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远荣
摘 要:家校合作在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但近年来,中小学家校合作中教师“越位”现象频发,带来诸多弊端。教师“越位”的原因包括家校权责边界不清、教育导向偏差、教师工作负担过重、教师职业道德意识淡薄。基于此,应当从厘清家校责任边界、建立多元化教育评价体系、减轻教师群体负担、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着手,构建健康、科学的家校合作关系,教师与家长相互促进,实现学生健康成长。
关键词:家校合作;教师职责;越位;教育功能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21)33-0030-04
家校合作是指家庭与学校以沟通为基础,相互配合,使孩子受到来自两方面系统一致、各有侧重、相辅相成的教育影响力,形成多种终身受益的必要素质,更好地实现社会化的一种教育策略。目前,家校合作共育已成为一种教育发展趋势,学校和家长的合作意识不断提高,家校合作在教育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中小学家校合作中教师“越位”现象频频发生,带来不少弊端,影响了教育效果。在中小学家校合作中,教师“越位”主要是指有些教师放大自己教育权利的范围,要求家长检查、批改学生作业等。虽然多地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出台措施明确规定禁止教师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与批改学生作业,但效果并不理想。例如,从2018年至今,已有辽宁、浙江、广东、山东、贵州等10多个省份的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等做法,但却难以落实。因此,本文试图分析中小学家校合作中教师“越位”的原因及弊端,并探讨其治理路径,以期改善家校合作现状,提高家校合作的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一、教师“越位”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家校责任边界不清
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会遇到种种问题,有些问题需要双方合力解决,而有些问题则需要各自解决。由于目前家校合作中双方责任界限不清、权责不明,加之教师在家校合作中居于主导地位,导致在中小学家校合作过程中,教师“越位”现象频发。一方面,目前我国有关家校合作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对家校合作双方的权责规定不明确,致使自由“解读”的空间较大;另一方面,在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有关政策文件中,重点强调家校合作中学校的主导作用及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而对学校、家长的权责范围表述不清楚。如2019年6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强调,学校要充分发挥其指导和服务的功能,为家长提供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联系,建立更加和谐的家校关系。由此,教师较难把握自己在家校合作中的权责关系,甚至还误认为在家校合作中学校地位要高于家庭,从而出现了教师“越位”现象。
(二)教育导向偏差
教育评价具有导向功能,认定一种教育评价是否科学、合理的主要标准就是看它是否发挥了正确的导向作用。目前,我国中小学的教育评价过于单一,其检测的主要手段是考试,衡量的标准是分数。受种种因素影响,人们往往将分数与升学率视为衡量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在这种以分数为纲的教育导向下,一些教师往往把分数作为追求的目标,在教育实践中,这些教师更加偏重于知识的传授,偏重于应试科目的教学和学生应试能力的机械训练,大搞题海战术,给学生布置大量的书面作业,由此导致教师批改的作业量加大,且为提高学生的成绩而付出了超负荷的努力和精力。与此同时,一些家长为了提高孩子的分数,往往主动督促孩子完成作业,甚至会参与作业的检查与纠错。而教师认为家长的帮助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又可以分担自己的一部分教学工作压力,于是以家校合作共育之名要求家长检查与批改学生作业。
(三)教师工作负担过重
现如今的中小学教师除了要教书育人之外,还要应对各种繁杂事务,过重的负担令教师身心疲惫,苦不堪言。教师负担过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教育教学工作负担过重,很多教师不仅要承担教学工作,还要承担班级管理工作。近些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增加,县城和集镇人口剧增,城镇大班额问题越来越严重,有些班级学生人数甚至高达七十人,这无疑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如2017 年湖南省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 16577 个班,其中 56 人以上大班额班级数 6512 个,占比达39%;66 人以上超大班额班级数 3579 个,占比达22%。由于班级规模大,教师面临着巨大的授课压力,与此同时,他们每天还要批改大量作业,整理、协调和沟通其他事务。另一方面是非教育教学任务承担过多。具体表现为:各种各样的检查、考评、会议、考试及比赛,上交各种材料,政府和其他部门摊派其他任务等,大量挤占了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时间,耗费了教师的大量精力,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与压力。如2020年教育部发布的《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语文学习质量监测结果报告》显示,班主任工作时间长、教学任务重、非教育教学性事务干扰大,减负愿望强烈。由此,有些教师不堪重负,不得不把一些工作及压力连同责任转嫁给了学生家长。
(四)教师职业道德意识淡薄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体现国家、社会对教师行为的基本要求。2008年9月我国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了事。”由此可见,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属于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的义务。但有些教师疏于对《中小学教师职業道德规范》的学习,并受当前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教师职业道德意识淡薄,教师自我职业道德约束力不强,把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本属于自己的工作任务布置给了学生家长。
二、教师“越位”的弊端
(一)推卸教师责任
作业批改、课余辅导等是教师基本的教学工作内容。作业布置与批改环节具有两大作用:一是学生通过做作业可以巩固所学内容;二是教师通过学生作业反馈的信息及时了解学生知识掌握的程度和学习投入状况,便于教师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目前,在家校合作中部分教师出现“越位”现象,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这是推卸教师责任的表现。虽然教师得以“忙里偷闲”,但失去了对教学效果的监控,难以获得有效的反馈信息,不利于教学的改进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这既是教师的失职行为,也无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增加家长负担
随着家校合作共育理念的不断普及,家长对家校共育的共识已初步形成,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意识在不断提高。可在这其中,由于部分教师的“越位”,家长却承担了很多自身责任以外的事情,从而增加了家长的负担。比如,部分教师把本是自己应该完成的任务交给家长,要求家长辅导、检查、批改孩子作业等,家长成为了教师的助理。2019~2020年间,据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课题组调查数据显示,每周给孩子辅导作业的次数,家长每周辅导1~2天的占23.3%,每周辅导3~4天占11.1%,几乎天天辅导的家长占24.7%。由此可见,家长用于辅导、检查孩子作业的时间较多。家长白天忙工作,晚上又要按教师的要求监督、辅导和检查孩子作业,无形之中增加了家长的压力,使得亲子关系变得紧张。
(三)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长期以来,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一直是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也是教育部门着力攻克的难题。虽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生减负问题上采取了多种措施,但真正得以落实的较少,学生依旧面临着过重的学业负担。目前,由于家校合作中有些教师的“越位”,又进一步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通常教师布置课后作业会量力而行,因为作业量增加,教师会面临着繁重的批改作业任务,而如果教师把检查、批改作业的任务转嫁给家长,自己不用一一批改,布置的课后作业量自然会增加。如2020年教育部发布的《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语文学习质量监测结果报告》显示,超过四成四年级、八年级学生完成学校教师布置的全部家庭作业时间超标。众所周知,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必然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与个性自由,严重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弱化家庭教育功能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教育目标虽然一致,但各自教育的侧重点却并不相同,有着不同的教育职责。学校教育侧重于系统的知识教育、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家庭教育则侧重于生活教育、人格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双方发挥各自的优势,方能取长补短,相得益彰。然而,在家校合作中教师的“越位”,导致家庭教育也围着知识教育转,学生被知识教育紧紧包围,这样家庭就成为了学校教育的“第二课堂”,家庭教育成为了学校教育的附庸,家庭教育的功能几乎丧失,影响了孩子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治理教师“越位”的路径
(一)厘清家校责任边界
家校职责存在交叉重叠的部分,只有厘清边界,明晰各自的主要职责,明确各自的角色定位,才能发挥家庭教育的独特功能和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共同促进家校合作。只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各司其职,才能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才能给学生成长营造良好氛围,进而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家校合作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因此,要厘清家校责任边界,需要进一步完善家校合作共育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加强家校合作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双方在学生教育中的权利和责任,发挥各自职能,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家校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学校要从制度方面为教师划定履职范围,明确家校合作中教师的角色定位。教师的职责是做好教学工作和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同时,学校需要针对全体教师进行家校合作理念引导,培养教师的家校合作边界意识,并在合作育人的实践中进行培训和帮扶,按照一定的频率进行定时检查和考核。
(二)建立多元化教育评价体系
我国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因此,对教育质量的评价应该是全面的或者多元的,如此才能发挥教育评价的正确导向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应当不过分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与排名,要关注学生的身心全面健康成长。在教育评价方式上进行改革,要由对考试分数的单一评价转向综合素质评价,打破原有的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元化教育评价体系,改变唯升学论、唯成绩论的考评方式。同时,还需要地方教育部门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不能片面地用学生考试成绩、升学率来评价、考核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改变“以分数论英雄”的错误教育评价取向。
(三)减轻教师群体负担
给教师减负,让教育回归本位,要在教育系统中建立一种稳定的教育秩序,避免教师不堪重负而出现“越位”现象。一是政府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消除大班额现象,切实减轻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负担。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组织协调各地与各部门,形成整治合力,深入调研,达成共识,列出减负清单,减少不必要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等事项。同时,学校要减少各级各类会议、各种网上答题考试等。另外,学校教育也要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坚持教育的独立品格,遵循教育规律,以育人为本,不盲目跟风,不盲目攀比,不搞形象工程,充分保证教师的教育教学时间,让教师们安心从教。
(四)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办好教育的基础与前提,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是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师德师风不好势必会损害人民教师的形象和声誉,给教育事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教师爱与责任的意识,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各学校要结合当前的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和实施办法,切实把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创新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形式。师德培训形式要多样化,并且要理论联系实际,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注重良好师德师风的宣传引领。各学校可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宣传栏等校内宣传阵地,加强师德师风先进典型的宣传与推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深化教师评价改革。学校要将师德考核纳入教师考核的范畴,并将师德表现与教师的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奖惩挂钩,而师德考核不合格的,要接受相应的处分。总之,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多举措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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