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敏
摘要:近年来,学术界对伽达默尔哲学美学思想日益重视,“共通感”概念也随之变得更为重要。本文首先对维柯和伽达默尔共通感概念异同进行比较,进而说明伽达默尔的共通感。伽达默尔从人文主义的四个主导概念“教化”、“共通感”、“判断力”和“趣味”来对共通感进行改造,共通感得益于经验性教化的培育和造就。共通感是理解伽达默尔诠释学的钥匙之一。
关键词:伽达默尔、共通感、人文主义、诠释学
一、伽达默尔共通感的理论来源——维柯
维柯作为十八世纪著名的人文学者,认识到人文现象的独特性和重要性,自然科学无法取代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具有精确性和逻辑性,但人文科学包含着人的道德情感以及人类心灵的本性,具有不确定性和伦理性,用自然科学来衡量人文科学,正是抹灭了人的情感道德。
维柯在《新科学》一书中,对共通感下了定义:“共同意识(或常识)是一整个阶级、一整个人民集体、一整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所共有的不假思索的判断 。” 共通感是整个阶级、整个人类所共通具有的一种认知,不同民族之间有一个共同的真理基础。维柯认为民法与自然法的区别在于:民法是由交流传播扩散的,民法的形成需要深思熟虑,经过人为的加工和考虑;自然法则是由天意自然而然形成的,它具有自发性。部落法具有多元独立的起源,而非人为交流传播。它虽有不同的起源地,但由于部落法来自于天神意旨,人类具有共同的信仰和真理基础,因此部落法通行于全人类。
在维柯对“共通感”概念的界定中,他强调“共通感”乃是一种“不假思索的判断”。所谓的“不假思索”,强调的是共通感在表现形式上具有不诉诸严密的逻辑推论和理智这种特征。维柯对共通感之“不假思索”特征的强调,暗含着与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相通之处,这也使得伽达默尔能够在哲学诠释学的意义上来进一步发掘“共通感”概念的实践哲学意蕴。
二、伽达默尔的共通感概念
在伽达默尔的人文主义传统中,共通感是其中第二个本质要素,伽达默尔语文学——历史学以及精神科学的研究以共通感为基础。伽达默尔通过对于共通感的分析与改造,使共通感成为“解决理解何以可能”以及“理解如何展开”等问题的依据,以及从实践哲学的维度,把共通感作为实践哲学的诠释学铺垫。
(一)共同性
伽达默尔赞成维柯的观点:当代科学的发展并不应当对它无情批判,而是应当划清科学的界限,不要把自然科学和它的数学方法运用到精神科学上来。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谈到,造就共通感不是靠真实的东西,而是人为地从或然的东西中培养出来的。共通感存在于一切人之中,被一切人所具有。伽达默尔维护了维柯的观点,共通感得以获得的原因不在于理性的抽象普遍性,正像维柯对共通感做出的定义那样,它是整个阶级、整个人民集体、整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所共有的判断。
(二)普遍性
伽达默尔认为,维柯对于共通感的辩护,维护了或然事物的权利,退回到柏拉图的古代修辞学传统。维柯在此着重强调:实践知识是一种针对具体情况,需要把握具体情境变化的多样性。但伽达默尔不认同这一观点。共通感具有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不是由理性推理论证而得来的抽象普遍性,而是包含人类共同性的具体普遍性。“共通感”被看做是“由或然的东西里培育起来的” ,或然的东西即变化着的具体事物,这类事物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共通感无法突然被获得,而是一个逐渐显现的过程。人需要通过在不同的情境、不同的事物中逐渐形成。这一过程涉及到应用,伽达默尔认为诠释学的基本问题是实践问题。
三、共通感在伽达默尔哲学体系中的作用
(一)共通感与教化
伽达默尔说:“人类教化的一般本质使自身成为一个普遍的精神存在。” 按照其观点,教化的过程就是对共通感的培养和造就。教化脱离了直接性和特殊性,使人成为普遍的精神存在。
教化的实践性表现在共通感之中。伽达默尔不同意维柯把共通感形成的原因归结为天神意旨,他认为共通感的形成是在教化过程中逐渐实现的。共通感和教化的内涵是一致的,共通感通过教化得以形成,教化的结果通过共通感表现出来。共通感并不是人的自然禀赋或者天神意旨,共通感需要人参与到社会之中,受制于社会习俗,通过与社会的交互作用逐渐习得。教化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完满的教化”只是一个向着这一目标不断去实现的理想。共通感培养的过程离不开教化的作用。
(二)共通感与精神科学
伽达默尔认为,精神科学不应通过自然科学来理解其自身。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研究方法不同:自然科学将法则和规律归结为通过逻辑归纳所搜集到的经验材料,而精神科学根本没有方法论基础,是不能方法化的“难以描述的事情”,它只与机敏的实践有关。随着传统人文主义的衰落,精神科学逐渐被自然科学压制和支配。伽达默尔通过重申人文主义的核心概念——共通感,超越历史主义的问题及其推论,即精神科学的方法论,重新与精神科学进行对话。
(三)共通感的同一性与理解的多元性
当我们对一个文本进行理解时,理解本身已经被某种意义预期所支配,这种预期来源于社会习俗,经过修正而发生改变,文本逐渐获得某种意见的统一性,共通感也正是通过这一过程得以形成。我们对理解活动的预期不是毫无依据的,而是由共同性所规定的,这种共同性把我们和传承物联系起来。
但是一切文本解释的原则不能脱离当下的历史世界,我们不仅需要从文本自身来理解文本,而且要结合当下的历史境遇。历史境遇是不断改变并不断更新的,这说明不同的历史阶段,理解是多样化的。可是共通感却是同一的,二者之间的矛盾应当如何协调呢?伽达默尔说:“在精神科学里所进行的理解本质上是一种历史的理解。也就是说,在这里仅当文本每次都以不同的方式被理解时,文本才可以说得到理解。” 试图去理解文本的读者与在传承物中得以语言表达的东西存在一种对立关系,并且与传承物得以讲述的传统存在某种联系。这里存在一种熟悉性与陌生性的两极对立,诠释学正是建立在这种对立之上。
共通感在实践中使我们不断适应新的情况,不断调整以适应于现实,实现正义的活动,这同样表现出一种创造性。理解的前提基础依赖于共通感,理解就是在共通感的基础上不断进行视域融合的过程。造就共通感,对于生活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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