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怡 邱 波 朱一鸿
(宁波大学商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自2008年我国南方遭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来,政府对农业生产因天气遭受的巨灾损失高度重视,不仅持续加大农业保险市场发展力度,而且连续十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提及“尽快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制度”。2017年,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和银保监会在山东、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试点建立农业巨灾保险制度,表明国家对农业巨灾损失的重视程度已经开始从政策理论走向生产实践。
在农业巨灾风险转移的制度供给初现端倪的时候,如何评价我国农户对农业巨灾风险转移的需求和意愿?农业巨灾风险转移意愿指针对农业生产中可能遭受的自然巨灾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农户对事先通过各种方式将损失转移给第三方换取日后的经济补偿这一制度安排的接受程度。转移意愿和支付意愿是构成农业风险保障意愿的两个方面,现有更多的研究集中在支付意愿。转移意愿是支付意愿的前提,对于农业巨灾风险而言,保费费率较高,大多数国家都将保费纳入政府预算,提供农业巨灾保险[1-2]。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以来,我国农户对农业保险接受程度不断提高,风险意识和保障意愿也在增加[3]。从生产角度出发,农户是否接受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制度?是否有必要设计独立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制度为农户提供巨灾损失保障?本文通过对全国部分省份的农村入户调查,试图对上述问题进行一一探讨。
古今中外农业一直是受自然界影响最大的产业,随着农户应对自然灾害的经验逐渐积累,农业风险管理策略逐渐丰富,大致包括风险减缓、多元化生产、风险转移以及自留风险四类。农业风险转移并非农户管理自然风险的首选策略。风险转移方式可以是巨灾保险市场或政府以及社会团体承担巨灾损失补偿。
当人们考虑风险转移方式来管理农业巨灾风险时往往会低估风险暴露程度[4],出现识别缺陷,不愿意支付风险转移的全价。此外造成传统农业保险投保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还包括:政府补贴等一系列风险转移和分散途径明显挤占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5];农业保险中的逆选择现象[6];农户对农业收入补偿预期不高[7]。
国内研究表明,大多数农户是风险规避者,转移风险的原始意愿始终存在,不仅会采取多种积极的风险管理策略来分散风险以免出现财务损失,同时人们也愿意花费更多的成本来使自己的自留风险降到最低。农户对风险转移的意愿更多受他们的主观风险感知来决定[8],家庭收入水平、保险产品特性等也关系到农户选择风险转移方式,当农户有过巨灾经历或灾害对他们的财产造成重大影响时,才愿意接受和支付风险转移的成本,并且出现分担他人保费的意愿可能性[9]。政府行为是影响农户管理风险和转移风险的重要变量[10],财政补贴政策及农业扶持政策的制定直接关系到农户对风险转移方式的选择。
现有的研究较多集中于农户风险转移意愿的影响因素方面。据此,本文第一步借助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考察影响农户巨灾风险转移意愿的因素,第二步从农户接受度为基础出发,运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在愿意转移农业巨灾风险的样本人群中考察政府和市场哪种力量更接近现阶段农户的实际需要。
本文采用的数据来自2016年开展的全国6省农村实地问卷调查。调查地点包括山东、安徽、湖南、四川、甘肃和浙江,分别选择我国内陆和沿海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发展水平的省份。排除无效问卷后回收问卷813份。调查对象限定为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并用于销售以获得农业收入的农产品种植业经营者。
为便于开展问卷调查,参照我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中界定的标准,本文将农业巨灾风险界定为“涉及大量农户、灾害造成农业经济损失额达到家庭收入50%以上且对农业生产和恢复带来严重破坏性的自然灾害风险”。问卷共设计三类问题:受访者个体信息、受访者当前风险意识和巨灾应对措施、巨灾风险转移制度设计。受调查农户基本特征与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分布和农业生产现实基本一致,体现出“青年农户不足、教育程度较低、农业收入占比不高、小农户分散经营”的基本面貌。内陆地区的农业人口结构和生产基础要好于沿海地区,农业从业人员相对年轻化,土地种植面积更大更集中,符合我国农村和农业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现状,反映出本次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第二和第三类问题是本次问卷调查的重点。通过回答问卷,了解农户对可能出现的农业巨灾风险持怎样的态度,对于可能成为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机构的行为主体,比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保险市场上的农业保险公司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行业组织或乡镇集体合作组织,受访者是否有较为明确的倾向性意见?调查问卷共设计相关问题23个,问卷内容及变量赋值见表1。
表1 问卷数据赋值及其说明
为了得到规律性认识,借助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考察农户的选择意愿。公式为:
(1)
式(1)中:P为回答“有”表示愿意转移农业巨灾风险的概率,Xi为解释变量,代表影响农户巨灾风险转移意愿的各类因素,α为常数项,βi为回归系数,ε为误差项。
在完成上述回归后,将选择愿意转移农业巨灾风险的样本信息筛选出来,组成新的数据库,运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考察农户对巨灾风险转移制度供给方的选择,公式为:
(2)
式(2)中,P为农户对巨灾风险转移制度的供给方市场化的参与和选择程度,本文存在4个选择,即自己承担=1,政府=2,村集体=3,保险市场=4,由此可以同时构建3个具体的累计logistic函数。μj表示分界点,Xi为解释变量,代表影响农户选择巨灾风险转移主体的各类因素,β为待估参数,ε为符合逻辑分布的误差项。
重大自然灾害极大影响农业生产。按地区差异统计了我国农户巨灾风险意识和应对措施,见表2。
我国疆域广阔,不同地区遭受的灾害种类不同,内陆地区农户受干旱影响更大,沿海地区则受台风威胁更加频繁。同时,和自然灾害风险相比,我国农户现阶段担忧的风险来源更多是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市场价格波动时时发生,直接影响农户收入。我国农户分散,大部分依据农产品价格计划生产,很难科学统筹生产规划。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必然通过市场供求对农户收益带来极大影响。
我国农户普遍缺乏农业风险转移的外部机制,大多数农户完全由自己承担损失,多数农业资产仍暴露在风险中。依靠农业保险以及社会救济进行灾害应对的农户比例较小,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农户还没有充分利用其他渠道转移农业风险。政府救助在农业风险转移中占有重要地位,且内陆地区的比例高于沿海地区,这与政府政策倾斜内陆重要产粮大省的事实相符合。以经济损失总额口径看,内陆地区的农业巨灾概率高于沿海地区,内陆地区农户经济结构单一,经济来源以农业收入为主,巨灾造成的经济冲击也就更大,更需要农业巨灾分散机制的预先安排。
国内农户巨灾风险转移意愿尚不明显,当前,有较大比例的农户选择通过政府救助分散风险,表现出政府公信力在广大农村有着不可替代的号召力。
本次调查问卷也涉及部分支付意愿信息的采集。选择愿意按每单位物化成本1%加入农业巨灾保险的农户占比最高,而选择免费加入的农户占比其次,这表明转移价格并非我国农户考虑巨灾风险保障制度的决定性因素。不仅如此,各地农户都对成本分摊设计表示较高接受度,50%左右的受访农户愿意或者视保费水平有保留地接受以建立巨灾风险分散制度为目的的成本分摊设想。
为了更加全面客观揭示农户巨灾风险的转移意愿及制度选择,本文采用软件SPSS19.0进行研究。
第一阶段的回归结果见表3,已通过HL(Homsmer and Lemeshow)指标检验。
巨灾风险转移意愿受年龄、教育程度、所在地区、灾害经历影响较大,同时灾害对年收入的影响以及农业保险基础两类经济因素也与巨灾风险转移意愿正相关,体现出我国现阶段农户的巨灾风险转移意愿很大程度上也受到非经济因素的影响。非经济因素表现出的特点是我国农业农户的固有特征,由于我国农业保险渗透率不高,农户整体经济意识还不够强烈,容易受到固有农业模式的影响,农业保险的推动还需要从源头出发,调动农户积极性。具体来说,农户教育程度和转移意愿正相关,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户会接触到其他管理风险途径,更倾向于通过寻求外界帮助转移风险,保护农业生产;所在地区的影响为正向显著,
沿海地区的农户具备一定的经
表2 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风险意识和应对措施比较
表3 一阶段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济基础,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更为超前,具有更为突出的风险转移意愿;农户是否具有农业保险基础与巨灾转移意愿正相关可能是因为农业保险往往呈现管理化、制度化等优点,有农业保险基础的农户更为了解农业险的运作,并从中获益,需要转移巨灾风险的意愿就变得更为强烈。
巨灾经历对巨灾风险转移意愿影响力最大,当农户本人或者周围关系中有过灾害经历,或者所在地区有受灾可能的时候,其巨灾风险转移意愿更强。巨灾经历的冲击影响农户的风险感知能力,由于巨灾风险发生概率极小,影响极大的特点,农户对于巨灾风险了解不深,更容易从本能和直觉去感知风险,会对自身财产损失的效用以及事件发生概率大小的衡量产生误差,从而无法通过客观的分析手段和理性思维对巨灾风险进行转移与规避。
与支付意愿相关的风险转移成本和大户分摊意愿回归中不显著,全国调查数据没有反映出农户支付或分摊巨灾风险行为对巨灾风险转嫁是否存在影响关系。
这里考察农户的制度选择,分析之前需要检验模型选择是否恰当,实证结果通过了平行线检验。回归结果见表4。
影响农户选择巨灾风险转移主体的因素中,教育和保险基础因素有统计学意义。其他如年龄、所在地区、灾害影响等对农户选择风险转移制度供给方的影响并不显著。
教育程度越低,更愿意接受政府组织实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文化水平的高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户的认知水平和选择范围,教育程度低的农户对于新鲜事物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相对比较低。当
表4 二阶段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农户出现转移风险的意愿时,市场化的不确定性和保险制度的复杂情况,会使农户倾向于更为信赖的政府组织实施,政府在我国小规模分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下需要承担起引导农户的责任。调查发现,在农业保险和市场化风险管理方式不发达的我国农业生产阶段,农户的风险认知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教育文化程度等非经济因素是制约我国农户选择巨灾风险分散制度的重要方面,人们还习惯于听命于天被动承担巨灾损失或政府救济安排,还不熟悉巨灾保险等经济因素或市场化操作来管理农业巨灾风险。
没有参加过农业保险的农户更愿意政府组织实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没有购买农险经历的农户对农业保险不了解,心理上就更倾向于选择熟悉的政府组织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如果农户有过农险的购买经历,会意识到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这也反映出政府推广保险文化和氛围也有一定的重要性。
各地区的农户对于风险转移供给方没有明显的地区区别。不管是沿海地区的农户还是内陆地区的农户都有可能做出不同的制度选择来分散农业巨灾风险。
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农户巨灾风险转移意愿尚不明显,大多数农户仍由自己承担灾害损失,超过半数的农户表示不知道如何选择风险转移制度,有制度选择的农户大多选择由政府发起。较多的非经济因素对农户巨灾转移意愿有显著影响,教育程度低的以及没有参加过农业保险的农户更愿意接受政府安排实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由此应该结合农户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更好地管理和分散巨灾风险。
首先,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巨灾风险转移中的主导作用。政府在巨灾风险管理中有毋庸置疑的重要地位,影响巨灾风险管理的各个层次。政府应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担保巨灾保障体系的偿付能力;还需完善各项工作,做好政策制定,重视保险文化氛围的营造;积极推行组织其他农业巨灾风险转移方式,完善多种巨灾风险保障机制。
其次,加强对农户的风险教育,提高农户对巨灾风险的认知。强化农户巨灾风险意识,使农户在巨灾突发之前就做好灾前防护工作,减轻灾后自身负担。此外,通过开展多层次的风险教育系列活动也能够扩宽农民的视野,提高农民素质,丰富农民的知识水平,更有利于管理巨灾风险。
最后,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激发农户巨灾风险转嫁意愿,释放农户巨灾保障需求。部分农户已意识到依靠原有的靠天吃饭不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需求。随着农户的接受度不断提高,在现有农业保险体系的基础上,扩宽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业务,更容易激发农户转嫁巨灾风险的意愿,提升农户对于重大灾害的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