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学中“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概念的厘清与定义的确定(上)

2021-01-10 17:26熊关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8期
关键词:微波炉劳务面粉

GDP衡量某个经济社会的各行各业在一定时期内新生产的全部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总和,即新创造价值的总和,这是GDP的原始含义。

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就是该企业产品价值与从别的企业购进的原材料、能源等价值的差额,这个差额称为价值增值。从别的企业购进的原材料、能源等被称为中间产品,中间产品的价值是别的企业创造的价值,不是该企业创造的,该企业只是借助中间产品价值创造出新的价值。计算一个企业的GDP实际就是统计企业的价值增值,这个价值增值也叫产出。

举一个例子,假定面包的生产过程如下:农民种植并收获小麦原粮→面粉厂收购农民的原粮并将小麦原粮磨成面粉→面包厂从面粉厂购进面粉,制作成面包→面包批发商从面包厂购进面包并批发给面包零售商→面包零售商将面包零售给消费者。假设农民手中的小麦原粮价值100元,并假定小麦原粮都是当年新生产的价值,不再包含为生产小麦原粮所费的种子、肥料和农药等价值(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但为了研究问题,不得不做这种假设)。再假定原粮磨成面粉售价190元,于是面粉厂创造的价值为90元。面包厂购进面粉并将面粉制作成面包卖给面包批发商,售价260元,于是面包厂创造价值70元。面包批发商以300元价格将面包批发给面包零售商,面包批发商创造价值40元。最后面包零售商以350元价格将面包零售给消费者,面包零售商创造价值50元。可见,面包在5个阶段的价值创造即增值共计:100+90+70+40+50=350元,正好等于面包的最后售价。面包到了消费者手中被消费了,消费者就是最后使用者,在这种情形下,面包被称为最终产品。这是最终产品的一种情形,即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并由其最后使用者购买的产品或劳务被称为最终产品。而原粮、面粉、处在流通环节的面包等则被称为中间产品。中间产品是指用于再出售而供生产别种产品用的产品。但这只是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的一种情形,其他情形后面我们将详细探讨。

面包的例子说明,在生产一件最终产品的整个过程中,各个生产单位新创造价值之和恰好等于该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由此可知,某个经济社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最终劳务的市场价值总和就等于这个经济社会的各行各业在这个时期内新创造的市场价值总和。这个就是该国在该时期内真正生产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称为国内生产总值,英文名称GDP。

所以GDP的概念可以定義为:经济社会(即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或3个月)运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包括物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

用最终产品的概念定义GDP,使得概念更加清晰、简单、易懂。

既然一个经济社会各行各业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总和就等于这个时期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最终劳务的市场价值总和,那么为了计算GDP,就用不着辛苦计算出每个企业的新创造的价值再相加,而只要把各行各业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加总就可以得到GDP了,这样就简单多了,是一条捷径。即:

p是最终产品的价格,q是最终产品的数量。

但如果直接统计最终产品市场价值,会出现许多问题,下面我们分情形进行探讨。

1.面包一定是最终产品吗?

上面我们刚分析最终产品概念时以面包为例,说面包是最终产品,但面包一定是最终产品吗?超市的面包如果卖给消费者,它肯定是最终产品,但如果一家企业也从超市买面包给员工当做工作餐,这时面包就不是最终产品了,因为企业给员工买面包是为了让员工吃完面包继续生产其他产品,这时候面包就成了生产其它产品用的中间产品了,买面包的钱计入企业生产成本。这样的例子很多:衣服如果被消费者购买就是最终产品,如果被企业购买给员工当工作服,就是中间产品;煤被家庭购买用来燃烧取暖,就是最终产品,如果被电厂购买用来发电,就是中间产品。其实各种卖场销售的任何物品都有可能被消费者购买或者被企业购买,被消费者购买就是最终产品,被企业购买用于生产其他产品就属于中间产品。所以我们无法断然确定一件产品或劳务是最终产品还是中间产品,但我们可以确定一点:凡是卖给消费者的物品和劳务称为消费品,都是最终产品。这样我们就可以说消费品是最终产品的一种情形。

2.微波炉是中间产品还是最终产品?

微波炉,如果卖给消费者,它是消费品,所以是最终产品。但如果卖给蛋糕店,蛋糕店用它来生产蛋糕,再把蛋糕卖给消费者,此时微波炉还是最终产品吗?有人会认为此时微波炉属于中间产品,因为它是用来生产蛋糕的,像生产蛋糕的面粉一样,都是用来生产其他产品的产品,所以是中间产品。我们说虽然蛋糕店用微波炉生产蛋糕,但它和用于生产蛋糕的面粉不一样,面粉在生产蛋糕时一次性被消耗,所以我们可以把面粉看作是中间产品,因为其价值全部被转移到最终产品蛋糕中。当计算最终产品蛋糕的价值时,里面就包含有面粉的全部价值,故面粉的价值就不用再单独计算了,否则会导致重复计算。而微波炉在生产蛋糕时,在它的寿命期限内,它会被反复使用,每使用一次,其价值的一部分就被消耗、转移到做出的蛋糕里。这是它和面粉的关键区别。例如当年生产的一台微波炉价值1000元,被蛋糕店购入,假定可以使用10年,则每年将有1/10(100元)的微波炉价值被转移到蛋糕价值中,也就是说当年生产的蛋糕只包含微波炉的部分,而不像面粉那样,其价值全部包含在蛋糕里。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当我们用统计最终产品的办法计算GDP时,对于微波炉我们面临两种选择:第一,将微波炉当做中间产品,第二,将微波炉当做最终产品。

如果我们将微波炉当做中间产品,为了防止重复统计,就不能单独计算其价值,那么在统计最终产品蛋糕的价值时,因为里面没有包含微波炉的全部价值,而只是包含了部分微波炉价值,即1/10的微波炉价值,所以就只有100元的微波炉价值被计入GDP,而剩余的900元价值就被漏掉了,而且是永远漏掉了。因为往后的年份在计算GDP时,是不会再把这漏掉的900元价值计入的,因为虽然在未来连续9年,每年都有100元的微波炉价值转移到最终产品蛋糕中,但这100元价值不是当年创造的价值,是不该被计入的,会从GDP中减掉。这样最终会导致最初年份生产的价值1000元的微波炉只有100元价值被计入GDP,剩余900元价值永远被漏掉。如果我们把微波炉当最终产品计入当年GDP,则当年GDP增加1000元。但因为用当年微波炉生产的蛋糕的价值里又含有微波炉转移价值100元,这样实际当年微波炉价值被计入了1100元,多计入100元,应该减掉。同时未来连续9年,每年生产的蛋糕价值里也会包含微波炉转移价值100元,每年也多计入100元,也要从GDP中减掉。

這样我们面临的困境是:如果将微波炉当做中间产品,不计入GDP,就会导致900元新创造价值被漏记;如果把微波炉当做最终产品,计入当年GDP,就会导致包括当年在内的未来连续10年的GDP里,每年被多计入100元。如果选择第一种情况,将微波炉当中间产品,后果是900元新创造价值将永远被漏掉,且没有弥补的办法;如果选择第二种情况,将微波炉当最终产品,虽然每年多计入100元,但有办法弥补。办法也很简单,把每年多记入的100元减去即可。第一年减去100元是因为100元被重复统计,从第2年到第10年连续9年,每年减去100元,是因为这100元价值是最初年份生产的微波炉的价值转移即折旧,不是当年生产出来的价值,因此不应该计入,所以要减掉。总之,不管什么原因,每次计算出GDP时,要把折旧减去才行,减去折旧的GDP,即净GDP才是真正新创造的价值。没有减掉折旧的GDP就是毛值GDP,包含有往期创造的价值即资本品的折旧。简而言之,把微波炉当做最终产品处理,可以防止漏掉不该漏掉的部分,同时也可以找到很简单的弥补办法(减掉折旧),统计也没有因此变得太复杂。这就是以微波炉为代表的资本品被当做最终产品处理的原因。这样我们就可以说资本品是最终产品的一种情形。

3.当年没有销售出去的产品计入GDP吗?

当年没有销售出去的产品就是企业存货,有可能是产成品,也有可能是包括在产品、材料或物料等的中间产品。先看中间产品,一般情形下,中间产品不计入GDP是因为在统计最终产品价值时,里面包含有中间产品的价值,为了避免重复统计,中间产品价值就不计入GDP。但做为当年没有卖出去的中间产品,情况比较特殊。当年没有卖出意味着在当年这个时间范围内是不可能再用来生产别的最终产品,所以如果不将其计入当年GDP的话,就会被漏掉。到了来年卖出去了,但不会被统计到来年的GDP里,因为是上年生产的,来年GDP只统计来年生产的,所以做为当年没有卖出去的中间产品此时必须计入GDP。其次做为当年没有卖出去的产成品,情况和中间产品是一样的。如果不计入当年GDP的话,就会被遗漏掉,因为到了来年卖出去了,因为是上年生产的,是不会被统计到来年的GDP里的。所以无论是哪种存货,都是当年创造的价值,都应该被计入GDP,这样我们可以说存货是最终产品的一种情形。(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熊关,男,1970.3,汉,陕西省西安市,硕士,副教授 研究方向:经济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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