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2021-01-06 13:03吕明洋
党政干部学刊 2021年11期
关键词:美好生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

[摘  要]美好生活以“现实的人”和“人的现实”为逻辑起点,以人的劳动实践为动力支撑,从人的需要出发而最终落脚于人的解放与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浸润在成就美好生活的过程之中,又是美好生活的价值旨趣。美好生活需要始终贯穿着以人为本、以民为根的价值理念,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内蕴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中,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阶段性样态。满足和实现美好生活需要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是马克思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创新之举,既引领了时代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又促进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目标提供了重要支撑与强大动力。

[关键词]美好生活;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美好生活需要;以人民为中心;新发展理念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1)11-0027-09

美好生活是一个以人为核心且与每个人休戚相关的永恒主题,对于美好生活的思考和追问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美好生活以“现实的人”和“人的现实”为逻辑起点,以人的劳动实践为动力支撑,从人的需要出发而最终落脚于人的解放与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是人之为人的重要标识,表征着在超越和扬弃资本主义现代性基础上人的生活及其形态从外在于人向内在于人的回归。因此,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浸润在成就美好生活的过程之中,又是美好生活的价值旨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新发展理念既是治国方针和战略指引,又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科学指南和重要保障,体现了马克思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在新时代的创造性运用和创新性发展。唯有立足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和中国的最大实际、现实形态相统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良性互动,个人才能真正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

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422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进一步提出了共产主义是“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2]267的观点。由此可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的“人”不仅是“类”的存在,也是“个体”的存在。在“类”的层面上,“每个人”指的是“一切人”,即整个人类;在“个体”的层面上,“每个人”指的是“个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类”的发展与“个体”发展的统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双重维度,其一是人的自由发展,其二是人的全面发展,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人的自由发展强调人的发展的自由性、独立性和主观能动性,意味着个人可以不受外在强制、消极的限定和约束,在正确认识与把握客观必然性基础上,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人格需要、兴趣爱好,相对自由地从事多种活动、发展多种能力。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旧式分工的压迫性、片面性和强制性将人束缚在机器之下、局限在固定的活动范围之内,人并不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1]165,由此丧失了个性、独立与自由。在马克思看来,直至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都能够完全自由地从事实践活动并将自己的能力与才干发挥得淋漓尽致,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基础上人的体力与智力得以充分自由地发展和运用,人的独立创造与自由发展不再是天方夜谭。

人的全面发展强调人的发展的广泛性和全面性,致力于人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维度相互贯通、相互协调地发展。全面发展是相对于片面发展而言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无法实现全面发展,根源在于不合理的旧式分工。人受旧式分工支配和操控,被限制了自身的全面发展,致使人的发展是一种片面、畸形的发展。受分工影响,人的劳动活动被碎片化,人也随之被划分成几个部分。为了实现提高人在特定领域从事生产的熟练程度与技能的目的,人的其他才能和智力被全部消解。人的畸形片面发展与分工的发展是同步的,分工的发展在工场手工业中达到了高潮。由此可见,分工抑制了工人多方面的生产兴趣和才能,人的独立性、完整性、丰富性、自由性被破坏,沦落为一种从事某种局部劳动的僵化、刻板的工具。马克思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论述同其对人的本质的考察是紧密相连的,他指出:“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3]189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从畸形到合理、从贫乏到丰富、从片面到全面的发展过程,反映了人对自身的本质的全面占有、全面实现、全面展开。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发展的讨论是在生存论意义上阐明人的自主、自愿、自觉的发展,强调人不屈从于外界的干扰而按照主体意愿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这表明人和人的发展是具有内在差异性的。而人的全面发展表征着人的发展的普遍性,涵括人的需要、人的能力、人的素养、人的关系等各个方面的充分发展。人的自由发展和全面发展是相互依赖、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其一,人的自由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依据马克思的观点,人无法最终迈向全面发展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不合理分工,人逃不出旧式分工的牢笼而只能作为一种“机器人”或“畸形人”存在其中。在这个处境下,人自身的活动对于人而言是一种被迫、异己和外在的力量,人被这种力量所驱使和奴役。强迫性的外在目的和条件使人的个性受到抑制,令人丧失了追求发展的能力。唯有当人能够自由驾驭与控制外在力量对人的能力现实发展的作用和影响时,人的全面发展才具有可能性。因此,人要实现全面发展,首要条件是其个性自由不被牵制和束缚,人的全面发展有自由发展作为其坚实保障。其二,人的全面发展亦是人的自由发展的基础与前提。倘若人要自觉自愿地从事活动或进行选择,首先应当具备从事活动或进行选择的能力,而人的能力的发展内蕴在人的全面发展之中。唯有人的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并具有一定的全面性后,人的自由个性才能成为可能,正如马克思所说:“作为目的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自由的王国,就开始了。”[4]927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自由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其中蕴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人的需要的充分满足与全面发展。人的需要具有多层次性、广泛性和多样性,它既是人的生命本质的体现,“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5]514,同时也是人的活动的源泉与发展的动力。与动物的需要不同,人的需要不只局限于物质基础范围之内,还包括生存需要之上的精神需要、文化需要、社会需要等。随着人的需要的产生与发展,人的活动内容日益丰富、活动能力日益增强,由此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人的物质生活水平也随之不断提高。而人的物质生活的满足为人拓展自身精神世界提供了坚实基础,令人的精神生活不断丰富。以丰裕的物质财富和充盈的精神天地为基础,尊严、体面、民主、自由等更高层次的新需要逐步生成与确立。由此可见,人的需要的充分满足与全面发展塑造和提升人,凸显了人的发展的全面性。在满足新需要的实践活动中,人的本质力量得以发挥、本质特征得以展现,人不断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提升、自我创造,逐步迈向自由全面发展。

第二,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本质体现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1]56,即实践。作为人存在的根本方式,实践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在显示,所以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发展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劳动实践能力。同时,人的需要通过劳动得以满足,所以人的需要的充分满足与全面发展也对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提出了要求。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能力(劳动力)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集合,体力象征人的自然力,智力属于人的精神上的生产力,人正是凭借这两种力来创造价值,二者缺一不可。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表现为人改变“身外自然”和“自身自然”的能力的全面发展,包含人的体力和脑力(智力)的全面发展。由此可知,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也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不是孤立的原子式个体,而是社会关系的集合体,具有社会属性。马克思曾指出:“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5]295人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存在、生活和发展的,人的实践活动也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所以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规定之一。社会关系表征着“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1]415,包含经济、政治、家庭、生产关系等。人和人在生产过程中逐步结成了一定的相互关系,即生产关系,这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而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生产关系变革促使社会关系更新、社会形态更替,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基于此,马克思从人的社会关系角度剖析了人的发展的三个阶段,强调人要摆脱对人的依赖关系和对物的依赖关系,从社会关系的压迫与支配中解放出来,成为自己的主人。由此可见,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是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由依赖性步入独立性的演变过程,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第四,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前已述及人的全面发展之“需要”“劳动能力”“社会关系”三个方面,随着三者的充分而全面发展,人的个性自由发展必然成为人的发展的终极目的和最高形态,即马克思所说的“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6]104。“自由个性”着眼于人的主体性自由,强调把人从自然与社会关系的支配中解放出来,不再受自然与社会的束缚,并能够认识和把握必然性,根据客观规律改变世界,令人真正成为自然和社会乃至自己的主人。人的个性自由发展主要表现在人的主体性的发展上,即人的自主性、独立性、创造性、能动性的发展。人能够相对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个性并进行创造性活动,人的体力、智力、潜力、创造力等各个方面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充分发展。在马克思看来,至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由必然王国飞跃到自由王国,人的个性将实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二、美好生活需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阶段性样态

“需要”是一个既复杂又精微的范畴,现实的人作为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必然具有感性需要。无论从质和量,还是从横向和纵向上看,人的需要都呈逐渐跃升趋势,表现为从低到高、从物质到精神、从生理到心理、从片面到全面、从单一到复合的过程。现实地看,伴随我国生产力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迅猛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社会文明全面进步,人民的需要日益广泛、丰富、多元:既关涉量的多少、范围的大小,更关涉质的好坏、层次的高低。物质生活需要是人之需要的基础性维度,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生产满足衣食住等物质需要的产品,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158。而美好生活需要则是基于美好物质生活又高于美好物质生活的“更美好”需要,表现为幼有所育之上的幼有“善育”、学有所教之上的学有“优教”、劳有所得之上的劳有“多得”、病有所医之上的病有“良医”、老有所养之上的老有“颐养”、住有所居之上的住有“宜居”、弱有所扶之上的弱有“众扶”,是硬需要与软需要、生存需要与发展需要、共性需要与个性需要的统一。作为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好精神生活昭示了一种积极、豁达、乐观、和谐、恬畅的内在精神状态,注重追求心灵的安顿和精神的充盈。在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的精神之维主要体现在人民对于获得感、成就感、家园感、满足感、幸福感、认同感、安全感、归属感、慰藉感等心理性与感受性的显著需要的与日俱增。由此可见,“美好生活需要”相对于“物质文化需要”是一个更准确、更直观、更妥帖的崭新表达,其深蕴着以人为本、以民为根的价值理念,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内在关联的一体性。

美好生活需要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内蕴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中,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阶段性样态。在马克思看来,“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1]199。只有自由人的联合体取代了资本主义虚幻、冒充的共同体,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达至和谐统一,人才能获得自由全面发展。按照马克思的划分理路,如今我们正处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7]107阶段。不可否认,人的独立性彰显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但如马尔库塞所说的“不合理成分存在于其合理性中”[8]15,美好生活的现实图景并没有完全展开,仍然存在一些不合理成分与缺陷,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诸多亟待不断被激活的因素和不断被形塑的范式,例如,只为餍足物质需要而忽视精神天地的充盈、只幻想坐享其成与不劳而获却漠视积极奋斗的真谛、只耽于大众文化的娱乐性和虚拟性而疏忽了自身精神文化素养的培育与提升,这些都是缺乏美好生活之心理因素、精神因素、德性因素的表现。再例如,过度、盲目的消费方式不仅激化和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矛盾,也破坏了原有的生产结构,导致生产过程碎片化,造成产能过剩与资源浪费。在炫耀消费、异化消费等非理性消费下,人的物质欲望逐渐膨胀,精神信仰逐渐丧失,精神追求逐渐悬搁,精神生活逐渐消解,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大行其道,物化的生活方式遮蔽了美好生活的真善美意蕴。“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并不是天然合理的,也不是永远合理的,更不是绝对合理的,因而,必须始终加以批判性考察。”[9]从“人的依赖”阶段到“物的依赖”阶段再到“自由人联合体”阶段,人的需要从“单一型”转向“复合型”再转向“自由个性”,人从“自然人”发展到“自觉人”再发展到“自为人”,人最终在共产主义社会完整占有自身本质,实现自由全面發展。斯大林曾指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不是要缩小个人的需要,而是要竭力扩大和发展个人需要,不是要限制和拒绝满足这些需要,而是要全面充分地满足有高度文化的劳动人民的一切需要。”[10]318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在新时代条件下,满足和实现美好生活需要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人民的现实需要日益广泛且日益增长,美好生活的轮廓越发清晰、根基越发牢固,追逐美好生活的脚步也越发有力,这表明我们越来越接近人类社会的“自由人联合体”阶段,共产主义理想终将实现。

在共产主义社会,私有制被消灭,人完成了从异化到人的本质的复归,劳动真正成为肯定人的自我价值的活动。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11]38,劳动本身就是一种需要、幸福与享受。列宁也认为,无产阶级的“劳动创造了财富和豪华,它的劳动是我们全部‘文化’的基石”[12]204。资本主义社会,资本的逐利本性与增殖逻辑使得人从服从自己意志的“目的性存在”异化为服从资本的“工具性存在”,人沦为资本实现其增殖的手段,人的劳动的社会性质变成了商品的物的性质,劳动不再是自愿、体面、内在、快乐、幸福的。事实上,劳动是生存之本、幸福之源,美好生活需要既在劳动中生成和扩展,又在劳动中实现和发展。在不断满足新需要的劳动中,人的体力和智力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展,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被充分激发,人的创造潜能充分释放,由此形成的精神愉悦远远超越了感官享受与物欲满足。由此可见,劳动是开创美好未来、成就美好生活的重要途径。“马克思之所以期待劳动成为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第一需要,也是希望以之破除资本主义社会中诸多不合理的欲望。因为唯有如此,人类方能真正通达解放与自由。”[13]值得一提的是,通达美好生活并不意味着一味地劳动。劳动与闲暇是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二者有机统一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中,凸显了人的自由本质和内在需要。劳动创造出来的有形产品或无形的服务能够为处于闲暇状态下的人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发挥个性、挖掘潜能提供多元选择和丰富资源。反过来,在闲暇中进行的一系列创造性、创新性活动也给予人更多不同的体验和感受,人的审美情趣逐渐提升、精神世界逐渐丰盈,进而令人在劳动时能够释放出更大、更多新的生产力与创造力,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物质基础。我们所处的时代正经历着历史上最为广泛和深刻的社会变革,面对新矛盾、新机遇、新挑战,唯有坚定信心、顽强精神、坚韧意志、昂扬姿态,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在内外兼修的实践中将内在涵养现之于客观世界,才能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逐步达至美好生活。

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新时代表达

作为人之发展的最高境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是虚无缥缈的口号,这一思想是建立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基础之上,是马克思对人类未来社会理想蓝图的擘画和对人类未来生活理想样态的构思。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在于国家富强与民族振兴,更重要的是人民幸福,应始终着眼于人民的新期盼、新憧憬、新向往,包括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和历史起点上,中国共产党立足于中国现实,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并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其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可谓是马克思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在21世纪的中国化诠释,而新发展理念则彰显了马克思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在新时代的生动表达与理论创新,二者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目标提供了重要支撑和强大动力。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根本立场与基本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是马克思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创新之举,又是马克思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的当代践行。它不仅回答了“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也深刻回答了发展成果由谁共享的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14]9价值承诺的充分表达,继承和延续了马克思人类解放的独特旨趣與历史逻辑。同时,它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审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内在品质的价值标准,体现了从“人民本位”向“人民利益本位”和“人民幸福本位”的创造性转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15]213-214基于此,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内蕴着三重维度。

第一,发展目的之维,即发展为了谁——人民。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不是为自身谋利益,不是为党内少数人谋利益,也不是为某些阶层谋利益,而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即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也是党的初心与使命。“为人民谋幸福”的核心要义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人的类特性,超越性的生命属性不断驱使人的“生存”跃升为“生活”,人民不再局限于客观需要的“有无”,而是更关注于主观需要的“好坏”,需要层次逐渐提升。这就要求准确把握人民的现实诉求,在更好满足人民现实需要的基础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水平,以人民群众的根本与整体利益为中心,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指出的是,“以人民为中心”同西方自由主义“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一切为了人”“为了人的一切”等观点具有本质区别——西方自由主义口号中的“人”是抽象的概念。马克思就曾批判资产阶级即使将特殊利益披上了普遍性的外衣,也难以掩饰资本主义“国家”这个“新的桎梏”[3]571的虚假面目,其所谓的普遍性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普遍性,虚幻共同体中的成员只分享了共同利益的理念,却没有真正获得现实的共同利益。而“以人民为中心”中的“人民”是历史的、具体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不是费尔巴哈式的直观唯物主义与人本主义,它与价值观而非历史观层面的人本逻辑是一致的,其指向的是现实的“人民”。

第二,发展动力之维,即发展依靠谁——人民。事实胜于雄辩,建党百年来的伟大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不依靠人民群众,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中国共产党就不能生存、发展和壮大。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主体,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力量,人民之中蕴藏着“最美好、最珍贵、最隐蔽”[16]219的智慧和精髓。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之所以能够处于不败之地,是因为有底气、有根基、有力量,即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与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与主观能动性。我国所取得的引人瞩目的非凡成就无不源自人民,即从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中汲取经验智慧、丰富营养和积极力量。

第三,发展价值之维,即发展成果由谁共享——人民。马克思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7]103发展的目的之维决定了发展的价值之维。作为发展的目的主体,人民具有丰富的价值内涵和具体的价值指向,人民有美好生活需要,也有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诉求。人民的实践主体决定了人民的价值主体,由人民共同创造出的充裕的物质财富和灿烂的精神文化财富理应属于全体人民,人民是发展的价值主体与利益主体。人民共同参与就必须人民共同享有,经济发展的“蛋糕”不仅要做大还要分好,不仅要效率还要公平,不仅要高质量发展还要均衡发展,不仅要量的提升还要质的提升,不仅要个人富裕还要共同富裕,彰显对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其低下时期的“平均主义”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力高度发展时期的“两极分化”的超越。

综上所述,发展目的之维、发展动力之维、发展价值之维构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核心范畴,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为新发展理念提供了根本立足点,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体现了人人共建、人人共享、人人共赢。只有站在人民立场,做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树立人民工作导向、不断解决民生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要、尊重启发汇集民智、接受人民检验监督,才能使人民群众收获更多的满足感、安全感、幸福感。美好生活属于人民,只有在思想上重民和亲民、在行动上为民和利民、在发展上富民和惠民,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为人民迈向美好生活提供强大基石和不竭动力。

(二)新发展理念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作为一个辩证统一的集合体,“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基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与新时代我国历史方位相契合的科学发展理念,它既为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注入了具体而崭新的时代内涵,同时又在深化与拓展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基础上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有机整体。新发展理念的提出迎合了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其最终指向的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第一,创新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它决定着社会关系、社会形态、社会意识、社会制度的变化,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最活跃和最革命的因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传统的“从生产到技术再到科学”的运行模式如今已然转变为“从科学到技术再到生产”,科技创新冲击了旧的社会生产关系和发展模式,加快了社会变革的进程,也推动了人的不断发展。创新发展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有了丰裕的物质生活、坚实的制度保障、强大的科技支撑、浓厚的文化氛围作为外在的客观条件,人才能更好地发挥内在的本质力量。作为创新发展的主体,人通过自身努力,以高度创新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与自由个性,推动社会整体进步。同时,在创造性的实践过程中,人的创新观念不断转变、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创新活力不断增强,进而不断收获满足感、幸福感和成就感,实现自我价值与自由全面发展。

第二,协调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本身是一种协调、均衡、综合、整体的发展,而社会历史领域的协调发展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只有人自身实现了协调发展,才能成为自由全面发展的人。就我国当前发展现状而言,不协调发展主要体现在城乡、地区、行业、经济与社会发展等之间的不平衡、不协调。因此,协调发展强调发展的两点论与重点论、目标与手段、平衡与不平衡、短板与潜力、评价标准与衡量尺度的统一,要求统筹兼顾、全面均衡、持续健康、综合平衡发展,体现了唯物辯证法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具体运用。只有实现了协调发展,才能逐步缩小城乡、地区、行业等之间的差距,从而实现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人都获得全面与均衡的发展。同时,协调发展也要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重,致力扫除只重视物质而忽视精神的不良现象,避免使人成为只追求物质享受而精神贫瘠的“单向度的人”。如果要使我国现代化建设朝着全面、均衡方向发展,软实力与硬实力平衡发展、共同壮大,就必须坚持协调发展,加快补齐短板、补强弱项,这也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第三,绿色发展。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的支撑与成全。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18]79绿色生活蕴含于合乎人性的美好生活之中,人在和谐、优美、宁静、祥和、简约的生态环境中“诗意地栖居”,绿色之美充分彰显了美好生活的生机和活力。伴随我国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人民对于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日益增长。因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绿色发展着眼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的自然基础、提供了优美的生存空间。在马克思看来,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和自然完成了本质的统一,“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8]79-80,自然得以真正复活,人与自然的矛盾得以真正化解。绿色发展是维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解决我国突出的环境问题、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必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论断丰富与延展了生产力的科学内涵,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的推动力,也间接地夯实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

第四,开放发展。从宏观角度讲,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协调发展的必然结果。开放发展在坚持马克思全球化思想的基础上延伸了发展时间、拓宽了发展空间、提升了发展质量、扩大了发展范围、提高了发展层次,着眼于发展内外联动问题的解决。开放之于个人是其能力与个性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人的全面性表现在人的现实关系的丰富性,自由全面发展要求人对社会关系全面占有以及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而这些必须以开放发展为基础。普遍交往开阔了人的眼界,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令人建立起丰富、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推动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对于中国而言,只有坚持开放发展、向世界敞开怀抱,才能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经济社会更好发展和长足进步,进而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优越的条件。

第五,共享发展。共享的主体是新时代的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目的论的深化,体现为力求实现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共同富裕的价值旨归。从实质上看,共享发展就是发展为了人民,人民共享发展成果。马克思肯定资产阶级创造巨大生产力的历史作用,但也批判其发展的成果并没有惠及人民群众的现实。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建立在劳苦大众不自由不全面发展基础之上的。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优异成绩,但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如贪污腐败、分配不均、贫富悬殊等,这些问题,有违公平正义,导致对发展成果享有的不均衡,阻碍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诉诸共享发展。我国已经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阔步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正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的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19]120共享发展要求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为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发展提供广阔舞台和充足机会,不断激发人民的热情、活力、智慧,从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新发展理念始终贯穿着人民至上的價值取向,蕴含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引领了时代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同时又促进了人的自由发展和全面发展。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美好生活的成就离不开新发展理念的科学指导,新发展理念深深地融入美好生活之中,二者相融相通、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仅致力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朝着更高质、更均衡、更环保、更开放、更公平方向发展,更致力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协调发展,使人民幸福感、满足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最终落脚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四、结语

苏格拉底说:“不经受这种考察的生活是没有价值的。”[20]27美好生活以及美好生活需要的提出正是中国共产党站在人民立场、运用唯物史观对中国人的生存状态、生活实际、发展趋势进行综合研判和价值反思的结果。美好生活需要完全符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人”和“自由全面发展”的本质规定、建构逻辑、价值意蕴,具有强大的超越力量、变革力量、创造力量。美好生活不是空想,也不是终点,在一定意义上,它标志着一种丰富、开放、全面、深刻、包容、崭新生活的开启,是一种既合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又蕴含中国自身发展特质的生活样态。这也对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表现为发挥人的主动创造性、丰富人的社会关系、扩大人的交往范围、满足人的合理需要、提高人的生活水平、提升人的文明素养、释放人的创造潜能、充盈人的精神世界、优化人的生存环境、改善人的发展条件、拓展人的发展空间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15]354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民的发展是内在统一的,随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推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必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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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列宁全集(9)[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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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19]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8.

[20]柏拉图全集(第一卷)[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  丛  伟

[收稿日期]2021-09-05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新中国(1949—2019)发展观的演变”(19XNL003),主持人侯衍社。

[作者简介]吕明洋(1995— ),男,辽宁营口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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