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钊 周 静
(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近年来,国家相继颁发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等系列纲要和规划,将数字经济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动,显示出数字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全国和地方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基本载体、以信息网络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为我国长久以来边远贫困地区发展缓慢,城乡差距大的困境带来发展契机。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指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为当前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正确的目标指引。“互联网+”、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势必将推动农村电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为落实我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系列战略部署。2019年7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数字龙江”发展规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数字龙江”以力争建成全国数字农业先导区作为主要战略定位。发挥国家粮食“压舱石”和现代农业基地优势,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建设,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全国数字农业先导示范区。在建设数字农业方面,《规划》提出将发展特色数字农业和加速数字精准扶贫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在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体系、信息服务水平、农牧产品专业化、农产品运输、第三方电商平台建设等方面大力推动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统筹推进黑龙江省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信息服务、网络扶智、网络覆盖、网络公益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创新数字精准扶贫模式。积极响应和落实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鼓励省内电信企业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开发有助精准脱贫的移动应用服务和软硬件产品,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推出资费优惠举措,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农产品电商运营体系和综合服务网络建设。推进电商平台外引内建,支持农产品优势特色产区与电商平台开展合作,鼓励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加快打造“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益农信息社、农村邮政局所和农家店,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点。支持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电子商务网点齐全的企业、快递公司和物流企业开展乡村物流配送工作,完善农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健全覆盖农产品采收、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全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
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深化拓展与第三方平台的对接合作,组织贫困地区依托电商平台建立地方馆、特色馆,发展“一店带多户”“一店带一村”等网店带贫模式,推动贫困县与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生产营销关系,创建地域特色品牌,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提档升级。到2020年,实现国贫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全覆盖,贫困村服务站点布局更加完善,贫困人口电商应用能力显著提高。
2020年12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拟组织开展各类直播电商活动,深化与直播平台合作,鼓励监督直播电商通过诚信规范经营造良好的直播电商环境。推进“直播+扶贫”以及“直播+农业”,开展农业基地、产地直播,组织专业团队拍摄农产品短视频,倡导优质优价,加大原生态农产品与扶贫产品营销力度,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卖得好、快、远。
在数字经济发展迅速的当今时代,电子商务应当成为带动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具有活力的新业态。黑龙江省是全国第一农业大省,粮食产量位居全国第一,农产品资源丰富,种类繁多。但是相较于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滞后,并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进程中陷入瓶颈。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据统计数字显示,2020年国内多数地区的数字经济增速为15%~20%,而黑龙江省仅在10%左右。黑龙江省农业数字化水平低,一方面,是由于农业现代化设备投入欠缺,农业生产经费不足;另一方面,就中小型农户而言,数字农业生产设备以及工具成本过高,限制中小型农户层面的数字农业发展速度。黑龙江省基层组织对建设数字农业农村的重视程度不够,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信息化接受程度不高。信息化硬件设施依然薄弱,农业信息服务资源开发和利用滞后,针对基层农村的各类信息资源匮乏。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新技术尚未普及应用,农业生产数据利用率低、数据挖掘意识不强,传统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仍处于起步阶段,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我国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迅速,存在着一些中小型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并未遵守相关标准而进行非规范经营,且相关部门难以全面、精准地控制相关平台的经营状态。黑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在多方面存在标准化程度低的现象,造成农村电商发展滞后。首先,尚未建立电商平台系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黑龙江省大米加工产业为例,黑龙江省大米产量居全国首位,并且电子商务模式已经成为提升销量的重要途径。但是大米加工过程缺少统一的质量检测标准,特别是没有建立严格的产品分拣标准,许多小微农村电商平台经营过程中并未达到质量要求,监管部门难以对小微农产品商户或平台采取有效的质量监控,限制了黑龙江省大米产业的后续发展。其次,农村电商缺乏有效流通标准,商品流通效率难以支撑当前市场体量。农产品属于生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一旦出现产品变质问题将影响消费者健康,可见,建立农村电商流通标准势在必行。再次,农村电商信息不对称。由于互联网信息监管难度较大,缺乏对商业平台的考察,农村电商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些虚假的平台信息扰乱了农村电商市场,混淆了消费者的选择方向,造成实质经济损失。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的粮食主产区,农产品种类丰富,以粮油产品、山特产品和畜牧产品为主。得益于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日照时间充沛自然灾害少,粮食作物生长周期长,谷物颗粒饱满,以绿色食品而享誉全国。近年来,黑龙江通过举办绿色食品年货大集、推介会等活动,重点培育扶持以粮油产品、山特产品为核心的专业化、本土化的电商集群,重点打造五米常香米、乔府大院等企业品牌,旨在深入推介绿色农业的新理念。
农产品良好的发展势头为黑龙江农村电商带来希望的同时,也存在着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黑龙江省存在农村“二元化”的结构性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发达的农垦农业与薄弱的农村农业的发展不均衡,存在一批县域贫困地区。黑龙江农垦地区,包括九个下属的管理局,以及100多个农牧场。目前,黑龙江垦区已经注册的省级地理标志产品已经达到130多个。中国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11月公布的全国农产品加工业100强企业名单中,黑龙江省企业有“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和“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两家龙头企业。全省具有农产品商标1.3万余件,农产品商标数量虽可观,但仅42家农产品品牌具有中国驰名商标。相对于发达的农垦地区,普通农村地区较为常见的农产品经营模式为“合作社+农户”,其经营实力整体偏弱,农户广泛存在生产分散、生产能力弱等问题,导致农村经济规模小,发展缓慢,鲜有优质的农产品品牌。尽管省内农产品资源品类丰富,但资源整合不合理,品牌保护力度不够,缺乏品牌营销软实力。农业“二元化”结构发展不均衡形成的困境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较为滞后,难以广泛、充分地挖掘出省内农产品的优势和特色,多数农产品缺乏品牌竞争力。
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将成为黑龙江省农业转型的动力源泉,通过解决信息基础设施落后、缺乏新科学技术引领、服务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制约因素,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数字龙江”所构建的数字农业将主要围绕大田种植和设施农业,加快一体化信息遥感监测网络建设,推进物联网感知、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生产监测、精准作业、智能指挥等农业生产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进农业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应用,加快传统农机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提升装备智能化、管理数据化、作业精准化、服务在线化水平。统筹推进省内贫困地区农村电商、网络覆盖、信息服务、网络扶智、网络公益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通过全面优化数字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突破农村电商基础设施落后、缺乏高科技支撑、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瓶颈,为农村电商的未来发展夯实基础。
为确保电子商务模式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形成有效的质量标准体系,“数字龙江”将开展农业物联网标准化建设试点。面向粮油、果蔬、乳制品、奶牛、林蛙、黑猪等特色产业,建立基于物联网的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管控和疫病监测预警系统,统筹建设一批智慧农牧业特色示范区。推进农业生产大数据应用,整合农业地理、生产经营、科技推广等数据资源,提供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撑服务。物联网试点从生产端切入,建立完备的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依据电子商务标准体系中的预警系统进行质量控制,尽可能使消费者规避非正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从而确保农村电商产品的安全得到有效监管。
在农产品流通过程的标准化方面,通过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益农信息社、农村邮政局所和农家店,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点。支持服务质量高、服务网点齐全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和快递公司开展乡村物流配送工作,完善农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健全覆盖农产品采收、贮藏、加工、运输、销售等全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借以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性和新鲜度,进而维持农产品流通秩序,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农产品信息标准化在电子商务过程中是继农产品质量和流通后的重要环节,决定着农产品能否畅通地上行与下行。“数字龙江”将着力推进农林业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提升行业统计监测、监管评估、信息管理、预警防控、指挥调度、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管理效能。完善农业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促进数据的集中、共建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各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和省市县一站式服务。筛选甄别农产品上行中的优质平台企业,在下行的过程中帮助生产者更好识别产品信息,改善农村电商信息资源环境。
推进电商平台外引内建的电商发展方向将有望破解黑龙江省农村“二元化”的结构性发展不均衡,缩小薄弱的农村农业与发达的农垦农业之间的差距。通过支持农产品优势特色产区与电商平台开展合作,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益农信息社、农村邮政局所和农家店,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点。鼓励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广泛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特别经过检验质量好但销量差的品牌产品。加快打造“一村一品”,促进更多的品牌农产品“走出去”,从而培育一批知名的农业品牌,提高以个体农户为单位的农村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让贫困地区的好产品卖出好价格,提升小微农户的生产经营效益。
黑龙江省农村电商模式处于逐步完善升级的过程中,十几年间建立了多个“互联网+”应用平台,推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与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公司搭建电商平台,为农村电商奠定了一定基础。“数字龙江”战略将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构建数字农业发展新格局。
自2019年来,社交电商发展势头强劲,电商新业态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直播电商正逐步成为黑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抓手。2020年,黑龙江省电子商务稳步发展,全年全省实现网络零售额526.3亿元,同比增长12.7%。打造“网红经济”已成为省内部分县域地区农产品销售新路径。目前,黑龙江省农村直播电商呈现专业化、团队化的趋势,不仅激发了当地农户参与电子商务的热情,同时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
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是解决黑龙江省数字农业、乡村振兴、数字精准扶贫等系列战略实施的关键点,“数字龙江”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全面且深远地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消减障碍因素,对促进传统农业数字化转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具有重要意义。