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秋 白 珺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长春 130051)
2020年,新冠疫情的出现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了严重冲击,此次疫情的发生阻断了人们之间的生活联系,使得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停工停产、资金紧张、融资困难等复杂严峻的形势。在全国疫情发生的大背景下,吉林省经济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深入研究各项货币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了解政策执行中面临的痛点和堵点,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升货币政策的直达性和精准性,有效助推稳企业保就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2020年以来,央行对存款准备金共做了3次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1 2020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下调情况
通过降准,释放了近1.75万亿元长期资金补充市场流动性,截至2020年上半年,广义货币供应量为213.49万亿元。
2.公开市场操作
2月3日,公开市场操作投放1.2万亿元;2月4日,央行追加逆回购5000亿元。两次公开市场操作加大了逆周期调节强度,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推动融资成本持续下行。
3.提供专项额度再贷款、再贴现
2月10日,发放3000亿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2月26日,增加5000亿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5%,下调0.25个百分点;4月3日,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增加1万亿元,累计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8万亿元。
4.新型货币政策工具
为提高金融支持政策的精准性和直达性,推动实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最终政策目标,央行发布了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 与“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 两项特殊目的工具。
5.吉林省货币政策实施现状
在国家提供专项额度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的大力支持下,2020年1-10月,吉林省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143.75亿元,再贴现122.40亿元①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内部数据;7月开始,实施两项新型货币政策,截至10月,吉林省贷款延期支持工具为全省金融机构累计补贴1058.57万元,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累计发放3.29亿元。②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内部数据
货币政策的效果主要体现在政策实施后是否达到了政策所希望的最终目标。我国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 “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③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法》,与此同时,物价事关老百姓衣食住行,因此物价稳定也至关重要。根据上述理论,结合吉林省当地情况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将从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工业生产情况、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比四个方面入手研究货币政策对吉林省整体社会经济情况的影响。
1.经济增长
本文以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指数(以下简称GDP指数)作为分析经济增长情况的指标。
图1 2019-2020年吉林省GDP指数变化④数据来源:吉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于4月17日公布了一季度中国经济运行的主要数据,数据显示在疫情冲击下,一季度我国GDP明显下滑,同比下降6.8%。图1显示,2019年吉林省GDP水平始终在稳定区间内波动,2020年受疫情影响,一季度GDP呈直线下降趋势,同比下降6.6%,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从第二季度开始GDP水平逐步回升,到第三季度GDP同比增长1.5%,比上半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
吉林省经济具有韧性,整体趋势向好。上述分析说明在全国GDP增速同比下降的形势下,吉林省GDP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呈负增长状态,但从各项货币政策开始实施后,吉林省经济水平呈逐渐好转趋势,货币政策的实施对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物价水平
疫情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供给与需求的变化,这种变化决定了价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衡量价格水平是否稳定的常用指标。图2显示,2019年吉林省物价基本稳定,从2020年开始,1-6月CPI水平直线下降,今年7月,物价水平开始初步回升,并在8、9月份逐渐趋于稳定。
图2 2019年9月-2020年9月吉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走势
货币政策传导生效存在一定滞后性。上图数据表明,上半年物价水平持续下降,居民购买欲望不强,市场总需求紧缩,针对疫情的一系列专项政策并没有达到或及时达到稳定物价的目标,货币政策的实施传导可能存在一定滞后性。
3.工业生产情况
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是拉动GDP的重要因素。吉林省2020年前三季度工业增加值占总GDP比重达到30%以上,因此,单独研究疫情对工业的影响以及货币政策对工业类企业的效果十分必要。
图3 2019年、2020年吉林省工业增加值增速
从上图3可以看出2019年与2020年吉林省工业增加值增速趋势明显不同。2019年,全省工业增加值水平在极其平稳的趋势下稳步发展,到2020年2月,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降低22.3%。
货币政策对工业企业具有极强实效性。吉林省工业增加值前三季度工业变化极为明显,增速快速由负转正,可以判断货币政策提供的流动性绝大多数流向吉林省工业企业,货币政策的实施在工业领域发挥了极大作用。
4.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比
本项指标能直接体现出全省金融机构的存款与贷款余额情况,是判断经济政策情况最直观的重要指标。
图4 2019年9月-2020年9月吉林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比
从政策梳理部分可知,2020年国家货币政策实施到位时间分别为2月、4月和7月,结合图4进行分析,发现存贷比指标在2、4、7月开始有明显下降趋势,与政策实施时间高度吻合,即每当政策实施释放了流动资金时,存款余额大幅增加或贷款余额大幅减少。
货币政策整体传导投放程度不足,银行信贷能力未充分释放。从经验分析,金融机构从中央银行获得大量的流动性投向中小微企业后,贷款余额总量应迅速增多,存贷比增加,但吉林省存贷比却呈下降趋势,可认为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依然不足。
上述部分的分析反映了货币政策的实施对经济产生了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问题,本文认为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货币政策制度与其他部门监管制度矛盾冲突。央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对其发放再贷款,但从银保监部门制度角度来说,符合央行条件的某家金融机构可能不良贷款率偏高,从而不能新增贷款规模;此外,数据监管部门为统一统计数据口径,要求金融机构从2021年开始使用今年货币政策的支持资金,导致货币政策传导的滞后性。
2.金融机构对资金的使用存在一定顾虑。以贷款延期支持工具为例,这项政策到年末结束,最晚可延期至明年3月份归还,届时集中还款压力巨大,金融机构担心出现逾期不良。另外,对于具体如何使用专项资金尚未有明确规定,由于担心后续出现审计方面相关风险与问题,也导致了一些金融机构对于有专项资金而不能用、不敢用的情况。
3.企业自身短板制约信贷融资能力。中小微企业不符合贷款支持政策有关标准,或者缺少有效的抵押担保,银行无法通过信贷、税务或银行流水等方式确定授信额度,无法发放信用贷款。
4.缺少具有生机活力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大多是服务业,吉林省是工业大省,服务业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尽管货币政策的传导使得全省金融机构可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充足,但缺少急需使用贷款资金的中小微企业也是导致货币政策无法及时有效落实的重要原因。
通过研究可以看出,自疫情发生以来,货币政策的传导对吉林省域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且对工业产业的影响尤为明显,但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本文研究结果,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1.加强有关部门协调,建立定期协商机制。积极协调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允许符合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标准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允许获得再贷款等资金支持的银行及时放贷。
2.完善激励约束措施,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监管评价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明确激励约束措施,督促金融机构提升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比重。将金融机构货币政策工具执行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体系,带动金融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放贷的积极性,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3.适当放宽政策门槛,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其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政策门槛,产生的风险问题可以通过建立有关风险补偿机制解决。例如:财政部门可设置专项经费作为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基金,使得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损失得到分散和补偿。
4.大力发展吉林省服务业,建立 “内引外联” 机制。吉林省应加快培育龙头服务业企业、引进大型服务企业、帮扶中小微企业。例如,支持欧亚集团等本地龙头企业对产业及产品升级、扩大经营领域和连锁经营业态,并带动中小企业集群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