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然
(河北师范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00)
养父子的收养关系,是中国古代亲属关系中一项重要的方面。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传统礼教十分重视立嗣。在宗法制度下,对于无子者,经常须立他人之子为“嗣子”,以传宗继祀,因此其收养对象往往以男性为主。孕育于市井社会的元杂剧,对现实社会生活的关注相当全面和深刻,其中也包括了养父子的收养关系。目前学界对于养父子的收养关系的相关研究,大部分是对元代收养制度和收养法律的研究,如刘晓《元代收养制度研究》等。有学者对元杂剧中父亲形象进行了研究,如汪文琴《元杂剧中的父亲形象研究》等。有学者对单篇元杂剧中的养父子关系进行了研究,如田明珍和赵炜霞《〈哭存孝〉中养父子关系的多元性》等。对元杂剧中养父子关系进行研究的很少,因此本文将从元杂剧入手,对涉及到养父子关系的元杂剧进行统计和分类,深入分析元代百姓和文人对养父子关系的态度问题及其成因。本文中的“养父子”关系,主要侧重于没有直系血缘关系,对养子有养育教育过程,并有父子之称的情况,其中也包括收养关系的义父义子的情况。经过统计,以《全元曲》为依据,现存完整的162种元杂剧(包括元末明初之际)中涉及到“养父子”关系的剧目主要有11种左右,分别为:关汉卿的《邓夫人苦痛哭存孝》《刘夫人庆赏五侯宴》、郑廷玉的《看钱奴买冤家债主》、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大报仇》、高茂卿的《翠红乡儿女两团圆》、无名氏的《雁门关存孝打虎》《风雪像生货郎旦》《罗李郎大闹相国寺》《金水桥陈琳抱妆盒》《包龙图智赚合同文字》《小尉迟将斗将认父归朝》等。
在元杂剧中,养父子的情况具有多样性。现根据养父得到养儿的方式,可以将杂剧大致分为三类:托养照顾之养父子关系、认养培育之养父子关系、儿童买卖之养父子关系。下面就这几种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托养照顾之养父子关系”的含义是指在元杂剧中,亲生父母因病重将亡或无钱养育等原因,将自己的儿子托付于没有血缘关系之人。等孩子长大,了解真相后就会寻找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或与自己的亲生父母相认。《包龙图智赚合同文字》中的刘天瑞与张氏临终前将孩儿刘安住托付给张秉彝夫妇。望刘安住长大成人后,张氏夫妇把合同文字交付于他,让他回到祖家,把刘天瑞夫妇二人的骨殖埋入祖坟。《金水桥陈琳抱妆盒》中陈琳将孩子托给了孩子的叔父南清宫八大王照看。十年后,刘后察觉,将寇承御逼死。及太子(即宋仁宗)即位,此案才得以昭雪。《刘夫人庆赏五侯宴》中的贫妇李氏所弃之子被李嗣源收养,取名李从珂。“(李嗣源云)兀那妇人,这小的肯与人呵,与了我为子可不好?(正旦云)官人若不弃嫌,情愿将的去。敢问官人姓甚名谁?”[1]436十八年后,李从珂长大成人,成为五虎将之一,随李嗣源出征。李从珂得胜归来,途中偶遇李氏,对自己身世产生了怀疑。但李嗣源因担心失去儿子而隐瞒实情。后来李克用之妻刘夫人安排“五侯宴”庆功,李从珂一番表白询问之后,终知实情。李氏与李嗣源之间并不存在买卖关系,剧中没有明显的交易买卖情节。因此,此关系更像是一种托养关系。在这种类型中,往往因为养父善待养子,所以即使养子知道真相后,寻其亲生父母后也会赡养养父母。相较其它类型,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关系。
与前一类型相比,此种关系则较不稳定,矛盾较为激烈。其中有些元杂剧表现出真实的历史情况,例如《邓夫人苦痛哭存孝》和《雁门关存孝打虎》中的李克用与李存孝就是认养的义父义子的关系,这与历史故事中二人的认养关系是相符合的。但也有存在与历史不符的情况,涉及到此类型的元杂剧主要有《小尉迟将斗将认父归朝》和《赵氏孤儿大报仇》等。《小尉迟将斗将认父归朝》中尉迟敬德因降唐而在介休县留下一子,其子被刘季真收养并改名为刘无敌。刘无敌长大后被宇文庆告知尉迟敬德才是其亲生父亲,之后父子相认。刘无敌返回营中捉拿刘季真,最后带功归朝。“(小尉迟云)兀那厮,我不是你孩儿。如今认了我父亲鄂国公,要降唐去。无甚功劳,因此执缚你去,权为投献之礼。”[1]6694《史记》中,赵氏孤儿是被程婴藏匿在了山中。但《赵氏孤儿大报仇》中屠岸贾认赵武为义子,二十年后,赵武长大成人,尽知冤情,禀明国君,亲自抓拿屠岸贾并处以极刑,终于为全家报仇。“摘了他斗来大印一颗,剥了他花来簇几套服……把尖刀细剐他浑身肉,把钢锤敲残他骨髓,把铜铡切掉他头颅!”[1]2741可见赵氏孤儿在得知真相后是如此的愤怒。总之,在此类型中,虽然养父对自己有养育之恩,但因家仇国恨等矛盾和冲突,最后养父的下场都与前一种类型相差甚远。
人口的买卖现象自古以来就曾存在,但是元代买卖人口的现象是比较突出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元代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沉重的徭役赋税和蓄奴的社会风气的影响。元朝是我国历史上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时期,由于自然灾害导致农民庄稼无所收获,政府又加重农民的赋税差役,使得贫苦百姓很难养活自己的儿女,只能将其卖出。再加上蒙古人在入主中原之时,盛行使用奴隶,蓄奴之风强盛。因此刺激了买卖儿童之风的盛行。儿童买卖的情况十分严重,“小儿非有壮夫携抱,不可令游行街巷,恐有诱略之人”[2]57。 在元代杂剧中,有关儿童买卖的内容也多有涉及,其中关系到养父子话题的主要有4种。《翠红乡儿女两团圆》中韩弘道的寡嫂心生嫉妒,想要分家,又令韩妻逼迫韩弘道休弃小妾春梅。春梅被休之后,于途中生下一男孩。恰遇俞循礼的内弟王兽医。王兽医便利用春梅无法养活娃娃的难处,买回此儿,暗中与他姐姐生的女儿偷换过来。十三年后,两家儿女长大,经王兽医说破隐情,乃各自认领归宗,又经王兽医撮合,韩、俞两家儿女结亲。 “(王兽医云)将来我要……我抱将去,暗暗的与俺姐姐,可不是好呀……我随身带着些碎银子儿,与你将息去者”[1]5451。 《风雨像生货郎旦》中彦和娶妓女张玉娥为妾,但玉娥竟将彦和之妻气死。玉娥与其奸夫魏邦彦盗了彦和的财产,烧其房舍,又将彦和及其家人骗至河边,推彦和于河中,但彦和未死并得救;之后打杀彦和之子春郎及其奶母张三姑,未成,春郎及三姑幸免一死。张三姑因无法养活春郎,无奈之下将春郎卖给一完颜女真人士。十三年后,春郎长大成人,承袭千户之职。在馆驿之中,巧遇说唱货郎儿的张三姑与李彦和,三人相认,一家团聚。郑廷玉的《看钱奴买冤家债主》里写到:贫民贾仁偶然挖到周荣祖家藏在墙下的祖产而致富,周荣祖夫妇则因此落魄。贾仁虽有财富,却无儿无女,命坐馆先生陈德甫替他买一个儿子——周荣祖夫妇的儿子长寿。“当日三面言定,付价多少”[1]1283。 二十年后,长寿长大成人,贾仁却吝啬成性,因一油指头被狗所舔而气急致死。周荣祖夫妇乞讨至东岳庙中,遇到长寿,经陈德甫说明实情,一家人得以重聚。《罗李郎大闹相国寺》里谈到苏文顺与孟仓士二人想要上朝取应,临走之前将儿女汤哥与定奴交给罗李郎。长大后罗李郎将二人匹配成婚,并生下一子受春。汤哥受仆人侯兴所陷害,进京寻父被抓。后来侯兴盗了家私,劫走了定奴母子。汤哥被抓后在相国寺做工,负责修建相国寺的正是定奴的父亲苏文顺,受春也被侯兴卖给苏文顺家里做小厮。恰巧此时罗李郎来到相国寺,定奴也获救,最后亲生父子团圆。但汤哥和定奴均不再认罗李郎为父亲。严敦易《元剧堪疑》中认为:“剧中苏、孟二人,向罗李郎借两锭银子,以亲生子女为‘质当’,罗李郎慨然无辞,只不过不肯二人出立文书,却并没有推拒‘质当’不要,‘质当’并不是‘寄养’或托他‘抚育’,是抵押品的意思。”[3]415本文认同此观点,认为其为买卖关系,因此划为此类。这几部杂剧中,最后的结局均是其儿找回了本家,认回了亲生父母。但对养父母家庭来说,《翠红乡儿女两团圆》中结局相对较好,两家结为儿女亲家,共同抚养双方父母。剩下的几部均是儿子继承或耗尽养父家的财产。
综上所述,元杂剧中养父子的关系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儿子得知真相后,往往会寻找亲生父母,与亲生父母相认。二是养父如果与养子有仇,最后结局往往是被抓或者被杀。如果没有仇怨,一般情节为继续赡养养父,养父去世,就会继承家产和地位。而《罗李郎大闹相国寺》最后的结局较为特殊,主要体现了文人对于放羊羔利的高利贷者的态度。三是在剧情过程中,往往会穿插对于养父与亲父问题的感叹。“(刘季真云)罢、罢、罢,他本是尉迟公的孩儿,没来由养的他长大成人,倒将我来做降唐的礼物。”[1]6698“(俞循礼同旦儿上,云)大嫂,你整整的瞒了我十三年光景。我早知道这添添不是我的儿,我也不抬举他这十三年也。”[1]5466养父都曾对抚养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长大这件事带着几分后悔。四是对待亲生儿子与对待养子义子之间,也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邓夫人苦痛哭存孝》。这些现象都与百姓和文人对待此问题的态度和心态有关。下面就对百姓和文人的心态进行具体讲解。
在元杂剧中,涉及到养父子故事,以养子找到亲生父母的团圆结局结尾,则体现了百姓对于血缘的重视。古代中国是一个宗法制的社会,历代统治者均十分重视血缘关系。秦汉时期《周礼》《仪礼》《礼记》所谓“三礼”的出现,以及五服制度的出现,对维护宗法血缘亲疏、尊卑贵贱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的家庭伦理重视血缘关系,各个朝代的百姓均受到巨大的影响,例如《红楼梦》中就对一个以血缘为基础的大家庭的兴衰成败进行了描写。因此,宇文庆曾对刘无敌骂道:“你将一个后老子来忒紧攻,倒把一个亲爷来不敬重。我道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儿汉,怎做了背祖离宗的牛马风?”[1]6681《邓夫人苦痛哭存孝》中李大户有了家财、亲儿后,抛弃养儿,“(孛老儿云)老汉李大户。当日个我无儿,认义了这个小的做儿来;如今治下田产物业、庄宅农具,我如今有了亲儿了也,我不要你做儿,你出去!”[1]16,刘夫人亲儿落马时的急切心情:“(刘夫人云)存孝无分晓:亲儿落马撞杀了,亲娘如何不疼?可不道‘肠里出来肠里热’?我也顾不得的,我看孩儿去也。 (打推科,下)”[1]19等,从中均可看出相较养儿,养父母更为重视自己的亲生儿子,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才是父母所看重的。对于血缘关系的重视,在其它杂剧中也有体现。《疏者下船》中,首先下船的是妻子,之后是儿子,“(芈旋云)哥哥,留着侄儿,休绝了俺楚家后代。你则放了手,您兄弟情愿下水去。 (正末唱)兄弟也,我和你是一父母。”[1]1147始终不愿自己的兄弟下船,认为自己的兄弟与自己是一母所生,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所以十分重视其兄弟的性命。总之,对血缘的重视,这一点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元杂剧中对养父子故事的结局。
在一些元杂剧中,养父母的结局并不是十分圆满,有的被养儿所抓,有的则被抛弃。究其原因,可能与对蒙古人统治的痛恨有关。元代是由一个少数民族统治的朝代。元军南下攻宋时,“财货子女则入于军官,壮士巨族则殄于锋刃:一县叛则以县荡为灰烬,一州叛则以州葬为丘墟。”[4]226元代政府还在法律中规定:“蒙古人殴打汉儿人,不得还报。”[5]315因此,在《小尉迟将斗将认父归朝》中,刘季真为北番人,小尉迟将其捉拿归营,代表的就是百姓心中对于统治者的态度。而《赵氏孤儿大报仇》虽是承继了历史,但也表现出百姓对正义善良一方的赞扬,对邪恶敌对一方的痛恨,对受到欺辱行为的反抗等。
在元代,对百姓来说,除家仇国恨之外百姓的痛苦还体现在许多方面。其中,在《罗李郎大闹相国寺》中,则体现出人们对高利贷的痛恨。元杂剧中时常会出现一种叫羊羔儿利的高利贷,如《感天动地窦娥冤》《庞居士误放来生债》《玉清庵错送鸳鸯被》等。剧中对这种高利贷的形式及其产生的危害都有介绍。所谓羊羔儿利是一种利息隔年就翻一倍的高利贷,利滚利,盘剥十分严重。这种高利贷在元代相当普遍,人们一旦背负了羊羔儿利的债务往往都无法偿还,因此倾家荡产,卖儿鬻女,甚至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据《元史·太宗纪》记载:“以官民贷回鹘金偿官者岁加倍,名羊羔息,其害为甚”[6]37,徐再思的《清江引·相思》:“相思有如少债的,每日相催逼。常挑着一担愁,准不了三分利。这本钱见他时才算得。”[7]393债务犹如相思一般,令百姓备受煎熬,苦不堪言。《罗李郎大闹相国寺》里虽然没有明确提到罗李郎的身份,但从文本中可以看出罗李郎是一位放羊羔利的高利贷者,汤哥和定奴是他的抵押品。并且一般高利贷只有统治阶层的蒙古人或色目人才有资格去放,汉人则没有资格,因此罗李郎有可能不是汉人。所以在最后的结局,汤哥消耗了罗李郎的全部家财,不认这个养父,“(净云)今日俺亲爷见亲儿,亲儿见亲爷,怎不欢喜?老爹你过来。干你甚事? (推正末科)”[1]6884。 罗李郎悲惨的下场,是百姓对放高利贷者和蒙古统治者的痛恨和报复的表现。
关于元杂剧中养父子关系的问题,最后故事结局好坏各异,除了上述的因素之外,还可以从中看出文人矛盾心理。一方面,认同血缘关系,另一方面又对养父的抚养之恩表示认可,对其境遇也表示了深深的同情。剧作者认同血缘关系,与中国传统思想有关,这在前文已有涉及,不再过多解释。与此同时,对于养儿一定会去寻其亲生父母的情节的设置,以及文中对抚养别人孩子的感叹,可能与剧作者的写作目的有关,即提醒和教育世人,切勿再买卖儿童。
在元代,买卖儿童的现象经常发生,但是政府对此行为有明确的禁令和惩罚,并对民间收养行为进行了限制。至元三十年(1293)时,“禁江南州郡以乞养良家子转相贩鬻,及强将平民略卖者”[6]374。禁止典雇子女的行为,“诸以女子典雇于人,及典雇人之子女者,并禁止之”[6]2642等,贩卖儿童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杂剧中涉及到此话题,一方面是对社会现象的真实反映,另一方面可能是想要通过文中的言语,警醒世人,以减少儿童的买卖。例如,《小尉迟将斗将认父归朝》:“(刘季真云)罢、罢、罢,他本是尉迟公的孩儿,没来由养的他长大成人,倒将我来做降唐的礼物。”[1]6698《罗李郎大闹相国寺》:“(带云)古人言的不错呵:要儿自养,要谷自种。(唱)这是我养别人儿女下场头。”[1]6866等等,都带有一定的警示之意。
与此同时,文人也表达了对世人的期冀,即不再有亲疏远近的世俗成见,养父不再有随时失去养子的担心,养子也不会有认了亲生父母就抛弃养父的忘恩负义的行为。高茂卿的《翠红乡儿女两团圆》中俞循礼曾作诗表现他失去养儿的孤独与悲伤心境:“璧玉连枝取次分,铁人无泪也消魂。愁云聚此新庄店,喜气生他白鹭村。画阁有谁知冷暖,高堂无客问晨昏。梦回不睹亲儿面,斜月微明独倚门。”[1]5467为了弥补遗憾,最后结局设为两家结为儿女亲家,团聚一起。《刘夫人庆赏五侯宴》里李嗣源说鸡鸭论,谈到雌鸡与小鸭的故事,提及“此一桩故事,如同世人养他人子一般,养杀也不亲”“劝君莫养他人子,长大成人意不留。养育恩临全不报,这的是养别人儿女下场头。 哎哟,儿也,兀的不痛煞我也。”[1]458均表达了养父的尴尬处境。但最后,剧作者设圆满结局,“(李从珂云)阿妈休烦恼,您孩儿认了母亲,一同的便来也。”[1]459李从珂认了母亲,将母亲带回与养父共同抚养。“将俺这骨殖埋殡,认了伯父伯娘呵,您孩儿便索抽身。先安定了俺这十五年无主亡魂魄,回来报答你一双的高年养育恩”[1]6484,《包龙图智赚合同文字》中刘安住也表示还会回来照顾养父养母。
《邓夫人苦痛哭存孝》涉及的角度较为特殊,主要是养父母对于亲儿与养儿态度不同的问题。剧中谈到孛老儿李大户在治下田产物业、庄宅农具,又有了亲生儿的情况下,就要将以前认养的小儿赶出家门,于是李存孝联想到,“这小的和我则一般:当日用着他时便做儿,今日有了儿,就不要他做儿”[1]16,因此开口就要把孛老儿打将出去。而邓夫人立马喝止,“则他这爷共儿常是相争,更和这子父每常时厮论”[1]16,并且抱怨李存孝“你常好是莽撞也”[1]16。 可见元代养父子关系中相争、厮论等不和谐因素,时有发生。“(李存孝哭科,云)阿者,哑子落马痛关情,子母牵肠割肚疼。忽然二事在心上,义儿亲子假和真。哑子终是亲骨肉,我是四海与他人。[1]19”表现出剧作者对养子深深的同情。关汉卿希望父母能够将亲儿与养儿一视同仁,能够信任养儿,进而减少家庭悲剧。总之,文人对养父子关系的态度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文人既会受到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又会对社会现实进行思考与反思。
元杂剧中养父子关系的类型具有多样性,除了对历史的直接描写之外,又存在亲生父母将儿托付他人的情况,为了活命寄人篱下的状况,还有买卖儿女的状况等。养父子关系的复杂性与多种因素有关,不仅是对历史故事的继承,还表现出元代百姓对于血缘的崇拜,对统治者的痛恨以及文人内心的矛盾与愿望,有时是多种条件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可见社会环境对元杂剧的创作具有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