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德涛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9)
考察中国政党和政党制度产生以来的一百多年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在筹建新中国的斗争实践中,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新型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团结合作的实践与传统,是形成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历史因素”[1](P10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世界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政党制度模式,现已被明确地称之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在近代中国社会历史地否定了民国初年尝试的多党制和国民党推行的一党独裁制之后的产物,其正式形成的标志是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迅猛发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呈现出勃勃生机。然而,从1957年夏季起,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开始经受挫折,尤其是在“文革”中遭到了严重破坏。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重新走上正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关系在更高层次上得以确立。本文依据史实和文献对此问题进行探讨。鉴于所论述问题的历史语境,本文仍沿用“多党合作制度”之类的语汇指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1976年10月6日粉碎“四人帮”,客观上宣告了“文革”的结束。这为中共中央启动多党合作制度的恢复性建设工作提供了历史机遇。同年12月26日(毛泽东诞辰日),《人民日报》第1至4版首次全文公开发表了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次年1月,中共中央主办的《红旗》杂志1977年第1期全文发表了毛泽东的这篇重要著作。与此同时,各省市重要报刊也作了全文发表。中央和地方党委主办的重要报刊相继以十分醒目的字体字号全文发表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无疑是中共中央和中央宣传部门采取的一个事关理论武装、舆论引导的重大步骤。《论十大关系》是毛泽东1956年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这篇讲话第七部分的标题即“党和非党的关系”。毛泽东在此部分里明确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多党合作方针。这一方针为党的八大所接受。党的八大对这一方针的确认,标志着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正式确立。然而,十年“文革”中这一方针不再被提及,多党合作长期陷于停滞停顿状态。“文革”结束后,中国共产党如何认识和对待多党合作,事关大局全局和未来,全党全国人民格外关注。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郑重发表,表明粉碎“四人帮”后的党中央旨在大力调整包括党派关系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同时,也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的坚强信念。在这样的背景下,1977年3月,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建议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五届全国政协会议和五届全国人大会议,开展政协、人大的换届工作,使国家的政治生活活跃起来。大力改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关系,是活跃国家政治生活的客观要求。因此,同年8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大,不失时机地作出了健全和发展包括党派关系在内的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的重要战略决策。
为了实现这一重大战略决策,恢复民主党派活动成为当务之急。为此,中共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战略步骤:1977年10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爱国民主党派问题的请示报告》,为多党合作制度的恢复性建设奠定基础。中共中央统战部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邀集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临时联合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商议了有关恢复组织机构和活动问题,并传达了中共中央对此工作的决定;鉴于各民主党派中央机构的人事已有变化,一时又无法立即召开各自新的代表大会予以换届,中共中央与各民主党派商定先成立各民主党派过渡性的临时中央领导小组。1977年12月至次年2月,在中共中央协助下,各民主党派中央建立了临时领导小组,“文革”中建立的“临时联合领导小组”被宣布撤消。以各民主党派中央建立临时领导小组为标志,各民主党派的工作得到恢复。随后,各民主党派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也陆续进行整顿并恢复活动。
1978年3月、4月,相继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为多党合作制度的恢复性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提出了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重要论断。这一重要论断对推动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民主党派工作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也给包括广大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知识分子以巨大的鼓舞和鞭策。与此同时,中央党校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中央组织部长胡耀邦,先后组织领导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正冲破重重阻力紧锣密鼓地进行。在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大力支持下,一大批遭受无辜迫害的中共和民主党派的领导干部得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轰轰烈烈开展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和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为多党合作制度的恢复性建设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我们还应看到,多党合作制度的恢复性建设工作有赖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正常开展。至1977年,全国政协自1964年召开政协四届一次会议后,已有13年未能正常换届。四届全国政协常委会自1966年召开第六次会议后,至1977年,也已有11年未再举行会议。因此,根据中共中央建议于1977年12月27日至29日召开的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成了全国政协恢复正常活动的起点。中共中央对此会议召开高度重视。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的4位中央副主席和在京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悉数参加了这次会议。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发表讲话,代表中共中央重申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多党合作方针,并号召各民主党派把工作活跃起来。四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议题是协商筹备五届全国政协事宜。根据此次会议的筹备安排,1978年2月,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如期举行,这次会议是1964年全国政协四届一次会议闭幕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政协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邓小平为全国政协主席。这次会议重申并体现了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政协工作正式全面恢复的标志性会议。以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召开为标志,多党合作制度的恢复性建设工作得以全面展开。
随着多党合作制度恢复性建设工作的全面展开,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关系迅即得以完全恢复,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日益开创出多党合作的崭新局面。回望这段历史,我们可以获得以下基本认识。
第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对多党合作崭新局面的开创起了决定性作用。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从此,我国社会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这次会议的伟大历史功绩,“就在于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此后,党从各个方面深入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地阐述了许多从实践中提出的有关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问题”[2](P9)。会议批评“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果断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果断停止使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口号,并提出从现在起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会议强调,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改革上层建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为多党合作制度的恢复性建设和发展开辟了更为现实和广阔的道路。会议之后,中共全党上下从根本上解除了以往对待民主党派问题的“左”的观点的思想束缚。
第二,邓小平发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讲话,从根本上为多党合作崭新局面的开创奠定了理论基础。
1979年6月15日至7月2日,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首次举行的全国政协会议。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在开幕式上发表的《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讲话,高度肯定了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光荣历史和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作出的重要贡献,认为“现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3](P186),明确我国的统一战线在新时期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这就从根本上纠正了以往多年特别是“文革”中对待民主党派问题的“左”倾错误。邓小平强调,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
邓小平的讲话从根本上回答了民主党派所关心和期待的有关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热烈拥护。同年10月11日至22日,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分别召开各自的全国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计2500余人。会议的隆重召开,结束了各民主党派20多年来没有召开代表大会的历史。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和各民主党派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为各民主党派在新时期工作的全面展开,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众多领域的全面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1979年和1981年相继召开的两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为多党合作崭新局面的开创制定了重要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1979年8月15日至9月3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在北京召开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这是从1963年相隔16年以后召开的一次全国规模的统战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当前工作、国内阶级关系的变化和统战工作的基本方针,明确了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性质、任务、方针和政策。会后,中共中央统战部整理出《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任务》作为会议文件下发,为新时期多党合作制度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指导。1979年底,中共中央统战部先后召开了40多次务虚会,进一步统一认识,清除“左”的影响,保证了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1981年12月21日至1982年1月6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会议根据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对统战工作的指示,讨论了统战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着重研究了如何尽快地、切实地落实各项统战政策,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问题。会议期间,中央书记处专门听取了会议情况的汇报。中央书记处提出,这次会议须主要解决好全党同志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问题,中共中央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提议邀请8位领导同志包括中央书记处的4位书记到会讲话,由中央带头重视统战工作。胡耀邦在会议闭幕的前一天发表重要讲话。会后,中央统战部将会议情况整理成《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纪要》,报送中共中央。1982年2月12日,中共中央转发这个纪要。《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纪要》强调了新时期统战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会议纪要》的发布,进一步肃清了“左”的思想影响。
第四,各民主党派积极地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是多党合作崭新局面不断开创的一个重要标志和重要条件。
民主党派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主要体现在:其一,积极参加政治协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共议国家大政方针的民主协商会形式。在召开民主协商会之前,由中共中央就国家大政方针提出意见草案,提交民主协商会进行协商,征求意见,然后修改方案,提交人大、政协会议或国务院通过或实行。如1979年6月28日,曾就增补和调整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政协副主席的人选进行协商。其二,积极参政议政。很多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了各级政府和国家机关领导职务。中国共产党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积极发展组织,积极为选拔更多的优秀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各级政府和国家机关领导职务创造条件。据有关部门统计,从1979年至1982年,八个民主党派共发展新成员3.5万多人,人员总数近10万,各党派共有700多个地方各级组织,4000多个基层支部。1980年以后,各民主党派的成员有十分之一的人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委员。到1983年底,全国副县长以上的中共党外干部共981人,其中大部分是民主党派成员。[4](P110)这981人中,绝大多数是在党的十二大召开前担任各级政府和国家机关领导职务的。其三,积极进行民主监督。如关于教育问题,1980年,民进中央组织会员讨论教育改革问题,先后召开讨论会、座谈会230余次,提出建议2100多条,写出书面材料340余份,在此基础上综合提出《对中小学和师范教育的建议》《关于会员对教育计划、教育体制建议的综合报告》,报送国家有关部门。[5](P472)1980年7月21日,民盟中央在青岛召开关于我国教育体制和教育改革问题座谈会,会上草拟了一份《关于我国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9月14日,民盟四届中央常委会举行第三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我国教育工作的几点建议》,并报送中共中央书记处参考。[5](P473)这些报告、意见、建议,观点鲜明泼辣,受到高度重视,中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
从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至1982年党的十二大召开前,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关系不仅得到了完全的恢复,而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创了多党合作的崭新局面。
随着多党合作崭新局面的开创,多党合作制度的理论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其显著特点是: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继往开来,推陈出新。正是理论上的创新和突破,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关系在更高层次上得到了确立。
1979年8月15日至9月3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了“新时期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概念。用“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取代“革命统一战线”是一个历史进步。因为,“提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不是一般名称的变动,是反映了国内阶级状况和整个形势的根本变化。”[6](P67)1980年8月28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指出:我国的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它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基础上更加巩固和发展了。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团结,使我国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实践中,做出积极的贡献。[7](P669)为了更加有利于最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将“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表述规范为“爱国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这一科学概念于1982年12月被载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同年同月召开的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对于民主党派的性质,1979年8月至9月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认为,我国各民主党派原来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新中国成立以来,它们的社会基础和政治面貌都发生了根本变化。“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6](P64)随后,1986年7月,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在表述民主党派性质时,把“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调整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8](P52),并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8](P50)
对民主党派性质的科学认识,是中共中央在新时期不断重申“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9](P46)的基础和前提。中国共产党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和民主党派性质的科学论断,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多党合作关系在更高层次上确立的一个重要标志。
1982年1月5日,即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闭幕的前一天,中共中央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接见全体与会者时发表了热情、坦诚的讲话。他在讲话中明确提出,统一战线在新时期“仍然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我想再说得彻底一点:在我们国家,什么时候阶级还没有最后消灭,什么时候还要有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什么时候也就不可避免地还要有我们党所领导的统一战线”[6](P162)。他强调:要让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地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要妥善地安排民主党派人士的工作,切实改善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关系。他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走群众路线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是团结广大党外朋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力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式。他说,共产党员干部要“同一切党外人士交朋友,并且从泛泛之交变成真朋友,进而达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他强调:“我们应当鲜明地向全党同志提出,同时也告诉党外朋友,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们一定要同党外朋友真正建立起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在过去一个时期中,是我们在许多方面对不起党外朋友,而不是人家对不起我们。”[6](P165)这就首次把“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作为方针性的问题严肃而真诚地提了出来。同年9月1日,胡耀邦在党的十二大上作的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报告中,明确地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联结在一起,使之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多党合作基本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的完整提出,是多党合作制度理论的重大发展,同时也表明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关系发展到了一个历史新阶段。
党的十二大正式提出的多党合作“十六字方针”,是在认真总结以往多党合作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也是在科学认识新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十六字方针”同1956年提出的“八字方针”相比,增添了新的内涵,认识也更加深化。“长期共存”,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长期合作中共存;“互相监督”,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不只是一般地相互提意见、作批评,而是要把互相监督作为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肝胆相照”,即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密切合作共事的亲密关系;“荣辱与共”,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具有共同的奋斗目标和道义责任。“十六字方针”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新型合作关系的本质特征。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重申了“十六字方针”。“十六字方针”由中共党代会正式提出和郑重重申,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多党合作关系在更高层次上确立的一个显著标志。
1986年7月,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在以往认识的基础上,明确阐述了多党合作制度的特点、优点和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制度中的政治地位。《报告》认为:“我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它不同于苏联等国只有一个党,也根本不同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8](P50)我国各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纲领,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和决定,各民主党派的领导人和许多成员都参加了国家政权工作。因此,“各民主党派都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同我党通力合作的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这种新型政党关系,是任何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所无法比拟的”[8](P50)。新时期的民主党派作为一种政治联盟具有很大的广泛性,这是它们的一个特点和历史作用之所在。《报告》明确提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实质上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同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政党的关系。“要明确认识,民主党派不仅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对象,更重要的是开展统战工作、促进祖国统一、进行四化建设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因此,中国共产党要把民主党派作为一支重要的依靠力量,真正做到同他们“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央统战部《报告》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制度理论上的一系列新发展。《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的通知》指出:中央统战部的这个报告,是一个重要文件,各级党委和统战部门要认真研究,贯彻执行。由此可见,中央统战部《报告》总结的多党合作基本经验和阐述的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是中共中央意志和主张的体现。因此,它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多党合作关系在更高层次上确立的又一个重要标志。
如何从政治制度层面科学认识和界定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关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代表时发表的讲话中,首次从政治制度层面论述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关系。他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6](P82)这个论断首次提出了“多党派合作”的理论命题。“多党派合作”提出后,中国共产党将“坚持和加强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多党派合作”视为“统一战线的一项长期任务”[6](P180)。
在此基础上,1986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十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派合作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概念。这一概念正式见之于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12月3日在此次会议上的讲话。习仲勋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派合作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10](P469)1987年8月29日,习仲勋在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0](P505)用语取代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派合作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表述。
随后,1987年10月25日开幕的党的十三大报告《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提出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概念。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是我们的特点和优势,决不能丢掉这些特点和优势,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多党轮流执政。”[9](P35)党的十三大报告强调,“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9](P46)。这就第一次在中共党代会上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内涵和地位作用以及使之进一步完善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要求。党的十三大对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论断,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多党合作认识的一次历史性飞跃,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关系在更高层次上得以确立的根本标志。
“文革”结束后,面对“文革”的“左”的错误对多党合作制度的严重破坏,中国共产党如何认识和对待多党合作,关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乎中华民族的未来。1976年12月26日,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在各大报刊的公开发表,揭开了多党合作制度恢复性建设的序幕。以1978年2月召开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为标志,多党合作制度的恢复性建设工作全面展开。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改革开放初期多党合作崭新局面的开创起了决定性作用。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伴随着多党合作崭新局面的不断开创,多党合作制度在理论上实现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关系在更高层次上得以确立。相应地,在“文革”中遭受严重破坏的多党合作制度在更高层次上得以重新确立。因为,政党制度就是制度化了的政党执掌、参与国家权力以及由此形成的政党关系的模式。[1](P11)
以党的十三大召开为标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开始进入“制度性建设”时期。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制度性建设的重要内涵和外在表现形式的高度统一。[11]1989年12月30日、2005年2月18日分别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就是指导“制度性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分别于2007年11月、2021年6月发布的《中国的政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则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合力推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制度性建设”的重大成就和根本经验。而这一切,都是以1976年至1987年间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多党合作关系在更高层次上的确立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