶贫范围,与此同时通过产业振兴整体带动贫困人群的整体脱贫,其重点阐释了亚贫困人群应当具有同等的脱贫机会,获取相应的扶贫资源。(2)朱冬亮:《贫困“边缘户”的相对贫困处境与施治》,《人民论坛》2019年第7期。桂华从财政投入的角度入手,侧重于财政供给的方式转变,认为综合性的反贫困政策要比单一给钱的政策更加有效。(3)桂华:《相对贫困与反贫困政策体系》,《人民论坛》2019年第7期。在此基础上,王瑜认为,不仅要延伸对贫困人群的帮扶范围,同时还要避免扶贫资源的超标供给,实现扶贫资源投入的综合平衡。(4)王瑜:《论脱贫攻坚中的悬崖效应及其对策》,《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总体来看,当前对于亚贫困人群均衡发展的观点,侧重于扶贫范围的进一步扩张、扶贫资源的均衡供给以及政策转型等方面。
2.分类治理进路
分类治理进路体现为对亚贫困人群进行针对性的帮扶,通过适宜的帮扶政策解决问题。李倩等学者从亚贫困人群的精准定位入手进行了研究,认为在精准定位基础上建立亚贫困人群的救助制度是问题解决的关键。(5)李倩、张开云:《农村亚贫困群体目标定位探析》,《浙江社会科学》2015年第10期。刘雪峰从社会保障的角度对贫困边缘人群的针对性保障进行了研究,认为建立适合农村贫困边缘人群的救助体系尤为重要。(6)刘学锋:《常山县农村低保边缘群体救助问题的思考》,《当代社科视野》2008年第3期。另外部分学者从亚贫困人群产生的社会问题入手,阐释了一系列观点。刘升认为贫困边缘人群属于利益外群体,在相对剥夺感的影响之下,会以各种办法谋求政策利益,进而影响公共政策的执行,并建议通过法治化以及科学精细的组织化管理来解决这一问题,其重点阐释了对亚贫困人群在利益无法满足时不恰当行为的治理。(7)刘升:《政策边缘人:理解基层政策执行难的一个视角》,《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而庄峥则从寻租的角度进行了类似的研究,其认为边缘化的贫困群体在长期被忽视后,更易发生寻租行为,并希望能通过减少寻租行为的产生来提升脱贫效率。(8)庄峥:《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农村精准扶贫中边缘化群体的寻租现象分析》,《劳动保障世界》2018年第15期。以上观点,主要集中于通过针对性的政策办法,对亚贫困人群在非均衡扶贫结构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进行解决。
3.重点扶持进路
重点扶持进路体现为扶贫政策与制度的全局转向,将焦点向亚贫困人群转移。方珂从全局角度出发,认为相对贫困将逐步成为反贫困的中心议题,应当重点推进边缘人群的贫困治理,针对其自身特点,要在社会救济制度、资产和能力建设以及边缘人群的保障全覆盖三方面着手解决贫困边缘人群的问题。(9)方珂:《消除绝对贫困与反贫困社会政策的转向》,《云南社会科学》2018年第3期。从社会救助政策上来看,兰剑认为当前我国的扶贫重点应该转向相对贫困下的边缘人群,认为社会救助政策应主要面向相对贫困问题。(10)兰剑:《中国社会救助政策的演进、突出问题及其反贫困突破路向》,《云南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牛胜强则与此不同,其从贫困标准的角度进行了研究,认为随着脱贫攻坚的持续推进,扶贫的焦点要转向贫困边缘人群的问题上来,同时要对贫困标准做出修正,主要以相对贫困为基准制定。(11)牛胜强:《多维视角下贫困内涵及我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科学构建》,《当代经济管理》2018年第7期。以上观点主要表达了在新时期的扶贫攻坚中,应当从大局出发,推动各个层面的扶贫工作以亚贫困人群为重点对象,全面展开。
综上来看,当前对于亚贫困人群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政策结构与政策转型方面,而没有对亚贫困人群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缺乏对于亚贫困人群问题产生、发展与解决的理论性分析,这也为本文的研究留下了充足的空间。本文拟从政治系统理论的视角入手,结合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双非地区”脱贫攻坚形势的调查资料,来解答亚贫困人群问题的治理之道。
系统理论最早由美国的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引入到政治学的研究过程当中,并形成了政治系统理论。通过其所著《政治系统:政治学现状研究》《政治分析的框架》《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建立了政治系统分析的一般理论。戴维·伊斯顿认为,政治系统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进而为一个社会权威性地分配价值。(12)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24页。一般认为,政治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基于外部环境的压力、干扰与支持等客观条件的刺激,政治系统为了生存并可持续发展,会对这些外部刺激发生适应性的调整与转化,并成为政治系统的外部输出,进而对社会进行权威性的价值分配,这也是公共政策产生的过程。随着政治系统输出政策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可能会产生新的环境压力、干扰与支持,进而反馈至政治系统,引起政治系统的自我修正或者调整,并再次输出,进而形成了一种往复循环、动态调整的政治系统过程,由此驱动公共政策的不断生成,如图1。
图1 政治系统示意图
国家主导下贫困人群与非贫困人群的结构划分,对政治系统的信息流动产生了结构性束缚,由此导致亚贫困人群被排斥于政策系统外部,使关于亚贫困人群的公共政策输出被边缘化。
政治系统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原则上社会成员都应当具备政治系统成员的身份,但在亚贫困的场域中,政治系统成员的身份体现出了强烈的结构属性。贫困标准成为系统成员的身份界限,进而产生了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二元贫困结构,尤其是处于贫困边缘的人群被刚性割裂于系统之外,进而使政治系统的开放性受到了结构性约束,其本质是政治系统边界、规则、结构的定向运行,这直接阻塞了亚贫困人群与政治系统发生交换的路径,来自亚贫困人群的贫困压力无法进行有效输入。而这种压力输入涵盖了系统成员的各类要求,即人们为了寻求某种政治决策,便把各种职责和繁多的义务强加于系统的全体成员。(13)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44页。
从政治系统的压力来源来看,贫与非贫的扶贫结构决定了系统可输入的压力来源,具体来看就是对输入进行控制,即仅限于贫困人群压力的输入,系统内部缺乏对亚贫困人群支持的力量以及压力的转化机制,其被认为是无效行为而被舍弃,而这种系统输入的控制是基于国家对于贫困治理结构的判断,并非政治系统本身的问题。
从政治系统的压力容量来看,贫与非贫结构的划分受制于政治系统的负荷能力,中国的贫困人群众多,亚贫困人群甚至更多,因此贫困人群的结构性划分,受制于政治系统处理压力的能力。因而对系统压力容量的结构性约束,是国家基于贫困治理的有效性而采取的理性选择,其源于对政治系统本身负载能力的考虑。
政治系统理论认为,处理输入压力耗时越长,对系统生存的威胁越大。因而从政治系统的压力处理时间来看,贫困治理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政治系统对贫困压力输入的处理周期较长,贫与非贫的结构划分,是对贫困压力输入的结构性分流,是基于政治系统可持续发展的考虑。
总体来看,基于政治系统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贫困治理过程中产生了贫困人群的结构性划分,但其导致了政治系统的结构性紧缩,使亚贫困人群丧失了系统成员的身份,造成了亚贫困人群的贫困压力输入受阻。
由于政治系统对输入的结构性控制,亚贫困人群要求的压力长期被排斥于政治系统的内部转换之外,无法进入政治系统的转换过程,随着绝对贫困问题的逐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日益凸显,亚贫困人群问题的压力输入增量上升,政治系统基于现实环境理应做出反应,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政治系统的压力容量空间与处理转换能力似乎为亚贫困人群的贫困压力输入与转换创造了条件,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其本质原因则是国家在贫困治理过程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失衡。消除贫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奋斗目标,且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群实现脱贫是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因而国家面临着贫困人群扶贫考核上的短期性要求与扶贫长期性之间的矛盾张力。(14)袁明宝:《压力型体制、生计模式与产业扶贫中的目标失灵》,《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政治高压之下,各级政府在贫困治理中陷于工具理性,进而只追求现行标准下贫困人群的脱贫,实现扶贫功效的最大化,在这一过程中,贫困人群的脱贫是主要的功利动机,其通过科层体制实现了操作层面的严格规制,并以贫困标准对脱贫目标进行精确的计算,进而使扶贫行动借助这种理性计划性地完成脱贫目的。在贫困治理中,价值理性本应驱动国家更加注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但这明显与政治压力下的扶贫预期目标产生了冲突。进而国家工具理性压制了价值理性,国家的弱价值理性致使政治系统在压力转换与政策生成过程中牺牲了亚贫困人群的利益。总体来看,国家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失衡,致使政治系统遭遇国家干预而难以发挥本源性功能,无法主动适应贫困治理现实并做出有效反应。
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中国的扶贫攻坚基于科层体制展开,其确保了国家意志在基层的强力推行,实现了国家效率。但科层体制下扶贫决策的垄断,以及对变迁的抗拒,导致了扶贫效率的衰减。因而政治系统在政策输出后,通过科层体制的推动,强力推行至基层区域,在“命令—服从”的行动框架下,“信仰体系”制约了政治系统的动态调整,致使了强制性政策的输出,但科层体系无法有效抗拒政策的执行。而科层顶端针对贫困人群的政策无法与亚贫困人群融合,这必然导致亚贫困人群的负面反馈,希望政府做出改变,进而进入政治系统的输入过程,但这与科层逻辑相违背,基层政府无法采取有效行动,长此以往,必然会对政治系统的生存产生威胁。政治系统理论认为,要是不具备反馈和对反馈做出反应的能力,系统也就不能长久持续下去。(15)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35页。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反科层化”的社会失范行为。一是上访行为的产生,亚贫困主体通过越级上访,跨过科层壁垒,试图将政策反馈直接输入政治系统,但往往收效甚微;二是“争穷”的寻租行为,试图通过身份转变,跨过贫困结构的约束,绕过政治系统的运行获取政策利益,进而与扶贫攻坚的预期相违背;三是沉默应对,放弃政治系统的运行过程,对扶贫政策不对抗,也不关心,致使亚贫困人群逐步陷入“沉默的螺旋”。
基于政治系统理论的视角,解决亚贫困人群问题的关键是其要求的压力能够有效输入政治系统,并得到决策当局的有效处理与转化,形成政策输出,进而与亚贫困人群产生充分的互动,再反馈至政治系统,形成一种动力循环,以推动政策的不断产生与更新,最终推动亚贫困人群问题的解决。
扶贫公共政策的产出,需要来自亚贫困人群的压力输入,其具体表现为一种要求,具体内涵可能更为复杂,包含显性诉求与隐性诉求。亚贫困人群长期处于政策的边缘地带,政策空间的挤压导致了一系列社会失范行为,具体表现为遵从、形式主义、退却主义,甚至反抗等。因而,进一步建构亚贫困人群的利益表达路径,即保障政治系统的输入过程,是有效化解亚贫困人群社会失范行为的重要前提。一是利益表达主体的意识,要建立亚贫困人群的动员机制,提升亚贫困人群的权利意识,打破贫与非贫二元结构下的政策空间失衡,营造有效的利益表达环境,提升亚贫困人群的政策预期。二是利益表达主体的手段,要强化亚贫困人群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维权方式的宣传,鼓励通过合法手段表达个人诉求,重视贫困压力输入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三是利益表达主体的渠道,要畅通政府与亚贫困人群的互动渠道,建立机制化的沟通路径,提升利益表达效率,实现政府与亚贫困人群贫困状况的信息对称。总体来看,亚贫困人群利益表达路径的建构,本质上是政治系统压力内容输入的有效保障,其可以推动系统压力内容输入的合理化与规范化,与此同时,能够有效过滤过载性的压力输入,这为政治系统的转换过程减轻了压力,进而更有利于亚贫困人群政策的转化与输出。
国家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失衡是造成亚贫困人群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从贫困治理的角度看,工具理性更加追求脱贫目标的实现,而价值理性则注重目标实现过程中的社会公平与正义,强工具理性与弱价值理性的组合导致了相对贫困的产生,由此引发了亚贫困人群的治理难题。因此在政治系统的内部转换过程中,要创造新的行为模式,改造本身的内部结构并更新相关规则规范。要注重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有机结合,同时考虑系统的承载与转化能力,既要注重脱贫的目标完成,同时还要聚焦社会的公平。此外要逐步破除政治系统的结构性约束,以动态调整的方式主动适应贫困现实,进而输出公平有效的扶贫公共政策。具体来看,一是要在扶贫政策的顶层设计中,协同推进贫困人群与亚贫困人群问题的解决,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综合考虑政策效果周期、政府可调动的资源以及执行能力等客观因素,进而输出有效的贫困治理政策;二是逐步打破贫与非贫的结构性瓶颈,推动贫困问题的全局治理,实现贫困治理的去结构化,通过统一的扶贫政策设计,来解决贫困治理的公平问题。可以说扶贫的决策过程就是政治系统内部转换的过程,效率与公平是核心要素,基于政治系统的能力范围,兼顾效率与公平,是解决亚贫困问题的有效方式。
政治系统是动员社会力量和资源达到某种目标的手段。(16)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167页。输出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活动,其可以向系统成员实施某种控制或者领导。从扶贫角度看,是国家出台一系列公共政策,调动各类资源和力量来解决亚贫困人群的问题。从政治系统输出的类型来看:一是权威性陈述,其主要表现为解决亚贫困人群问题的约束性决策、法律和规章等,如针对亚贫困人群政策的出台以及扶贫方式与结构的变化等;二是权威性执行,其主要表现为政府当局直接对亚贫困人群采取帮扶行动,一方面是显性输出,如突发性致贫后的财政支持,另一方面是隐性输出,如对亚贫困人群的鼓励和肯定,给予他们平等的地位和尊严等;三是相关性陈述,其主要表现为对于亚贫困人群治理的一种理论、承诺或者政策,如共同富裕的要求、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相关权威的承诺性发言等;四是相关性执行,其主要表现为接近治理资源与权力中心的成员更容易为其关心的亚贫困人群谋求利益,但其必然基于正确的价值判断,如基于对治理价值的追求而采取以上行动则符合公认的伦理,但若基于个人利益的追求,则会导致腐败的产生。在亚贫困人群的治理过程中,政治系统通过不同类型的输出,共同作用于亚贫困主体来实现目的。
从动力学的角度来看,公共政策的输出并不是政治系统过程的终结,而是与环境的一种互动,进而反馈至政治系统,并影响政治系统的变迁,即公共政策的更新与完善。若无有效的反馈路径,政治系统自身并没有适应环境的反应能力,“输出—反馈”是其抵御衰败并自我修正的途径。因而亚贫困人群政策的输出,要与亚贫困主体进行充分的互动,并形成有效的反馈,这又回到了亚贫困主体利益表达路径的建构上,但这并不矛盾,反馈的本质同样是一种压力内容的输入。从贫困治理的角度看,政治系统的运行难以脱离科层体制,因为科层体制和科层治理是推进亚贫困人群问题解决的强有力工具,是一个非人格化的系统,横向部门与纵向层级之间均分工明确、权责清晰,贫困治理的权力与资源均建立在正式的规则基础之上,排除了任何感情因素,也不允许任何私人破坏规则的行为产生,以完全的理性推动贫困问题的解决,其是任务完成的组织与效率保障。在科层体制的基础上,政治系统能将亚贫困人群的公共政策有效输出。通过亚贫困人群利益表达路径的建构,进而与亚贫困主体形成互动,并反馈至系统重新输入,以推动系统自我修正与调整,以“再科层化”的方式输出,由此形成了政治系统的动力循环,以及有效政策的不断输出。
2019年5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受国务院扶贫办委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双非地区”脱贫攻坚形势调查,对重庆市、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辽宁省的十个县进行了调查,综合采取集中座谈、资料分析、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双非地区”脱贫攻坚的现状和特点,发现以上地区已经逐步开始实施针对亚贫困人群问题的治理,通过亚贫困人群脱贫程序机制的建构、政策转型以及行政力量介入等策略与工具,推动亚贫困人群问题的解决。
政府主导下程序性机制的创设,推动了亚贫困人群利益表达路径的有效建构,进而确保了亚贫困人群的贫困压力输入政治系统,同时,基层政府将亚贫困人群的贫困压力进行转化,最终以政策输出对亚贫困人群进行帮扶。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和科左后旗、辽宁省黑山县和重庆市綦江区,主要采取动态监测体制,首先对贫困人群和亚贫困人群实行动态监测,掌握贫困家庭信息;其次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亚贫困人群纳入帮扶范围;最后是将纳入贫困帮扶范围的贫困人群与亚贫困人群进行无差别帮扶。在此基础上,河南省新蔡县制定了“救急难”程序,对于以上程序未能解决的问题,可由亚贫困人群自行申请,之后提交乡、县政府逐级审核,通过后给予专项资助。与此类似,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对亚贫困人群进行了建档立卡,首先是村级排查,了解掌握亚贫困人群的贫困状况,其次是乡镇府进行审核,最后通过扶贫项目与亚贫困人群对接。
通过当前各地区亚贫困人群治理的实践,可以看出,通过政府在利益表达程序上的设计,使亚贫困人群的贫困压力有序、精准地进入了政治系统的转化过程,并输出了行之有效的帮扶政策。
从政治系统理论的视角来看,政治系统内部对贫困压力的转化直接关系到扶贫政策的输出及其效用,根据调查来看,各区域在将贫困压力转化为政策的过程中,兼顾了亚贫困人群的利益,这也是亚贫困人群贫困压力有效输入的直接效应,进而通过趋于均等化的扶贫政策输出,逐步解决亚贫困人群的治理问题。
在财政政策方面,从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辽宁省黑山县、河南省新蔡县、重庆省綦江区的亚贫困人群扶贫实践来看,财政政策的转型主要有三种:一是对扶贫资金进行统筹规划使用,通过对产业发展的扶持,推动产业链的健全与发展,进而带动贫困人群与亚贫困人群的共同发展,以解决贫困问题;二是将贫困人群与亚贫困人群均等化保障,在财政政策上实现绝对的公平,达到均衡扶贫的目的;三是调整财政投入的结构,安排专项财政支持亚贫困人群的贫困治理问题。
在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方面,主要有以下三种调整:一是统筹推进,全面普惠,将贫困人群与亚贫困人群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序列当中;二是统筹兼顾,以贫困人群为重点,全面保障,同时兼顾亚贫困人群,但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现全局覆盖;三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向符合贫困标准的亚贫困人群覆盖。
总体来看,在政治系统内部对贫困压力的转换过程中,亚贫困人群的贫困压力已经转化为相应的政策输出,贫与非贫的结构性不公平正在逐步消解。
向农村派驻工作队是实现动员农民以完成某项政治目标的有效手段。(17)王晓毅:《精准扶贫与驻村帮扶》,《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驻村干部作为我国扶贫攻坚中的重要角色,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从亚贫困人群的治理来看,其承担着亚贫困人群贫困压力感知与输入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其对于政治系统的反馈功能,即对现行帮扶政策效果的感知与反馈,进而使政治系统作出自我修正,输出更加有效的扶贫政策。
调查发现,当前针对亚贫困人群的驻村干部制度逐步开始建立,大致有两种模式:一是驻村干部在亚贫困人群区域的全覆盖;二是因需设岗。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南省新蔡县开始实行驻村干部全覆盖进行帮扶,重庆市綦江区则因具体需要具体安排驻村干部进行帮扶。驻村干部的主要职责是对亚贫困人群的精准识别、帮扶与退出进行指导。通过长期或者周期性的驻村对口帮扶,驻村干部掌握亚贫困人群的具体情况,评估当前亚贫困人群的贫困压力,并向政府当局进行有效输入,同时,将现行亚贫困人群帮扶政策的效果与群众的反应及时向政府当局反馈,政府依据贫困形势对亚贫困人群的帮扶政策进行优化和调整,并更新政策的内容,重新输出新的政策,由此往复,关于亚贫困人群的帮扶政策将不断被优化,并满足亚贫困人群的要求,进而缓解其贫困压力。
调查显示,亚贫困人群的治理问题已经逐步引起了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视,并开始了相关行动,但不难发现,当前的亚贫困人群治理仍旧存在较大的完善空间,在贫困压力的输入主体、政策均等化以及政策输出的类型方面可进一步完善,以推动亚贫困人群的去边缘化进程。
从当前亚贫困人群的贫困压力输入特点来看,主要是由政府主动进行信息采集,并对贫困压力进行感知,从而经过政府的政策转换,形成具体的政策输出,产生帮扶作用。但是从政治系统的理论来看,其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能够主动适应环境的变化,这就要求不仅要存在政府主导下的压力被动输入,同时亚贫困人群要主动将贫困压力输入到政治系统内部,这样不仅降低了政府的贫困治理成本,提升了脱贫效率,同时能够构建更加健康的政治系统,促进政治系统信息流的自然循环,进而使政治系统能够自主感知外部环境变化而及时做出调整。具体来讲就是亚贫困人群要将贫困压力通过制度化的渠道主动输入到政府当局,进而促使政府当局对贫困形势做出准确判断,并形成有效的政策,产生帮扶效果,再由亚贫困人群主动进行政策效果的反馈,确保政府当局及时做出自我调整,输出更加有效的扶贫政策。
随着现行标准下贫困人群问题的全面解决,亚贫困人群的相对贫困问题也日益突出,但当前扶贫政策的均等化推开还存在较大空间。这也说明各级政府在贫困治理中的工具理性依然较强,从政治系统内部转化的角度来看,贫与非贫的结构性束缚依然存在,这直接制约了系统内部的政策转化结构,从而削弱了政策的均等化输出程度。因此面对亚贫困人群相对贫困问题的日益凸显,各级政府在贫困治理过程中势必要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进行有机结合,在实现国家目标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平的实现,进一步推进均等化的有效政策出台,将相对贫困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妥善处理,确保基层社会的稳定发展。
从当前亚贫困人群的扶贫政策来看,主要以显性的输出为主,即具体的扶贫政策、理论。但从政治系统的输出类型来看,对于亚贫困人群的政策输出还应当包含隐性的输出,如对亚贫困人群的鼓励和肯定,给予他们平等的地位和尊严等。亚贫困人群长期处于贫困治理的边缘地带,随着相对贫困问题的逐渐凸显,其社会地位、个人尊严以及脱贫信心均遭受了挫折,进而对其今后的发展产生了无法预知的影响,因此在亚贫困人群的政策输出中,要更加注重隐性政策的输出,政府要密切关注亚贫困人群的心理状态,给予相应的人文关怀,提升乡村精神文明、道德文明建设水平,倡导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亚贫困人群的生活与生产营造正常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